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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革博士:華嚴法界統觀論華嚴法界統觀論——以法藏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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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法界統觀論華嚴法界統觀論——以法藏為中心

編輯:陳永革
來源:閩南佛學

  內容提要:法界觀門是唐代華嚴學教義闡釋與建構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真正推展法界觀門並加以完善的華嚴學僧是法藏大師(643—712)。法藏承杜順(643—712)、智俨(602-668)等華嚴祖師之緒,資取於《大乘起信論》等如來藏系論典,以如來藏化的真如論改造華嚴特色的“法界緣起”,以此統攝《華嚴經》所說的業惑緣起、賴耶緣起、真如緣起等諸種緣起。法界統觀下的華嚴無盡緣起說,集中反映了華嚴宗理論的體用一如、理事不二的圓融特征。法界統觀不僅典型地體現了中國華嚴學“行布不礙圓融,圓融不礙行布”宗教性的訴求,而且更是《華嚴經》義體系化的內在需要,表明了法藏推展華嚴立教以經“證義”的思考取向,成為唐代華嚴教義學建構與闡釋的一大特質。
  關鍵詞:華嚴教義學法界觀門緣起論法藏以經證義
  作者簡介:陳永革,1966年10月生,浙江永康人。南京大學哲學博士,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華嚴一大教門即是法界觀門。相傳杜順,亦稱法順(557-640)所撰的《華嚴法界觀門》,是華嚴學僧最早闡述華嚴法界思想的重要撰作,對於華嚴法界觀門思想的確立有著重要的地位。杜順在《華嚴法界觀門》(亦稱《華嚴法界觀》),確立了三種觀門以述華嚴法界義。其內容為,第一真空觀、第二理事無礙觀和第三周遍含容觀。這種論理運思,對稍後的智俨(602-668)及法藏(643—712)的法界觀門思想都有重要影響。〔1〕法藏在《發菩提心章》對此一華嚴法界觀門思想有所引述。在經旨歸趣的意義上說:“一部華嚴大經,以法界法門為宗。”這是法藏闡釋華嚴教義學時所一貫堅持的基本立場,而法界統觀則是其闡釋與建構華嚴教義學最為顯著的理論內容。

  一、“五門十義”與法界統觀
  法界原為佛教的根本范疇,指意識所緣對象的事物總稱,為十八界之一。據《俱捨論》卷一稱,受、想、行三蘊與無表色、無為法,稱為法界。廣義所指的法界,涵蓋了一切有為法與無為法。綜觀法藏的法界學說大致有:二法界、三法界、五法界乃至十法界諸說。其中最主要的是五法界說。
  所謂二種法界,法藏在《華嚴探玄記》卷二稱:“理法界、事法界各各具足佛的生身、化身,而相即無礙。”〔2〕
  所謂三種法界,據其《華嚴義海百門》中所論,分別由理法界、事法界及合理事無礙法界而成。法藏稱:“《華嚴經》雲:即法界無法界,法界不知法界。若性相不存,則為理法界;不礙事相宛然,是事法界;合理事無礙,二而無二,無二即二,是為法界也。”〔3〕
  所謂十法界,具體為《華嚴探玄記》卷十八中闡論法界諸事義所開顯的“五對十門”。〔4〕

  華嚴教義學中的“法界法門”,從經義學的文本上看,當出於晉譯《華嚴經》之第三十四品《入法界品》。對於《華嚴經》所述的“入法界”義,法藏釋曰:
  入是能入,謂悟解證得故也。法界是所入法,法有三義:一是持自性義;二是軌則義;三對意義。界亦有三義:一是因義,依生聖道故;《攝論》(即《攝大乘論》)雲:“法界者,謂是一切淨法因故。”又《中邊論》(即《中邊分別論》)雲:“聖法因為義故,是故說法界。”聖法依此境生,此中因義是界義;二是性義,謂是諸法所依性故。此經上文雲“法界、法性”,辯亦然故也;三是分齊義,謂諸緣起相不雜故。初一唯依主,後一唯持業,中間通二釋。心、境合目,故雲入法界也。〔5〕

  據法藏之釋,“入法界”在結構上有能入與所入之關系。入即能入,指修行者悟解證得。法界為所入法,其中法界之法義有三:一為“持自性義”,指一切事法自身所持的穩定性與獨立性;二為“軌則義”,指對事法的識解;三為“對意義”,指事法作為意識作用的境相義。至於界之三義,法藏釋為因義、性義與分齊義。所謂因義,趣生果海聖境、轉染成淨之因;所謂性義,指諸法所依的本然理體;所謂分齊義,則指諸法事相各別自在的體相分界。

  對於法界的釋義,法藏有著相當詳盡的說明。他在《華嚴探玄記》卷十八中說:“所入法界義有五門:一有為法界;二無為法界;三亦有為亦無為法界;四非有為非無為法界;五無障礙法界。”〔6〕法藏在此所提及的五種“法界義”,除第五種“法界義”,即“無障礙法界”外,其他四種“法界義”,即有為法界、無為法界、亦有為亦無為法界、非有為非無為法界,法藏皆有所據。對此,新羅表員法師(於754年前後)在其所撰輯的《華嚴文義要訣問答》卷三中有著相當明確的說明:“法界有二,先所入法界,義有五門;初四法界,同曉(即元曉)所立。”〔7〕

  上述引文中所稱的元曉法師(617—688),俗姓薛,為著名的新羅華嚴學僧,撰有《華嚴經疏》等著作。約與法藏同時的元曉法師,提出過“四法界”之說。法藏重新加以組織,加以“無障礙法界”,成立“五法界義”。此法界義,皆為“所入法界”。

  法藏在重新組織五種法界義的基礎上,更分別為十門。十門五種法界義的具體內容為:“有為法界”包括因門和分齊門;“無為法界”含性淨門和離垢門;“亦有為亦無為法界”含隨相門和無礙門;“非有為非無為法界”含形奪門和無寄門;“無障礙法界”則包括普攝門和圓融門。對此,法藏釋曰:
  初有為法界有二門:一、本識能持諸法種子名為法界。如論雲:“無始時來界等”。此約因義;二、三世諸法差別邊際名為法界。《不思議品》雲:“一切諸佛知過去一切法界悉無有余,知未來一切法界悉無有余,知現在一切法界悉無有余等。”〔8〕
  所謂“有為法界”,特指“本識"而言,即阿賴耶識,具有“諸佛種子"之因義。故是約因義立“有為法界”。“有為法界”的另一義,是指“三世諸法差別邊際",此約分齊義立“有為法界”,涵蓋了世界萬有一切差別性的事法現象,相當於三法界中的“事法界”。

  “種子”,為佛教瑜伽行派義理結構中的重要觀念之一,指其引現果報的功能存在。就其來源而言,“種子”可分為“新熏”和“本有”兩種類型。所謂“新熏”,指果報由主體的後天造業熏習所產生;所謂“本有”,指無始時來法爾本存。種子的“本有”義與“新熏”義,都與佛教修智相關聯。此智,據《大乘起信論》大致可以區分為本覺智與始覺智。

  至於第二類法界,法藏稱之為“無為法界”,亦有二門:一、性淨門,謂在凡位性恆淨故,真空一味無差別故;二、離垢門,謂由對治方顯淨故,隨行淺深分十種故。〔9〕所謂“無為法界”,此指阿賴耶識中的清淨種子,凡含二門:一為性淨門,是指一切凡夫眾生本具清淨佛性,如同真空法性理體,原有差別,相當於淨法緣起中的本有義;二為離垢門,指凡夫通過修行,對治煩惱惑障,開顯為客塵煩惱所覆蓋的清淨佛性,相當於淨法緣起中的修生義。法藏根據修行程度的深淺而劃分十個階次。

  至於第三類法界,法藏稱之為“亦有為亦無為法界”:
  亦有為亦無為者亦有二門:一、隨相門,謂受、想、行蘊及五種色並八無為,此十六法,唯意識所知,十八界中名為法界;二、無礙門,謂一心法界具含二門:一、心真如門,二、心生滅門。雖此二門,皆各總攝一切諸法。然其二位恆不相雜,其猶攝水之波非靜,攝波之水非動。故《回向品》雲:“於無為界出有為界,而亦不壞無為之性;於有為界出無為界,而亦不壞有為之性。”〔10〕

  所謂“亦有為亦無為法界”,亦含二門:一為隨相門:指十八界中與意識相應的法界,包括受、想、行、識和五種色(指唯識義學所說的極略色、極炯色、受所引色、遍計所起色、自在所生色)、八無為法(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想受滅、真如等);二為無礙門:一心法界,包含不變義的“心真如門”和隨緣動態義的“心生滅門”。其中,八無為法與真如門都屬於沒有生滅的無為法,其他則屬於有生滅的有為法,二種法永不分離。

  對於第四類法界,法藏稱之為“非有為非無為法界”:
  非有為非無為者亦二門:一、形奪門。謂緣無不理之緣,故非有為;理無不緣之理,故非無為。法體平等,形奪雙泯……二、無寄門。謂此法界離相離性,故非此二。由離相,故非有為;離性,故非無為。又由是真谛,故非有為;由非安立谛,故非無為。又非二名言所能至故,是故俱非。《解深密經》第一雲:一切法者,略有二種,所謂有為、無為。是中有為非有為非無為,無為非無為非有為,乃至廣說。〔11〕
  所謂“非有為非無為法界”,凡有二門:一為形奪門,一切事緣皆為理體(真如)所現(緣無不理之緣),所以真如與理體皆屬無為法;由於理體無不顯現為事緣(“理無不緣之理”),故非是無為法,如此構成“亦有為亦無為法界”;二為無寄門,意指此類法界性相雙離無寄,因其離相,故非是有為法;因其離性,故非是無為法。

  第五類法界,法藏稱之為“無障礙法界”:
  無障礙法界者亦有二門:一、普攝門。謂於上四門隨一即攝余一切故。是故善財或睹山海,或見堂宇,皆名入法界;二、圓融門。謂以理融事故,全事無分齊。謂微塵非小,能容十剎;剎海非大,潛入一塵也。以事融理故,全理非無分,謂一多無礙,或雲一法界,或雲諸法界。上來五門十義總明所入法界,應以總別圓融六相准之。〔12〕

  所謂“無障礙法界”,同樣分有二門:一為普攝門,指上述四門法界義,隨舉一門,皆可統攝其它一切法界;二為圓融門,於此蓮花藏世界海之內,一一微塵中見一切法界。此明一即非一,一多無礙。微塵非小,能容十剎;剎海非大,潛入一塵也。因為理法統攝事相,故一切事相皆是理法的現象;又因事相皆融攝理法而顯現,故理法必映現於一切事相之中,由此構成理事相融、非一非異的存在關系。

  法藏就華嚴“所入法界”闡釋法界統觀的“五門十義”,引入真如或法性義,貫徹著真如隨緣和不變的觀點。就此而言,上述法界五門統觀義,可稱為“一界開二門”。有為法界攝一切本識染淨、生滅、差別諸法;無為法界內含本性清淨的自在性體,攝凡夫眾生依智慧與實踐而離垢的種種差別行位;以一心法界所含攝的“心真如門”與“心生滅門”統攝五蘊、十八界等有為、無為諸法而不相離,成為“亦有為亦無為法界”;“非有為非無為法界”則表明法界性體平等無二,形奪雙泯,離棄形相,超絕名言。至於“無障礙法界”則更是普攝法界一切諸法,一切或全體事理無不相攝相入,一多無礙,顯示了法界無不圓融無礙的自在特征。法藏的法界統觀理論,是融攝《大乘起信論》思想的闡釋。《大乘起信論》在唐代的盛行一時,於此可見其影響。

