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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忍法師:吃「素」不等於食「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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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素」不等於食「齋」?

第328期明覺 文:法忍法師

  一般中國人都以為「食齋」就是等於吃素,其實不然。在佛教的理解之中,吃素最基本就是不吃眾生肉;至於「食齋」或「持齋」,就是在素食的飲食習慣之上,還對於用餐時間有一定的要求。

  怎麼才算是「食齋」?

  佛法中的「齋」是指「過午不食」,即是在食素的要求之上,還加上「過午不食」或「過中不食」的要求。意思就是過了正午十二時之後乃至翌日東方日出之間,持齋的人不進食任何食物。

  佛陀制定「過午不食」的事源

  佛陀有一位名叫迦留陀夷的弟子,他的名字亦可以翻譯成「黑光」(黑色的光)。迦留陀夷尊者在未出家之前已是生性聰明,而且才華洋溢,亦是佛陀出家之前的宮廷老師。在佛陀覺悟之後,迦留陀夷因為奉國王之命去迎請佛陀入皇宮說法的因緣,而跟隨佛陀出家。

  迦留陀夷雖然跟隨佛陀出家,但是以往貴族習氣未除,用餐的習慣照樣是早上吃早餐、中午吃午餐、晚上吃晚餐,跟一般人的作息、吃飯時間是一樣的。有一天晚上,皮膚黝黑的迦留陀夷到一戶人家乞食,一名懷孕婦人開門,剛巧天空閃電,婦人突見黑得發光的迦留陀夷,以為是鬼而驚嚇至流產,他的丈夫狀告到佛陀那裡,大罵沙門不應夜行乞食,佛陀於是禁止弟子過午乞食。

  佛教對進食的時間所提出的建議

  《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卷上(收於《諸經要集》卷五)引《毗羅三昧經》不但為「過午不食」立下定義,而且指出進食的時間有四種:

  「問曰:『何名食時?何名過食時?』答曰:『依《四分律》雲:謂明相出時,始得食粥(明相未出即是非時)乃至日中,案此午時為法,即是食時(依僧只律雲過此午時影一發一瞬草葉等即是非時),四天下准此皆同。故《毗羅三昧經》,世尊為慧法菩薩說雲:食有四種,平旦天食時,午法食時,暮畜生食時,夜鬼神食時,佛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故日午時是法食時也,過此已後,同於下趣非上食時,故曰非時也。《十誦律》雲:唯天得過中食無罪』。」

  上文的白話解釋是:早上是天界眾生的進食時間;中午是「法食時」,即諸佛菩薩及聖眾受食的時間;暮(黃昏)是畜生進食的時間;晚上就是鬼神食時。因為佛斷六道輪回之因,故其食時為日午這個「法食時」,過了這個時候進食,就如同下界眾生,非上等的進食時間,故佛教稱過午進食為「非時食」。

  過午之後可喝之飲料

  如身體不能支持或生病,佛陀即開許弟子在過午之後可喝一些流質飲料,這些飲品名為「非時漿」,而「非時漿」包括則以下三類:

  1. 如《摩诃僧只律》所說:「一切豆谷麥,煮之頭不卓破者之汁」。當中的重點是「豆殼的皮不能破」,而汁是澄清的。倘若皮破了而令汁有一點點的混濁,就不在開緣之列,即使生病也不應吃。

  2. 酥油、蜜、石蜜(有人認為即是蜂蜜),或以這三種東西調成的水。

  3. 果汁。對這些果汁亦有一些要求,就是不應有渣,如果有一點點渣都要過濾掉。

  然而,牛奶及麥片等則不屬於「非時漿」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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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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