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唯識新學的傳入
李四龍
南北朝時期,般若思想在中國佛教界深入人心,被公認是“諸佛之母”。與此同時,印度唯識法相學逐步輸入中國,為隋唐佛教宗派的出現奠定了義學基礎。本文主要說明,這一時期傳入唯識新學與當時業報主體的討論密切相關,這是當時佛教義學領域的發展主線。
一、業報主體的討論
業報輪回說是印度宗教思想的基礎理論,認為宇宙間的各種生命處於相續不斷的生死流轉。佛教認為,輪回的依據在於“業力”,具體表現為“十二因緣”,這在宇宙觀上就是佛教的業感緣起論,在倫理觀上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報應論。業報論在輸入中國以後,成為佛教勸喻世人的重要理論依據。但是,誰來承受這種業報?誰來持續這種業力?佛教“無我”義直接否定任何恆常不變的實體。業報與無我之間的矛盾也就構成了佛教的根本問題。
佛教初傳中國,所謂業報輪回的主體很容易與中國本土“靈魂”、“精神”等觀念相混。僧睿《毗摩羅诘提經義疏序》:“此土先出諸經,於識神性空,明言處少。存神之文,其處甚多。”湯用彤稱之為“存神之論”,他說:“羅什以前其所謂‘神’者,或不出二義,一為神實沈於生死之我,一為神明住壽。”換言之,業報輪回主體或被稱為“神”,或被稱為“神明”、“住壽”。在羅什僧團相當完整地譯介般若學以後,中國僧人開始明白“神明”本無、“識神”性空的道理。
對業報輪回主體的關注當時表現為形神關系討論。形神關系在兩漢之際已為思想界重視。當時桓譚(約公元前23一公元25年)認為,形神好象燭火的關系,燭火俱盡就好比形神同滅。稍後的王充(27—104)在此問題上作了進一步的發揮,明確說,“人之所以生者,精氣也,死而精氣滅”,“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安知之精?”這種以黃老“精氣說”為依據的形神同滅論,既不符合儒家社會“神道設教”的主流思想,也不符合佛教關於業報的教義。
從佛教角度討論形神問題,自東晉前期業已開始。《高僧傳》卷5“竺僧敷傳”記載:“時東晉前期異學之徒,鹹謂心神有形,但妙於萬物,隨其能言,互相摧壓。敷乃著《神無形論》,以有形便有數,神既無盡,故知無形矣。”東晉後期又有羅含(約310—380)與孫盛(302—373)的辯論。羅含撰寫《更生論》,提出“萬物不更生,則天地有終矣;天地不為有終,則更生可知矣”,“神之與質自然之偶也,偶有離合,死生之變也,質有聚散,往復之勢也”。孫盛讀後認為,“形既粉散,知亦如之,紛錯混淆,化為異物”,羅含則進一步說明生死流轉的道理,他說:“豈徒一更而己哉?將與無窮而長更矣。”這裡所謂“更生”,亦即“輪回”之意,“神不滅”思想主要是從天地無終(無盡)、神無形(無數)立論,受玄學語言的束縛比較大。
對“神不滅”的申辯是晉末、南北朝佛教的主要話題。在早期佛教最重要的論文集(弘明集》中有三個主題:業報輪回、道人敬事、夷夏關系,宣揚“神不滅”思想的論文占了很大的比重。根據這份記載,歷史上曾有過兩次業報主體的大討論:一次是在東晉末年、劉宋初,一次是在蕭齊、梁武時。
1、東晉末年、劉宋初年。當時這場討論十分熱烈,基本能從佛教的名相直接切入問題。廬山慧遠(334—417)由於桓玄(369—404)設問,覆信《明報應論},並撰
《三報論》,稱“業有三報:一日現報,二日生報,三日後報。現報者,善惡始於此身,即此身受。生報者,來生便受。後報者,或經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後乃受。”在他《沙門不敬王者論》的第五部分以“薪盡火傳”這個比喻講“形盡神不滅”,“神也者,圓應無生,妙盡無名,感物而動,假數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滅;假數而非數,故數盡而不窮”,“火之傳於薪,猶神之傳於形:火之傳異薪,猶神之傳異形”。鄭鮮之(364—427)撰(神不滅論》,借用傳統的薪火之喻說明“神不滅”。據《高僧傳}卷7“僧含傳”,有任城彭丞著(無三世論》,劉宋靈味寺釋僧含撰《神不滅論》以及(業報論》予以回擊,時間當在靈味寺建立即公元430年稍後。