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的學修,使我們對生活裡一些事情變得更為敏感。比如對待家人,人們都說親密關系對人生幸福來說至關重要,在一定程度上,融洽的家庭關系的確會帶給人幸福感,幫助我們渡過難關。
而我們同時也會保持清醒的覺察,看到所謂親情並非固有恆常一成不變,而是由點點滴滴、起起伏伏的感情、情緒、事件等組成;
我們看到親人之間是怎樣困在各自的局限中身不由己,彼此愛怨糾纏,結果即使最無私的親情裡也夾雜著煩惱、傷害相續不斷。
尤其我們的父母,單是為了養育我們,就造下了許多身語意的惡業:他們為了給我們做好吃的而去殺生;為了讓我們過得更好而想方設法地掙錢,有時就是通過不與取或欺騙的手段;為了護著我們而起嗔恨心與人爭斗……這樣的情況幾乎會發生在每一位父母身上。
可是,惡業不會因為是出於對子女的愛就不感召惡果,而果報現前的時候,父母們只是低頭承受卻不知其緣由。
有句老話:可憐天下父母心。父母親對我們愛得深,也愛得苦。焦慮、擔憂、生氣、希望及隨之而來的恐懼,乃至隔閡、矛盾、沖突等等,不是一直伴隨著這個愛嗎?
對於有些父母,這些也許是他們表達愛的主要方式。
為什麼這樣深切的愛卻總是伴隨著苦和傷害?
佛法告訴我們,所有的痛苦都源自我執——對“自我”的執著。
由“我”而進一步生起對“我的”的執著。
父母對子女的愛可以說是所有感情裡最無私無條件的,不管子女好不好,不管自己的付出會不會有回報,父母都會把子女放在第一位來考慮,但是即使這樣的愛也還是建立在我執的基礎之上的。
你看,父母愛子女的一個前提條件是孩子得是他親生的,也就是說,認定“這是我的孩子”之後,才會有後面的捨己忘我的愛。
如果換一個別人的孩子,同樣可愛、同樣弱小需要照顧,你恐怕也很難像愛“自己的”孩子那樣去關愛他,感情上似乎就是缺點什麼,沒有那種牢固的紐帶。
實際上,這個感情上的紐帶不是固有的,是你自己賦予的。我們不是經常聽到這樣的故事嗎:當得知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後,雖然孩子還是那個孩子,可是對他的感情立刻就不同了。
知道這一點,對於我們的意義就是:我們不再只是看到父母(也包括其他親人)的愛,也會慢慢看到這種愛背後的我執以及因此而來的苦惱纏縛。
這不是分析推理,如果你的覺察足夠細密,真的是會看見身邊這些跟自己最親的人是怎樣在一言一行、起心動念間,苦苦地執著自我和恆常,在這種執念的牽引下,去愛去追求幸福而適得其反。
當然這其中也有我們自己深深的我執煩惱與之互動,有來有往,不斷編織演繹這張煩惱之網。
現在我常聽人說一句話:陪伴是給家人最好的禮物。而如果我們不知如何自處,也不知如何與人相處的話,陪伴帶來的苦惱或許並不會比快樂少。
所謂輪回,即是在顛倒、煩惱中流轉,困於其間,不得出離。
這樣身不由己的輪轉中的人,總是在自相矛盾中。
有聚就有散,卻夢想著親人間長聚不散;
然而暫時聚在一起時,又何曾彼此善待,不過是周而復始的愛怨糾結,有時仿佛自己也很困惑為什麼要相聚。
父母子女間如此,夫妻間更是如此。找遍全世界,你大概也很難找出幾對不互相制造痛苦傷害的夫妻。
聚也不是,散也不是,聚散都在煩惱裡打轉。
這份了解,令我們對家人的感情有了更多悲心的成分。
我們的愛父母和家人,不只是因為他們對我們好,跟我們親近,更是因為我們知道他們的苦,並且想通過自己的努力,幫助他們遠離痛苦煩憂及造成這些痛苦的因緣。
對於佛法的修行者,珍惜親情往往是從對治自己內心的我執和因它而起的種種煩惱開始的,因為不這樣,我們無法真正地善待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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