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遺教經淺釋》
◎一九七九年宣化上人講述於
美國加州洛杉矶金輪聖寺
開經偈
無上甚深微妙法 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 願解如來真實義
“汝等比丘。已能住戒。當制五根。勿令放逸。入於五欲。譬如牧牛之人。執杖視之。不令縱逸。犯人苗稼。若縱五根。非唯五欲。將無涯畔。不可制也。”
佛說,“汝等比丘”:你們各位比丘,“已能住戒”:若已經能住於清淨的戒律。“當制五根”:你應該制止你的五根。五根就是眼、耳、鼻、舌、身。這五根你應該好好管著它,好好控制著它。“勿令放逸”:不要讓它不守規矩。眼睛不視非色,耳不聽聞YIN聲,舌不嘴香味,身不貪觸塵。“入於五欲”:不要隨著色、聲、香、味、觸所轉。不要為財、色、名、食、睡所搖動。
“譬如牧牛之人”:好像一個放牛的人。“執杖視之”:拿著杖或者是鞭子,看著這頭牛。“不令縱逸”:不令這牛跑了。“犯人苗稼”:去把人家的苗稼給吃了。“若縱五根”:你若是放縱不守規矩,不能控制這五根。“非唯五欲,將無涯畔,不可制也”:不單這財、色、名、食、睡,和這色、聲、香、味、觸都沒有邊際,不可控制,你就是想控制,也沒有法子控制,因為你放縱這五根,不令它守規矩。
“亦如惡馬不以辔制。將當牽人墜於坑陷。如被劫賊。苦止一世。五根賊禍。殃及累世。為害甚重。不可不慎。是故智者制而不隨。持之如賊。不令縱逸。假令縱之。皆亦不久見其磨滅。”
這是說眼、耳、鼻、舌、身這五根,不可以令它放逸,令它隨隨便便不守規矩。如果你不守規矩的話,這五欲將無涯畔,沒有邊際,貪而無餍,你無法控制它。這是說到法,下邊說個比喻。譬喻什麼呢?“亦如惡馬”:這好像不守規矩的野馬一樣。這種野馬它常常做害群之馬。“不以辔制”:如果不以缰繩來牽制著它。“將當牽人墜於坑陷”:它就會把人牽到坑裡邊去,或者墮落到海裡邊。
“如被劫賊”:也就好像被賊搶了東西一樣。可是,被賊來打劫,“苦止一世”:這種苦只是一生就能受了,不會長遠。“五根賊禍”:這五根──眼、耳、鼻、舌、身,眼被色塵所轉,耳被聲塵所轉,鼻被香塵所轉,舌被味塵所轉,身被觸塵所轉,而五根的這種賊害,“殃及累世”:它連累你生生世世,沒有完的時候,這種禍殃,是不知道有多久的。“為害甚重”:你若是恣情縱欲,被五塵的境界所轉,這種害處是非常之遠的,累世危害甚重,它危害非常的重。“不可不慎”:因為這個緣故,我們人不可被這五塵境界所轉。“一念不生全體現,六根忽動被雲遮”,要特別謹慎。
“是故”:因為這個,所以“智者制而不隨”:有智慧的人能控制五根、五塵和五欲的境界,不隨五根、五欲的境界所轉。“持之如賊”:持守這種功夫就像防備賊人一樣。“不令縱逸”:不令五根和五欲縱逸,放縱起來,不守規矩。“假令縱之”:假使暫時間放縱它的時候,“皆亦不久”:也不會令它恣縱太久的。“見其磨滅”:令這種妄想,這種不守規矩的思想,不久就沒有了,磨滅就是滅去了。
恭錄自《佛遺教經》淺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