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文達公,諱昀,清朝學者、文學家。官至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錄其平時所見所聞奇異之事著《閱微草堂筆記》一書,約三十萬余言,詳述因果六道輪回之事征,多系真人真事。民國陳荻洲居士,依此筆記摘錄百篇,題為《紀文達公筆記摘要》,冀其普及。蓮宗十三祖印光大師曾為此《摘要》撰寫序文,回溯往聖前賢,無不提倡因果,以期平治天下,淑世牖民。
清大學士紀曉岚撰
演蓮法師譯白
121、不隨俗流【譯文】
南宮敬之先生說,他們家鄉有位姓陳的書生,在神廟裡讀書,夏夜酷熱,他就脫去衣服,露出上身,在廊下睡著。半夜裡,他夢見神明將他召到座前大加斥責。陳辯解說:“神殿上不是早已有幾個做買賣的生意人,袒胸露懷地睡在那裡。我只是睡在廊下,為什麼反而受到責備?”神說:“盡管他們隨處倒臥,但你卻不可以。他們都是些如鹿似豬的蠢人,不值得與他們計較!而你是讀書明理的人,怎能不知禮?”
據孔子作《春秋》嚴格要求賢者來看,也就是這個道理。所以君子為人處世,可以隨俗的就隨俗,不必標新立異,不可隨俗的就不隨俗,也不必苟同。世上人對於那些違禮的事,動不動就說某人某人也曾做過。假如不去思辯事物的是非與善惡,而只是議論此事是否曾經有人做過,那麼,自古以來,哪樣事沒人干過?難道因從前有人干過,就可以拿來作違天害理的借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