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比拍拖深一層,又比婚姻淺一層,基本上不受法律保護,以前甚至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當今的年輕人越來越開放,對待戀愛和婚姻不再像父輩那樣謹慎和拘謹,不合適就分手或離婚就可以了,“同居”也成為了很普遍的一個社會現象,甚至演變成一種時髦和潮流。
婚前同居的三種悲劇
可是現在年輕一代認為在結婚前不共同生活過一段時間是很傻的,他們不想重蹈上一代人的覆轍,匆匆結婚卻以離婚告終。因此,很多人認為同居只是一種有用的手段,可以避開不幸的婚姻和離婚。可是事實並不盡如人願,很多男女在同居之後並沒有踏入婚姻的殿堂,而是以分手告終。
日前有研究表明婚前越早同居,婚後就越快離婚。期間有什麼必然聯系呢?一起來看看。
男性玩心未泯
記得在《媳婦的美好時代》中毛鋒婚後說了一句話“我怎麼感覺自己還沒有玩夠呢”,於是他在婚後的第二天便選擇了人間蒸發,逃跑了,那時候的他26歲。這是一個很好的案例,證明了男人都有很重的玩心。對男人來說,戀愛是一場兩個人的游戲,在游戲玩夠玩膩以後,男人才會選擇婚姻結束自己的自由時代,進入圍城。
能選擇婚前越早同居的男人,就證明了他還是一個玩心未泯的不成熟的男人,如果他不是抱著玩玩的態度,他必定會在同居以前深思熟慮,不會輕易選擇那麼早同居的。而婚姻是需要一個成熟男人才能維持得長久的。
婚姻高於戀愛,因為那代表著一種責任,對愛人對家庭的責任,而一個不成熟的男人,關注的重點在自身,自身是否快樂是否幸福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婚前越早同居的男人,婚後也不會有多大的改變,依然是我行我素,越早離婚也就不奇怪了。
厭倦了婚姻生活
也許你會說才剛結婚不久怎麼就會厭倦了婚姻生活呢?因為同居過得就是一種婚姻生活,有一種說法就是同居和婚姻是一樣的,只是婚姻多了一紙證書而已。
都說相愛容易相處難,同居不像戀愛。戀愛的時候你給對方展示的都是自己美好的一面,可是同居要面臨很多,你所有的缺點都將在對方面前展露無遺,你們要承擔家務、家庭開銷、個人隱私等等問題。這許多的問題足以讓同居分崩離析。
人們對待一件事物都會有一個新鮮期,當新鮮感過去了,人們便會厭倦,別說同居了,婚後也有七年之癢。同居得越早,人們越早過上婚姻生活,那麼婚後自然便沒有什麼新鮮感可言,自然就會離婚越早了。
選擇同居的男女對婚姻、離婚的傳統觀念比較少,不覺得婚姻有什麼神聖的。這意味著,同居男女結婚以後,一旦婚姻出現病態,就會比較容易決定離婚。
出於責任而結婚
男女一旦同居了,便會受到很多親朋好友的關注。身邊的人會慫恿他們結婚:“你們什麼時候結婚啊?”在朋友的婚禮上,人們愛問同居者:“什麼時候輪到你們倆?”這些社會壓力會使一些同居男女的生活更加糾結,於是勉強決定結婚,這多數是出於內疚或恐懼,而不是因為真愛。
很多男人在與女人同居數年之後,對是否娶對方舉棋不定,就感到自己有愧於同居女友,因為他占用了她太多的時間——如果不娶她,她只能變成難以嫁出去的剩女,再找伴侶就比較困難了。而女性對同居的進程缺乏控制力,她會想當然地認為他們倆正在一步步走向婚姻,但男方想的可能只是節省房租,享受有人做伴的生活,所以在同居男女中,如果男方想結婚,那麼結婚的機會才會比較大,但女方想結婚則不然。
出於這種責任和愧疚跟女方結婚的婚姻顯然不會長久,會更早離婚。
同居對女孩的傷害很大,因為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在同居中扮演的角色,如果避孕知識也欠缺,意外懷孕將增加同居的傷害。所以在選擇同居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