劉宋元嘉年間(424—452),慧琳著(白黑論》(又稱《均善論》或《均聖論》),質問“且要天堂以就善,曷若服義而蹈道?懼地獄以敕身,孰與道?懼地獄以敕身,孰與從理以端心?”何承天(370—447)著(釋均善論》、《達性論》、《報應問》,認為“生必有死,至形斃神散,猶春榮秋落,四時代換”,“西方說報應……迂而無征,乖背五經”。慧遠弟子宗炳(375—443)著《明佛論》(又稱《神不滅論》),又撰《答何衡陽難釋白黑論》批駁何承天之說,認為“精神不滅,人可成佛”,“今以不滅之神,含知堯之識,幽顯於萬世之中,苦以創惡,樂以誘善,加有日月之宗,垂光助照,何緣不虛己鑽仰,一變至道乎?”。劉少府、顏延之(384—456)等亦作文批駁何承天的觀點。
2、蕭齊、梁武時期。當時主要的反對派是范缜(約450—約510),他撰寫了《神滅論》,以刃利之喻說明形質神用的關系,認為“神即形也,形即神也。形存則神存,形謝則神滅”。這種理論在當時引為轟動。齊竟陵王蕭子良(460--494)、梁武帝蕭衍(464—549)都曾召集眾人予以反駁。在這次爭論中,蕭琛(?465—531)撰
《難范缜神不滅論》,曹思文撰《難范中書神滅論》,沈約(441—513)撰《論形神》、
《神不滅論》、《難范缜神滅論》,梁武帝敕令臣下駁斥范缜(神滅論}時,參與反駁者竟有64人之多。梁武帝自己撰寫《立神明成佛義記》,認為“夫心為用本,本一而用殊;殊用自有興廢,一本之性不移;一本者即無明神明也”,論證成佛之理。范缜以刃利作譬較為有力,但他處於明顯的劣勢,人單勢孤,不象東晉末、劉宋初的那次討論,雙方在人氣上互有短長。
在這場“神滅”、“神不滅”大論戰中,中國僧人的處境實際上一直比較為難。雖然神不滅論者人氣興旺,優勢明顯,但取勝所依靠的理據往往不是佛教思想,而是儒家的話語權力,甚或是民間俗信。神滅論者都主張無鬼論,如王充《論衡·論死》、范晔《無鬼論》;神不滅論者雖不必承認死後都要成鬼,但必須說明存在“成佛之理”,如宗炳《明佛論》、蕭衍《立神明成佛義記》,必須說明報應無爽的道理,譬如,荊州刺史謝誨不信因果,斬佛像拆佛塔,法愍因而撰寫《顯驗論》。這些感應靈驗的故事,實際上是與民間的鬼魂信仰相契合,晉宋士大夫亦多愛談此類故事。因此,這時期士大夫持神不滅的觀點,很大程度上是原始鬼魂信仰、儒家祖先崇拜的思想流露,如曹思文《難神滅論》說:“原尋論旨,以無鬼為義。試重诘之曰:孔子菜羹瓜祭,祀其祖祢也。《記》雲:樂以迎來,哀以送往。神既無矣,迎何所迎?神既無矣,送何所送?”,梁武帝在《敕答臣下神滅論》中的態度則更為明顯:“《祭義》雲:惟孝子為能飨親。《禮運》雲:三日齊(齋),必見所祭。若謂飨非所飨,見非所見,違經背親,言語可息。神滅之論,朕所未詳。”
從佛理上說,這場爭論對中國僧人的重要意義,並不在於神不滅論者的勝利,而在於能從中找到與般若空思想不相違背的輪回主體,證明因果報應,澄清成佛之理。在佛教看來,主張“神滅論”固然是錯,但主張“神不滅論”又何嘗不是錯?!因為佛教反對“斷”也反對“常”,輪回與無我之間一直有理論矛盾。《中論》所提出的“二谛義”或許可以擺脫這種理論困境:就凡夫而言,惟有說“神不滅”方能信輪回、報應、涅槃:就聖人而言,無所謂“神滅”、“神不滅”。宗炳{答何衡陽書(之一)》說:“佛經所謂本無者,非謂眾緣和合者皆空也。垂蔭輪奂處,物自可有耳,故謂之有谛;性本無矣,故謂之無谛。”,所謂不滅的“神”也就是因緣和合而成的假名。當時許多神不滅論者多從“體用”、“本末”這些角度,說明生死流轉與永恆不變之間的關系。
神不滅論者的最大危險就是執著於“有”。部派佛教立“補特伽羅”、“勝義補特伽羅”、“中陰”、“假名我”、“不可說我”、“一味蘊”、“窮生死蘊”、“細蘊”、“細心”、“根本心”等說,就被人譏為是承認外道“神我”的實有思想。因此,一種既非實有又可任持業力的“神”,就成了這一代僧人需要論證的東西。
二、唯識新學的傳入
這一階段逐漸傳入了《涅槃經》、《華嚴經》、《楞伽經》、《勝髫經》、《解深密經》等,這些講述佛性、如來藏、唯識學的經典為中國佛教提供了新鮮養料。在當時的爭論中,人們常把“神”當作“神明”或“識神”,“神”的流轉還滅意味著眾生的輪回與成佛。“神”或“神明”往往也是“佛性”、“如來藏”、“阿賴耶識”的代名詞。佛教之所以為佛教的理據並不在輪回報應,而在於解脫生死。這一階段的中國僧人必須讓人看到成佛的可能性,解釋業力相續的原由。這個任務很難由般若學完成,唯識新學卻可以進一步說服世人發起信佛學佛之心,證實佛教因果論。