  從經典理據上看,法藏闡釋所入法界的“五門十義”,所征引的經論理據有二:其一為《華嚴經》,包括《不思議品》、《回向品》、《性起品》和《捨那品》等;其二為其他大乘佛典,如《大品經》、《解深密經》、《大乘起信論》等。

  華嚴宗之所以被人稱為“法界宗”,可以看出法界統觀論在華嚴教義學思想中的重要地位。應該指出的是,華嚴學僧們對法界義的證成與展開,並沒有止於法藏。其後的澄觀大師,對於華嚴教學的法界義,也有著重要的發揮。澄觀在其《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中雲:

  明法界類別者,略有三意:一者約三法界:初句事法界;次句理法界;第三句無障礙法界。第四句融拂上三,第五句結屬上三法界也;二者約四法界,往復無際,事也;動靜一源,具三義也。動即是事,靜即是理。動靜一源,即事理無礙法界也;含眾妙而有余,事事無礙法界也。超言思而監出,融拂四法界,其唯法界欤?亦結屬四法界也;三者約五法界,往復與動,皆有為也。靜即無為,一源有二。若互奪雙亡為一源,則非有為非無為法界。若互融雙照為一源,則亦有為亦無為法界。含眾妙而有余,即無障礙法界。超言思而監出,總融五法界。其唯法界欤?結屬五法界。〔13〕

  據上所引,澄觀對華嚴法界思想的析解,同樣有三法界、四法界及五法界諸類別。結合法藏對法界義的不同诠釋,可以看出,作為華嚴教義學中創教理論的推展,法界義理的系統疏釋,對於華嚴教義學的形成與推展,有著重要的奠基性意義。而且法藏對於法界理論的確立,更在五種法界、每一法界各開二門的基礎上,明確地提出“五門十義總明所入法界,應以總別圓融六相准之”。“五門十義”總括下的法界統觀,進一步通過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等六相圓融統觀加以具體的闡釋,從而確立了法界觀與緣起論之間的邏輯關聯。這是法藏法界理論的一大創見思想。

  再看法藏的“能入法界義”。依法藏之見,能入法界,同樣有五門:
  能入亦有五門:一、淨信;二、正解;三、修行;四、證得;五、圓滿。此五於前所入法界五門之內有其二門:一隨一能入,通五所入;隨一所入,通五能入。二此五能入,如其次第,各入所入五中之一。又此上心境二義十門,無礙圓融總為一團。無障礙法界,亦以六相准攝思之。〔14〕

  如果說所入法界闡明了法界的存在性狀,那麼能入法界則論證信、解、行、證、果的主體性能。能入法界,作為主體性的活動,同樣不離一心法界;所入法界,作為境相的存在,雖屬於客體現象,但終亦可歸於一心真如。從能入法界的內容類型來看,正是佛教信、解、行、證、果的主體修習過程。如果結合上述澄觀與法藏對法界義的解說,可以看出法藏對所入法界與能入法界的理解,相當富有攝受力量,對後世產生了重要影響。法藏大師對作為華嚴教義學基礎的法界論思想,進行了具有體系性的闡釋。這種闡釋,既有層次性,更有邏輯性。特別是法藏闡釋能、所二類法界義,皆歸攝於六相圓融,這成為其法界統觀理論的一大特色。

  盡管“法界”思想本身並不是華嚴義僧對佛陀聖法所特有的理解,如法界緣起說,始倡於淨影慧遠。但法界統觀思想,結合法藏闡釋華嚴義學的理論活動,確實是建構其華嚴教義體系中最重要的佛法觀念。就佛法的觀行論而言,法界本身具有觀行兼舉的雙重規定性。這種規定性,不同天台教學對“十法界”的界定,華嚴教學視野下的“法界”,更有著經典的理據。

  上已指出,法藏曾著眼於文本字義,對法界義作出了闡釋。指明法界有三義:即持自性義、軌則義和對意義。所謂持自性,指法界本身的自體性;所謂軌則義,則指法界;所謂對意義,是指法界所具有的相對意義。

  就法界體系的邏輯關聯而言,法藏主要通過所入法界(觀),與能入法界(行)的二重進路而加以闡釋。其中,所入法界共分五門,已見上述。至於能入法界,法藏首先通過對法界類別的分析而加以闡釋。其中所入法界為五重,而每一重法界更開十門而辨析。法藏稱:

  第二法界類別亦有五門,謂所入、能入存亡無礙。初所入中亦五重:一、法法界;二、人法界;三、人法俱融法界;四、人法俱泯法界;五、無障礙法界。初中有十:一事法界:謂十重居宅等;二理法界:謂一味湛然等;三境法界:謂所知分齊等;四行法界:謂悲智廣深等;五體法界:謂寂滅無生等;六用法界:謂勝通自在等;七順法界:謂六度正行等;八違法界:謂五熱眾鍸等;九教法界:謂所聞言說等;十義法界:謂所诠旨趣等。此十法界同一緣起,無礙融,一具一切,思之可見。〔15〕

  法藏接著解說是所入法界的具體內容。如“人法界”,指人、天、男、女、在家、出家、外道、諸神、菩薩及佛,此並緣起相分,參而不雜,善財見已,便入法界,故名人法界也;三、人法俱融法界者,謂前十人十法同一緣起,隨義相分,融攝無二,思之可見;四、人法俱泯法界者,謂平等果海,離於言數,緣起性相,俱不可說;五、無障礙法界者,謂合前四句,於彼前人法一異無障,存亡不礙,自在圓融。〔16〕

  據此,所入法界共分五門,即法法界、人法界、人法俱融法界、人法俱泯法界和無障礙法界。上述五門法界,又可加以細分為十門。如法法界,可進一步細分為一事法界,謂十重居宅等;二理法界,謂一味湛然等;三境法界,謂所知分齊等;四行法界,謂悲智廣深等;五體法界,謂寂滅無生等;六用法界,謂勝通自在等;七順法界,謂六度正行等;八違法界,謂五熱眾鍸等;九教法界,謂所聞言說等;十義法界,謂所诠旨趣等。其存在論特性皆體現為“同一緣起,無礙融,一具一切”。而人法界,則可細分為人、天、男、女、在家、出家、外道、諸神、菩薩及佛。其生存特性體現為“緣起相分,參而不雜”。至於人法俱融法界,即是十門人法界與十門法法界的融匯而成,其特點在於“同一緣起,隨義相分,融攝無二”。人法俱泯法界則是人法界與法法界的皆歸平等果海,“離於言數,緣起性相,俱不可說”。無障礙法界“於彼前人法一異無障,存亡不礙,自在圓融”。

  至於能入法界,主要是指修為主體證入法界的活動樣式。對此,法藏同樣分別為五重,即身證、智證、俱證,以及泯入和圓入。他稱:
  謂入樓觀而還合,身證也;鑒無邊之理事,智證也;同普賢而普遍,俱證也。身智相即,而兩亡俱泯也。一異存亡無礙,自在圓融也。又《發心品》雲:“甚深真法性,妙智隨順入;無邊佛土中,一念悉周遍。”案雲:前二句智入法界,後二句身入法界。由身、智無礙故,智入理身遍土也。余准可知。三、能入、所入混融無二,際限不分,就義開異,理仍不雜。此五能、所如次反通,如理思攝;四、能、所圓融形奪俱泯;五、一異存亡,無礙具足。〔17〕

  就作為主體性的能入法界而論,共分五重能入法界,即身證法界、智證法界、俱證法界、俱泯法界和無礙圓證法界。法藏闡釋法界觀門內容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說明能入法界義。作為主體性的修證行為或活動,所謂能入法界,分別包括淨信法界、正解法界、修行法界、證得法界和圓滿法界。而法界觀門,總括了主體證入無盡法界的修行活動。

  法藏對法界行的闡釋,約歸於行證入法界果位的宗教超越性,這才是法藏闡釋法界的宗趣所在。行證能入法界的人格化體現:一是普賢;二是善財五十三參,在二大聖人形象中無不體現法界行與法界位的高度統一。

  約位而說,所入法界,可分為二:一是果位;二是因位。以因果析論法界,是智俨以來闡釋華嚴教義學的方法立場。法藏同樣秉持這一立場,闡論其法界統觀思想:

  約位明入法界者……所入法界大位有二:所謂因果,於前人、法無不皆是佛果所收,即如來獅子奮迅三昧所現法界自在是也。又於前人、法無不皆屬因位所收,即文殊普賢所現法界法門是也。此因位中,曲分有五,則信等五位之法界也,准攝可知。二明能入。准文亦二,對前果位明諸菩薩頓入法界,對前因位寄顯善財漸入法界。因果既其無礙,漸頓亦乃圓融,但以布教成诠寄斯位別耳。〔18〕

  行布不礙圓融,圓融不礙行布。在法藏的法界統觀下,法界因、法界果、法界行與法界位,無不體現出一體化統觀的思維特征。法界行位的闡釋,既是一種宗教超越性的訴求,更是一種《華嚴經》義體系化的內在需要。至少從表面上看,法藏對法界義的闡發,忠實於《華嚴經》結構,而采取隨文釋解的方法進路,這也表明法藏推展華嚴立教的“證義”導向。

  二、法界統觀的展開之一
  ——理事圓融法界統觀是法藏華嚴教義學的基礎性理論,充分呈現了華嚴圓教的統觀性運思方式。清涼澄觀概括出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和事事無礙“四法界說”,成為後世華嚴宗義學的基本教理。但作為法界統觀的展開內容,法藏對理事圓融思想的闡論,同樣頗具系統性,提出不少富有攝受力量的識斷。

  法藏最全面而完整地闡釋華嚴圓教的理事無礙統觀思想,乃是其所撰著的《華嚴三昧章》(亦稱《華嚴發菩提心章》)。法藏相信,透達理事無礙統觀,是真正深入華嚴圓教義旨的門徑所在。在該著中,法藏不僅提出了十門理事無礙觀,而且還最後歸結於“理事圓融義十門”,開列了理事圓融門、理法隱顯門、事法存泯門、事事相在門、一事隱現門、多事隱現門、事事相是門、一事存泯門、多事存泯門、圓融具德門“十門義”,就諸法實存中的理事相互關系展開了不同面向的闡釋。〔19〕

  另外,法藏在《玄義章》中,論述“法界緣起無礙門”時,則基於法性論立場,闡釋一切法所開的“空不空門”、“相在不在門”和“相是不是門”,認為“此上三重,融成一際,圓明具德,無礙自在,是謂法界緣起門。”〔20〕

  在《法界緣起章》,法藏則從緣起相由門、法性融通門、緣性雙顯門、理事分無門四個角度說明法界緣起之圓融無礙。〔21〕
  據上所述,法藏對理事圓融、事理無分思想的闡釋,無不落歸於法界緣起的一體統觀。實際上,在法藏所建構的華嚴教義學中,事法世界(事相)依據理性而安立。為了闡釋事法與理性的存在論關系,建構了一系列同義范疇,如事與理、相與性、用與體等等。就此而言,對法藏理事圓融思想的闡釋,同時也必須兼及其性相論和體用論。

