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我們都不明白,以為家庭有矛盾是自己學佛修行造成的。你學佛修行不如法那是造業,但如果你如法地學佛修行,他還跟你吵架鬧離婚,那是另有原因。
吵架鬧離婚、互相傷害等等,都是因為自己往昔造了惡業。學佛修行怎麼是造惡業呢?學佛修行不是造惡業,所以它不是真正的因。真正的因是你往昔所造的惡業,果報正在成熟,而不是因為你在學佛修行。
如果沒有導致吵架、鬧離婚等這些因緣,你堅定自己的信念去學佛,他不但不會阻礙你,甚至會順從你,跟著你學。因為你這種堅定的決心就是戒體,是一種戒,它是清淨的,它有力量;你這種堅定的信念是一種定,也是有力量的。有了這種決心和信念,你就一定有感化他的能力。他不但不會阻礙你,甚至還會跟著你學。
若自己心定了,境就隨心轉,是自由的;若是心不定,心隨境轉,是不自由的。什麼事情都是如此。比如說你要上山,領導不同意不給假,這都是因為你自己的願力不夠、決心不夠。若是有足夠的願力和決心,領導能不給假嗎?你修善的因緣到了,上山修行的機緣到了,誰能阻擋啊?其實就是心裡有障礙,放不下,所以才有這些障礙。若是緣分沒有盡,若是心裡能放下,不請假也沒有事,領導也不會開除你。再說開除就開除呗,再找一份工作又怎麼了?沒有什麼。其實就是找借口,還是決心不夠。
一切的違緣障礙都是自己造成的,就是因為心態沒有放下,心在動搖。若是心不動搖,一切都放下了,還會有這些違緣和障礙嗎?所以都是自己的問題。
大家應該好好發願,應該具足“力“,尤其在修行和行道的過程中,更應該具足“力”。不要總屈服業力,不要總屈服煩惱!業力一現前,煩惱一來就不行了。
我們從無始劫來到現在流轉輪回、受盡痛苦的原因就是業力與煩惱,我們現在學佛修行了,修善修道了,就要反抗!所謂修善,就是為了斷惡;所謂修道,就是為了斷煩惱。一個修行人不能跟著業力和煩惱跑,自己要有對治力,這就是修善、行道。在這個過程中要發願:自己要具足力!只發願也不行,還要落實,即在修善行道的過程中,不可侵犯,不可奪取!
——摘自《普賢行願品》講記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