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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性法師:佛法中“四攝法”的基本內容及其社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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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中“四攝法”的基本內容及其社會價值

內容提要:佛法中的“四攝法”,是佛教徒實踐菩薩道的一條重要途徑。本文通過相關經論對“四攝法”的解說的疏理,對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的基本內容作了概括;並指出佛教“四攝法”設立的目的,是通過對“四攝法”的運用,建立起社會大眾與佛教徒相互融洽的關系,從而達成弘法的宗旨;另外,文章還指出“四攝法”的社會價值在於現實生活中的人們通過對四攝法的實踐,可以建立起對社會的奉獻精神,養成語言的藝術,培養起敬業精神,樹立起互利互惠的共享精神,從而化解物質文明及科學技術進步帶給人類負面的人與他人、人與自我間的矛盾,促使社會大眾樹立起正確的價值觀。

關鍵詞:四攝法、基本內容、設立目的、社會價值

一、緒言

自佛陀創立佛教以來,佛陀一生說法四十九年,談經三百余會。從現行流通的佛陀言教來看,佛陀不但鼓勵佛教徒應遵循五戒、十善、四谛、八正道等修持方法,努力淨化身心,升華自我,完善個人修養,而且更倡導佛教徒應把完善個人修養的行動融入到為社會大眾無私奉獻的情懷中去。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佛教徒在“自利”的同時又要“利他”的修養理念。為此,佛陀還特別提倡佛教徒將“利他”作為菩薩道的發出點和基本目標。千百年來,佛陀提出的這種自利利他的菩薩道精神,鞭策著世界各地的佛教徒一方面自覺自律、精進學修,完善自我人格的升華和修養;一方面以利他慈悲的情懷,積極投身於關注弱勢群體的社會慈悲事業和福利事業中。為了達到這一目的,佛陀對“利他”的菩薩行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其中,“四攝法”就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佛陀提出“利他”原則的細化和行動准則。

隨著時代的進步,社會的發展,通信技術的完善,交通工具的發達,以及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成熟,經濟一體化、世界全球化的進程日益加快。這一進程為社會大眾的物質及生活提供了許多便捷,與此同時,也帶來了許多負面影響,造成了人與自然關系的失調,物質生活的相對豐富與精神生活的貧乏形成反差,蘊藏著潛在的生存危機及價值(精神)危機。這些危機帶來的人與自然、人與他人、人與自我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及人對社會的奉獻精神也隨之衰落。面對以上社會現象,當前社會大眾必須冷靜思考並作出回應。

筆者以為,佛教文化在這一領域中是能發揮積極作用的,這是時代提供佛教徒弘法利生的歷史機遇。有鑒於此,筆者以佛法中的“四攝法”為契入點,對以利益社會大眾為起點的“四攝法”的基本內容,通過各種經論作一些疏理和概括,並對其解決現實問題的社會價值進行辨析,目的在於增強社會大眾在現代社會中如何面對生活的勇氣。這只是一種粗淺嘗試,並以此就教諸賢達。

二、相關經論對“四攝法”的解說

“四攝法”,梵語catvāri samgraha-vastūni,巴利語cattni samgaha-vatt hūni。若按梵、巴語的直譯,意即“四種把握法”。也就是佛教徒在修學菩薩道的過程中感化(攝)眾生的四種方法。又作四攝事、四集物,簡稱四攝、四事、四法,即布施攝、愛語攝、利行攝、同事攝。對於“四攝法”的運用及其內容,各種經論中有不同側面的解說。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有:《雜阿含經》、《梵網經》、《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等。

如《雜阿含經》卷二十六中說:何等為攝力?謂四攝事。惠施、愛語、行利、同利[1]。在此,佛陀明確地提出四攝事即惠施(布施)、愛語、行利(利行)、同利(同事),並進一步解釋說:若最勝施者,謂法施;最勝愛語者,謂善男子樂聞,應時說法;行利最勝者,諸不信者能令入信,建立於信,立戒者以淨戒,悭者以施,惡智者以正智令入建立;同利最勝者,謂阿羅漢以阿羅漢,阿那含以阿那含,斯陀含以斯陀含,須陀洹以須陀洹,淨戒者以淨而授於彼。[2]

佛陀於此明確指出並加以贊歎,最殊勝的布施就是用佛法去利益眾生。最殊勝的愛語,就是根據眾生的興趣(樂聞)而調整說法的語言(應時說法)。最殊勝的利行(行利),就是根據眾生心態,而分別教以能對治(調整)其心態的方法:對於沒有信仰的人,想辦法讓其建立信仰;對於持戒的人,教導如何持戒清淨;對於悭吝不捨的人,教導其修布施(奉獻)法,對於認識不正確的人(惡智者),通過各種途徑讓其達成正確的認識(正智)。最殊勝的同事(同利),就是根據眾生的不同身份(以羅漢四果為例),而以其相應的身份去引導他。在這裡,我們明顯地感到“四攝法”的內涵並不寬泛。

