大安法師:淨土宗教程第四編(五)02
第四編阿彌陀佛之本願
第十一章阿彌陀佛本願內容與結構
第三節核心五願之闡釋
四、十念必生願
願文: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魏譯本第十八願)
願文大意是:設使我成佛時,十方世界一切眾生,聽到我的陀名號,就生起至誠至信之心,踴躍歡喜,願生我國,所念佛號乃至少到只有十念(含臨終與平日),此願若不成就,我終不成佛。本願所要開除的唯獨是犯了五逆重罪而又誹謗正法的人。
此願是阿彌陀佛攝眾生願的核心,古今淨宗祖師大德歷來將此願視為本願之王。阿彌陀佛建構了無上殊勝莊嚴淨土,希望十方眾生悉得往生。如果眾生不生彼土,則種種殊勝,萬般嚴淨,又有何用,因而,阿彌陀佛從妙明悲智心中流現這個“十念必生願”提供往生易行方法。總令十方眾生只要信願持名,乃至十念念佛,即得彌陀願力攝受,成就往生淨土。這是阿彌陀佛無上悲智所流現的究竟方便,是淨宗聖教之眼,誠如昙鸾大師所雲:“滿足往生淨土一願,即一切志願悉滿足。”①善導大師指出:“一一願言,引第十八。”認為阿彌陀佛大願的每一條願,都是第十八願的引申,四十八願雖廣,悉歸第十八願。
此願開示成就往生的條件,即信願行三資糧。至心信樂欲生即深信切願,乃至十念即行門。又至心信樂欲生即《觀經》的三心,至心是至誠心,信樂是深心,欲生我國是回向發願心。乃至十念是由多向少之意。上是一生相續念佛,下是十念一念念佛。以三心具足之名號,成就往生之行。
證知:十念必生的前提是深信切願,即以至心信樂欲生之心態,執持名號,乃至十念,即得往生。《觀經》亦雲:“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然而,“至心”與“十念”的尺度如何把握,這是關涉能否往生的大問題,宜應作深入的剖辨。鸠摩羅什大師曾以譬喻闡釋雲:“譬如有人,於曠野中,值遇惡賊,揮戈拔劍,直來欲殺。其人勤走,視渡一河。若不渡河,首領難全。爾時但念渡河方便:‘我至江岸,為著衣渡?為脫衣渡?若著衣衲,恐不得過;若脫衣衲,恐不得暇。’但有此念,更無他意。當念渡河,即是一念。此等十念,不雜余念,行者亦爾。若念佛名,若念佛相好,無間念佛,乃至十念,如是至心,名為十念。”如是至心十念,對馳騁六塵、心識散亂的凡夫來說,殊不容易達到,所以,真為生死,以深信心,平素預為訓練,使佛念熏習成性,伏住雜念妄想,甚為必要。臨終之際,方得阿彌陀佛名號聲聲相次,使成十念,印壞文成,成辦往生大事。
此願末尾,有“唯除五逆,誹謗正法”之文,即十方眾生具造五逆罪與誹謗正法之人,不能按佛的本願預為攝取。《觀經》中五逆十惡,臨終忏悔可以往生。此願表明:造五逆罪加上誹謗正法之復罪,即不能往生。
有人設問:犯五逆不謗正法可以往生(如《觀經》所示),只謗正法而不犯五逆,能否往生呢?昙鸾大師對此曾有過精確的答覆:“但令誹謗正法,雖更無余罪,必不得生。何以言之?經雲:五逆罪人墮阿鼻大地獄中,具受一劫重罪。誹謗正法人,墮阿鼻大地獄中,此劫若盡,復轉至他方阿鼻大地獄中,如是展轉百千阿鼻大地獄,佛不記得出時節。以誹謗正法罪極重故。又正法者,即是佛法,此愚癡人既生誹謗,安有願生佛土之理?”又雲:“汝但知五逆罪為重,而不知五逆罪從無正法生,是故謗正法人其罪最重。”①
而在誹謗正法罪中,以誹謗淨宗念佛法門之罪最重。蓮池大師曾以譬喻明示:於此有人,日出萬言,以謗萬佛,積滿千歲,是人罪業無量無邊;而復有人出一惡言,撥無淨土,阻人念佛,是人罪業,過於前人百千萬倍,乃至無算。何以故?微塵諸佛,贊歎西方惟欲人人成佛,汝獨生謗,即是遍謗微塵如來,陷害眾生,常沉苦海,不得成佛。故謗法之罪,可不慎哉!②
淨宗念佛法門乃無上甚深的菩薩大法,經雲:“若不往昔修福慧,於此正法不能聞。”③成就念佛往生者,乃多善根多福德多因緣所致,非少善根福德因緣所能成辦。若有眾生具犯五逆罪,即無福德,且罪業深廣;若誹謗正法,即無善根,且愚暗淵深,此類眾生的煩惱障所知障厚重,阿彌陀佛雖然慈悲,亦難救度。故十念必生的善巧方便之大願,這類眾生無緣納受。對此,吾輩淨業行人應深加警覺。
綜上所述,十念必生願凝聚著阿彌陀佛普度眾生的悲願,乃無上智慧所流現的究竟方便。一乘願海,六字洪名,普令十方一切眾生往生淨土,親證無量光壽法身,疾速圓成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