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乘戒律是這樣區分的嗎?
大小乘戒律裡面,小乘戒論事不論心,就跟我們世間法律判案一樣,一定要有事實證據。譬如殺生,確實你是殺了眾生,這個才有罪;如果事實上沒有,不犯罪。起心動念要殺他,但是沒有殺他,這個不犯罪。但是大乘法裡面就不行,大乘法是論心不論事,你心裡面起個念頭要殺害這個眾生,這個罪就成立。由此可知,小乘的善裡面有夾雜不善,大乘的善法裡面決定不容許夾雜不善,念頭就是不善。念頭尚且沒有,哪裡會有現行?決定不可能有現行。我們要從這個地方來培養,培養自己真正的善心。
那剛才那個開經偈裡頭講,願解如來真實義;你是錯解如來真實義,諸位要曉得佛法的修持不重形式,重實質。實質是什麼呢?恭敬。對於一切諸佛如來的恭敬心,日夜二十四小時一分一秒都沒有忘記,是這個意思,不一定要拜佛。你是菩薩,你一天到晚從來看到佛,一拜也沒有拜,你也具足了,你這個禮拜法具足了。如果你天天拜佛,一天拜十萬拜,沒有恭敬心、沒有誠敬之心,你一拜都沒有,那個都不作數的,所以是論心,不論事。大乘法論心,不論事,不重形式;小乘法是論事,不論心。所以小乘人很執著,執著在事項上;你一天拜三千拜,一拜也不能少。大乘菩薩論心不論事,心地的的確確是真誠恭敬,這就是真誠恭敬,時時刻刻都存在,這個就是菩薩之法;我們講的真誠心、清淨心、恭敬心,絕對不會有一分一秒失掉的,這是菩薩。
這個說法極不正確:
1、 論事、論心:
以“十善”來做比方,十善戒中既有關於身、口的(——論事),也有“不貪”、“不嗔”、“不邪見”的“意”三(——論心)。
哪裡說到只有大乘“論心”?!
(再說:“論事論心”是傳統的儒家裡的民間說法。)
2、 起心即犯:
起心即犯,是指犯關於“意業”制定的那些戒條。總的而言,關於戒律的持犯,只要是“事”、“意樂”、“加行”、“成就”不圓滿就未根本犯!意業只是“意樂”中的一部分罷了!《瑜伽》說的:“事、想、欲樂、煩惱、究竟”,中間三者就是“意樂”所攝。《瑜伽》總算大乘了吧,沒那一說——“心裡面起個念頭……這個罪就成立”,太自說自話了!
哪裡說到大乘只“論心”?!
3、 關於禮佛:
這個問題最簡單就是看看菩薩戒了。《瑜伽·菩薩地》: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於日日中,若於如來、或為如來造制多所;若於正法、或為正法造經卷所——謂諸菩薩素呾纜藏、摩呾理迦;若於僧伽、謂十方界已入大地諸菩薩眾:若不以其或少、或多諸供養具而為供養,下至以身一拜禮敬,下至以語一四句頌贊佛、法、僧真實功德,下至以心一清淨信隨念三寶真實功德,空度日夜,是名有犯,有所違越。若不恭敬,懶惰、懈怠而違犯者,是染違犯……”
很清楚!就是在證聖位之前,若有一天不以身、語、意禮敬佛、法、僧,犯戒!登地之後的菩薩,更是化生千萬游佛國土,直至普賢大士,也是教導並親行“十大願王”的,哪會是什麼“大乘菩薩論心不論事”?!
上面引用的這個“觀點”,標標准准是儒家講“立誠”的意思!跟佛法、大乘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