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稱女性為女眾,有關女眾的地位,常被討論的例子,是“八敬法”。依“八敬法”女眾不能獨立,必須仰仗依靠男眾,不能和男眾共住,也不能離開男眾太遠而住;必須要請男眾的長老上座,每半個月為女眾說法教誡,女眾不能直接在尼僧中受戒,必須通過男眾的證明;比丘尼雖然受戒一百年,還要禮拜新受比丘戒的男眾。因此,到今天為止,女眾在佛教之中,始終沒有地位,特別在錫蘭、緬甸、泰國等上座部的區域,甚至於不許女眾成為比丘尼,只能夠成為過出家生活而無法受出家戒的清修女。
可是今天有西方的女眾加入佛教的僧團之後,她們已在大聲疾呼,而且要求男女平等的權利。她們在東方覺得女性沒有地位,回到西方的社會,出家的佛教女性,生活的困難更多,這是一個奇特的現象。因為到西方傳佛法的還是以男眾為主流,男眾並沒有一定要歧視女眾,可是佛教的傳統,如何來突破,這是關鍵所在。
今天美國,有一群佛教的女眾,出版了一份季刊,叫Kahawai的雜志,它的副題是“女人與禅”,已經出到第九卷。在錫蘭,也有一群女眾發心,出版了一種每月通訊,名稱叫做Parappvdvwa,副題是Nuns Island“尼眾島”,已經出到第四卷。其出刊宗旨乃在提高女性在佛教中的地位,以達到男女平等的目的。另一九八七年二月中旬,在印度的佛陀伽耶,也召開了歷史性的世界比丘尼大會。
一九八七年三月在台灣出版的《當代》雜志第十一期,古正美博士寫了《佛教與女性歧視》專論,說明佛教的女性歧視是出於上座系化地部,例如“八敬法”和“女人有五障”,都是化地部所強調的。所謂五障,就是女性不能成佛、不能為魔王、不能為天帝釋、不能為梵王、不能為轉輪聖王。此文證明晚期的大眾部、一切有部及初期的大乘空系,對這種觀念持有異論。屬於一切有部的《佛說龍施女經》,便反對女人的五種障礙說,指出《增一阿含》卷二十二及卷五十,所敘述的女人如佛的姨母大愛道、須摩提等,不但信心十足,而且還以做女人為光榮。空系大乘的《道行般若經》,強烈反對轉女身為男身而後成佛的理論。嗣後,《維摩诘經》、《順權方便經》、《諸佛要集經》、《阿阇世王阿術達菩薩經》、《大淨法門經》、《寶女所問經》、《佛說須摩提菩薩經》及《佛說無垢賢女經》等,都有伸張男女無差別論的作用。
事實上,考察佛陀時代的男女觀,應該從重視於基本的平等著眼,如羅漢的果位是不分男女的,修學佛法也是男女平等的,佛說一切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何況是女性。所謂“佛”就是徹底的解脫者、圓滿的智者和無上的濟世者,男性可以做到,女性當然也不例外。不過,從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的考察,我們不能否認,一般女性是比一般男性來得脆弱、優柔且倚賴性重些。所以為了保護女眾修道生活的安全,鼓勵女眾成為佛門龍象,男眾應該多盡一分心力協助女眾,但這並不等於高壓、歧視。如對大比丘尼──佛的姨母波阇波提(即大愛道),比丘大眾誰說不敬?在經律中提到,女性是誘發比丘情欲和貪欲的根源,為了防止欲火中燒,故對比丘們說女身不淨,以女身為對象而修不淨觀。這是在修持過程中,所采的方法及防范措施,未必表示對女性的歧視。
女性之中,也有女中丈夫、巾帼英雄,可是終究沒有男性的偉人那麼普遍。近代世界高唱男女平等、保障女權,但其效果並不顯著。今天全世界一百六七十個國家之中,女性而成為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的,在數十年來,曾有以色列的梅爾夫人、印度的甘地夫人、現任的英國撒切爾夫人、菲律賓艾奎諾夫人,還有,斯裡蘭卡也出過一位女性的總統。成為宗教領袖,而為世界知名的,出現過特裡莎修女,她得到過一九七九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在工商界,據一九八七年五月份的《福布斯》的統計,一九八七年美國已有股票上市的八百家公司的首席行政主管中,僅有三位是女性,而我們知道,世界男女人口的比例,幾乎是相等的。為什麼知名的傑出女性人數,較男性少了許多?問題是由於傳統的女性多因照管家庭而成為幕後英雄,但女性本身有著與生俱來的弱點,亦是事實。
我們不要強調佛教男女兩性的絕對平等或不平等,應該接受佛的教示,所謂“法住法位”,各有其立場的本位,各守其分,各盡其責,彼此尊重,互相協助。如果遇到男女四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共同集會的場合,當視會議的性質安排席位,有代表性以及有職位上之重要性的女性,應該和男性共同列席於平等的地位。如果是普通一般的儀式場合,男眾和女眾應該分區而坐。
我另外還有幾篇同類的文章,請參考《律制生活》所收《比丘尼與八敬法》、《關於女尼的稱呼》及《佛教的男女觀》,《學術論考》所收《今後佛教的女眾問題》。
摘自聖嚴法師《學佛群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