  從理事圓融的經論理據上看,法藏承杜順等祖師之緒,資取於《大乘起信論》等如來藏系論典,以如來藏化的真如論改造華嚴的“法界緣起”,這是其華嚴教義學建構推展其“證義”佛教體系的一大特質。相傳為華嚴初祖杜順所撰的《華嚴五教止觀》,就曾直接征引了《大乘起信論》的真如論結構。稱:“夫事理兩門圓融一際者,復有二門: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心真如門是理,心生滅門是事。即謂空有無二,自在圓融。”〔22〕

  法界緣起與如來藏緣起,二者之間的關系問題,乃是法藏專宗華嚴的教義學建構所必須解答的問題。法藏基於“性體論”的立場,解答了這一問題。法藏在《華嚴策林》中雲:

  緣起事相,必收性而方成;法界玄宗,亦依緣而現空。有有交徹,體用玄通。言事,即有徹空源;談有,乃空透有表。或時雙奪(即雙遣),織毫之論不具;或時相成,廣大之談並見。現全收事,全奪事而為理;事非別事,物具理而為事。何方空隨有現,理遂事彰,一際通觀,萬物可定者矣。〔23〕

  在華嚴圓教的法界統觀中,理法界與事法界都是構成世界整體的有機部分,以此說明世界萬法生成的存亡順逆。攝歸於法界統觀下的理事無礙思想,不僅是觀照萬法世界的重要門途,更對後世的華嚴宗義學的成熟與展開,產生了重大影響。

  茲據法藏的《華嚴發菩提心章》之所論,闡釋其理事無礙思想的展開內容。
  所謂“理事無礙”,意指“理事融,存亡逆順”,其觀法內容亦分十門:即理遍於事、事遍於理、依理成事、事能顯理、以理奪事、事能隱理、真理即事、事法即理、真理非事、事法非理。
  茲將作為華嚴圓行共法的理事無礙觀之內容列表如下:華嚴“理事無礙觀”十門義〔24〕

  一、理遍於事門能遍之理,性無分限;所遍之事,分位差別。一一事中,理皆全遍,非是分遍。……是故一一纖塵,皆攝無邊真理,無不圓足。理事相遍對二、事遍於理門能遍之事,是有分限;所遍之理,要無分限。此有分限之事於無分限之理全同,非分同。……是故一塵不壞而遍法界也,如一塵一切法亦然。三、依理成事門事無別體,要因真理而得成立。以諸緣起皆無自性故,由無性理事方成。故如波攬水以成動,水望於波能成立故。依如來藏,得有諸法。四、事能顯理門由事攬理故,則事虛而理實。以事虛故,全事中之理,挺然露現。猶如波相虛,令水體露現。五、以理奪事門事既攬理成,遂令事相皆盡。唯一真理,平等顯現。以離真理外,無片事可得故。如水奪波,波無不盡。此則水存已,壞波令盡。理事相害對六、事能隱理門真理隨緣成諸事法,然此事法既違於理,遂令事顯,理不現也。如水成波,動顯靜隱。七真理即事門凡是真理必非事外,以是法無我理故。事必依理,理虛無體。是故此理舉體皆事,方為真理。如水即波,無動而非濕,故即水是波。理事相即對八、事法即理門緣起事法必無自性,無自性故舉體即真。故說眾生即如,不待滅也。以波動相,舉體即水,故無異相也。九、真理非事門即事之理,而非是事,以真妄異故,實非虛故,所依非能依故。如即波之水非波,以動濕異故。理事相非對(理事不即對)十、事法非理門全理之事,事恆非理,性相異故,能依非所依故。是故舉體全理,而事相宛然。如全水之波,波恆非水,以動義非濕故。

  法藏分述了上述十門後,總結稱:

  此上十義,同一緣起,約理望事,則有成有壞,有即有離;事望於理,有顯有隱,有一有異,逆順自在,無障無礙,同時頓起。深思令觀明現,是謂理事圓融無礙觀也。〔25〕
  據此,理事無礙觀門中,理事關系總括於法界緣起論的范圍,其內容則可分列為“約理望事”與“事望於理”。就“約理望事”言,一切事法無不有著成壞、即離諸相;就“事望於理”論,真實理體有顯有隱,或一或異。對此分辨,澄觀在《華嚴法界玄鏡》中雲:
  第一理事相遍對,第二理事相成對,第三理事相害對,第四理事相即對,第五理事相非對,亦名不即對,然此五對皆先明理,尊於理故,又皆相望,一三五七九以理望事,二四六八十以事望理。〔26〕

  法藏在《玄義章》中基於理事有無分限的討論,而闡釋了理事無礙法界觀門的構成內容:
  問:如此理事,為理無分限,事有分限耶?為否耶?答:此中理事,各有四句。且理:一無分限,以遍一切故;二非無分限,以一法中無不具足故;三具分無分一味,以全體在一法,而一切處恆滿故,如觀一塵中,見一切處法界;四俱非分無分以自體絕待故,圓融故,二義一相非二門故。事中:一有分,以隨自事相有分齊故;二無分,以全體即理故。……三俱,以前二義無礙具故,具此二義方是一事故。四俱非,以二義融故,平等故,二相絕故。由上諸義,是故理性不唯無分故,在一切法處,而全體一內;不唯分故,常在一中,全在一外。事法不唯分故,常在此處,恆在他方處;不唯無分故,遍一切而不移本位。又由理不唯無分故,不在一事外;不唯分故,不在一事內。事不唯分故,常在此處而無在也,不唯無分故,常在他處而無在也。是故無在不在,而在此在彼,無障礙也。〔27〕

  依法藏之析,能遍之理與所遍之事,各具四句。就每一事物都有其完整之理而言,能遍之理有其分限;由於此理的遍在性,也可說理無分限;理既是普通的存在,同時又存在於各個事物中,因此理既有分限亦無分限;就理作為絕對而遍攝的法則而言,理既非有分限、亦非無分限。至於所遍之事的四句,每一事相各有其分齊,成立其分限義;無一事相不是理體之顯現,故無分限;合上述二義,則成立事法中既有分限亦無分限;上述二義圓融無礙,平等無二,相絕存性,故稱既非有分限亦非無分限。無論能遍之理,還是所遍之事,最終能所雙泯,達到理事無礙。
  法藏還從“一多相攝”角度闡釋了理事圓融觀,如法藏在《華嚴經旨歸》中稱:

  今則理事融通,具斯無礙,謂不異理之事具攝理性時,令彼不異理之多事,隨彼所依理,皆於一中現。若一中攝理而不盡,即真理有分限失;若一中攝理盡,多事不隨理現,即事在理外失。今既一事之中全攝理,多事豈不於中現?〔28〕

  這樣,法藏就把事事無礙之說和理無分限、事有分限的說法糅合在一起。每一事法無不都是理、性完滿的整體表現。因此,法藏稱:“理全收事,全奪事而為理;事非別事,物具理而為事。何方空隨有現,理逐事彰,一際通觀,萬物可定者矣。”〔29〕法藏的《華嚴發菩提心章》,涉及杜順所作《華嚴法界觀門》之內容。《華嚴法界觀門》“言一令萬,一字千訓”,意指豐贍,是悟入理事圓融一真法界的門徑所在。如裴休序宗密《注華嚴法界觀門》稱:

  此經(即《華嚴經》)極諸佛神妙智用,徹諸法性相理事,盡修行心數門戶,真可謂窮理盡性者也。然此經雖行於世,而罕能通之。有杜順和尚歎曰:“大哉!法界之經也。自非登地,何能披其文,見其法哉!吾設其門以示之。”於是著《法界觀》,而門有三重:一曰真空門,簡情妄以顯理;二曰理事無礙門,融理事以顯用;三曰周遍含容門,攝事事以顯玄,使其融萬象之色相,全一真之明性,然後可以入華嚴之法界矣。然此觀雖行於世,而罕能入之。〔30〕

  《法界觀門》所安立的“三重觀門”,以法界為所觀之境,以三觀為能觀之心。真空觀門相對於理法界,理事無礙觀門相對於理事無礙法界,周遍含容觀門則相對於事事無礙法界。杜順之所以未論事法界,理由是“事法界歷別難陳,一一事相皆可入觀”〔31〕。事法界的萬有諸相,一一可統歸於其他法界,這也是三重法界觀門的基礎所在。法藏在其所撰的《華嚴游心法界記》前引中則稱:

  夫約理題诠,诠如理而非異;據門陳教,教即門而不殊。故能驟五位以分镳,趣一乘而並鹜。是知隨機攝教,辟諸經於心端;順理圓通,總萬途於智海。海吞眾渎,味竟無差;心流五乘,意終無異。今以粗陳綱要,總以五門,隨自所宣,引之如左。言五門者:一法是我非門;二緣生無性門;三事理混融門;四言盡理顯門;五法界無礙門。〔32〕

  法界統觀下的華嚴無盡緣起說,既不同於大乘般若學的一切皆空,又不同於大乘法相宗的執圓成為實有、遍計為虛幻之有無對立,而是主張三性同一,強調由淨見染,由染見淨,由真見幻,由幻見真,染淨和一,真幻不二。如《華嚴義海百門》所雲:“塵不自緣,必待於心;心不自心,亦待於緣。”此即心緣互生互成,故成無礙緣起。在此意義上說,法藏所主張的法界無礙緣起說,是基於真心論或唯心論的緣起論,集中反映了華嚴宗理論的體用一如、理事不二的圓融特征。

  三、法界統觀的展開之二
  ——因果與法界並闡智俨曾依據如來藏緣起成立因果與法界並闡之說,這是華嚴學僧在建構華嚴教義學中對法界緣起的初期理解。但若依宗派的傳承,智俨是承繼初祖杜順大師的思想,才將法界緣起奠立為華嚴教義學的慣用范疇。譬如《華嚴一乘十玄門》就認為《華嚴經》旨在闡明法界無盡緣起,離不開自體因和果。
  今且就此華嚴一部經宗,通明法界緣起,不過自體因之與果。所謂因者:言方便緣起,修體窮位滿,即普賢是也。所謂果者:言自體究竟寂滅圓果,十佛境界一即一切。〔33〕

  由此可知,法界緣起事表明自體因果,以菩薩的願力,來體究佛陀的境界,所以因果不二是法界緣起成立的根源。
  法藏依因果緣起理實法界為宗,因果緣起於理實法界二而不二,是唯一無礙的自在法門。法界圓融,如此才能一一法、一一行、一一德、一一位都統攝在無盡的法門海中。性海圓明,法界緣起,無礙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這既是諸佛所證的果海,又是眾生本有的心源。清涼澄觀更完善地確立四法界義(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重重無盡;而因果緣起有六位,位位圓融。法界以全因果,或融因果而入法界,然則始終不離一真法界。十世古今,無邊法海,互現交羅,唯是一真法界性起而緣起。

  華嚴圓教的根本看法,認為法界為一大緣,所以能緣起的原因,不是業力,也不是差別心識的阿賴耶識,又不是平等不生滅的真如,而是萬法彼此融通,互相緣起,重重無盡,相即相入。法界緣起統攝《華嚴經》所說的業惑緣起、賴耶緣起、真如緣起等諸種緣起。

