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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法師:漫說《雜阿含》(卷十四)~E 第347經(須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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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7經(須深經):

  這部短經很有故事情節,也很現實,通過本經的閱讀,使我們能受到很多啟示。

  從經文內容上判斷,這部347經的產生時間,可能是佛陀住世的後期,准確地說,可能是佛陀60歲以後的事情。此時佛陀居止於王捨城的迦蘭陀竹園,不僅佛陀的名氣是列國皆知,同時佛教的影響也日益擴大,得到了社會各種姓的廣泛信仰與布施。所謂“四事供養”(衣被、飲食、臥具、湯藥)俱全,使得“佛及諸聲聞眾得大利養”。如此一來,就必須對那些外道出家眾的供養有所減少。利養的減少,使得這些外道如坐針氈,但也無可奈何,因為腳是長在信眾的腿上,外道們又如何左右得了?於是外道們坐在一起開始商討對策,用什麼方法才能獲取信眾們的名聞利養,“今此眾中,誰有智慧、大力,堪能密往詣彼沙門瞿昙眾中出家,聞彼法已,來還廣學,我等當復用彼聞法化諸國王、大臣、居士,令其信樂,可得還復供養如前?”意思是說,他們派人潛入到比丘隊伍中,偷學佛法,然後回來為眾人宣說,以博取眾人的衣食等四事供養。

  商討的結果,“須深”成為大家共舉的對象。“須深”是位出家外道的名字,據說其“聰明黠慧,”而且年紀輕輕,是“密往沙門瞿去眾中出家”的最佳人選。經過思想動員,須深“默然受請”,前詣王捨城迦蘭陀竹園。

  須陀到後,對諸大比丘說:“諸尊!我今可得於正法中出家受具足,修梵行不?”

  大家就帶須深去拜見佛陀,作如是問。佛陀早已洞悉其心思,但他卻沒道破,而是對諸比丘說:“汝等當度彼外道須深,令得出家。”如此一來,須深如願成為一名比丘。

  過了半月,有一位比丘對須深說:“須深當知:我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這句話就等於說,這些先前出家的比丘,都已證得阿羅漢果位了。

  須深對這句話不太理解,便問道:“尊者!雲何,學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具足初禅,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此處所問的是針對上面所說的那段“生死已盡,梵行已立”那段話而言,意思是說達到這種境界,初禅就可以了嗎?比丘的回答是“不也,須深”。其次須深問到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能不能達到“自知不受後有”,比丘也給予了否定性的回答。

  須深又問:“若復寂靜解脫起色、無色,身作證具足住,不起諸漏,心善解脫耶?”這裡的“起色”是何義,似乎不明;“無色”是指無色定。這裡所說的境界,是指超證於第四禅,我個人的理解是指阿羅漢向,介於阿那含與阿羅漢之間的一種次第,即四雙八定中的第七定。達到這種定力,仍未能獲得最終的解脫。對於須深的提問,這位比丘的回答仍是否定的。此時須深很是迷惑:“雲何,尊者所說不同,前後相違?雲何不得禅定而復記說?”意思是說你說話前後矛盾:既然不得禅定,又怎麼能說自己已“不受後有”了呢?

  對此,這位比丘的回答是:“我是慧解脫也。”

  從這位比丘的回答,我們可知“心解脫”與“慧解脫”並不是完全一回事。“心解脫”是一種禅定狀態的解脫,而“慧解脫”似乎是通過某種思惟,悟解了某種自然規律。我個人以為,達到“心解脫”,應該是阿羅漢的位次,但是它可能是在禅定狀態下的一種解脫,如果離開了禅定,這種“解脫”可能會退墮,因此有的經中出現了“阿羅漢更墮”這句話,很可能就是指的是只達到“心解脫”的阿羅漢。而只有達到“俱解脫”(即兼具心解脫與慧解脫),方才稱為真正意義上的阿羅漢。到部派佛教時期,關於“阿羅漢是否退轉”而發生的一系列爭吵,其源頭就是對“阿羅漢更墮”這句經文的理解不同而引起。從本經中我們似乎可以看出一些苗頭,難怪乎須深對該比丘的回答感到大惑不解。

  後來須深到佛陀那裡,請求佛陀予以解釋。

  佛陀重申了一句十分要緊的話,叫“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對於這句話,我在前面的文章中曾反復強調,決不可掉以輕心。什麼叫“法住”?所謂法,就是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的運行規律與內在聯系;所謂住,即安住性、持續性。佛法上的“法住”,是指四谛、十二因緣的真谛法則。這句話的意思是:欲證涅槃,其前提就必須對十二因緣及四谛法門有著精深的洞察。反過來說,如果對於四谛因緣法一知半解,就不可能證得涅槃。而這位比丘所謂的“慧解脫”,應該就是指對於四谛十二因緣有著徹底究竟的領悟。我們通過前面對四禅的了解,可以說四禅所談的是一種心境狀態,它還沒有真正涉及到佛法的核心部分,即四谛十二因緣。因此當須深稱自己“我今不知先知法住,後知涅槃”時,佛陀回答是“不問汝知不知,且自先知法住,後知涅槃”。而“法住”是靠自己的實修去逐漸領悟的,不是從文字表面“知”不“知”的問題。接著,佛陀詳細為須深分析了十二因緣的內在法則,所謂“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的道理。在理解十二因緣的基礎上,再去“專精思惟,不放逸住,離於我見,不起諸漏,心善解脫”,這才是達到“慧解脫”的層次。

  須深此時,方才真正明白什麼叫佛法的精深難測,也明白了檀信四事供養比丘的真正原因。他向佛陀至誠發露,說自己“盜密出家”,實在是不應該。

  佛陀的回答是:盜密出家,罪過極大。如果至誠發露忏悔,“於當來世律儀成就,功德增長,終不退減”。反過來說,如果盜密出家,卻不知悔過,將是怎樣的下場?佛陀舉出一譬:就好像犯罪之人百矛刺身,其苦極劇。如果“於正法、律盜密出家,盜受持法,為人宣說”者,“當受苦痛倍過於彼”,比百矛刺身還要痛楚數倍。

  最後,總結本經要點(僅個人見解):

  1、“心解脫”與“慧解脫”的細微差別;

  2、“先知法住,後知涅槃”這句經文的極端重要性;

  3、為求四事供養而“盜密出家”的嚴重後果及當代現實啟示。(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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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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