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需要證,而證是由信發願,從發願而實行,認真去履行之後,證明了修行不會落空;證明了信、願、行有了結果,圓滿成功。這個證在佛法來講便是證果。修行得到結果,就是有了果位,果位是聖人的境界,凡夫不知道,無法推測。但站在“有學”的立場,對“證”應有三點認知:絕對的獨立、自由、平等。
一、絕對的獨立
聖人證得了什麼?從佛經上做個簡單的說明,聖人進入了不二法門,他是真獨立的。真獨立就是物我一如,宇宙萬物都是一體的,都是自己,除了自己沒有別的。也可以說沒有我;有我、無我,在不二法門裡是相等的。
見性成佛的人,他只認同佛性,佛性是金剛不壞的,是在塵不染的;雖然我們的表層意識很復雜,但是沒有污染到自性,沒有污染到佛性。能夠隨緣不變,不變隨緣指的就是佛性,當佛性突出的時候,就是真獨立。
真獨立者沒有一樣東西跟我是對立的,沒有一樣東西不是我,沒有一樣東西跟我有差距,全體都是我,到了這個境界,他的親和力、同化力能夠高到頑石點頭,器世間不會動的東西,偶而也會動。
佛法講“一多不二”──多即是一,一即是多;現象有多,本質是一;自他不二,完全不分別、不執著的心態。現象界種種差別,來自我們的執著心,如果不執著自我本位,不以自己的好惡心去衡量外在的一切事物,一切外在的事物便都很調和。
一個修行成功,證了果位的人,他是真獨立的,真獨立所發出來的情感,就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對所有眾生無條件的同情,對眾生的痛苦,有感同身受的同感。見性成佛的人,別人就是他,他就是別人;除了別人,沒有自己,這就是真無我,真無我就是一切都是我、就是大我。說真獨立,不是相對的獨立,是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的獨立。到此境界,說個獨立都是多余。
二、絕對的自由
證果的第二個特征是真自由。未見性的人是相對的自由,甚至是不自由。證果以後是絕對的自由,生、死、苦、樂都是自由的;你要他痛苦,他不痛苦;你叫他哭,他反而笑,他是自由的。你所設的一切圈套,一切障礙對他都不會造成困擾。
三、絕對的平等
證果的第三個感覺是真平等。金剛經上說“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因為是“一”,不得不獨立,不得不平等。世俗人的喜悅、快樂是建立在許多條件上,如果缺乏了客觀條件,便快樂不起來,但是佛的快樂就是快樂,是絕對的,是不需要附加任何條件的。
佛一出生,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周行七步說:天上天下、唯我獨尊。“唯我獨尊”不是做老大的意思,是“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一切平等。
自性是佛,擴大心胸,堅定願力,認真努力地去淨化自己,一步一個腳印的去實踐、去做。在不二法門裡,做就是不做,不做就是做,煩惱即菩提,有念即是無念,有相就是無相,“言語道斷,非去來今”。保持當下的心態,絕對到家。
南無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