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賢菩薩對善財童子說:“所謂忏悔業障就是,菩薩自己思維,‘我從過去無量劫以來,由於貪心、嗔恨心、愚癡心深重,迷失了自己的本性,產生了身業、語業、意業,所做的種種惡業無量無邊。假如惡業有形體相,就是遍滿虛空也容納不了。
我現今以完全清淨的三業:清淨的身業、口業、意業,在法界極微塵數那麼多的剎土,一切諸佛菩薩面前,誠心誠意地忏悔自己第罪業,以後再也不造此罪業。’
業分有漏業、無漏業,或者善業、惡業、無記業。佛經告訴我們,惡就是違背真理,違背正見。違背正見的思維就是邪心,就是邪見。還有引業和滿業。我們因為沒有學佛大之前作各種惡業導致痛苦不堪,所以佛菩薩用各種方法,來清淨我們的業障。
一般來說,忏悔業障可以有以下幾種方法:
即擇地建壇,選擇一個適當的地方建立法壇,請戒德師依律作法。比如我們求法求受戒律,一般都是寺院,要有戒師,有儀軌師,如理如法,忏悔時自陳所造罪業毫不覆蔽,全部發露。由此嚴持戒體,則戒體益,如犯戒則戒體破壞,所以忏悔後不能犯戒造業。
所謂取相忏悔就是在佛菩薩像前忏,在佛菩薩像前誠心禮拜,發露過錯,忏悔所犯罪業,一日至七日,二七日,三七日甚至一年,兩年,三年,必期親見光華瑞相而諸最消滅。
即拜佛的名號,佛的早晚課誦中,八十八佛即大忏悔文。《三千佛名經》即千佛忏,還有萬佛忏。誠心拜忏就能消除煩惱罪業。
《大寶積經》:“一切眾生犯五逆十惡乃至萬劫不能忏悔者,稱三十五佛聖號,虔誠禮拜,一切罪業皆消除。”再加上《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的五十三位佛,共八十八佛名號。由諸佛的洪名有如明燈能除黑暗煩惱,能消除一切罪業,有不可思議之殊勝功德,故寺院僧人都財八十八佛,這是必修課。
我們剛開始從事上忏悔,只要誠心拜忏,就能以禮拜儀法,來統一我們的精神,攝持我們的意念,摒除雜念,清除我們過去的罪障,獲得身心清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