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經與1039經大體相似,有一位婆羅門“於十五日,洗頭已,受齋法,被新長鬘白氎,手執生草”,來拜見佛陀。佛陀見了有些納悶,便問道:“瞧你這身打扮很奇特,又是哪家的規矩?”婆羅門回答說,這是一種“學捨法”。什麼叫婆羅門的“學捨法”呢?就是婆羅門那種穿著打扮,認為這樣做,才是“隨力所能,布施作福”。布施作福本沒有錯,但是為什麼要身著新淨的“長鬘白氎”,而且還要“手執生草”呢?這就是同樣令人搞不懂。還是上面我說的那些話,這些看似離奇古怪的舉止,大約只能用巫術所能解釋。至於佛陀所回答的正確的捨行法(即賢聖法、律所行捨行),即前面所說的十淨行,在此略去。
1041經名叫“生聞經”,敘述一位名叫生聞的梵志來向佛陀請教一些問題:“我有親族,極所愛念,忽然命終,我為彼故,信心布施。雲何,世尊!彼得受不?”生聞梵志這個問題對於當代來說,倒是很現實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時下很多寺院都流行做佛事,大型的如水陸法會,小型的如各種佛七、瑜伽焰口、蒙山施食,或者更方便一點的隨課延生、往生普佛。這些大小佛事,據說都會起到延年益壽或蒙恩超薦的功效。如果按比例而言,所謂施者得十分之六、受施者大約能得到十分之一的功德。那麼替亡人做功德到底有沒有效果呢?佛陀在本經中回答了這個問題。佛陀的觀點是“非一向得”,即並不絕對,需要區分對象。即身處地獄與身處人界的眾生,二者所接受的功德是有差異的。這句話我覺得可以理解為佛陀對於超薦功德的認可,即做佛事的確是有功效的,所謂“福不唐捐”。當然,這裡有一個前提條件,即需要對六道眾生加以區分。
那麼如何將這些對象加以區分呢?佛陀說:“若汝親族生地獄中者,得彼地獄眾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信施飲食;若生畜生、餓鬼、人中者,得彼人中飲食,不得汝所施者。婆羅門!餓鬼趣中有一處,名為入處餓鬼,若汝親族生彼入處餓鬼者,得汝施食。”了解《瑜伽焰口》的人都知道,阿難在禅定中見到餓鬼口吐火焰,喉舌如針細,世間再好的東西一到餓鬼口中,立馬化成火焰。這是什麼原因呢?原來是業力招感所至,是任何人都不能替代的。不過雖為餓鬼,若是我們親朋故友為其布施功德超薦,還是很有幫助,可以憑藉佛菩薩的力量,使其業力轉薄,從而減少些苦難壓迫。以此類推,如果投生至地獄、畜生乃至人中,一般都不會直接得到我們活人所施以的各種布施,因為六道之中都有各自不同的食物來源,比如說我們人類吃五谷雜糧為主,萬不得已時還可以茹毛飲血(如原始人類),但總不至於趴到地上吃草、吃樹葉的地步(饑荒時有吃觀音土,有吃草根樹葉,那僅是個例,並非常態)。動物都有各自的食譜:蚊子愛吸血,讓它們啃食大餅油條,肯定吃不消;猴子喜歡吃水果,如果讓它們改吃西餐,估計也會龇牙咧嘴,很不快活。至於餓鬼、阿修羅們吃什麼,目前還沒有詳細記載;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它們的食譜肯定與我們人類大不一樣。但是依佛法之見,雖說六道食譜不一樣,然而施者憑借布施三寶的功德,完全可以給亡人帶來好處,將亡人過去的惡因加以忏悔和洗滌,以促進菩提心的增益,“以本施惠功德,悉受其報,隨彼生處所應受用,皆悉得之”。同時,對於施者而言,其功德果報則更為明顯,可以使自己福慧雙增,善業增長,惡業消弭。故而最後佛陀說,“緣斯功德,生人道中,坐受其報”;“若復持戒生天上者,彼諸惠施天上受報”;“施者行施,施者受達嚫,果報不失”。可以說,布施功德不會隨著自己生命的終結而終結,它們會伴隨著我們的生生世世,直到這種布施功德結出幸福的累累碩果。
布施給亡人的功德主要有哪些?佛陀說,布施供養三寶以錢財、衣被、飲食,這是布施中的上品,功德殊勝;布施給沙門、婆羅門乃至乞士錢財、衣被和飲食,亦屬難能可貴的布施功德;信奉戒殺戒盜,屬持戒布施;與一切動畜生靈廣結善緣,屬大悲同體布施。同樣,去寺院做各種大小佛事超度亡靈孤魂野鬼,同樣是布施的一種。在佛陀看來,這種布施所產生的功德不僅甚巨,而且還影響長久。但是做佛事需要一個好的出發點,所以一般佛事的結束,都要發願回向,讓布施功德回向給法界一切眾生。“願以此功德,普利於一切;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我想這是對“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的現實運用,值得贊歎!(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