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分之唯識瑜伽:轉識成智
所謂唯識,即是簡去心外諸法,擇取識心。這是遮簡迷情、外界有實我實法的存在,表顯內界識心的真性法相。
換句話說,唯識宗立論,以我人心識之外的萬有現象,皆是由我人心識自體所變現而來,亦即是由第八阿賴耶識中的種子所變現生起,故除心識之外,萬有現象皆非實在。因此說“唯識無境”,或自萬有現象自識所變一面來說,稱為“唯識所變”。
“瑜伽”這個詞,其含意為一致、相應、結合或和諧。確立一位佛菩薩為臨摹效法的對象,也稱作本尊,以自己凡夫的身語意(識)臨摹佛菩薩的身語意(智),就是瑜伽修法,也就是轉識成智。自己的身語意與本尊的身語意“三密相應”,便是成就“即身成佛”。
“轉識成智”又名“轉依”。“轉依”的“依”,在唯識家那裡通常指作為染淨根據的精神實體,就法相唯識宗而言則指阿賴耶識。該宗認為,通過宗教修持的“熏習”,藏識中的染污種子減弱,清淨種子增強,最後轉“識”成“智”,使雜染阿賴耶識變為純淨無垢識,這就是成佛。
宗教實踐的根本目的,是要實現認識由虛妄到真實的轉變。通過特定的修行,領悟佛教的真理,有漏的八識可以轉變為無漏的八識,獲得四種智慧;“轉識成智”的“識”是染污的有漏八識,“智”是清淨的無漏八識即真如。這個根本轉變的過程是在藏識即阿賴耶識上實現的,所以阿賴耶識也稱為“染淨依”。
轉依是根據“轉何識得何智門”的原則展開的,一定的識通過“轉識成智”可得相應的智。
據《成唯識論》卷十所說,前五識轉為無漏時得“成所作智”,此智“為欲利樂諸有情”,能於十方以身、口、意三業為眾生行善;
第六識轉為無漏時得“妙觀察智”,此智“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根據眾生不同根機,自在說法,教化眾生;
第七識轉為無漏時得“平等性智”,此智“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恆共相應”,平等普度眾生;
第八識轉為無漏時得“大圓鏡智”,此智“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妄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如大圓鏡之光明,能遍映萬象,纖毫不遺。
《六祖壇經》雲:
大圓鏡智性清淨,平等性智心無病,
妙觀察智見非功,成所作智同圓鏡;
五八六七果因轉,但用名言無實性,
若於轉處不留情,繁興永處那伽定。
如上轉識為智也。教中雲:轉前五識為成所作智,轉第六識為妙觀察智,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轉第八識為大圓鏡智。雖六七因中轉,五八果上轉;但轉其名,而不轉其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