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寶佛使者
正如法師法語
01、僧,指僧眾、僧團,三人以上為僧,舊譯四人以上。又一個僧人也稱為僧。
02、僧,全稱僧伽,意為和合,具足身和同住、口和無诤、意合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六和。
03、佛教徒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尼等出家五眾,組成僧團,出家五眾都可稱為僧。受比丘戒,成為比丘、比丘尼,可稱為僧寶。美國移民局視受比丘戒的僧人為正式僧人。
04、僧寶佛使者,是住持佛法者。
05、佛法僧三寶是佛教的根本,禮敬供養三寶,能獲無量功德。
06、僧有菩薩僧、聲聞僧、凡夫僧。菩薩僧、聲聞僧就是聖賢僧。聖賢僧也很多,但是,你遇上了也未必相識。何必分別執著?平等對待,功德無量。
07、僧為人天師表,堪受人天供養。
08、僧傳布佛法,為佛教的代言人。僧住持佛法,是佛教的象征。
09、佛在世時,佛教以佛為皈依中心;佛滅度後,佛教以僧團為皈依中心。
10、佛是佛教的創立者,法是佛教的思想,僧是佛教的守護者與傳播者。佛滅度後,供養三寶的對象,實質上是供養僧寶。
11、僧必須依法生活,傳播正法,但若違犯禁戒,雖然不對,但信眾依然要恭敬供養,這是基於“依法不依人”的原則,也是基於佛教倫理的要求。
12、僧人的修為為信眾楷模,僧人傳授正法為續佛命。如果僧人犯了過失,雖然不應該,但在“依法不依人”的原則下,佛教認為“僧人過失”這是他個人的因果事,重要的是要看他知見是否正確?他是否傳播正法?如果知見正確、傳授正法,那麼應該受到恭敬供養,所傳正法應受接納。好比父母,雖有不對,仍是我們尊敬的父母。
13、人人都想供養聖賢僧,供養聖賢僧當然好,但問題是:你想供養時,當下沒有聖賢僧,只有凡夫僧。你不作供養,則錯過供養因緣。以分別心供養,功德也大打折扣。而且佛經也說到,供養聖賢僧與供養凡夫僧相等,同等不可思議功德。更要明白,今天他是凡夫僧,將來他就是聖賢僧,甚至是佛聖。
14、在末法時代,聖賢僧可遇不可求,供僧的對象,自然也就是供養凡夫僧的比丘、比丘尼眾。
15、信眾對於僧寶的信仰,在佛陀時代是信仰的中心,現在泰國、緬甸、老撾等南傳佛教,以及密教中都還保留這種傳統。
16、在印度,稱世俗的博士為“烏邪”,傳到於田國譯為“和阇”,傳到中國則譯成“和尚”。現在,許多人解釋“和尚”的含義是“以和為尚”或“和中最上”,這是從僧義和合、六和為僧這裡而來。和尚的本義,是博士、教授、親教師的意思。和尚的本義,也就是知識分子。
17、在佛教律制中,初出家受沙彌戒,稱做沙彌;女的稱沙彌尼。年滿二十歲受了比丘戒,稱做比丘;女的稱比丘尼。比丘受比丘戒五年後,比丘尼需受比丘戒六年後,通曉戒律,可以為出家同道之師,稱做阿阇梨耶,義為軌范師,受人依止,教人習誦。比丘受比丘戒十年之後,比丘尼需受比丘戒十二年後,可做親教師,剃度出家弟子。受比丘戒二十年之後,稱做上座。受比丘戒五十年以上,稱做耆宿長老。
18、有十三重難者不得出家,有十六輕遮者不得出家,七歲以下小孩不知好惡不應出家,七十歲以上老人不堪勞苦不許出家,未滿二十歲思想尚未成熟不得受戒,六十歲以上不堪重任不得受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