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經(長身經):
本經敘述長身婆羅門設祭祀大會,欲行殺生。佛說殺生罪業深重,並說貪嗔癡等過患。
九十三經主要闡述佛陀對於殺生的觀點,即主張護生,反對殺生。本經的故事情節較長,也有大段的對話,在經義方面並沒有過多地深入闡述,因此我在這裡不作過多的描述。經中主要情節大致如下:
在前文我已經說過,婆羅門教的核心理念之一,就是“祭祀萬能”。在祭祀之中,為了表示對於天帝、梵天的忠誠,自然會選擇祭殺一些諸如牛、羊、豬之類的生靈。在祭祀大會舉行之時,自然要邀請很多人來參加。有一位名叫長身的婆羅門,就擬定舉行一次大規模的祭祀法會。但是這位長身婆羅門較少邪知邪見,他對佛陀也比較尊敬。或許他對祭祀殺生也存有一定的顧慮,擔心罪業加身,於是他就向居止於祇園精捨中的佛陀,請教有關祭祀方面的法節、祭品以及儀禮諸事。
佛陀問明來意之後,便對長身婆羅門說:“或有一邪盛(祭祀)大會主行施行福而生於罪,為三刀劍之所刻削,得不善果報。何等三?謂身刀劍、口刀劍、意刀劍。”
所謂身刀劍,就是說舉行祭祀的人,親手殺取各種弱小動物的性命;所謂口刀劍,就是在言語上有殺生或教他人殺生的表現;所謂意殺生,就是在思惟意念方面,產生殺生的念頭。此三種殺生之業,猶如刀劍一般,對人對己均沒有好處,可謂自害害他。
佛陀還進一步宣說了婆羅門當供養三種火,當斷三種火。
(一)供養三種火:根本火、居家火、福田火
“然婆羅門當勤供養三火,隨時恭敬,禮拜奉事,施其安樂。何等為三?一者根本,二者居家,三者福田。”
1、根本火:
“謂善男子方便得財,手足勤苦,如法所得,供養父母,令得安樂,是名根本火。何故名根本?若善男子從彼而生,所謂父母,故謂根本”。就是說對於父母,要行孝道,將之列為“根本之火”。
2、居家火:“謂善男子方便得財,手足勤苦,如法所得,供給妻子、宗親、眷屬、僕使、傭客,隨時給與,恭敬施安,是名家火。何故名家?其善男子處於居家,樂則同樂,苦則同苦,在所為作皆相順從,故名為家。”此處所講的就是如何處理家庭親眷、親朋鄰裡之間的關系問題,十分具有指導意義。
3、福田火:“謂善男子方便得財,手足勤勞,如法所得,奉事供養諸沙門、婆羅門——善能調伏眾貪、恚、癡者,如是等沙門、婆羅門,建立福田,崇向增進,樂分樂報,未來生天,是名福田火。何故名田?為世福田,謂為應供,是故名田。”
(二)斷三種火:貪、嗔、癡三火
“婆羅門!今善男子先所供養三火應斷令滅。何等為三?謂貪欲火、嗔恚火、愚癡火。所以者何?若貪火不斷不滅者,自害害他,自他俱害,現法得罪,後世得罪,現法後世得罪,緣彼而生心法憂苦;恚火、癡火亦復如是。婆羅門!若善男子事積薪火,隨時辛苦,隨時然,隨時滅火因緣受苦。”
至於經中的其他故事情節,由於與經義沒有太大的關聯,故而略去不談。
最後啰嗦一句。從佛教發展史的角度講,在四阿含之中,《雜阿含經》占據著極其重要的歷史地位。比如說到了部派佛教時期,各派基本上都是站在各自的立場,對阿含經的各種經句義理進行闡發演繹,因此形成各自不同的思想觀點。比如說被譽為大乘宗師的龍樹大師的《大智度論》,如果細細讀來,論中實質上就是對阿含經的理解和發揮。尤其在《雜阿含經》中,有時佛陀在隨機教導弟子們時,就只說了一兩句話。可是正是這看似簡單的一兩句話,讓我們百思不得其解。有時從字面上理解,似乎還勉強過得去;但是若展開來探討和思惟,卻宛若步入迷宮,使我們真正地領悟到佛法的精深與偉大!所以,我今後的文章逐漸立足於對於經文義理的探討與思尋,至於一些無關緊要的故事情節,就大致略去不談。衷心盼望著有更多的道友,利用工作之余,與我一道來研讀阿含。如果一門心思地深入進去,相信大家會真正地體悟到“深入經藏,智慧如海”的高妙玄義。(元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