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經文時,要把經文往自己身心性命合一合:
這個道理我能做得到嗎?我能不能用直心、真心來修行?
◎一九八七年六月十六日開示
我們研究佛法,要注重實行;如果單會說而不實行,雖然講得生枝長葉、開花結果,也是虛妄的,等於說食數寶,自欺欺人。應該問問自己:“我應該做個什麼樣的出家人?什麼樣的在家人?什麼樣的佛教徒?”不要只替別人洗衣服,累得一身汗,自己的衣服卻仍然很髒。
研究經文時,要把經文往自己身心性命合一合:“這個道理我能做得到嗎?我能不能用直心、真心來修行?我是否在佛教裡混光陰?是不是做個石頭人,光能說不能行?”要回光返照,反求諸己,問問自己:“我究竟要做一個什麼樣的佛教徒?”
如果要做一個真正的佛教徒,就不怕任何人說你的過錯。自己有過失,誰提出來都要接受。不管這個人的知識比你多,比你少,比你年長或年幼、是男、是女,一律要接受,不應狡辯,為自己講道理。知而不改是為過,“過能改,歸於無;倘掩飾,增一辜。”若總是為自己辯護掩飾,只會增加罪業。
若見到犯戒破法之人,持戒比丘可以驅遣或诃責之。但是如果人沒有錯,你偏要說他錯了,這是不對的。或者人無心犯過,你也不應該存心去找人毛病。也不可以面是背非,當面說沒有什麼問題,背後卻講很多閒話。又有一些人,不認識自己,以為自己了不起,愛出風頭,搞名搞利,結一個黨,與人拉攏關系,在佛教裡是不允許這樣的人存在的。
修道人要天天存著道心、實行心。如果是騙人騙己,那是對不起別人,也對不起自己,在佛教裡盡造罪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