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功德無量!
從來惡孽,惟YIN為大,陽罪甚重,冥罰尤嚴,為罰極多,爰撮要端,見此篇者,各宜戒勉
亂倫之人:永閉地獄,有害人命者,死遭雷擊,戲屍之人,與此同罪。已受陽罰,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強奸寡婦:當身絕嗣,受苦圠獄,歷五百劫,轉為蟲蟻,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為人,為娼妓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謹按:地獄歷劫者,每一劫,即歷一地獄受刑罰之苦一次也。陰司受罪,非比陽世,雖刑罰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復還人形,刑戮如前狀,歷劫既滿,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獄刑罰,嘗見《洞冥記》中,詳載犯YIN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後自抵除減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解至各殿,須歷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嚙、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倫更入亂倫等獄。或永閉地獄,受諸刑罪。蓋刑罰於YIN孽,亂倫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轉劫,轉劫者系投生一次,為一劫也。又見《金科輯要》、《輪科輯要》二書中,詳列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加等,准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爽毫發,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果報應,益信而有征也。
誘奸寡婦: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歷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四百劫。再轉為人,為殘疾身。已受陽罰,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調奸寡婦:三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歷三百卣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三百劫。再轉為人,為貧賤身。已受陽罰,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強奸處女:子女YIN佚,以上之劫,各歷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四百劫。再轉為人,為奴僕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誘奸處女: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二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疾病身。已受陽罰,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調奸處女: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強奸室婦: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三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隸卒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誘奸室婦:減壽二紀(一紀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幤即受苦於地獄,個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調奸室婦:減壽一紀,以上之劫,各歷七十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七十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條(寡婦、處女、室婦):俱屬異姓,若屬親戚,加倍治罪。有服之親,罪次亂倫;若在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無論奴婢,奸YIN之罪,俱照上論。奸事未成,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
