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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文章
:大德居士
黃念祖:佛教中的“四依法”非常重要
“了義中無上了義”。“了義”是什麼呢?簡單說來,就是分明顯了真實究竟的義理。注解中的“分明顯了”,就是常說的了了分明。其中的“了”字,也即是“了因佛性”中的“了”字。 台教說三因佛性:一正因,即“是心是佛”;二緣因,即“是心作佛”;三了因,即“究竟成佛”。 這三因佛性也有個比方。木中有火,喻正因佛性。上古燧人氏發明了鑽木取火。鑽了木頭才能取出火來,所以鑽木就是緣因佛性。那麼什麼叫了因佛性呢?火出來了,木頭也燒盡了,一切都了了,就是了因佛性。 以下再引證幾段經文。《寶積經》說:“若諸經中,有所宣說,厭背生死,欣樂涅槃,名不了義。若有宣說生死涅槃二無分別,是名了義。”又《涅槃經》說:“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維摩經》《寶積經》也都有同樣的指示。 所以佛教中“四依”非常重要。“四依”就是依智不依識,依義不依語,依法不依人,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依智不依識”。我們不能依靠意識。在八識中,眼耳鼻舌身和阿賴耶識都沒有問題,出生毛病的在於第六識和第七識。第六識就是要分別,第七識就是執我。如果依第六識、第七識當家作主,那就是認賊作子。所以要依靠智慧。《大智度論》說:“智乃本心照明之德,可與法性契合。學人宜定止妄識,策發真智。”這就是“依智不依識”的道理。 “依義不依語”。“語”是語言,“義”指實義,即是中道第一義谛。這本來不是文字語言所能表達,所以對於經裡的文句,應當深入思維其中的實義,而不是死抓住這一句的語言文字。如果這一句被你執死了,你自己也就被這一句執死了。所以禅宗說死於句下,就是說你在這一句下死了。所以不應該依語言,而是依止其中的真實之義。 “依法不依人”。學法、求法、修法,所求所行的都是法。依靠法可以入道。關鍵是法。凡夫所說,若能契於正法,也應信受奉行。假令有人雖能顯現如佛之相好,但所說不契正法,於其所說,也應捨離,萬不可依靠。我們尋求善知識,不是看他是什麼地位:這位是佛學權威,那位是佛教團體的首長。專去聽這些頭銜,這就是依人。應該不論這些。我們只是看他的法如何,是不是契理契機。 《圓覺經》告訴我們,凡夫想要得成聖道,首須尋求正知正見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