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感三則
天台山國清寺 月悟
一、律己與律人
大心凡夫,欲發心弘法利人,不必計較個人得失毀譽。只要利益眾生的事,但做無妨。智者大師說:“功由善權,真實得顯”,觀機說法,至為重要。弘一大師系晚近中興南山律宗之祖,他常說:“戒律是拿來律己的,不是律人的。”可歎時下佛門缁素,學律者,律己者甚少,律人者甚多,學律竟成了賣弄資本、教訓他人的工具。讀2002年第2期華定谟君《念佛爭鳴篇》,所引一則實例,頗受啟發:有一位大學生,到佛寺旁聽老和尚的開示,覺得很新鮮且深刻,就對老和尚說,欲學佛,但必須吃素,故不敢學佛。老和尚說,你照樣可以吃肉,同時可以學佛,吃肉學佛兩不誤。大學生很高興,通過讀佛書,他懂得了素食道理,他就茹素了。
我很贊歎老和尚的觀機開示。蓋聖人設教,對機說法,當機得益。可是,若換成僅會律人,不能律己的“大德”,決定訓斥這位大學生:“你不吃素,有違戒規,不能學佛!”並且會誤解老和尚的善巧方便,大罵其“誤人子弟”。結果,拒諸如這位大學生之類的初機眾生於千裡之外,以致斷送許多眾生的學佛因緣。況且,戒、定、慧三無漏學,先從戒學入手,與先從定學或慧學入手,都是不相妨礙的;何必勸人學佛,非得從戒學入手不可?
二、出書與流汗
時下的佛教新書,可謂多矣!既有學者、居士的著作,也有僧人的專著。
據我所知,在眾多的佛教新書中,極少有幾本是出版社按正規手續選定選題,再審稿,並支付作者稿費的。對於出版社,現在是市場經濟,佛書的出版,充其量帶來一些社會效益,經濟效益決定沒有,未曾聽說,因出佛書而獲可觀經濟利潤。至於作者本人,大多是賠錢賺吆喝!
賠錢賺吆喝有三種:一是有護法檀越為你掏錢,買書號自費出版;或助印出版,無須你操心。二是你自己為出書而尋求贊助,拉關系走後門,也無須你操心。三是徹頭徹尾的賠錢賺吆喝,如筆者出《天台隨筆》便是掏盡個人在家及出家的淨資,買書號去印去送人。
這種出書方式,出版社不會虧損,還有可能增加一點利潤;作者本人,也能達到出書弘法的目的,可謂皆大歡喜!只是出版的數量,很少有超過四千本的;所以,萬不可因出了書,而自以為名震天下,無人不知。這種出書方式,這樣的出書結果,倘若還要去炫耀,那不是很悲哀嗎?
然而,作者為了出書,流了很多的汗水,傾注了極大的精力,付出了眾生的淨資,若此書的內容不違佛旨,契理契機,尚值得慶賀;如為撈名而粗制濫造,自誤誤人,那就慘了!
三、天台止觀與念佛法門
近有一位對天台宗頗有研究的讀者,致函於我,信中寫道:“天台實踐門的特點是止觀,但您特別強調淨土念佛法門,這樣做,可能會淡化其特色,不知您有何高見,盼賜復。”
對此,我答復如下:天台宗發展史上,智者大師創教、章安尊者結集之後,出現四次中興,即中唐湛然大師中興、宋初知禮大師中興、明季幽溪大師中興、民初谛閒大師中興。除了湛然大師特別強調修習止觀之外,其余三位祖師皆主張“教演天台、行歸淨土”,若論修持,首推淨土念佛法門。至於湛然大師論修持首重止觀,乃是契合唐人素質甚高,根機較利之故。況且,吾祖智者大師悲憫後世眾生,示生淨土,為“教演天台,行歸淨土”開了先河。再者,天台止觀代表全部佛法(一切修法)融攝整個佛法、淨土念佛法門(持名念佛為主)即是天台止觀之一種,堪稱天台止觀的特色。因之,谛閒大師高足、天台宗第四十四祖寶靜法師說得好:“止觀者何?老實念佛是也!”(見<修習止觀坐禅法要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