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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願法師:阿彌陀佛四十八願精解 捌、示所被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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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示所被通別

所被者,所攝受之對象也。通別者,通者廣通,別者別限,意謂四十八願,各願所攝依正,有通有別,故言所被通別。四十八願,乃法藏古佛智慧所思,真如所現,故文義深廣,願意高妙。或有願文,局限自國,而又通他方,如第三十二國土嚴飾願。或有願文,意在他方,而義通自國,如第四十二住定供佛願。或有願文,雖雲菩薩,但該括凡聖,如第四十一具足諸根願。或有願文,雖雲人天,但兼含菩薩,如第二不更惡趣願、第三悉皆金色願、第四無有好丑願。若參照其它四譯,或有自他、凡聖互相反者,如第二十二還相回向願,魏譯舉他方菩薩,漢譯舉自國菩薩;又如第三十七人天致敬願,魏譯舉諸天人民,唐宋二譯舉菩薩。就魏譯中,或有因願文與成就文自他、凡聖互相反者,如第二不更惡趣願,因願文舉人天,成就文舉菩薩。

取要言之,本國他方,亦無有二,真如體大故;凡聖逆謗,一同普濟,佛心平等故。文相雖局,於義宜通,隨意互顯,不可拘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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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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