YIN一娼妓:減壽半年,染惡疾者,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兔去減壽,遺一子女,為獸一世,若能改悔,免為走獸。
漁獵男色(此即同性戀者):與婦女同。十六以上照處女論,十六以下,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YIN娼論。
造YIN書者:減壽二紀,若有因閱書造成YIN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YIN戲春宮,與此同罪。
揚一YIN事: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談閨閣者,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陸判官YIN律補篇(判官名之道,宋時人也)
凡奸YIN之事: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奸YIN處奣: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誘奸調奸,俱以強奸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凡娶一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
凡朋友相見:談YIN佚之事者,三次,減壽一月。致人有YIN事者,減壽三年;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減壽半月。若假托殷勤,實存惡意者,一次,減壽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聽YIN戲者: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點YIN戲者,一次,減壽一算,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凡喜看YIN書者: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凡誘人行YIN事者:照人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YIN者、縱僕類者亦同。
陸判官雲:按此冥罰,各YIN罪固難稍寬,而亂倫之罪尤重,無論以卑凌尊,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獄。今日世風大壞,犯此者每出於仕宦之家,讀書之子,相染日久,習以為常,迷不知恥,將不知所終。 諸神仙不得已,奏明
玉帝將冥罰明傳陽世,不必隱諱,其有見此冥罰,而知悔改者,減罪。行忠孝者,減罪。積功德者,減罪。若見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毀謗者,定遭惡報或雷擊,或有見此篇遵信而廣傳者,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箓。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仕宦,抵傳百人。此皆經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准施行。
謹按:《金科輯要》,系清鹹豐六年, 文昌帝君降於湖南醴陵縣之擂鼓橋誠盡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箧,文帝懇求玉旨,頒行人世,發明天律,又曰陽律,罰民之惡,降灮劫以誅其心。清光緒三年, 文武二帝,懇蒙 玉帝准後,頒《輪科》彠明陰律,核人之罪,有地獄以誅其魂,又經 諸仙述輯,凡《金科》所未盡有者,是書續傳其旨,飛鸾繕稿,普示人間
【冥罰YIN律 新白話全文】
從古至今的種種惡孽,就屬好YIN的危害最大,陽間的通姦罪等法律會判重刑,然陰間法律對好YIN的處罰是更加的森然嚴厲,處罰的種類極多,遠遠超過陽間,此處摘錄處罰內容的較重要項目,凡是看到這篇陰間之處罰法律者,都應該戒慎恐懼並自我勉勵。
(一)亂倫的處罰
違反人倫而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人,將會永遠關在阿鼻地獄受重罰,假如因為亂倫把人害死,將會有被雷噼死的慘報,戲弄或姦YIN屍身的人,受相同的罪刑。若於陽間已受刑罰之處罰,免去雷擊致死;如果做了盡忠、盡孝的事情,准許抵免四分的罪過;如果做了一千五百件大善事,也可以抵免四分的罪過。
(二)對寡婦進行 強姦、誘姦、調姦的處罰
(謹按:1.誘姦:女方本無意願,但你用任何方式引誘、誘騙女方。此處以「引誘…並與其發生姦YIN」表示。
2.調姦: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但只要沒正式夫妻關係,都是邪YIN而要受罰。此處以「調戲…並與其發生姦YIN的」表示。)
強姦寡婦,會絕子絕孫,死後配發至地獄受罰,經歷五百次的地獄刑罰,再投生為蟲蟻五百世,再投生為禽獸五百世,再投生為人,成為妓女受人糟蹋,如果在陽間已經受了刑罰,可免去一百次(世)。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話,要再加五等的罪刑。如果做了盡忠、盡孝的事情,准許抵免一半的罪過,如果做了五百件大善事,也可以抵免一半的罪過。
