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什麼是愛?
宗舜法師:南傳《法句經》說:“從愛生憂患,從愛生怖畏。離愛無憂患,何處有怖畏?”
在佛教裡面,“愛”這個詞有特殊的定義。唯識法相裡面說,愛以染污為性。也就是說,世間的一切感情,無論用什麼漂亮的話去包裝,它其實都是有條件和有原因的。在古代,中國人其實並不講“愛”這個詞。中華民族是一個羞於表達感情的民族,“愛”是西方的特殊詞語,像今天說“我愛你”還是很難啟齒的,但改成英文念念好像會比較順口。這是一個民族的特性,跟外國人不一樣。
這也就注定了,在我們的佛經翻譯裡面,“愛”和“欲”是放在一起的——“愛欲”。愛是一種欲望,欲望不是單指情欲。在佛教裡面,貪財是欲,貪色是欲,貪名是欲,貪食物是欲,貪睡覺也叫欲,這稱為五欲或五蓋,是五種能夠障礙我們修行的心理活動,這些全都是愛欲。也就是說,你過去理解的愛,感情的愛,其實是對愛的一個方面的理解。佛教裡面把愛和財、色、名、食、睡全部都連在一起。那麼所謂的愛情是什麼呢?無非就是一種占有。占有對方的感情,或者占有對方的身體,離不開這兩個方面。
當然,在另一面,愛的德性的意思,在佛教經典中也相當普遍。如愛法、愛育、愛果、愛敬、愛喜覺、愛語、愛惜等。這個意思實在泛得很,可推而至於愛國家、愛社會、愛親人、愛祖師,以及於對人類萬物的關切之情。以不染污心愛樂佛法或師長。《俱捨論》卷四︰“愛謂愛樂,體即是信。然愛有二︰(一)有染污,(二)無染污。有染謂貪,如愛妻子等。無染謂信,如愛師長等。”
佛教不是愛的宗教,是慈悲與智慧的宗教。一些宗教被視為愛的宗教,佛教中則以“慈悲”為中心,而不直言“愛”字。佛陀曾喻示有關愛者,增支部經典即謂:“愛可生愛,亦可生憎;憎能生愛,亦能生憎。”故佛教言愛言憎,恰若手心、手背,為一體之兩面。愛之愈深,則憎怨之可能愈大。
慈悲是什麼呢?“慈”是給予眾生快樂,“悲”是拔除眾生的苦難。就是說,我給你快樂叫做“慈”,幫助你解決你的苦難叫做“悲”。到了大菩薩的境界,比如觀音菩薩,就被稱為大慈大悲。什麼叫大慈大悲呢?就是沒有條件地給予你快樂,不分彼此地解脫你的苦難,這叫“無緣大慈,同體大悲”,這才是佛教對“愛”的理解。從這個角度來說,佛稱為慈父,觀音稱為有求必應,就像慈母一樣。佛教甚至說“如一眾生未得度,我佛終宵有淚痕”,就是佛看到眾生沒有得度啊,會終宵哭泣。佛不是為了占有他,而是為了解救他,讓他獲得解脫。
所以“慈悲”與“愛”的區別就在這裡:“愛”是需要是占有,“慈悲”是完全地利益對方。這就不難明白什麼是“愛”,什麼是“慈悲”。
“大愛”這個說法,不過是從西方引入的概念而已。因為受過西方教育的人,容易接受大愛這個詞,很難接受佛教的“慈悲”。所以在台灣,包括證嚴法師,都用“大愛”這個說法。我們可以把它替換成“大慈悲”就可以了,不要對這個“愛”字有錯覺。
至於說愛情,在我們沒有斷煩惱的時候,每個人占有的心是不會斷除的。我可以坦白告訴大家。因為每個人的感情,都跳離不出我剛剛講的這五個方面,所謂財的方面、色的方面、名的方面、食的方面、睡的方面。對物質方面的追求都可以歸為“財”的方面。“色”不光是美色,感情一類的追求都可以歸到這個方面。“食”就是吃,包括喝好茶、吃好的東西都叫“食”。“睡”,懶惰,懈怠等等都可以歸納到這個“睡”裡面。愛,五欲,說到底都是貪。大部分人,都不過是努力地表現得貪得更高尚一點而已。這是什麼意思呢?比如說,我們覺得貪財多麼俗啊,鄙俗不堪;那我貪吃,天天研究素菜怎麼做,茶怎麼好。這是不是一種貪呢?這其實是把對財的貪變成了對其他物質的貪。那麼同樣,貪色覺得太不好意思,太說不出口了,那麼我改一下,變成貪睡。其實五種貪,根本是等質的。也就是說,一個貪財的人並不意味著比一個貪名的人更加低俗,一個貪睡的人也並不意味著比一個貪色的人更加高尚。只要有貪欲,它都是貪。
對於愛情,星雲法師提出的四要值得參考:
1.我們要“以智化情“──用理智來淨化感情。
2.我們要“以慈作情“──用慈悲來運作感情。
3.我們要“以法范情“──用禮法來規范感情。
4.我們要“以德導情“──用道德來引導感情。
星雲法師說:“我們如何把心上的私情私愛去除,陶冶為奉獻大眾的胸襟?我們如何把自私占有的感情,轉化成無私的道情法愛;把有選擇、有差別的情愛,淨化為“無緣大慈、同體大悲”?這是我們追求人生幸福之道,升華生命內涵,必須慎思的問題,有了服務眾生、奉獻社會的慈悲,我們的感情生活將更豐富,更隽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