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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令眾生重獲自在
“放生”二字,“放”指釋放救拔。“生”指眾生一切大小生命,佛陀說:“大地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只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說及一切生命含靈,皆有靈性、知覺。形相雖各有不同,但其性是平等的,在生命的意義上是沒有任何差別。只因宿業深重,淪為異類眾生,一旦業障消除,便能轉生善道,更進而證得佛果。佛教以慈悲為懷,視一切眾生平等,應加愛護,若有眾生被抓、被擒、被關或被殺,命在垂危,大家應起慈愍心,將之贖放生,令其重獲自在。 彌勒菩薩偈雲:「勸君勤放生,修久得長壽,若發菩提心,大難無須救。」更有經雲:「諸余罪中,殺業最重,諸功德中,不殺第一。」可見放生功德殊勝妙極。我們或許無力阻止世間人造業,但是不妨把握救度眾生的機會,這是自己可以掌握的。我們盡一己之能使他們免於被宰殺的痛苦,又讓參與放生的人,籍這一個機會培養慈悲心,培養祥和的社會風氣;以及對環境的愛護,對資源的珍惜,對我們耐以生存的大自然的相互相依的認同感,這是最大的意義所在。 每逢佛菩薩聖誕,或其他日子,佛教界都常舉行放生護生法會,放生以及珍惜自然不只是佛教徒的活動,更是每一位生於斯長於斯的人們應該共同擔負起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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