南北朝時期,先後大體有三個僧團傳播唯識系經典:楞伽師、地論師、攝論師。
1、劉宋元嘉十三年(436)、元嘉二十年(443),求那跋陀羅在建康先後譯出《勝鬘經》一卷、《楞伽經》四卷。最遲在公元500年前後已為菩提達摩等人奉為心要,《續高僧傳》卷16“僧可(慧可)傳”說:“達摩禅師以四卷《楞伽》授可,曰:我觀漢地,唯有此經,仁者依行,自得度世。”達摩僧團的慧可、昙林等人均以楞伽師名世,在北方邺等地盛弘《楞伽》、《勝鬘》兩經。這些人後來都被尊為禅宗的祖師,他們當肘特別推重“識藏”、“如來藏”在修行中的作用。
2、北魏正始五年(508),菩提流支、勒那摩提合譯{十地經論}十二卷,這部論主要解釋《華嚴經》“十地品”,後來弘揚此論的僧人被人稱為“地論師”。勒那摩提傳慧光,屬地論南道系,這一系名僧輩出,如法上(495—580)、慧遠(523—592)等,主張阿梨耶識即法性、真如佛性,本來具足一切功德,所謂“現常”之說;菩提流支傳道寵,屬地論北道系,主張阿梨耶識系染識,一切功德必待新熏而生,所謂“當常”之說。佛性當有(始有)、現有(本有)是南北道之爭的焦點。
3、陳天嘉元年(560),真谛於南海(今廣州)譯出《攝大乘論》本論三卷、釋論十二卷、義疏八卷。北魏佛陀扇多之前也譯出過本論。當時虛妄唯識思想不易為人接受,公元569年,真谛在郁郁不得志中客死嶺南。攝論思想後經道尼、法泰、僧宗、昙遷(542—607)等人傳播,真谛之學最遲到公元590年己在長安流行,而在廬山、建康等地成為佛教義學的中心話題在時間上可能還要早些。攝論師思想比較接近地論北道系,在阿賴耶識外另立第九阿摩羅識,即真如佛性,修行者由淨識對治妄識,證入阿摩羅識而成佛。
唯識新學的傳播使得業力相續的問題變得相對直觀,容易理解。在討論輪回主體的時候,已有人把“識神”或“神識”當作造業的主體、果報的承受者,把眾生稱為“含識”,但對“識”、“識神”的理解未免有實體化的傾向。唯識學傳入之後,以“如來藏”、“藏識”說明“佛性”,說明“成佛之理”,用“薰習”、“種子”、“現行”等概念遣除“識神”的實有論色彩。
首先,唯識學改變人們對“業”的理解,如世親所說:“業即是思,無身語業。”《大乘成業論》說:“故離彼計身語二業所引別法,但應由思差別作用,熏習相續,會起功能。由此功能,轉換差別,當來世果,差別而生。如紫礦汁,染拘木緣花,應知亦爾。”因此,傳統的身語意三業差別不復存在,代之以“審慮思”、“決定思”、“發動思”的差別,剎那生滅的業不會再有被實體化的危險,異時因果關系也就成為“不斷熏習”的流動過程。所謂“種子”、“現行”,無非是以不同的方式描述同一個過程。
其次,唯識學要成立“種子無我義”,通過末那識與阿賴耶識的相互依持論證阿賴耶識無我無常。阿賴耶識一方面能夠攝持一切法種子,一方面又已經攝持一切法種子。這個能所合一的阿賴耶識體被末那識染污意執著、遍計為一種實我,它作為業力相續的主體,其特性由末那識來承擔。但實際上末那識與阿賴耶識完全可以用“無記性”來統稱,末那識由於執著阿賴耶識為“我見我癡我慢我愛”,是“有覆無記”,而阿賴耶識不過是被動的受體,所以是“無覆無記”。這種處理“我”與“無我”之間矛盾的方式非常巧妙,在根本上保證了阿賴耶識無我義、無常義。
南北朝時期,通常把有漏種子與無漏種子等同視之,如梁武帝以“無明神明”為本,天台智者大師(538—597)以“一念無明法性心”為不可思議境,闡釋成佛的理據。其中固然有般若學“煩惱即菩提”的邏輯,但從根本上說,是受唯識新學影響所致。.
如果考察南北朝末年成立的幾個佛教宗派,如天台宗、三論宗、禅宗,或多或少與當時的唯識學有關。天台宗的性具思想是在與攝論師、地論師爭論的基礎上明確的受《華嚴經》“唯心偈”影響較大;三論師取代成論師實際上是南朝佛教轉型的一大契機:早期禅宗的祖師如達摩等人被人視為楞伽師。因此,我們有充分的理山相信,唯識新學的傳入是隋唐佛教宗派得以成立的義學基礎。
當然,隋唐佛教宗派的成立還有深刻的社會基礎,涉及到南北朝佛教發展的另外一條主線,即僧團的自我努力與政府的基層控制。這條主線如何影響佛教宗派的成立,已經超出了本文的討論范圍,需要另文專門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