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為本科學管理和諧發展
釋智泉
2008年7月
寺院,何許處所也?僧眾之家園,法音宣流之殿堂,更是修身制意,圓成佛道之母校,服務社會,共創和諧之平台。
經中自有東海福,經中自有如意天。在謹遵佛制,嚴於律己,依教管理的同時,莫要捨本逐末,忘了對法的領悟修持,方會實實在在帶領我們步入調控命運,優化因緣的佳境,逐步具備在無限時空中,洞悉萬物於眼底,自在運作於掌中的無限能力。真理的力量是無邊的,與無上正等正覺的融合,可解一切障,“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我們的心中存有無數未知的迷茫,隨無法實現佛陀的無畏與灑脫,救度眾生對症的良藥,實現生命存在的價值,究竟通達萬物之本源,就連要想對得起自己,均無一例外,來自於符合正覺之真理。身、心、環境與命運的關系,我們了解多少呢?不充分,不真實的了解能掌握命運嗎?離開對真理的依止與探求,近似於以在暗夜中錯亂狂奔的姿態,每天全力以赴地創造幸福和疲於應對解決出現的問題,不累嗎?而且在這些自以為是的努力中,無異於繼續不斷播撒著障礙的種子。在無限廣泛的與周邊和過去、未來的普遍聯系中,我們的了解宛如滄海一粒,虛空微塵。
一個志求菩提,全身心投入實踐的出家佛子,方為合格的覺者,堪為人天師表。荷擔起紹隆聖教的如來家業,非彼莫屬。佛陀在人類歷史上的聖跡,雖短暫猶如昙花一現,但他卻為法寶留駐世間而來,因法寶留駐世間而去,他的來去匆匆留給我們的是永恆深遠的啟萌,和打開揭示生命奧秘寶藏的密碼。學經、講經不僅是一位僧人的本份,佛教存在世間與發展的內涵,更是因為經與法是佛之心,佛之魂。對命運只知順其然而采取措施,不知其所以然而難為其主的我們,以救命稻草而喻之,實遠不為過。
我們發自內心地鄭重呼吁,我們對三寶之法的重視程度實在不夠,我們對法的理解多停留在膚淺的善心好意之說,博大精深似乎成了蒼白無力的口頭語。五行難囿其運,三界不見其身的超脫也與我們絕緣,不可期盼。我們希望能有越來越多的寺院,定期舉行講經說法活動。即使起初階段,會因水平有限,未步堂奧,難圓其義,不妨由淺入深,從先談善惡苦樂,無常不實,到能夠深入淺出,以點概面,對機施教,而彰顯無緣不攝,無物非禅,心物相融的不共了義。
說到寺院的經辦與日常寺務的管理,是擺在每位寺院負責人面前不可回避的應盡職責,也是寺內每位常住共同鼎力合作,協助才能完成的,是佛法在世間表現為宗教的一面,向社會和廣大信眾提供服務,並接受來自社會各界不求回報的信心布施與支持的基礎。寺院中,從維修擴建,大興土木,到出坡勞動,種菜挑水;從打板上殿,嚴淨開光,到博覽眾經,閉目打坐,都是每位在寺僧人要參與的公眾活動和日修課程。此外,在住持與監院的帶領下,分列幾大部門與執事,分工負責並相互合作,這種寺管制度已延續了上千年之久。有負責做飯,服務過堂的後勤典座,有負責人事接待安排和調動的客堂知客,還有帶領組織法事活動的維那和監察遵守清規紀律情況的僧值等等。雖責任落實到人,但許多時候需互相溝通,共同行事。如客堂每日要向後勤通報寺內人數和臨時將要到來的可能人數,以備做飯時參考用量。如五堂功課和其他法事活動中,維那師與知客師和僧值師配合,掌握實際出勤狀況,以便記錄備考。若於事務中,有需要合作而未納入規章條例的情況,便要及時匯報請示監院師或住持,以求獲得統籌安排與具體分工負責的辦法。
但不少寺院規章健全,制度上牆,實踐中卻雖有實無,此乃末法流弊,只重形式,不注實質。所以,我們認為還應輔以更多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將心靈的內在修持與行為的外在表率,安分守己的自律與心系集體的責任聯系起來,定期開展全體僧眾共同參與的公開透明的評比活動,將言行與正念結合得更加密切,並能起到匡扶正氣,遏制勾心斗角,陽奉陰違等不正之風的抬頭。
我們曾試行過一套《僧眾行為評分管理條例》,每個月定時由他人為己評分,且另有30%得分為住持或當家師評估的對寺院奉獻分。總分經排隊後,最後兩名受相應批評和處罰。每個人均可通過橫向和縱向的各項得分比較,找到自身在某一面存在之差距,如對鏡前,好丑自明。以下列舉此十項行為評分標准:
一、面善辭和,與人交往中具親和力,不顯冷漠與高傲。
二、表裡一致,真誠為本,不會當面和氣,背後卻閒言碎語。
三、遵紀守法,符合各項寺規,行為如律,不搞特殊。
四、對寺院所分之工作與職責,積極主動完成,且與他人搞好協調配合。
五、生活中顧全大局,不因細節小事影響團結,有損僧團和寺院形象。
六、謙虛謹慎,聽取他人意見,有過則改,不會心存過節,尋機報復。
七、有上進心,不斷自我反省改造,提高佛學修為及在各項事務中的能力。
八、勤修禅定,身心清淨,不會心浮氣躁,好論俗物。
九、不失時機,探討佛法理義,孜孜不倦,增強正知正見。
十、以身作則,慈悲為本,不會胡亂指使他人做事。
行為是心的外延,心也隨著行為而無聲地轉變。此類條款立足以人為本,在人與人的彼此交往互動中,考察僧眾顧及全局,協調和睦,共同進步的心行表現與能力,通過對條例的思考與遵守,更可循環促進大家科學理解個人與整體,自利與自律,獲取與奉獻之間不可分割的辨證關系。通過提高認識,而激發出自覺於心的博大胸懷和慈愛互助的高尚情操,更加堅固僧團們弘法利生,首任在僧的責任心。
此外,寺院主管負責人的品行修為,與人相處的態度與方式,及是否時常表現出身先士卒的風范,同樣會對寺院的管理起到潛移默化,舉足輕重的作用。若主管負責人明知故犯,帶頭違背各項規章條例,此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行徑,必會導致再多再細的條文約定都成為一紙空文,全寺上下必為所欲為,不服管制,問題叢生,一團亂麻,穩定和諧將遙遙無期矣!所以,各位主管負責人應深喑此理,更要加倍努力提高自己的境界和能力,更高地要求自己成為肩負重任,心系法運的新一代愛國高僧。
人類在探索中發展進步,與世人同呼吸,共命運的佛教同樣會與時俱進,生生不息。即是發展,便是全面綜合性的進步,而非單一某方面的增長、增強。佛法是釋迦佛的遺訓良囑,而佛教則是社會性的產物。因有需求而產生,因符合多方位的需要而獲得支持,故綿延相續直至今日。國家的繁榮,時代的進步,企業的做大做強,乃至佛教寺院的穩定持續發展,都離不開一批德才兼備,忘我實干的人長期地付出和努力。寺院裡有好的主管負責人員是一方面,同時,更需要他們能夠知人善用,發掘、培養、扶持一批賢能精干,踏實肯干的人才力量,作為中堅骨干,以為楷范,統理大眾。所以,強化好自身的能力,樹立好自身的形象,方是佛教寺院立足社會,服務大眾,謀求發展的根本前提。
佛法本當理應成為世人之所依,乃至十方一切眾生生命中不二之選,但其畢竟以宗教形象而存在,非社會文化主流,其真義仍為多數人所不解。中國30年改革開放以來,佛教聯同其余四大宗教在黨和國家的關心愛護下,得到茁壯健康成長,為祖國的精神文明建設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在中國日益強盛,再次屹立世界東方之顛的新的歷史時期,佛教應本著慈悲仁愛,救危濟困的精神,以更加豐富的公益形式與社會人民生活相連接,特別是幫助社會弱勢群體,支援災區等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同時,佛教的音樂舞蹈,繪畫雕像,塔寺古建,傳統禮儀都是原始佛教進入中國之後,與我國本地的古老民間傳統相通互融,表現出的中國特色佛教形象,實為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遺產,應得到全社會高度重視。可見,佛教在繼承、發揚正宗的中國傳統文化藝術方面,擔負著不可替代的歷史重任。
佛教帶著宏法利生的使命來到世間,依托寺院得到住持和流傳,更是在國家和人民的理解與支持中,漫步千余載,目睹見證了中華民族曲折向前的奮斗發展歷史。所以,佛教更懂得珍惜這千載一時的昌明盛世,誓與國人一起,以創建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際和順,社會和諧,人間和美,世界和平的大六和精神而同舟共濟。新時期的佛教寺院更要以宏法為本務,以科學觀管理,以人為本,融入社會大環境,共同進步,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