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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一事,原須克盡人道,方可趣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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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谕在家善信·甲 示倫常大教

  學佛一事,原須克盡人道,方可趣向(佛法,雖為出世間法,實在世間法中做出。見三編復周伯遒書)。

  良以佛教,該[1]世出世間一切諸法。故於父言慈,於子言孝,各令盡其人道之分,然後修出世之法。譬如欲修萬丈高樓,必先堅築地基,開通水道。則萬丈高樓,方可增修,且可永久不壞,若或地基不堅,必至未成而壞。

  昔白居易問鳥窠禅師曰:如何是佛法大意。師曰: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欲學佛法,先須克己慎獨,事事皆從心地中真實做出。若此人者,乃可謂真佛弟子。若其心奸惡,欲借佛法以免罪業者,何異先服毒藥,後服良藥。欲其身輕體健,年延壽永者,其可得乎。[(正)與丁福保書](《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線裝書局,2014年版)

  注:[1]該: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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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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