  因果與法界並闡,是法藏闡釋《華嚴經》義學與建構華嚴教義學,並且融貫統觀的一大運思方式。這種運思既是對以往《華嚴經》義學的一種總結性的表達,更是對華嚴法界立宗之教義的闡釋。在《華嚴探玄記》等代表性撰著中,法藏多次以因果法界結合以析論華嚴教義,並視之為華嚴宗趣的根本所在。以因果闡論《華嚴經》義和以法界闡述華嚴宗趣,皆有古說。法藏華嚴教義學建構,則把因果與法界一並闡論。

  法藏在《華嚴探玄記》中,把一部華嚴大經的宗趣歸結為“因果緣起、理實法界以為其宗”,稱:
  即“大方廣”為理實法界;“佛華嚴”為因果緣起。因果緣起,必無自性;無自性故,即理實法界。法界理實,必無定性;無定性故,即成因果緣起。是故此二無二,唯一無礙自在法門故以為宗。〔34〕
  法藏以理實法界、因果緣起作為華嚴大經的宗趣所在,並作出了具體闡釋。如法藏指出“攝法界以成因果”與“會因果以同法界”二種類型。對於“攝法界以成因果”,法藏闡釋稱:

  謂普賢法界為因,捨那法界為果,是故唯以法界因果而為宗趣。於中分別有十事五對:一所信因果,如初會中《捨那品》內,先明蓮華藏世界果,後顯普莊嚴因;二差別因果,如第二會至《小相品》說。於中初二十五品說五位差別因,後三品說三德差別果;三平等因果,如《普賢品》說平等圓因,《性起品》說平等滿果。上二門是生解因果;四成行因果,如《離世間品》中二千行法內,先明因行,後顯果行;五證入因果,如《入法界品》先癨洹林中現自在果,後善財童子辯證入因。因果五周,一部斯畢。是故唯辯因果,不失所依。但以因果為宗,理亦無咎。〔35〕
  一部華嚴大經,一言以蔽之,曰因果法界而已。普賢法界為因,捨那法界為果。於中可具體析解為五對因果,即所信因果、差別因果、平等因果、成行因果和證入因果。法藏指出,五周因果,貫通於一部華嚴大經之中。就此意義說《華嚴經》是,但以因果為宗,亦並不過分。這是就法界攝歸於因果而論。對於“會因果以同法界”,法藏闡釋稱:

  法界法門,略顯十事五對:一教義相對,舉此所說教法為宗,意顯所诠義理為趣。或反此,以辨義深教勝故。二理事相對,舉事法為宗,意取理性為趣。或反此,以依理性方成事故。三境智相對,舉所觀境,意欲令成觀智行故。或反此,以令修起智證同真境故。四行位相對,舉所依之五位,意令依之修成勝行。或反此,以積行成位故。五因果相對,勸彼修因,意在證果。或反此,以舉果勸樂令修因故。此上五對通於一部處處皆有,故不別屬。是故唯辨法界,不失所成。但以法界為宗,理亦無違。〔36〕

  據上所引,法藏認為,華嚴法界法門可分五對十事,即教與義、理與事、境與智、行與位、因與果,這是就因果會同於法界而論。無論是法界攝歸於因果,還是因果會同於法界,“唯辨因果,不失所依”,而“唯辨法界,不失所成”,最終歸結“以法界為宗”的旨趣。

  法藏還進一步析解了法界與因果並闡的具體構成內容,凡分“十義五門”:
  九法界因果分相顯示中,亦有十義五門:一無等境,即理實法界,此有二位:一是出纏最淨法界,二是在纏性淨法界,此二為所信所證故;二無等心,此亦二義:一大菩提心,為普賢行所依本故;二信悲智等,隨行起故;三無等行,此亦二義:一差別行,各別修故;二普賢行,一即一切故;四無等位,此亦二義:一行布差別,位比證不同故;二圓融相攝,位一位即具一切位故;五無等果,此亦二義:一修生果,二修顯果。此五門十義,通收此經,一部略盡,是故具以為宗義亦備矣!〔37〕

  據此,法界因果分相顯示的五門指,境、心、行、位、果;而其十義,則基於五門分別析解而出。如境作為理實法界,具出纏最淨法界與在纏性淨法界二義;而心則具普賢行所依的大菩提心和隨行所起的信、悲、智心;行則分各別所修的差別行與一行即一切行的普賢行;位則分次第不同的行布差別門與一位即具一切位的圓融相攝門;果則分修生之果與修顯之果。上述五門十義,可以綜攝一部華嚴經的宗義所在。由此可見,華嚴圓教,不僅是法界圓宗,同時也可稱為因果圓宗。

  十法界因果雙融俱離,謂性相混融,無礙自在,亦有十義:一由離相故,因果不異法界,即因果非因果也;二由離性故,法界不異因果,即法界非法界也;三由離性不泯性故,法界即因果,以非法界為法界也;四由離相不壞相故,因果即法界,以非因果為因果也;五由離相不異離性故,因果法界雙泯俱融,回超言慮也;六由不壞、不異、不泯故,因果法界俱存現前,爛然可見也;七由上存泯復不異故,超視聽之法,恆通見聞;絕思議之義,不礙言念也;八由法界性融不可分故,即法界之果統攝法界,無不皆盡。因隨所依,亦在果中,是故佛中有菩薩也;九即法界之因,攝義亦爾,故普賢中有佛也;十因果二位各隨差別,一一法、一一行、一一德、一一位皆各總攝無盡無盡諸法門海者,良由無不該攝法界圓融故也,是謂華嚴無盡宗趣。〔38〕
  這是一段可謂見智見行、悲智雙運、性相圓攝、行位俨然的雄辯文字,誦之油然可識華嚴法界與因果合宗並闡的大旨。

  四、法界統觀的展開之三
  ——十玄無礙華嚴法界緣起論的另一種诠釋進路,就是十玄門。從華嚴教理思想史上來看,有學者稱十玄門之說,源於杜順;而其最先闡釋者,則推智俨。

  “十玄”之說,在華嚴教學中有種種名稱,如十玄緣起、華嚴一乘十玄門、一乘十玄門、十玄門、無盡緣起法門等等。十玄門成為華嚴教學中別教一乘的主體內容,同時也是其闡釋法界緣起論的獨特進路。十玄門與六相義,相互配合,構成了華嚴教學中法界緣起論的核心內容,同時也是華嚴教義學的重要理論建構。十玄門之說,始於智俨。智俨在其《華嚴一乘十玄門》中,即已明確提出:

  明一乘緣起自體法界義者,不同大乘二乘緣起,但能離執常斷諸過等。此宗不爾。一即一切,無過不離,無法不同也。今且就此華嚴一部經宗,通明法界緣起,不過自體因之與果。所言因者,謂方便緣修,體窮位滿,即普賢是也;所言果者,謂自體究竟寂滅圓果,十佛境界,一即一切。〔39〕

  《華嚴經》正是後世華嚴宗之名的本義所在,十玄門的建構,是華嚴宗法界與因果並闡下無盡緣起論的具體展開。智俨對十玄門的解說,著眼於“約法以會理”,屬於理法性的建構。華嚴作為因行與果德圓融無礙的法界觀門,離不開十玄緣起的成立與展開即緣於此。

  智俨所立的十玄門,可以理解為六相義的充實與提升。十玄門與華嚴三昧與海印三昧之間,亦有其內在的關系。此先述智俨十玄門的構成內容:

  以下明約法以會理者,凡十門:一者同時具足相應門(此約相應無先後說);二者因陀羅網境界門(此約譬說);三者秘密隱顯俱成門(此約緣說);四者微細相容安立門(此約相說);五者十世隔法異成門(此約世說);六者諸藏純雜具德門(此約行說);七者一多相容不同門(此約理說);八者諸法相即自在門(此約用說);九者唯心回轉善成門(此約心說);十者托事顯法生解門(此約智說)。〔40〕

  楊文會對於華嚴十玄門義有如下說明:
  華嚴大教闡揚十玄門者,此為鼻祖。賢首仍之,載於《教義章》內。大意相同,而文有詳略。及作《探玄記》改易二名,用一華葉演說,為清涼《懸談》張本。後人不知,以為清涼十玄與賢首有異者,蓋未見《探玄記》也。今《教義章》與《懸談》並行於世,而復刻此卷,欲令人知其本源耳。〔41〕

  法藏早先承其師說,於《華嚴經文義綱目》中所列舉的“十玄門”之名稱與次第,與智俨在《華嚴一乘十玄門》所說完全相同。其後,法藏對十玄門的闡論仍極為重視,但其名門與次第則多有變化。如《華嚴金獅子章》與《華嚴五教章》的十玄門名目相同,但次第大異。而在《華嚴經探玄記》、《華嚴經旨歸》中,法藏對“十玄門”的解說,不僅次第有變化,而且名目亦有改訂,內容亦作了調整。因此,在華嚴教學史上智俨所立的“十玄門”,稱為“古十玄”,而稱法藏所解者為“新十玄”。

  華嚴之圓,乃是圓十之圓,“十”成為華嚴圓教的數字化表達。如《華嚴經》本身稱十住、十行、十無盡藏、十回向、十地、十明、十忍。專業華嚴者,其析經義學的方法主要為“十對”:即教義、理事、境智、行位、依正、因果、體用、人法、逆順、感應。圓十之數,還含有無盡、無礙、圓攝等意。正如法藏所稱:“所以說十者,欲應圓數,顯無盡故。”〔42〕“依《華嚴經》中立十數為則,以顯無盡義。”〔43〕澄觀說:

  然此觀名(指周遍含容觀),即法界觀中之名,以當事事無礙。以理有普遍廣容二義,融於諸事,皆能周遍含容。眾多義門,皆悉由此二義而有。然法界觀立十觀名,與十玄不同。故今疏雲,且依古德顯十玄門,即依藏和尚也。至相已有,而小有不同。〔44〕

  法藏十玄門之“新”,既有名目上的新立,更有次第上的新列。所謂名目上的新立,如法藏把“諸藏純雜具德門”改稱為“廣狹自在無礙門”;把“唯心回轉善成門”改稱為“主伴圓明具德門”;此外尚有文字表述上的改動,如“因陀羅網境界門”改為“因陀羅網法界門”;“秘密隱顯俱成門”改為“隱密顯了俱成門”等。至於次第上的新立,法藏的“新十玄”,除第一句外,其他九門都改變了舊十玄的次第,依總、空、用、 體、緣、相、喻、智、時、境之序排列。現將兩種十玄門列表如下:古十玄《金獅子章》之十玄《探玄記》之十玄《五教章》之十玄1同時具足相應門

  同時具足相應門同時具足相應門同時具足相應門2因陀羅網境界門諸藏純雜具德門廣狹自在無礙門一多相容不同門3秘密隱顯俱成門一多相容不同門一多相容不同門諸法相即自在門4微細相容安立門諸法相即自在門諸法相即自在門因陀羅網境界門5十世隔法異成門秘密隱顯俱成門隱密顯了俱成門微細相容安立門6諸藏純雜具德門細微相容安立門微細相容安立門秘密隱顯俱成門7一多相容不同門因陀羅網境界門因陀羅網法界門諸藏純雜具德門8諸法相即自在門托事顯法生解門托事顯法生解門十世隔法異成門9唯心回轉善成門十世隔法異成門十世隔法異成門唯心回轉善成門10托事顯法生解門唯心回轉善成門主伴圓明具德門托事顯法生解門

