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首    頁

法師開示

法師介紹

人間百態

幸福人生

精進念佛

戒除邪淫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寺廟介紹

熱點專題

消除業障

素食護生

淨空法師

佛教护持

 

 

 

 

 

 

全部資料

佛教知識

佛教問答

佛教新聞

深信因果

戒殺放生

海濤法師

熱門文章

佛教故事

佛教儀軌

佛教活動

積德改命

學佛感應

聖嚴法師

   首頁法師開示

 

信願法師:潘劍峰居士往生紀實

 (點擊下載DOC格式閱讀)

 

  【念佛感應錄】潘劍峰居士往生紀實

  潘劍峰,男,家住蘇州市新升花園飛虹小區57幢108室,2008年4月19日往生,時年54歲。

  他於2008年1月3日被查出患肝癌,因已屬晚期,無法開刀,因此在家吃中藥保守治療。他母親和妹妹都是念佛人,此時就勸他要吃素、念佛、忏悔,但他不肯接受。2月,他妹妹潘建紅去了美國,臨走前把哥哥的情況告訴了我,並希望我能去勸勸他,讓他趕快念佛求生極樂。

  我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他家裡。我在談話中先不提吃素、放生、忏悔等事。我看著他那被疾病折磨得疲憊不堪的面容,內心酸楚,不由默默地祈求阿彌陀佛加被他,讓他趕緊念佛吧,趕緊發願往生極樂世界吧!一定是彌陀的加被,那天我覺得勸他一點也不費勁。我們聊了很久,聊了很多,我記得我講了人死必有後生,講了西方淨土生起的本末,講了我自己學佛的經歷,最後我勸他早晚各念100聲佛號,然後發願求生西方極樂世界,他很爽快地答應了。

  第二次見到他,是4月初,已是在病房裡了。我和蓮友秦居士一起去探望他,給他帶去了佛卡、手珠。這時他已知道回天無術。我問他:“你相信有來生嗎?”“我相信。”他回答。我說:“那好,潘劍峰,你現在作個選擇吧,你是願意被閻羅王抓去受無量苦呢,還是願意跟隨阿彌陀佛往生西方去受無量樂?”“我當然願意去西方!”他很堅定地回答。我當時一陣激動,有救了!阿彌陀佛一定聽見了他發的願,阿彌陀佛一定會來接引他的!我和秦居士一起在他的病床邊合掌念了一會兒佛,他也雙手合掌,跟我們一起念,非常誠懇。臨走前,我們把手珠放在他手心裡,對他說:“別松手,這是阿彌陀佛給你的救生圈。看著佛卡上的阿彌陀佛,記住他的形象,他會帶你去極樂世界的。你是個大丈夫,相信你一定能成功。”因肝腹水的緣故,他已不大能開口了。因此我又對他說:“你如果口中不能出聲念佛,你就在心裡念;心裡念不了也沒關系,只要知道阿彌陀佛在你身邊,他會安排一切的,記住這些就可以了。”他聽後很用力地點了一下頭。

  第三次去看他,他已經不行了,但神志還清楚。聽到我喊他,他還努力睜眼笑了一下。看到他右手緊握著佛珠,知道他心裡有佛。多有善根啊!我心裡很酸楚,默默地站在他床邊念佛,不知該如何幫他,只能一切交給彌陀了。臨走時,我握著他的手說:“潘劍峰,跟著阿彌陀佛走,我們極樂見!”他吐出了一個字: “好。”

  三天後,他走了,走得很安詳,沒有出現醫生預料的七竅流血現象(肝癌患者臨終多會如此),就這麼睡過去了。

  在醫院的20多天中,他沒有打過止痛針,醫生也覺得很奇怪。

  他走的前三天,妹妹潘建紅在美國家中為他念佛。當時是下午,太陽還沒落山,她跪在陽台上,面朝西方,想到今生再也看不到哥哥了,不由悲從心起,悲情化為聲聲的呼喚,一句句南無阿彌陀佛從心中湧出。忽然,有一種異樣的感覺包圍了她,她本能地睜眼望了一下,卻呆住了,西邊的太陽放出了水波一樣的紅色光芒,一圈一圈往外傳播,由西向東朝她湧來。她當晚在電話中激動地告訴我:當時她腦子中一片空白,整個身心被佛光籠罩,只有六字名號在震蕩。佛光不斷地湧出,延續了40多分鐘!她一直跪在佛光中念佛,直到佛光消失。

  潘建紅在她哥往生後,兩次夢見他。這是她在電話中對我講述的:

  往生當晚,她在夢中看到她哥坐在一張椅子上,神清氣爽,看上去很年輕端莊,穿著居士服,對著她微笑,好像很感謝的樣子。她在夢中朝他哥跪了下去,嘴裡念著佛。

  一個月後,又夢見了。這次是在一間大屋裡,有許多人,中間有位穿著出家服的人很像她哥。正想著時,那人立即顯現出她哥的模樣。她高興極了,跑過去一下抱住他,嘴裡直問:“哥,你在哪裡呀?”她哥說:“我已往生到了西方極樂世界,在阿彌陀佛那裡。”她一聽,高興得抱著她哥跳了起來,跳得真高啊!好像跳到了雲彩裡一樣。

  (2008年11月 淨土宗蘇州念佛會姚維煊記)

  按:

  不欲地獄無量苦,願受極樂無量樂,

  生死關頭二選一,有智慧人明抉擇,

  願生西方即必生,彌陀望眼早欲穿。

 

上一篇:地藏十輪經:福田相品第七之一
下一篇:信願法師:無論斷惑與否,若具真信切願,持佛名號,及修行眾善,回向往生,無一不得生者(一)


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