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7經至889經三經主要敘述何為“信”。有一位婆羅門來到佛陀前,自稱他的名字叫“信”。這裡就提到一個名字之“信”與真實之“信”的區別。光名字中有“信”是遠遠不夠的,而是要將“信”的內涵落實到實際行動中去才是。因此佛陀說:“所謂信者,信增上戒、施、捨、慧,是則為信,非名字是信也。”而889經則敘述“等起”,所謂“夫等起者,謂起於信,起戒、聞、捨、慧,是為等起,非名字為等起也”。而這裡的“等起”,似乎可以理解為某種動力產生的主因或主導。一般將“等起”視為一種增上緣,謂“思之心所”為生起一切之因;以其能引生身語二業,並於第二剎那以後即與彼身語業同時俱存。又可細分為因等起與剎那等起兩種:一為因等起,謂造業時,意業在前為因;以能引生業,又以對應於其後所生之果,故稱之為因。二為剎那等起,謂造業時之心、心所與業同一剎那而起。此外,或稱因等起為“轉心”,稱剎那等起為“隨轉心”。名字只是一個符號或代號,而將名字的東西在現實生活中加以落實,那尚有很長的一段山路需要我們去跋涉。
890經敘述無為法及無為道跡。
無為法:“謂貪欲永盡,嗔恚、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無為法。”
無為道跡:“謂八聖道分。”
關於什麼叫“無為法”,我想很難用一兩句話所能解釋清楚,《大毗婆沙論》對此解釋說“若法無生無滅,無因無果,得無為相,是無為義。”《俱捨論》稱“言無事者謂無體性。毗婆沙師不許此釋。若爾彼釋事義雲何?(中略)說因名事,顯無為法都無有因。是故無為雖實有物,常無用,故無因無果。”所謂“無生無滅,無因無果”,乃是無為的基本特征,的確難思難議,用世間的邏輯推理肯定無法演繹下去。我個人覺得還是佛陀在本經中說得更為直截了當,那就是將貪嗔癡三毒乃至“一切煩惱永盡”,這就叫無為法。離開了一切煩惱的束縛,得到了最終的絕對的超脫,此時談不上造業與因果,故而就是“不生不滅”。《般若心經》中所謂的“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實際上就是一種無為境相。至於如何去修習無法法,佛陀在此明確說是修習八正道。(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