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就
慈莊法師
佛教講因緣,凡事必須因緣具足、眾緣和合方能成事。此緣起法為佛陀所證悟,這是放諸四海皆准的真理,即使佛陀說法也必須具足信成就、聞成就、時成就、主成就、處成就、眾成就等條件,才能開演法筵,此稱之為六成就。
諸經通序「如是我聞」等語,便具足這六種成就:
1、如是:為「信成就」。佛法大海,唯信能入,信受如是之法是佛所說而不疑,並依之而奉行,故稱信成就。
2、我聞:為「聞成就」。阿難自聞,阿難親聞佛之說法,故稱聞成就。
3、一時:為「時成就」。指說法之時間,法王啟運嘉會之時,眾生有緣而能感者,佛即現身垂應、感應道交,不失其時,故稱時成就。
4、佛:為「主成就」。指說法之主,佛是世間、出世間說法化導之王,故稱主成就。
5、在某處:為「處成就」。指說法之處,佛曾於忉利天為母說法,除此,皆於人間印度的摩揭陀國、捨衛國等處說法,故稱處成就。
6、與眾若干人俱:為「眾成就」。指聞法之眾,菩薩、聲聞、緣覺、天、人等諸大眾雲集聽法,故稱處成就。
以上六緣具足而教法興,故稱之為六成就,如果缺乏其一,即不能有正法流傳,故知成就道場說法,非一人所能為,須待信、聞、時、主、處、眾等因緣具足,方能開演法壇。因此今之說法者,應當禀著恭謹虔誠之心,宣說法要,令大眾菩提增上,蒙受法益;而聞法者也應心懷稀有難得、難遭難遇之想,並且發願護持正法、成就道場,如此方能使佛光法水,淵遠流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