  盡管對何以稱之為“玄門”,無論是智俨,還是法藏都未作確解,但“玄門”義在華嚴教學上所具有的獨特而重要的地位,卻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說華嚴“六相義”尚有其佛教經論的理據,以及前承地論師說的淵源,那麼“十玄門”則可謂是華嚴教義學建構中的理論新說。從理論體系上看,華嚴“十玄門”是其自立經宗過程中一個相當重要的理論環節,缺省了“十玄門”的安立,華嚴的法界觀就得不到充分的理論闡述。正如“六相圓融義”一樣,“十玄無礙義”也是唐代專業華嚴大德們對行者開示證解華嚴奧義的門徑。由此可見,“十玄門”可稱為開顯了華嚴奧旨的義理之門。

  法藏在《華嚴探玄記》中闡述十玄門稱:
  顯義理分齊者,然義海宏深微言浩汗,略舉十門撮其綱要:一同時具足相應門;二廣狹自在無礙門;三一多相容不同門;四諸法相即自在門;五隱密顯了俱成門;六微細相容安立門;七因陀羅網法界門;八托事顯法生解門;九十世隔法異成門;十主伴圓明具德門。然此十門同一緣起,無礙圓融;隨有一門,即具一切。應可思之。〔45〕

  法藏安立十解釋門,以析前十義,顯其無盡。前二門,即“同時具足相應門”和“一多相容不同門”,隨一門中即具攝前因果、理事一切法門。盡管如此,一中雖具有多,但不可執一即是多;雖然多中具一,可視一即是多。所以稱一多相容而有不同。法藏指出,“此一多雖復互相含受,自在無礙,仍體不同也!”具體而言,一多相容之間,有同體,亦有異體,應區別對待。

  十玄門作為華嚴教義學中闡釋緣起論的十種法門,法藏亦稱之為“十玄無礙緣起”。具體而言,主要是針對闡釋《華嚴經》義學的教義、理事、境智、行位、依正、因果、體用、人法、逆順、感應十門無盡緣起之義。對此,法藏稱為“立義門”,屬於所诠之法的結構內容。而“十玄門”則是相對於“立義門”的“解釋門”,屬於能诠之教。合所诠之“立義”與能诠之“解釋”,則成“證義”,圓證華嚴教法之圓攝無盡義。法藏雲:

  一教義,即攝一乘、三乘乃至五乘等一切教義;二理事,即攝一切理事;三解行,即攝一切解行;四因果,即攝一切因果;五人法,即攝一切人法;六分齊境位,即攝一切分齊境位;七師弟法智,即攝一切師弟法智;八主伴依正,即攝一切主伴依正;九隨其根欲示現,即攝一切隨其根欲示現;十逆順體用自在等,即攝一切逆順體用自在等。此十門為首,皆各總攝一切法,成無盡也。〔46〕

  在《華嚴探玄記》中,法藏將上述“立義門”之十義,把《華嚴經》義學的結構調整為教義、理事、境智、行位、依正、因果、體用、人法、逆順、應感具足十門,顯得更為簡潔。〔47〕
  值得注意的是,法藏在此明確指出,“立義門”十義中每一義,皆總攝一切法。這種總攝一切法、遍現一切法的交互圓攝,即是華嚴奧旨之所在,此即華嚴之“玄”義。

  法藏對華嚴十玄門的析解,除了在《華嚴經文義綱目》中,完全承襲智俨之所說外,在《華嚴五教章》、《華嚴金獅子章》及較晚出的《華嚴探玄記》、《華嚴旨歸》等撰著中,皆有所不同,或次序有異,或改訂名稱,或擴展內容。基於上述調整,全面地概括法藏的“新十玄”義,顯得較為復雜。但我們應當清楚,法藏闡釋“十玄門”的要旨,在於“十玄無礙緣起”,並不是對世間萬法現象的具體解說,而是對《華嚴經》內容結構的總體闡釋。

  《華嚴經·賢首品》中本有“天帝網”之說,認為宇宙萬法之間的關系猶如帝釋天宮殿裝飾的珠網那樣,珠光交輝,重迭無盡,用來說明諸法彼此含攝、融合無間。智俨在《華嚴一乘十玄門》中孤明先發,說以十玄。法藏在《華嚴金獅子章》中繼之發揮,兩人在名稱上雖然不完全一樣,但其基本思路是一致的。

  試結合法藏於《華嚴五教章》、《華嚴探玄記》及《華嚴金獅子章》中對“十玄門”的析解,討論其結構內容,並辨析其運思特征。
  第一、同時具足相應門,《華嚴五教章》稱:“此上十義(即)同時相應成一緣起,無有前後、始終等別,具足一切自在逆順,參而不雜成緣起際。此依海印三昧,炳然同時顯現成矣。”〔48〕此門為海印三昧門所攝,故具備總顯諸門的法義。比較而言,《金獅子章》闡釋較為簡略,法藏稱:“金與獅子,同時成立,圓滿具足。”一般認為,此門屬於“十玄門”之總括門。金體與獅子相互對應而成一緣起,同時顯現為金獅子,金體與獅子,並無先後。法界為理體,因隨緣而起事法之用;事法不離法界,因不變而顯明本體。如“大海一滴,具百川之味”。性體與相用,無不完滿具足。就華嚴教體而言,教義、理事、解行、因果、人法、境智、依正、體用、逆順、感應等義在時空上當下無不同時具足本應,這是基於總體立場的解說。

  第二、 “諸藏純雜具德門”,此門若以金獅子為例,如用金獅子的眼去包攝整個獅子相,則整個獅子純粹都是眼;如用金獅子的耳去包攝整個獅子相,則整個獅子純粹都是耳。其他各根,如鼻、舌、身也是如此。因為眼、耳、鼻、舌、身各根互有不同,是“一一皆雜”; 眼、耳、鼻、舌、身各根又都可以包攝整個獅子相,是“一一皆純”。既雜又純,互具功德,圓滿自足。

  第三、“一多相容不同門”,法藏在《華嚴五教章》中析解稱:
  隨一門中即具攝前因果、理事一切法門。……然此一中雖具有多,仍一非即是其多耳,多中一等,准上思之。余一一門中,皆悉如是重重無盡故也。……然此一多,雖復互相含受自在無礙,仍體不同也。〔49〕

  法界理體唯一真性,因其不變,故為“一”;事法現象千差萬別,因其隨緣,故為“多”。一多互為緣起,相即相入,層層無盡。一具多而即是多,多中含一而非即是一。據其體性,則可分別為同體之一多和異體之一多。就理事關系而言,理一事多,既是一多無礙,而又各住自位。如《華嚴金獅子章》稱:“金與獅子,相容成立,一多無礙。於中理事各各不同,或一或多,各住自位,名一多相容不同門。”〔50〕
  第四、“諸法相即自在門”,法藏在《華嚴五教章》中析稱:

  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圓融自在無礙成耳。若約同體門中,即自具足攝一切法也。然此自一切,復自相入,重重無盡故也,然此無盡皆悉在初門中也。……良由緣起法界,一即一切故爾,如彼同體門中一錢即得重重無盡義者,即其事也,何況無邊劫者,即余一一門中,各現無盡義者是也。……由是緣起妙理,始終皆齊,得始即得終,窮終方原始,如上同時具足故得然也。〔51〕

  “諸法相即自在門”,此上十義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圓融自在無礙而成。一與一切之間的相即關系,亦可區別為同體相即和異體相即兩種類型,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同體相即。就同體門言,即自具足攝一切法也!然此自一切復自相入,重重無盡。從時間性言,始終一如,因緣起無盡,法界無礙,一即一切。所以法藏稱,“由是緣起妙理,始終皆齊,得始即得終,窮終方原始。如上同時具足,故得然也。”就修行成佛論言,初地菩薩發心一念,即盡無邊;菩薩修行十地,於一地即普攝一切諸地功德。所以,“得一即得一切。”具體而言,一即多,多即一,十信終心即作佛者,即其事也。此門要義在於闡明“圓融法界無盡緣起”,具體言之,則包括理事圓融和因果圓融。理事圓融,已如上述。至於因果圓融,得一即得一切,因果俱齊,無前後別。或者說,“因果俱時,相容相即,各攝一切,互為主伴。”無論是理事圓融,還是因果圓融,對於華嚴教義學中的修行論來說,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法藏據此認為,自信地菩薩乃至不思議佛法,皆同一緣起,這正是華嚴一乘圓教之義:“因果同體,成一緣起。得此即得彼,由彼此相即故。若不得果者,因即不成因。”〔52〕就其行位論而言,從初生見聞,至第二生成就解行,解行終心,因位窮滿,於第三生得究竟自在圓滿果。

  據此可見,因滿而果成,成就不可說而親證的佛果境界。法藏基於成佛論,點明了華嚴大經所闡述的一切眾生同時成佛的理想境界。這種境界的成就,在論理上就奠基於“諸法相即自在門”法界無盡緣起之中。
  綜上所述,於同體相即一門中,於一位即攝得一切無盡,十地功德一時俱現,“一時炳然現一切者,屬微細攝;隱映互現重重者,屬因陀羅攝。余義即同即異,即多即少,即有即無,即始即終,如是自在具足一切無盡法門。”〔53〕至於異體門義,意指己體與他體,同時並存,一多相即,自在無礙。在《華嚴金獅子章》,法藏喻稱“諸法相即自在門”說:

  獅子諸根,一一毛頭,皆以金收獅子盡。一一徹遍獅子眼,眼即耳,耳即鼻,鼻即舌,舌即身,自在成立,無障無礙,名諸法相即自在門。〔54〕
  金獅子的眼、耳、鼻諸根及每一根毫毛,皆由金子所成,同一金體。故此,諸根及毛發因同一金體而包容收盡整個獅子相。同樣的,金獅子之眼(金體)就是金獅子的耳(金體),耳即鼻,鼻即舌,舌即身。總之,金獅子的諸根及毛發既“自在成立”,保其自相,又“無障無礙”,相入相即。以此明“一乘圓極自在無礙法門,得一即得一切”之義理。

  第五、“秘密隱顯俱成門”,對於此門,智俨釋曰:“此約緣起說也,還具前教義十門。所言隱顯者,如《涅經》半字及滿字。昔說半字故,半字即顯,滿字即隱;今日說滿字,即滿字即顯,半字即隱,此即約緣而說隱顯……,此即是大乘宗中說。若通宗辨者,不待說與不說,常半常滿,隱顯無別時,如彼月性常滿而常半,半滿無異時,是故如來於一念中,八相成道生時即是滅時,同時俱成故,所以稱秘密。如似十數一即十,一即是顯,二三四至十即為隱,又眼根入正受即是顯,於色法中三昧起即名隱,而此隱顯體無前後,故言秘密也。”〔55〕

  據此所引,事法的隱顯關系,主要是指事法實存的相續性與活動性,如月之明暗相間,其理體則無關隱顯。法藏在《華嚴金獅子章》中喻稱:
  若看獅子,唯獅子無金,即獅子顯金隱;若看金,唯金無獅子,即金顯獅子隱;若兩處看,俱隱俱顯。隱則秘密,顯則顯著,名秘密隱顯俱成門。〔56〕

  此門的含義,引入了觀察主體的差異性。由於主體關注對象的不同,會產生不同的觀照結果,由此導致被觀察對象的顯現與隱沒二種狀態。就此而言,一切事法無不同時具備隱顯兩種形相。以金獅子為例,則有獅子顯而金體隱與金體顯而獅子隱的情形。但除此外,還有獅子與金體同顯俱隱的情形。法藏由此門義而闡明者,在於“此上諸義隱覆顯了,俱時成就也”〔57〕,著眼於“性相同時,隱顯齊觀”,以示華嚴法界緣起的秘密義。