對於“四攝法”,佛陀在《梵網經》中也有解說,如該經卷上說:若佛子,施心者,能以施心被一切眾生,身施、口施、意施施、財施、法施。教導一切眾生內身外身同城男女田宅,皆如如相,乃至無念財物,受者施者亦內亦外無合無散,無心行化達理達施,一切相現在前行。若佛子,好語心者,入體性愛語三昧第一義谛法語義語,一切實語者皆順一語,調和一切眾生心無嗔無诤。一切法空智,無緣常生愛心,行順佛意,亦順一切他人,以聖法語教諸眾生,常行如心發起善根。

若佛子,利益心者,利益心(生)時,以實智體性廣行智道,集一切明焰法門,集觀行七財,前人得利益故,受身命而入利益三昧。現一切身、一切口、一切意,而震動大世界,一切所為所作,他人入法種、空種、道種中,得益得樂。現形六道,無量苦惱之事不以為患,但益人為利。

若佛,同心者,以道性智同空無生法中,以無我智同生無二,空同原境,諸法如相,常生、常住、常滅,世法常相續流轉無量,而能現無量形身色心等業,入諸六道一切事同,空同無生, 我同無物,而分身散形故,入同法三昧。[3]

從《梵網經》這段文字可以看出,佛陀對“四攝法”的內涵的解說比《雜阿含經》中的解說有更加明朗化的傾向。在布施攝中,佛陀對受布施的對象(一切眾生),布施的實體(身施、口施、意施、財施、法施)以及布施的心態(三輪體空)[4]都作了詳細的說明,比《雜阿含經》中單只提到以法施為內容的布施更加寬泛。在愛語攝中,基本上仍是以說法為內容,但在說法的心態及對象上,也有了明顯的擴充。在利行攝上,對利行的辦法(以實智體性廣行智道,集一切明焰法門,集觀行七財)及目的(前人得利益故受身命,他人入法種、空種、道種、得益得樂)乃至心態(現形六道,無量苦惱不以為患),都比《雜阿含經》的內容要深入得多。在同事攝上,對同事的基本原則作了規定,即除了與大眾打成一片以外,更重要的是要引導大眾進入佛法(分身散形故,入同法三昧),這比《雜阿含經》中只注重隨其身份而適應其身份的原則更明細化。

而佛陀在《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中,在介紹菩薩修學菩薩道的法門時,只是簡單地提到:以四攝法饒益有情……行四攝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5] 佛陀並沒有作詳細的解說,唐·良贲(717-777)大師在《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中,廣引經論,對“四攝法”的內涵及作用,作了進一步的解說:四攝法者,攝有情故。《成實論》雲:一者布施,衣食等物攝取眾生(生活用品等財施);二者愛語,隨意語言取彼意故(隨眾生興趣而使用不同的語言);三者利行,為他求利助成他事(隨眾生的需求而幫助他達到目的);四者同事,如共一船,憂喜同故。[6]

良贲大師引《成實論》的觀點,可以看出與《阿含經》中“四攝法”的內容,除了布施外,是基本相同的,但比起《梵網經》中“四攝法”的內容,又顯得過份籠統。

除了以上經典外,有的論著中對“四攝法”的內涵也作了解說。如《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卷第九說:四攝者:一布施攝事,二愛語攝事,三利行攝事,四同事攝事。雲何布施攝事?答此中布施者,謂諸施主布施沙門及婆羅門、貧窮、苦行、道行乞者,飲食、湯藥、衣服、花蔓、塗散等香,房捨、臥具、燈燭等物,是名布施。復次如世尊為手長者說:長者!當知諸法布施中法施最勝,是名布施。雲何愛語攝事?答此中愛語者,謂可喜語、可味語、舒顏平視語、遠離颦蹙語、含笑前行語、先言慶慰語、可愛語、善來語,謂作是言善來具壽,汝於世事可忍,可度安樂住不,汝於飲食、衣服、臥具及余資緣勿有乏少,諸如是等種種安慰,問訊語言名善來語,此及前說總名愛語;復次如世尊為手長者說:長者!當知諸愛語中最為勝者,謂善勸導諸善男子善女人等,屬耳聽法,時時說法,時時教誨,時時決擇,是名愛語。雲何利行攝事?答:此中利行者,謂諸有情或遭重病,或遭厄難困苦無救,便到其所起慈愍心,以身語業方便供侍,方便救濟,是名利行;復次如世尊為手長者說:長者!當知諸利行中最為勝者,謂不信者方便勸導,調伏安立令信圓滿,若破戒者方便勸導,調伏安立令戒圓滿,若悭貪者方便勸導,調伏安立令施圓滿,若惡慧者方便勸導,調伏安立令慧圓滿,諸如是等說名利行。雲何同事攝事?答:此中同事者,謂於斷生命深厭離者,為善助伴令離斷生命,若於不與取深厭離者,為善助伴令離不與取,若於欲邪行深厭離者,為善助伴令離欲邪行,若於虛诳深厭離者,為善助伴令離诳語,若於諸酒深厭離者,為善助伴令飲離諸酒,諸如是等說名同事;復次如世尊為手長者說:長者!當知諸同事中最為勝者,謂阿羅漢、不還、一來、預流果等,與阿羅漢、不還、一來、預流果等[7]。

