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雲行惡是因,得災是果,但因與果之間要有緣牽引,果才能成熟,所謂「諸法因緣生,因緣滅」,這因緣生法如種植物,必先有種籽,以及泥土、陽光、水份、空氣等才能結果。種籽是因,泥土、陽光等是緣,有因無緣或有緣無因,植物都長不出果實,必須因緣和合而後果生。農夫明白這道理,就會挑選肥沃的泥土才下種籽,在適當時候灌溉、排水及除草施肥,制造好緣,等待好收成。
由此可知,我們也可以像農夫播種一樣,創造好緣,創造諸法,作自我命運轉變,只要努力培養善緣,制止惡緣,善果就會出現,惡果便被伏住,惡報不起現行,等到成佛成菩薩再來了結。有關這問題,佛在經論中重復說了很多遍。改變諸法以心法為本,心淨則土淨,心穢則土穢,一念天堂,一念地獄,都是一念之間。
在《雜寶藏經》卷四裡,佛陀告訴我們一個改變現世貧窮命運的故事。以前有一窮人名罽夷羅,當傭工過活。一天,看見有一長者在寺院作大施會,罽夷羅隨喜贊歎。回到家裡,想到自己前生不植福,所以今日貧窮,今生又無錢作福,下生必然更苦,不禁潸然淚下。妻子問落淚原因,夷羅告訴她感觸緣由,妻子亦有同感,夫妻決定賣身到富家,得十兩金,富人限期七天清還,否則便終身為奴婢。夫婦二人取得十金錢後,即往塔寺,作施設會,兩人六天不分晝夜在寺院裡搗米及辦理一切供品。那時剛巧有國王也來塔寺欲作施會,住持推辭說已有施主作施,國王再三向夷羅爭取當天作設施會,夷羅都再三推辭,國王大怒,問夷羅為甚麼不能推遲一天,把日期相讓,夷羅如實告知國王賣身作施事,明天便是第七天,不還錢便要往富家為奴,所以不能相讓。國王聽後非常感動,贊歎他能解悟貧窮苦因,能以不堅的財,易於堅財,不堅之命,易於堅命,於是把身上所穿貴重衣服及夫人的璎珞送給夷羅夫婦,並割了十處土地送給他。
夷羅夫婦真誠修福,改變了不好的命運,得現世富貴華報,來生果報必然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