  第六、“微細相容安立門”,此門更指事法之相狀而言。微細者如一塵,廣大者如須彌山,一切事法無不相攝相容。如金與獅子,雖然有顯隱、一多、純雜、有力無力等種種差別,無不即此即彼,相容無礙。法藏在《華嚴金獅子章》中喻稱:

  金與獅子,或隱或顯,或一或多,定純定雜,有力無力,即此即彼,主伴交輝,理事齊觀,皆悉相容,不礙安立。微細承辦,名微細相容安立門。〔58〕
  據此,世間萬法,細微承辦,小中現大,大中現小,大小無間,互不相礙,“如琉璃瓶,盛多芥子”。

  第七、“因陀羅網境界門”,此門以因陀羅網為喻,明萬象森羅而相即相入、重重無盡,這是對法界無盡緣起論的形象說明。猶如帝釋天宮殿中所裝飾的珠網,珠玉交絡,珠光交映,層迭無盡。一一珠中現一切珠影,一重珠影中各現其他一切珠影,如此二重、三重,以至重重無盡。
  獅子眼耳支節,一一毛處,各有金獅子,一一毛處獅子,同時頓入一毛中。一一毛中,皆有無邊獅子;又復一一毛,帶此無邊獅子,還入一毛中。如是重重無盡,猶天帝網珠,名因陀羅網境界門。〔59〕

  金獅子的眼耳和四肢關節,以及每一根毛孔都包含有金獅子;無數根毛中的金獅子,同時也可以包容於一毛中。這樣,每一根毛中都會有無數的金獅子,而每一根毛中帶著其他毛中所攝存的無數獅子同時還入一根毛之中。無數的獅子互相含攝包容,無窮無盡。
  “因陀羅網境界門”,在修行論意義上,以明佛遍一切世間剎微塵中,各為具說普賢行。

  第八、“托事顯法生解門”,在《華嚴五教章》中被列為第十門,主要闡述遍在的事理關系,以及由此生起悟解事法的理智。世間萬象森羅而相即相入、重重無盡,由此能生無盡勝解,能見一切無盡法界。法藏釋稱:“此上諸義,隨托之事,以別顯別法,謂諸理事等一切法門。”〔60〕所謂諸理事一切法門,指“事如理門”及“理如事門”等。因此,智俨認為,托事顯法,“即以異事顯於異理法”。〔61〕隨緣寄托任一事法,無不具足一切理事、教義等十法門。

  以金獅子為例,獅子是幻相(事法),執著於幻相,即為無明;金體本無生滅,是為真如不變體性。如果理事合論,即可悟解諸法實相,如作為生滅之所依的阿賴耶識,通過生滅把握無生滅,於無明起正解,由正解生正行而證正覺,故稱“托事顯法生解門”。
  第九、“十世隔法異成門”,十世,是指時間三維中的過去世、現在世和未來世,此三世中又各具過去、現在和未來,共成九世。又九世相即相入,皆不出於當前一念,為一念之所攝。此當前一念為總相,其他九世為別相,合二者為十世。所謂隔法,指十世間一切諸法雖重重無盡,但前後相隔,各具一定的時間性。所謂異成,即指十世間相隔之法,雖各具時間性因其相即相入,於現前一念中渾融為一體。

  法藏以獅子為喻稱,獅子屬有為之法,流動不居,念念生滅,在一剎那之間都分為過去、現在、未來三際。過去、現在、未來三際又各有過去、現在、未來三際,共成九世,九世諸法皆受時間性支配。據法藏對時間的看法,“一切事法,依心而現,念即無礙,法亦隨融。是故一念即見三世,一切事物顯然。”〔62〕所以,一念即千劫,千劫即一念;雖有九世,各不相同,但又相互成立,融通無礙,同為一念。九世和一念共為十世。如此,十世異時相隔,於現前心念中,每一事皆遍十世,同時成就,雖異時而成同一緣起。澄觀對此形象地釋解說:“如一夕之夢,翱翔百年。”

  第十、“主伴圓明具德門”,原稱“唯心回轉善成門”。法藏在《華嚴五教章》釋稱:
  此上諸義,唯是一如來藏,為自性清淨心轉也。但性起具德故,異三乘耳。然一心亦具足十種德,如性起品中說十心義等者,即其事也。所以說十者,欲顯無盡故,如是自在具足無窮種種德耳。此上諸義門,悉是此心自在作用,更無余物名唯心轉等。〔63〕
  以金獅子為喻,金與獅子,或隱或顯,或一或多,各無自性,由心回轉;說事說理,有成有立。無論是實相還是諸法,無論是理還是事,一切均由此心所現,一念而起。這正是《華嚴經》“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之偈義。

  此門法藏改為“主伴圓明具德門”。法藏指出,“此圓教法,理無孤起,必眷屬隨生……一方為主,十方為伴,余方亦爾,是故主主伴伴,各不相見,主伴伴主,圓明俱德。”〔64〕
  有學者指出,法藏之所以改設“主伴圓明具德門”,意在突顯華嚴法界無盡緣起中事事無礙義,從而消解唯識義學的影響,此處可明法藏思想的成熟形態。如楊政河指出:“法藏大師的華嚴思想,其最主要特征是要超脫以如來藏性清淨心為主的《起信論》的范疇,要以能證入果上妙境為究竟法門。唯有如此,才能逐漸消除唯心性論的見解,而廓徹於事事無礙。”〔65〕

  綜上所述,法藏對十玄門的析解,堅持一切事法不僅無不具足此十玄門,而且還“皆悉同時會融,成一法界緣起具德門”。隨舉一門,即攝其余九門。更別致的是,法藏還特別強調,十玄門作為華嚴別教一乘的緣起立場,必須結合六相圓融加以方便會通,這是別教緣起論殊勝義之所在。由華嚴法界無礙緣起,全面呈現華嚴所推崇的普賢正行和成就佛果。

  五、法界統觀的展開之四
  ——六相圓融由法界十玄無礙緣起而成立六相圓融。對於六相圓融,法藏亦稱之為“六相緣起”:
  六相緣起,……謂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總相者,一捨多德故;別相者,多德非一故,別依比總滿彼總故;同相者,多義不相違,同成一總故;異相者,多義相望,各各異故。成相者,由此諸緣起成故;壞相者,諸義各住自法,不移動故。〔66〕

  對於為何要設立六相圓融之義,法藏指出,這主要是華嚴圓教義學建構的內在要求,他說:
  此教為顯一乘圓教法界緣起無盡圓融、自在相即、無礙融乃至因陀羅無窮理事等。此義現前,一切惑障一斷一切斷,得九世十世惑滅,行德即一成一切成,理性即一顯一切顯,並普別具足,始終皆齊,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良由如是法界緣起、六相融、因果同時,相即自在,具足逆順。因即普賢解行,及以證入果即十佛境界,所顯無窮,廣如《華嚴經》說。〔67〕

  與作為華嚴教義學的重要理論建構內容的“十玄門”不同,華嚴教義學中的“六相圓融”,顯然有其佛教經論的依據。具體地說,華嚴六相義,其典據主要源出於《華嚴經?十地品》及世尊菩薩的《十地經論》。《華嚴經》師對六相之名,主要引於菩提流支所譯的《十地經論》:

  經曰:又發大願,所謂一切菩薩所行,廣大無量,不雜諸波羅蜜所攝,諸地所淨生諸助道法,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說一切菩薩所行如實地道,及諸波羅蜜方便業,教化一切,令其受行,心得增長故。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虛空,盡未來際、盡一切劫數,行數增長,無有休息。〔68〕

  世親菩薩在《十地經論》卷一中說:
  一切所說十句中,皆有六種差別相門。此言說解釋,應知除事。事者:謂陰、界、入等;六種相者:謂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總者是根本入;別相者余九入。別依止本,滿彼本故。同相者,入故;異相者,增相故;成相者,略說故;壞相者,廣說故。如世界成、壞。余一切,十句中隨義類知。〔69〕
  六相是《華嚴經》學對宇宙萬法相狀的總括。華嚴六相義,在中國佛教學統中,主要有地論師的闡釋。在華嚴教理史上,對六相義的深入闡釋,則由智俨肇其始,法藏總其成。

  據史載,華嚴二祖智俨偶遇異僧來謂曰:“汝欲解華嚴一乘法界宗者,其《十地》中六相之義是也,慎勿輕怠。可一二月間,靜攝思之,當自知爾。”言訖,忽然不見。因即淘研,不盈累朔,豁爾貫通,時年二十七也。隨於至相寺,制《華嚴經搜玄義鈔》五卷,題名《華嚴經中搜玄分劑通智方軌》,即明六相、開十玄、立五教也。〔70〕而法藏曾同樣對此有記載:

  即於當寺智正法師下,聽受此經。雖閱舊聞,常懷新致。炎涼亟改,未革所疑。遂遍覽藏經,討尋眾釋。傳光統律師文疏,稍開殊轸,謂“別教一乘、無盡緣起”,欣然賞會,粗知毛目。後遇異僧來,謂曰:“汝欲得解一乘義者,其《十地》中六相之義,慎勿輕也。可一兩月間,攝靜思之,當自知耳。”言訖忽然不現,俨驚惕良久,因則陶研,不盈累朔,於焉大啟。遂立教分宗,制此經疏,時年二十七。〔71〕

  據此所述,華嚴教學中的六相義,在歷史上曾與地論學派有相關。因此,華嚴六相義的重要來源,即來自地論師的六相闡論。特別是隋代的淨影慧遠,在其《十地義記》卷一、《大乘義章》卷三中,都有對六相思想的闡論,這是華嚴教學對地論學派有所承繼的重要表現。淨影慧遠在《大乘義章》卷三中,專述“六種相門義”:

  六種相者,出《華嚴經?十地品》也。諸法體狀,謂之為相。門別名門。此門所辨,異於余門,故曰門別。如經中說,不二法門有盡解脫門等。若對行心,能通趣入,故曰門也。門別不同,故有六種:所謂總、別、同、異、成、壞。此六乃是諸法體義,體義虛通,旨無不在。義雖遍在,事隔無之。是以《論》(即《十地經論》)言:一切十句,皆有六相,除事。事謂陰、界、入等。陰、界、入等,彼此相望,事別隔礙,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攝事相,以從體義,陰、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無量六相門也。今且就一色陰之中,辨其六相,余類可知。〔72〕

  總之,六相義並非是華嚴教學的原創性建構,而是其來有自。但六相義對於華嚴宗學來說,同樣是極其重要的自宗教義。不過,智俨對六相義的闡發,卻顯得相對簡略。其在《搜玄記》和《華嚴五十要答》中都曾提及六相要義。在智俨的闡釋語境下,華嚴六相義主要基於緣起論加以闡述。如在《華嚴五十要答》中稱:

  其六義及前因果、理事相成,更以六法顯之。所謂總,總成因果也;二別,義別成總故;三同,自同成總故;四異,諸義自異顯同故;五成,因果理事成故;六壞,諸義各住自法,不移本性故。所述緣起並悉遍通,隨有事成,驗思可解耳。此文在三乘一乘方究竟。何以故?稱法界故。〔73〕