(慎重考證:在地獄受刑,每受一劫就代表在一個地獄受一次痛苦的刑罰。在地府受刑,與在人間受刑不同,受一次刑就有非常劇烈的痛苦,且大部分身體慢慢的才會死亡,非常非常的痛苦,之後仍會回復人的形體,繼續相同的慘烈處罰,而且剛才受極大痛苦而死的記憶也會在,要一再反覆像上一次那樣繼續受刑,必須等到受刑之次數滿了,此殿之處罰才算是結束,如果是馀罪未消或還有其他的罪刑,再按照其罪刑配發至其他各殿受地獄之苦刑。
曾經看過泂冥記中詳細記載著犯了邪YIN罪孽的人如果能在生前忏悔改過,永不再犯,並多行善事,死後自然可以抵掉或減輕罪刑,如果到死還不肯忏悔改過的話,死後從地獄的一殿押送到各殿,必須受盡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嚙、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的刑罰,如果是亂倫罪,更要打入亂倫地獄,或永遠囚禁在地獄之中,受盡各種刑罰,因為在邪YIN罪孽的刑罰之中,亂倫罪是特別重的。在以上所說的各地獄受盡一定次數的刑罰後,才可以轉劫,轉劫就是投胎,投胎一次就是一劫。又看過金科輯要、輪科輯要兩本書中詳細列出了獎賞善行、懲罰惡行的各種條文,而這篇冥律的各條文也有減免、加等、准抵的差別,由此可見善惡是清楚明白的,一點點也不會錯漏的,如果細心閱覽金科輯要、輪科輯要和洞冥記,則因果報應之事就更加確實而有證據了。)
引誘寡婦並與其發生姦YIN的,到了第二代便會絕子絕孫,上述刑罰,各經歷四百次(死後在地獄受苦四百次,再投生為蟲蟻四百世,再投生為禽獸四百世),再投生為人,成為殘廢而行動不便之人。如果在陽間已經受了刑罰,可免去八十次(世)。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話,要再加四等的罪刑。如果做了盡忠、盡孝的事情,准許抵免七分的罪過,如果做了五百件中善事,也可以抵免七分的罪過。
調戲寡婦並與其發生姦YIN的,到了第三代便會絕子絕孫,上述刑罰,各經歷三百次(即死後在地獄受苦三百次,再投生為蟲蟻三百世,再投生為禽獸三百世),再投生為人,成為貧窮下賤之人。如果在陽間已經受了刑罰,可以免去六十次(世)。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話,要再加三等的罪刑。如果做了盡忠、盡孝的事情,准許抵免九分的罪過,如果做了五百件小善事,也可以抵免九分的罪過。
(三)對處女(所有一般未婚女子)進行 強姦、誘姦、調姦的處罰
強姦處女,會有子女行為YIN亂的處罰,上述刑罰,各經歷四百次(即死後在地獄受苦四百次,再投生為蟲蟻四百世,再投生為禽獸四百世),再投生為人,成為幫人做低賤勞役的人。如果在陽間已經受了刑罰,可以免去一百次(世)。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話,要再加四等的罪刑。如果做了盡忠、盡孝的事情,准許抵免一半的罪過,如果做了四百件大善事,也可以抵免一半的罪過。
引誘處女並與其發生姦YIN的,到了第二代即絕子絕孫,上述刑罰,各經歷二百五十次(即死後在地獄受苦二百五十次,再投生為蟲蟻二百五十世,再投生為禽獸二百五十世),再投生為人,成為疾病纏身之人。如果在陽間已經受了刑罰,可以免去七十次(世)。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話,要再加三等的罪刑。如果做了盡忠、盡孝的事情,准許抵免七分的罪過,如果做了四百件中善事,也可以抵免七分的罪過。
調戲處女並與其發生姦YIN的,自己的妻子和女兒也會與他人姦YIN來還債,上述刑罰,各經歷一百次(即死後在地獄受苦一百次,再投生為蟲蟻一百世,再投生為禽獸一百世),再投生為人,成為貧窮之人。如果在陽間已經受了刑罰,可以免去四十次(世)。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話,要再加二等的罪刑。如果做了盡忠、盡孝的事情,准許抵免九分的罪過,如果做了四百件小善事,也可以抵免九分的罪過。
(四)對室婦(已婚女子)進行 強姦、誘姦、調姦的處罰
強姦室婦,自己的妻子和女兒也會與他人姦YIN來還債,上述刑罰,各經歷三百五十次(即死後在地獄受苦三百五十次,再投生為蟲蟻三百五十世,再投生為禽獸三百五十世),再投生為人,成為地位卑賤讓人使喚的人。如果在陽間已經受了刑罰,可以免去一百次(世)。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話,要再加三等的罪刑。如果做了盡忠、盡孝的事情,准許抵免一半的罪過,如果做了三百件大善事,也可以抵免一半的罪過。
引誘室婦並與其發生姦YIN的,削減二十四年的壽命(依金科輯要:一紀為十二年),上述刑罰,各經歷一百次(即死後在地獄受苦一百次,再投生為蟲蟻一百世,再投生為禽獸一百世),再投生為人,成為無依無靠的人。如果在陽間已經受了刑罰,可以免去三十次(世)。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話,要再加二等的罪刑。如果做了盡忠、盡孝的事情,准許抵免七分的罪過,如果做了三百件中善事,也可以抵免七分的罪過。
調戲室婦並與其發生姦YIN的,削減十二年的壽命,上述刑罰,各經歷七十次(即死後在地獄受苦七十次,再投生為蟲蟻七十世,再投生為禽獸七十世),再投生為人,成為貧窮之人。如果在陽間已經受了刑罰,可以免去二十次(世)。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話,要再加一等的罪刑。如果做了盡忠、盡孝的事情,准許抵免九分的罪過,如果做了三百件小善事,也可以抵免九分的罪過。
