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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開示
學誠法師:感悟人生 第五講 建立終極信仰的意義 四、世間善法與出世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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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間善法與出世間法 1.善與惡的標准 世間所有的事情,根據佛法的標准來判斷,在本質上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善。為什麼這麼講?因為佛法所談到的善,“善惡”的這個“善”,就是要讓我們對終極目標建立信心。世間有很多的善,它其實只是一種外在的、有局限性的、局部的善,並且受很多條件因素影響。也就是說這種行為或者行為的結果,它是由環境、條件來決定的。一旦這些環境、條件離開了、缺乏了,就不是一件好的事情、善的行為。世間的善都是相對的,都是不究竟的。一些事情、結果,對某些人來講可能是善的,但是對另外一部分人來講,有可能就是惡的。 佛法對善惡的概念,就不是這樣界定的。佛法中的善惡是跟自己的苦樂聯系在一起、跟自己內心自在不自在聯系在一起、跟內心安樂不安樂聯系在一起的。 大家在社會上做了很多好事,但常常聽到不少人說“好人沒有好報”。為什麼好人沒有好報?如果根據佛法來講,好人肯定有好報;根據世間法來講,好人就不一定有好報。為什麼?因為世間的善是有漏善。所謂“有漏善”,就是對某一部分人有好處,對另一部分人不一定有好處,所以就是“好人不一定有好報”。但如果根據佛法來講,好人一定有好報,因為佛法是從你自己的起心動念來下手。 世間法是根據你行為的結果來判斷。以行為的結果來判斷,它不一定公平、公正,有時候是公平的,有時候就不公平。當不公平、不公正的時候,你就會覺得,單位或社會對自己不公,這是常常會發生的。因為世俗社會的公平、公正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更何況,我們去幫助別人,我們做好人、做好事,本身就不能求回報,不能帶有條件。如果我們做一件好事,還要附帶條件、要求回報,那算什麼好事?因為我們的動機不純正,附加很多條件,並且都是在世間有漏善、有局限的善裡邊打轉、打滾,雖然自己做了很多好事,往往自己對結果仍不滿意。 2.世出世間難兩全 佛法就不完全如此。佛法告訴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從內心開始,去追求人生究竟的目標、圓滿的善法。當一個人能夠體驗到世間的種種成就、名譽、地位、財富、魅力,所有的這一切不是作為自己生存的目標,不足以引起自己興趣的時候,我們真正對佛法的信心,才能夠培養起來。如果我們一方面對世間人所認為的種種成就非常地有興趣、非常地執著,另一方面說我們對佛法很有信心,說我們要把佛法同世間的成就結合起來,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也就是我們既要把世間的成就作為追逐的目標,又要把佛法的成就作為追求的目標,要把佛法和世間法結合起來,你想在世間有成就,在佛法上也有成就,這怎麼可能?如果有可能的話,那釋迦牟尼佛為什麼要出家?他一邊當國王,一邊成佛,那不更好?事實上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要成佛,就不能當國王,你當國王,佛法上就很難有成就。當國王要去理政、管理國家。管理國家、管理社會、管理企業有一整套的管理辦法,但成佛是從內心解決問題,與世間法做事不一樣。在世間,你要去理事,要去做事,要去處理問題,是根據外在的一些實際狀況去處理,不能從內心來解決。也就是說,你要把內心的境界跟外在的境界圓滿統一起來,是非常不容易的。尤其當你在世俗社會有一官半職時,你就要根據職務來處理事情,而不是根據你本人的內心來處理事情。那麼這個職務本身又會受到很多職務的影響、左右,很多情況下都是無能為力的,不是你想怎麼辦就能怎麼辦的。為什麼我們學佛法必須要放下?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在這裡。 如果我們學了佛法以後,內心有佛法,對我們的學習、工作、生活就會有幫助,也能夠起到指導作用,但是這種指導是有限的 ——絕對是有限的,你不可能做到圓滿。你看古來祖師大德們,要真正在佛法上用功,都必須要全身心地、全過程地、完整地投入,才有辦法。我們如果對世間的種種成就沒有真正的興趣,或者說興趣越來越淡,不把它作為自己追求的目標,我們才能夠走向更深的生命層次。我們生命層次的深處有一個更高的渴求,也就是需要一種精神上的價值和意義。一個人沒有錢的時候,他可能想擁有錢、擁有財富。當他成為了大企業家、億萬富翁後,財富對他來講就不是很重要,他需要的是一種精神上的價值和意義,他去做的善事更能夠體現出一種精神。 如果一個人要等到自己有足夠的財富、有很高的地位時,才去追求精神上的價值和意義,顯然是來不及了。 世間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在一生當中會有那麼多的物質累積,更何況他今生今世當了大企業家、當了大老板,不是因為今生的福報,而是前生的福報累積而來的。因為他過去造了善的業,所以今生今世才有這麼大的福。同樣大家都是人,都是在一個社會當中出生長大,為什麼有些人當國王,有些人當乞丐,有些人是億萬富翁,有些人身無分文?這都跟人的福報、跟人的業有關系,而不是說我們這一輩子去努力就能夠得到的。我們這輩子的努力僅僅是一個緣而已,一個次要的條件而已,而不是主要的條件。 3.心境相應 我們要把主要的精力、時間用於種正因,種成佛之因上,要在這方面去思索、去努力、去造作。我們對自己周圍這些人的所作所為的價值認知,非常重要。當我們認識到,自己周圍的這些人行為是如此相同、如此美妙、如此清淨莊嚴的時候,我們對佛法的體會也就比較深。因為你內心是一個什麼境界,你就會跟什麼境界去相應。內心是清淨的,對清淨的境界我們就非常容易相應;我們內心如果是不清淨的,我們就容易與不清淨的境界去相應,就不容易與清淨的境界相應。 當我們不容易同三寶、同佛法、同同行善友相應的時候,就說明我們內心還有煩惱,內心還有污濁的地方。我們相應不相應,自己會非常清楚。相應就是佛法,不相應就是世間法。所以我們常常強調,自己的所作所為要跟佛法相應,每做一件事情都要強調我們自己的發心,要把動機安立在菩提心上。為什麼這麼強調呢?就怕偏離,偏離到做事上,忽視了對內心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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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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