  法藏在地論學派及智俨的基礎上,對華嚴六相義進行了更詳盡的闡釋。在法藏晚年所撰的《華嚴金獅子章》中,對六相義之內容曾作如下解說:
  獅子是總相,五根差別是別相;共從一緣起是同相,眼、耳等不相濫是異相;諸根合會有獅子是成相,諸根各住自位是壞相。顯法界中無孤單法,隨舉一相,具此六相。緣起集成,各無自性。一一相中,含無盡相;一一法中,具無盡法。〔74〕

  法藏以金獅子為喻,頗為形象地解說了華嚴六相義的內容。人們所見金獅子是總相,表示同一緣起法中具備了各種成分,而金獅子的五根則是別相,因為由五根組成的各個成分本有差別;金獅子的五根從一緣起而生,從金獅子的總相上看是同相,但眼耳各根相合而不能混雜,是異相;眼耳諸根相合匯成一金獅子,是成相;但諸根仍保持自身的地位和分離狀態,是壞相。這裡以總別、同異、成壞六對范疇來說明本體與現象、一般與個別的相互關系,其本意在論證實相與諸法的兩兩相別相成、同時具足、互融無礙。如果能夠同時看到諸法與實相的總別、同異、成壞的即合即離的狀態而無相妨礙,也就達到了諸佛的智慧境界。

  法藏華嚴教義學中的六相義,通過與法界圓融相應,構成了獨特的六相圓融,這也是法藏華嚴教學的理論建構,有其論理上的依據。與六相圓融義密切相關的則是十玄緣起,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六相義是對十玄緣起的又一解說,同樣構成華嚴法界緣起論的組成內容。

  法藏對六相義的闡釋文本,分見於《探玄記》卷九、《華嚴五教章》卷四及《華嚴金獅子章》等。茲引法藏《華嚴五教章》的屋捨喻,以明其基於法界緣起論對六相圓融義的解說。法藏在《華嚴五教章》結末部分,最為明確地提出了華嚴教學的六相圓融義。法藏首先解說了華嚴六相義的內容:

  初列名者,謂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總相者,一捨多德故;別相者,多德非一故;別依止總,滿彼總故。同相者,多義不相違,同成一總故;異相者,多義相望,各各異故;成相者,由此諸緣起成故;壞相者,諸義各住自法不移動故。〔75〕

  對於六相的具體釋義,法藏一是通過自設問答的形式加以闡論,並結合著名的椽捨之喻而加以闡釋。如《華嚴五教章》;二是通過同樣著名的金獅子之喻而說明,如《華嚴金獅子章》所述。對於總相,法藏稱:

  問:何者是總相?答:捨是。問:此但椽等諸緣,何者是捨耶?答:椽即是捨。何以故?為椽全自獨能作捨故。若離於椽,捨即不成;若得椽時,即得捨矣。〔76〕
  相對於《華嚴金獅子章》,《華嚴五教章》對六相內容的闡釋更為完整詳盡。據上所引,從分別義上看,椽等諸緣,非即是捨。然無椽即無捨,捨外無椽。故就總相而言,椽即是捨。此處之椽,既指構成屋捨的所有椽,更指諸椽中的每一椽。

  龍樹菩薩在《大智度論》卷三十一中曾分辨總相與別相稱:“自相空者,一切法有二種相,總相、別相是二相,空故名相空。問曰:何等是總相?何等是別相?答曰:總相者,如無常等;別相者,諸法雖皆無常,而各有別相。如地為堅相,火為熱相。”〔77〕總相是對事法的總體性相的歸類,而別相則是對具體事法的相狀。《大智度論》對總相與別相的闡釋,皆基於緣起性空而論,作為空性之理則的規定性。在法藏的設喻化辨析中,屋捨為總相,而椽即是捨,則非為總相優先。既然稱為椽,即意指捨的總相存在,否則就不可稱為椽。基於此,法藏答辯稱:

  問:若椽全自獨作捨者,未有瓦等亦應作捨?答:未有瓦等時,不是椽,故不作,非謂是椽而不能作。今言能作者,但論椽能作,不說非椽作。何以故?椽是因緣,由未成捨時,無因緣故,非是緣也。若是椽者,其畢全成;若不全成,不名為椽。……問:無一椽時,豈非捨耶?答:但是破捨,無好捨也。故知好捨全屬一椽。既屬一椽故,知椽即是捨也。問:捨既即是椽者,余板、瓦等應即是椽耶?答:總並是椽。何以故?去卻椽即無捨故。所以然者,若無椽即捨壞,捨壞故不名板瓦等。是故板、瓦等即是椽也。若不即椽者,捨即不成,椽、瓦等並皆不成。今既並成,故知相即耳。一椽既爾,余椽例然。是故一切緣起法不成則已,成則相即,融無礙,自在圓極。難思出過情量。法性緣起,一切處准知。〔78〕

  屋捨無不由椽、瓦諸緣所成。有椽無瓦,亦非成事實之捨。法藏同理推定,既稱椽,同樣意味著有瓦之椽。“椽是因緣,由未成捨時,無因緣故,非是緣也!”否則,就會導致佛教緣起呵譴的斷常之過。具體言之,椽等諸緣各出少力,而未成一捨,即成斷過。若缺失一椽,即不成一好捨。一捨離不開任何一椽,由此亦可知椽即是捨。椽的支撐性作用,相對於捨的存在來說,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無椽即捨壞,捨既壞,則板、瓦等對於此捨來說,也無是處。法藏總結稱:“一切緣起法不成則已,成則相即,融無礙,自在圓極。”法藏把椽即是捨的關系,歸並為諸緣之間的相即關系。

  別相是相對於總相而言,即指事法整體(總相)中的部分存在,更指構成事法整體而具差別性的條件或要素。反過來說,若無別相,總相即無從成立,總相永遠與別相的實存相關聯。法藏述總相與別相的實存關系稱:
  別相者,椽等諸緣別於總故。若不別者,總義不成。由無別時,即無總故。此義雲何?本以別成總,由無別故,總不成也。是故別者,即以總成別也。問:若總即別者,應不成總耶?答:由總即別故,是故得成總。如椽即是捨,故名總相。即是椽,故名別相。若不即捨不是椽,若不即椽不是捨。總、別相即此可思之。問:若相即者,雲何說別?答:只由相即,是故成別。若不相即者,總在別外,故非總也;別在總外,故非別也。思之可解。問:若不別者,有何過耶?答:有斷常過。若無別者,即無別椽瓦。無別椽瓦故,即不成總捨,故此斷也。若無別椽瓦等,而有總捨者;無因有捨,是常過也。〔79〕

  仍以椽捨為例,即椽之捨是總相,即捨之椽為別相。總相與別相為相即關系,無別相則不成總相。如不即捨,則不成椽;反之,不即椽,則不成捨。別相的存在性(或其意義)之一,就表現為成為總相的充分條件。這裡的關鍵,仍然在於事法現象的相即關系。具體地說,在總相與別相之間,有著同時相互成立的關系。只不過,這種相即關系,在邏輯層次上,體現為整體性與部分性的關系而已。值得一提的是,別相並不是獨立存在的事法,而是作為總相成立的相即存在。如椽、瓦等別相,必依捨而存在。否則,要麼導致無果之斷,要麼導致無因之常。

  同相與異相構成了六相義的第二重對應關系。法藏先釋同相義曰:
  椽等諸緣,和同作捨。不相違故,皆名捨緣。非作余物,故名同相也。問:此與總相何別耶?答:總相唯望一捨說,今此同相,約椽等諸緣。雖體各別,成力義齊,故名同相也。問:若不同者,有何過耶?答:若不同者,有斷常過也。何者?若不同者,椽等諸義互相違背,不同作捨。捨不得有,故是斷也。若相違不作捨,而執有捨者,無因有捨,故是常也。〔80〕

  同相是指構成事法整體過程中的共同要素、共同作用或統一性力量,如椽等,即是捨之同相。由於此前述及椽即是捨的“總相”義,椽作為同相與作為同相,又有何區別?法藏指出,總相強調的是“唯望一捨”,而同相則就椽等諸緣而言。二者體相有別,其結果實為一致,故稱同相。所謂同相,亦出於共同緣起之相。否則,要麼導致無果之斷,要麼導致無因之常。

  與同相對應的異相,則指事法作為同相之時,仍然保持其差別性而成異相。異相是指事緣的差異性存在。法藏釋曰:
  異相者,椽等諸緣,隨自形類,相望差別故。問:若異者,應不同耶?答:只由異故,所以同耳。若不異者,椽既丈二,瓦亦應爾,壞本緣法故,失前齊同成捨義也。今既捨成,同名緣者,當知異也。問:此與別相,有何異耶?答:前別相者,但椽等諸緣,別於一捨,故說別相。今異相者,椽等諸緣,迭互相望,各各異相也。問:若不異者,有何過失耶?答:有斷常過。何者?若不異者,瓦即同椽丈二,壞本緣法,不共成捨,故是斷;若壞緣不成捨,而執有捨者,無因有捨,故是常也。〔81〕

  異相與同相之對應關系,據法藏的論述,在其結構關系上相似於總相與別相之關系。但別相對於總相而言,而異相則對於同相而論。如椽、瓦諸緣對捨而言是別相,而椽、瓦諸緣本身則相互構成為對方的異相。同相與異相,亦是相互依存的。如果不設立異相義,同樣會導致無果之斷或無因之常。
  成相與壞相,是華嚴教義學中六相義的第三對關系。成相與壞相更強調時間上或過程上的共同性與差異性,而同相與異相所強調的則是構成力量或作用的共同性與差異性。

  成相是構成事法存在的現實作用或活動力量,如作為現實的屋捨,正是由於椽、板、瓦等諸緣共同作用或活動的結果。椽、板、瓦等諸緣的這種作用樣式、過程及其結果,即可統稱為“成相”。法藏釋曰:
  成相者,由此諸緣,捨義成故。由成捨故,椽等名緣。若不爾者,二俱不成。今現得成,故知成相互成之耳。問:現見椽等諸緣,各住自法,本不作捨,何因得有捨義成耶?答:只由椽等諸緣不作故,捨義得成。所以然者,若椽作捨去,即失本椽法故,捨義不得成。今由不作故,椽等諸緣現前故,由此現前故,捨義得成矣。又若不作捨,椽等不名多緣,今既得緣名,明知定作捨。問:若不成者,何過失耶?答:有斷常過。何者?捨本依椽等諸緣成,今既並不作,不得有捨故,是斷也。本以緣成捨名為椽,今既不作捨,故無椽是斷。若不成者,捨無因有,故是常也。又椽不作捨得椽名者,亦是常也。〔82〕

  至於壞相,指事法諸要素“各住自法”的相對穩定性或獨立性。壞相義與前述之別相、異相,亦有相關性,即皆就事法本身存在特性而言。如一捨之椽,唯有保持其自法的穩定性或獨立性,才能構成一捨的別相或異相。如果失去了這種自法的特性,捨即不成,而別相、異相亦不得成。更重要的是,這種不作的穩定性,同時貫穿於構成緣起的作用或過程之中,否則就會導致無果之斷或無因之常。法藏釋壞相義雲:
  壞相者,椽等諸緣,各住自法,本不作故。問:現見椽等諸緣作捨成就,何故乃說本不作耶?答:只由不作故,捨法得成。若作捨去,不住自法,有捨義即不成。何以故?作去失法,捨不成故。今既捨成,明知不作也。問:若作去有何失?答:有斷、常二失。若言椽作捨去,即失椽法;失椽法故,捨即無椽不得有,是斷也。若失椽法而有捨者,無椽有捨是常也。〔83〕