以上所說的(寡婦、處女、室婦)所指的對象都不屬於親戚,如果屬於親戚的話,則要加倍處以刑罰。對象是有宗族關係的近親,其罪過僅次於亂倫之罪;如果是在辦理喪事期間,則要再加三等的罪刑。與自己有僕役關係者,不分男女,姦YIN的罪刑都要依照以上所說的來論定。如果姦YIN的事情沒有得逞,仍要削減六年的壽命,但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話,就要依照姦YIN得逞來論定。
與一位妓女姦YIN一次,削減半年的壽命,如果染上性病或疾病,削減一年的壽命,如果能忏悔改過,永不再犯,則可以免去減壽的刑罰,若因此使妓女生下孩子而棄之不顧,則死後罰投生為禽獸一世,如果能忏悔改過,永不再犯,則可以免去投生為禽獸的刑罰。
對男的進行上述強姦、誘姦、調姦等事項,罪過跟貪逐女色相同,對象十六歲以上,比照處女來論罪;對象十六歲以下,比照室婦來論罪;脅持幼小孩童的,比照姦YIN娼妓來論罪。
描寫、繪製、排版、印刷、發行等製作色情書籍的人,或是無償而將色情資訊加以公然流通者,一律削減二十四年的壽命,另外他人因為閱讀YIN書而造成邪YIN、手YIN等惡行,這罪過也要算在上述所有參與YIN書製作者跟公然流通色情資訊者的身上,該類人等死後全部都要在地獄裡受重罰,且只要其所製造的YIN書或流通的色情資訊還有任何一部份在世界上流傳,而沒有完全銷毀,參與YIN書的所有製作者或公然流通色情資訊者就必須永遠在地獄受苦而不能再投胎,拍攝YIN穢的影片或照片的所有製作者及公然加以流通者,與造YIN書同罪。
宣傳、張揚一件邪YIN事情的,削減六年的壽命,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削減十二年的壽命,談論男女閨房之事的,與傳揚YIN事同罪,如果能忏悔改過,永不再犯,罪刑都能減低等級。
陸判官於冥罰YIN律增補的條文 :(判官名為之道,宋朝時代的人)
凡是因為姦YIN的事情懷孕,而用墮胎藥墮胎,以致於喪失一條人命的話,則要加倍處以刑罰。
凡是姦YIN十二歲以上心智未成熟的處女,雖然屬於誘姦或調姦,但一律以強姦處女之罪刑處罰,如果因此而害人失去性命的話,則要加倍處以刑罰。
凡是已經有子女又娶妾的,娶一妾,削減二年的壽命,命中帶有功名的人,削減八分的功名,不削減壽命。
凡是寡婦沒有意願改嫁,而用計謀引誘寡婦改嫁的話,削減三年的壽命,如果有意願改嫁的話,免去削減壽命的刑罰。
凡是娶了寡婦而遺留寡婦原夫家的一位子女的話,削減二年的壽命,若不好好照顧該子女而使其死亡,削減十二年的壽命。
凡是朋友見面而談論好YIN放蕩的事情,犯三次就削減一月的壽命,如果因此而使人犯了姦YIN的事情,削減三年的壽命,命中帶有功名者,罰以削去其功名或延遲其功名。
凡是在路上遇見容顏美麗,或穿著暴露的女子,就雙眼注視又回頭觀看直到對方遠離,犯三次,削減半月的壽命,如果假裝誠懇周到,藉機接近,實際上卻心存邪YIN惡念的話,犯一次,就削減三月的壽命。(原注:一算為三月)
凡是喜歡看色情影片的,犯一次就削減三月的壽命,命中帶有功名的人,罰以削去其功名或延遲其功名,尋找、點擊色情影片來看的,犯一次亦削減三月的壽命,如果因為邪YIN或手YIN造成身體產生各種病症,死後罰投生為禽獸一世。
凡是喜歡看色情書籍的,犯三次,削減半月的壽命,如果因此造成身體產生各種病症,削減三年的壽命。
凡是引誘他人從事姦YIN的行為的,依該姦YIN者與全部他人所犯的總罪刑,再減低二個等級來處罰。若父母縱容子女從事姦YIN的行為,或兄姐縱容弟妹從事姦YIN的行為,或主人縱容僕人下屬從事姦YIN的行為的,也處以相同之處罰。
陸判官說:違反此陰律者,一律嚴罰不赦,尤其是亂倫的罪刑更重,無論是下位的人侵犯上位的人,還是長輩欺侮晚輩,死後都要打入無間地獄受苦。現在世俗的風氣大壞,犯YIN戒的人常常是出自於做官的家庭或飽讀詩書的人,彼此互相感染模彷,日子一久,養成習慣,便成為日常的行為,自心迷惑而不知羞恥,很快就會承受自己所不知道的惡報。眾神仙不得已,只好奏請玉皇大帝將這篇冥間的罰則公開傳揚於人世間,不必有所忌諱而隱瞞,如果有人看見這篇冥罰而知道忏悔改過,永不再犯,可以減輕罪過,奉行忠孝的,可以減輕罪過,累積功德的,可以減輕罪過,如果看見這篇冥罰卻仍然不知道忏悔改過,反而加以譭謗的話,必定遭受惡報或雷擊,或者有人看見這篇冥罰就信受遵循而廣為傳揚,傳給一百個人,增加十二年的壽命,傳給二百個人,命中無子的人可以得子,傳給三百個人,增加二十四年的壽命,傳給四百個人,子孫興旺,傳給五百個人,子孫世世代代都有功名,傳給一千個人,名字就能記載在諸神的名冊之上,傳揚流布於天下,死後封為神仙,傳給十個富豪,相當於傳給二百個人,傳給一個做官的人,相當於傳給一百個人,這些都是經由孚佑帝君奏請過玉皇大帝,玉皇大帝同意請求而頒布執行的。
(慎重考證:金科輯要是清鹹豐六年文昌帝君降筆於湖南醴陵縣的擂鼓橋誠盡林,金科輯要原來是玉皇大帝所制定的,祕藏在玉盒之中,文昌帝君懇求玉皇大帝下旨,頒布流傳於人世間,以彰顯天律,又稱為陽律,懲罰人民的罪惡,降下災劫來懲治他們的罪惡之心。清光緒三年,文昌帝君、關聖帝君懇求並承蒙玉皇大帝批准後,頒布輪科輯要以彰顯陰律,審核世人的罪惡,有地獄的刑罰來懲治他們的靈魂,又經由各位神仙闡述編輯,凡是金科輯要沒有齊全的部分,輪科輯要傳承金科輯要的意旨,於是神靈降筆,謄寫成書,廣布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