從以上的解說中可以看出,《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對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攝法”的解說是比較詳細的。首先,對布施的解說是分作兩個層面進行的。第一層面是財施,對財施的對象,也有具體的羅列。如:沙門(出家人)、婆羅門(掌管國家宗教祭祀的群體)、貧窮、苦行道行乞者。並對財施的實體,都一一指出。如:飲食、衣服、花蔓、塗香、散香、房捨、臥具、燈、燭等。另一層面是法施,就是為社會大眾解說佛法。其次,對愛語的解說,也是從兩個層面加以說明的。第一層是善於運用世間語言,根據不同的情況,運用慰問語使其“舒顏平視”,運用可喜的語言,使其“遠離颦蹙”(不好的脾氣)等。另一層面是善於運用佛法語言,教導他人努力修學佛道。另外,對於利行的解脫,還是從兩個層面進行解說的。第一層面是屬於世間的,就是當他人在遭受危難時,想盡辦法幫助他人度過難關;另一層面是出世間的,對於沒有信仰的、毀破戒法的、悭貪不捨的、認識不正確的,都視其情節予以開導和規勸,令其改過自新。再者,對於同事的解說,仍然是從兩個層面來加以解說的。第一層面是對世間行為的化導;另一層面是出世間層面的隨順。總之,從以上文字的解說中可以看出,對“四攝法”的解說比以上經典的解說更明確、更透徹、更易於佛教徒對“四攝法”的內容及操作方法有具體的把握。

三、綜合分析“四攝法”的基本內容

通過以上經論對“四攝法”的解說,我們可以知道,對於“四攝法”的內容,有從原則化到明朗化的過程。因此,在內容上便有狹窄及寬泛的不同。但如果將以上經綸對“四攝法”內容的解說加以綜合概括,應該基本上能掌握“四攝法”的精神。

1.“四攝法”中布施的基本內容:

對於“布施”的實體,《雜阿含經》中提到了法施,《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只提到了財施,而《梵網經》中不但提到了財施,也還提到了法施,並且把身、口、意施與財、法兩施並列,於此,我們似乎可以將身、口、意的布施理解為能力(財能)、知識、技術的布施。可在《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中,對於布施的實體作了更細化的解說,對受布施的對象“一切眾生”細化到“沙門及婆羅門、貧窮、苦行道行乞者”。還將財施細化到“飲食、湯藥、衣服、花缦、塗香、散香、房捨、臥具、燈、燭”等日常生活用品。同時還稱贊法施是所有布施中最殊勝的布施[8] 。因此,綜合以上內容,我們覺得“四攝法”中的布施攝應有以下幾項基本內容:

(1).法施(用佛法教化眾生);

(2).財施(一切資養生命的基本日常生活用品);

(3).身施、口施、意施(個人能力、知識、技術的布施)。

2、“四攝法”中“愛語”的基本內容

對於“愛語”的基本內容,《雜阿含經》及《梵網經》中都中提到了使用佛法的語言。《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在這一點上並不明顯,而《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中對“愛語”的內容,不但從用世間語言令眾生歡喜的層面作了詳細的解說,更從用佛法的語言令眾生歡喜的角度作了解說,並稱贊使用佛法語言的殊勝。因此,綜合以上內容,“四攝法”中的愛語應有以下基本內容:

(1).用世間生活化的語言讓眾生歡喜;

(2).用佛法的語言鼓勵眾生生歡喜心並修學佛道;

3、“四攝法”中“利行”的基本內容

綜合以上經論的解說,“四攝法”中“利行”應有以下基本內容:

(1).從慈悲利物的角度,給遭受苦難眾生以生活的勇氣和信心;

(2).從修學佛法的角度,使一切眾生建立對佛法的正信、正行;

4、“四攝法”中“同事”的基本內容

綜合以上經論的解說,“四攝法”中“同事”應有以下基本內容:

(1).從輔助的角度,幫助別人離苦得樂;

(2).化現與眾生相同的身份(與大眾打成一片,同甘共苦),對眾生實施教化;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修學佛道的佛教徒,若能真正把握“四攝法”的基本內容,並以此為起點來修學佛道,應該是對佛陀倡導的“利他”的菩薩精神的具體實踐。

四、設立“四攝法”的目的

綜觀佛陀遺留下來的言教,都是針對世間眾生的習氣(煩惱)而設立的對治(改正)方法。也就是說,佛陀的言教施設,具有很強的目的。那麼,佛陀設立“四攝法”的目的又是什麼呢?對於這一問題,《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解釋說:(布施)攝事者,謂由此布施等,攝近持令相親附,如是布施於他有情,能等攝、能近攝、能近持、能令親附,是故名為布施攝事……

(愛語)攝事者,謂由此愛語於他等,攝近持令相親附,如是愛語於他有情,能等攝、能近攝、能近持、能令親附,是故名為愛語攝事。

(利行)攝事者,謂由利行於他等,攝近持令相親附,如是利行於他有情,能等攝、能近攝、能近持、能令親附,是故名為利行攝事。

(同事)攝事者,謂由此同事於他等,攝近持令相親附,如是同事於他有情,能等攝、能近攝、能近持、能令親附,是故名同事語攝事。[9]

從以上解說中,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佛陀設立“四攝法”的目的,只是引導眾生信受佛法的一種手段(方法)。因為佛教徒在修學佛法的過程中,不僅是為了自己感受佛法的真實利益,更要讓一切眾生對佛法產生堅定的信念而感受佛法利益。為此,佛教徒必須通過“四攝法”的實踐,建立起自己與社會大眾相互信任的融洽關系,讓社會大眾對佛教徒生起依靠感(親愛心),佛教徒以此為契機,為社會大眾解說佛法,使其產生興趣、信心、信仰進而信受奉行,進入佛法大海,修學佛道,最終成就佛果。所以設立“四攝法”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佛教徒通過這四種方法來感化(攝)社會大眾。對於這一目的,慧遠大師(334-416)在《大乘義章》中也有解說:因其布施,緣物從道,名布施攝……因其愛言,緣物從道,名愛語攝……以道潤彼,雲利物,因利緣物名利行攝……因同緣物,名同利攝。[10] 慧遠大師的這段解說,可謂簡明扼要地闡述了設立“四攝法”的目的,與《阿毗達磨集異門足論》的解說有異曲同工之妙!

五、“四攝法”的社會價值

從以上對“四攝法”的內容和目的分析中,我們可以感受到,如果現實生活中的社會大眾,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能以“四攝法”的內容作為指導,社會大眾的工作及生活將會十分融洽和諧。

首先,社會大眾若能將“四攝法”中的“布施”在生活中實踐,從而建立起個人對社會的奉獻精神,那麼現實生活中貪婪的占有和自私的欲望,就會得到控制。其次,通過“愛語”的訓練,社會大眾會形成生活中的語言藝術,說話如春風拂面,會給人生活的勇氣和希望,做到真正的“語言美”,現實生活中互相爭吵、漫罵、惡語等現象就逐漸減少。再者,如果社會大眾在生活中能有“利行”的精神,不分事情的大小,不計勞動報酬,只要是對別人有利益的事就毫無選擇地做,從而建立起社會大眾盡職盡責的敬業精神,那麼,現實生活中對待工作馬馬虎虎,虛應了事的現象就不會存在。另外,如果社會大眾在生活和工作中,能以“同事”的精神來要求自己,彼此間建立起同甘共苦的互助互惠的共享精神,那麼,現實生活中家庭、同事、鄰居、領導與被領導間的糾紛和矛盾就會得到緩解,使家庭能和睦,同事間互利互惠。現實生活中的互不信任,謀取暴利,欺騙別人錢財等現象也就沒有了產生的根源。

總之,社會大眾如果能將“四攝法”運用到生活工作中,通過“布施”建立起對社會的奉獻精神,通過“愛語”養成語言的藝術(語方美),通過“利行”培養起對社會盡職盡責的敬業精神,通過“同事”樹立起同甘共苦、互助互惠的共享精神。那麼,我們在緒言中提到的,隨著物質生活的發達及科學技術的進步,造成的現實社會中的人與他人、人與自我之間的矛盾就能得到化解,從而讓現實生活中的人們樹立起正確的價值觀,這或許是“四攝法”對當今社會和時代能發揮的作用及其價值所在。

[10]、慧遠大師撰《大乘義章》卷十一,《大正藏》卷44,69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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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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