  法藏所述的六相義,在其結構上具有類似性,但其論理的邏輯層次及其對象則有所不同。其在詳述六相義後,再作如下總結:
  又總即一捨,別即諸緣,同即互不相違,異即諸緣各別;成即諸緣辦果,壞即各住自法。別為頌曰:一即具多名總相,多即非一是別相;多類自同成於總, 各體別異現於同;一多緣起理妙成,壞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識, 以此方便會一乘。〔84〕

  總相成一捨,別相為諸緣;同相互不違,異相成自別;成相結於果,壞相住自法。這是法藏對六相義的總結性表達。至於其偈頌,值得注意的是法藏引入了一多關系而加以闡明,即一具多為總相,多即非一是別相;多緣自同成於總,自一別異現為同;一多互緣圓成實,自法不作成壞相。於此可見,法藏以更具概括性的自一與多緣關系,闡述了華嚴教義學中的六相圓融理論,維護了華嚴一乘圓教地位,並相當充分地論證了基於法界緣起的思想。
  對此,新羅表圓曾評述六相義說:總、別二相標其法界緣起的道理,以其別緣而起總德。同、異二相表明緣起相映的道理,成、壞二相顯此緣起離邊的道理。總之,法藏六相義主要圍繞法界緣起而推展的六種相狀。因為六相歸宗於同一緣起,故具相即相入,圓融無礙。六相義的基本特質在於圓融無礙,成為十玄無礙緣起的又一有力證據,成為十玄無礙緣起的另一表達樣式。所以法藏稱:

  此教為顯一乘圓教,法界緣起,無盡圓融,自在相即,無礙融,乃至因陀羅無窮理事等。此義現前,一切惑障,一斷一切斷,得九世十世惑滅;行德即一成一切成,理性即一顯一切顯,並普別具足,始終皆齊。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良由如是,法界緣起,六相融,因果同時,相即自在,具足逆順。因即普賢解行,及以證入;果即十佛境界,所顯無窮。〔85〕
  六相圓融與十玄無礙的相互會通、相互配解,這是法藏討論問題的方式。具體而言,同時具足相應門為總相,其余九門為別相;九門緣起為同相,九門其義各異為異相;由九門而成初門為成相,九門外無初門為壞相,由此可以深知六相與十玄的關系。

  在華嚴一乘圓滿教法中,法藏稱“六相圓融”為“六相融”。一切世間法無不是緣起法,六相圓融即是對世間緣起法的完滿教法,同時也是華嚴法界無盡緣起的解說。對於修行者來說,六相圓融義,不僅是對世間法的因性即理性解說,更有其宗教旨趣,指導修證佛果,成就佛果境界。

  由法藏集大成的華嚴六相圓融義,在後世的華嚴教學中得到了更進一步的闡釋。例如,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方以智(1611—1671),就曾相當肯定華嚴教義學的合理性,特別對華嚴圓融無礙思想情有獨鐘。在其晚年的成熟作品《東西均》中,提出了對法藏華嚴教義學中六相義的運用。〔86〕

  華嚴宗被稱為“法界宗”,法界觀門是唐代華嚴學教義闡釋與建構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真正推展法界觀門並加以完善的華嚴學僧是法藏大師。法藏對法界義的闡發,忠實於《華嚴經》結構,采取隨文釋解的方法進路,並承杜順、智俨等華嚴祖師之緒,資取於《大乘起信論》等如來藏系論典。以如來藏化的真如論改造華嚴特色的“法界緣起”,以此統攝《華嚴經》所說的業惑緣起、賴耶緣起、真如緣起等諸種緣起。法界統觀下的華嚴無盡緣起說,是基於真心論或唯心論的緣起論,集中反映了華嚴宗理論的體用一如、理事不二的圓融特征。在法界統觀下,法界因、法界果、法界行與法界位,無不體現出一體統觀的思維特征。通過因果與法界並闡、十玄門與六相圓融的會通,證成了華嚴別教緣起論殊勝義之所在。正是由華嚴法界無礙緣起,全面呈現華嚴所推崇的普賢正行和成就佛果。因此,法界統觀不僅典型地體現了中國華嚴學“行布不礙圓融,圓融不礙行布”宗教性的訴求,而且更是《華嚴經》義體系化的內在需要,表明了法藏推展華嚴立教以經“證義”的思考取向,成為唐代華嚴教義學建構與闡釋的一大特質。

  〔1〕《宋高僧傳》卷五《法藏傳》稱:“昔者敦煌杜順傳《華嚴法界觀》,與弟子智俨講授此晉譯之本。”有關《華嚴法界觀》的內容,大致見於法藏:《華嚴發菩提心章》卷一、澄觀:《華嚴法界玄境》卷二及宗密:《注華嚴法界觀門》卷一等,皆收於《大正藏》第45冊中。
  〔2〕法藏:《華嚴探玄記》卷十八,《大正藏》第35冊,第145頁上。
  〔3〕法藏:《華嚴義海百門》,《大正藏》第45冊,第627頁中。
  〔4〕《大正藏》第35冊,第451頁下。
  〔5〕法藏:《華嚴探玄記》卷十八,《大正藏》第35冊,第440頁中。
  〔6〕同上。
  〔7〕《續藏經》第12冊,第681頁上。
  〔8〕法藏:《華嚴探玄記》卷十八,《大正藏》第35冊,第440頁中。
  〔9〕同上。
  〔10〕同上,第440頁下。
  〔11〕同上。
  〔12〕法藏:《華嚴探玄記》卷十八,《大正藏》第35冊,第441頁上。
  〔13〕澄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一,《大正藏》第36冊,第2頁下。
  〔14〕《大正藏》第35冊,第441頁下。
  〔15〕法藏:《華嚴探玄記》卷十八,《大正藏》第35冊,第441頁上、中。
  〔16〕同上。
  〔17〕同上。
  〔18〕同上。
  〔19〕法藏:《華嚴三昧章》,《大正藏》第45冊,第 654頁下。
  〔20〕法藏:《玄義章》,《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卷二,第2冊,第227~228頁。
  〔21〕法藏:《法界緣起章》,《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卷二,第2冊,第222頁。
  〔22〕杜順:《華嚴五教止觀》,《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卷二,第2冊,第7頁。
  〔23〕法藏:《華嚴策林》,《大正藏》第45冊,第597頁中。
  〔24〕法藏:《華嚴發菩提心章》,《大正藏》第45冊,第652~653頁下。
  〔25〕同上。
  〔26〕澄觀:《華嚴法界玄鏡》,《大正藏》第45冊,第676頁中。
  〔27〕法藏:《玄義章》,《大正藏》第45冊,第624頁中。
  〔28〕法藏:《華嚴經旨歸》,《大正藏》第45冊,第595頁。
  〔29〕法藏:《華嚴策林》,《大正藏》第45冊,第597頁。
  〔30〕裴休:《注華嚴法界觀門序》,《大正藏》第45冊,第683頁。
  〔31〕澄觀:《華嚴法界玄鏡》卷上,《大正藏》第45冊,第672頁下。
  〔32〕法藏:《華嚴游心法界記》,《大正藏》第45冊,第642頁下。
  〔33〕智俨:《華嚴一乘十玄門》,《大正藏》第45冊,第514頁上、中。
  〔34〕法藏:《華嚴探玄記》卷一,《大正藏》第35冊,第120頁上。
  〔35〕同上。
  〔36〕同上。
  〔37〕同上。
  〔38〕同上。
  〔39〕智俨:《華嚴一乘十玄門》,《大正藏》第45冊,第514頁上。
  〔40〕同上,第515頁中。
  〔41〕楊文會:《華嚴一乘十玄門跋》,《大正藏》第45冊,第517頁下。
  〔42〕法藏:《華嚴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冊,第503頁中。
  〔43〕同上,第504頁上。
  〔44〕澄觀:《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十,《大正藏》第36冊,第75頁上。
  〔45〕法藏:《華嚴探玄記》卷一,《大正藏》第35冊,第123頁上、中。
  〔46〕法藏:《華嚴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冊,第505頁上。
  〔47〕法藏稱:“就初門中有十義具足:一教義具足,二理事,三境智,四行位,五因果,六依正,七體用,八人法,九逆順,十應感具足,謂眾生機感如來應赴。……然此十對同時相應為一緣起,隨一各具余一切義,如初門既爾,余廣狹等九門皆各具前十對,但隨門異耳。是故一一門中各有十百千等,思之可見。”《華嚴探玄記》卷一,《大正藏》第35冊,第123頁中。
  〔48〕法藏:《華嚴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冊,第505頁上。
  〔49〕同上,第503頁中。
  〔50〕法藏:《華嚴金師子章》,《大正藏》第45冊,第665頁中。
  〔51〕法藏:《華嚴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冊,第503頁下。
  〔52〕同上,第504頁上。
  〔53〕同上。
  〔54〕法藏:《華嚴金師子章》,《大正藏》第45冊,第665頁中。
  〔55〕智俨:《華嚴一乘十玄門》,《大正藏》第45冊,第516頁下。
  〔56〕法藏:《華嚴金師子章》,《大正藏》第45冊,第665頁中、下。
  〔57〕法藏:《華嚴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冊,第504頁上。
  〔58〕法藏:《華嚴金師子章》,《大正藏》第45冊,第665頁下。
  〔59〕同上,第665-666頁上。
  〔60〕法藏:《華嚴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冊,第504頁上。
  〔61〕智俨:《華嚴一乘十玄門》,《大正藏》第45冊,第518頁下。
  〔62〕法藏:《華嚴義海百門》,《大正藏》第45冊。
  〔63〕法藏:《華嚴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冊,第504頁中。
  〔64〕法藏:《華嚴探玄記》卷一,《大正藏》第35冊。
  〔65〕楊政河:《華嚴經教與哲學研究》第六章第四節,台灣慧炬出版社1980年版,第491頁。
  〔66〕法藏:《華嚴探玄記》卷五,《大正藏》第35冊,第199頁下。
  〔67〕同上。
  〔68〕世親:《十地經論》卷三,《大正藏》第26冊,第139頁上。
  〔69〕同上,第124~125頁上。
  〔70〕續法:《法界宗五祖略記?二祖智俨和尚》,《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卷二,第2冊,第72~73頁。
  〔71〕法藏:《華嚴經傳記》卷三,《大正藏》第51冊,第163頁下。
  〔72〕慧遠:《大乘義章》卷三(本),《大正藏》第44冊,第524頁上。
  〔73〕智俨:《華嚴五十要答》卷下之四十三《如實因緣義》,《大正藏》第45冊,第531頁下。
  〔74〕法藏:《華嚴金師子章》,《大正藏》第45冊,第666頁中。
  〔75〕法藏:《華嚴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冊,第507頁下。
  〔76〕同上。
  〔77〕《大智度論》卷三一,《大正藏》第25冊,第293頁上。
  〔78〕法藏:《華嚴五教章》卷四,《大正藏》第45冊,第507~508頁上。
  〔79〕同上,第508頁上。
  〔80〕同上,第507~508頁上。
  〔81〕同上,第508頁中。
  〔82〕同上,第508頁中、下。
  〔83〕同上,第508頁下。
  〔84〕同上,第509頁上。
  〔85〕同上,第507頁下。
  〔86〕方立天:《法藏》,台灣東大圖書公司1991年版,第241~2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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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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