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意識的研究,是學者重要的課題。佛法以有情為本,談佛法是必談有情問題。而“心識”卻是有情問題的核心,“心識”是有情的特征,是生死輪回的根本。有情的生命相續,業果緣起,乃至一切活動的功能,其根本動力即在“心識”。所以佛法對“心識”的情狀,有特別精細的發揮。全部唯識學,都談心識問題。
《俱捨論》說:“集起為心,思量為意,了別為識。”同是有情精神主體的“情識”,但在有情心理的作用差別上,就分為“心、意、識”三個名詞來說明。
心
“心”,義為“集起”,就是積集種種善業和不善業的“習氣”所在。“習氣”是種子的異名。我們的內心,平日受外來的“六塵”緣影所熏習,使遺留下來的“習氣”種子在心內,積聚一起,含藏不失,亦不滅壞,將來遇到外緣的激發,又會生起現行的果法。所以在唯識學上,把這心名“阿賴耶識”(藏識),就因它能含藏受薰的種子功能,永遠不會失壞,因此得名為“心”。
識
但是這心內的許多種子從何而來呢?是從前“六識”的攀緣外境而來的。所以從“六識”攀緣方面說,又把這心叫做“識”。“識”的主要意義是“了別”為性。“了別”有粗有細。粗的“了別”多在前“六識”,細的“了別”則在“七識”和“八識”。現在說的前“六識”是以“了別”為性的,因它善於攀緣外境,側重在所能對的境界。起內在的生起能“了別”的認識功能。如:“眼識”了別“色塵”,“耳識”了別“聲塵”,“鼻識”了別“香塵”,“舌識”了別“味塵”,“身識”了別“觸塵”,“意識”了別“法塵”。“塵”就是外境,因“識”是要依根緣境而生起的。由於能依有“六根”和所緣有“六境”,所以中間生起的“識”亦有“六識”。這好像生理學上說的視覺、聞覺、嗅覺、味覺、觸覺、知覺的道理一樣;只不過在心理學上是很抽象的名詞,在佛學上就把“六根”、“六塵”、“六識”的畛域,很具體很精細的分劃出來了。
“六根”雖為“六識”所依。使“識”生起“了別”的作用,但“眼根”等前“五根”是屬於生理的物質機構,只不過是有為“識”所依而有生“識”的作用,卻不是“生識”的源泉。產生“心識”活動的源泉,是潛在裡面的“意根”,也就是在“心、意、識”中獨得“意”名的“意”。
意
“意”華譯作“思量”,在唯識學上,說它從無始以來,常執第八“阿賴耶識”為自內我。恆審思量,沒有間斷,所以獨得“意”名。因它恆有審察思考的功能,前“六識”遇到外境依“根”生起時,它對於所緣的行相,就生出深刻“了別”的作用。所以經中說“依意生識”;可見“意”的特義,是能生“六識”,為“六識”所依,也是外界一切認識活動的樞紐。
“意”在精神界的主要任務,向內是執取根身,向外是認識境界。“根身”是指眼、耳、鼻、舌、身的“五色根”(這五種都是有形色可見的)。所以,我們人的身心自體,為“六根”的總和。前“五根”,是物質的生理機構;後之“意根”則為精神的,屬於心理的。為物質的生理機構的“五根”,必依心理的存在而起作用,假使“意根”一旦放棄執持的功能,生理的“五根”也即時變壞了,例如,“眼根”等“五根”能為“眼識”等“五識”生起的增上緣,就因為有“意根”的執持,如果“意根”放棄執持的任務,“眼根”等“五根”也失去活動的能力了。生人和死人同樣有“五根”存在,生人的“五根”有靈活的作用,死人卻沒有。關鍵就在“意根”的存在與否。所以說,“意根”在內的功能,是執取在外的根身。同時,“意根”不但執取內面的根身,亦是由於“意根”的存在,“五根”就產生認識外界一切活動作用。如果沒有“意根”,“五根”宣告崩潰腐爛,更談不到發“識”而認識外界的活動了。
總之,有情生命的中樞是“意”處,而“意”處是從精神界統一性的“心”而來的,即由於“心”的集起“五識”外緣謝落的影像,承受“意識”內取根身的積習余勢(習氣),引發業力而策動“意”處,而生起生命活動的作用;又由“意”的活動而引生“識”的向外攀緣六塵境界;由“識”的攀緣而又集起種種淨不淨界的種子,而充實於內心。這樣“識”從“意”生,而又生於“心”,“心”是種種的積集和統一,故說“識”是“了別”,“意”是動力,而“心”是精神界的總和。由外而內,從“識”到“心”,由內而外,從“意”到“識”。無始以來,這“心、意、識’就不斷地交流,成為一切有情心理活動的現象,世界生命不絕的源泉,和業力不滅的所在。明乎此,知生命相續,生生不已,業果緣起,循環無息,我們應不忽略現實行為的努力!(聖嚴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