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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農教授:試論智者大師的“兩風”建設和理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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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智者大師的“兩風”建設和理論特色

高振農

智者大師是中國佛教第一個成立的宗派——天台宗的實際創始人。他在中國佛教發展史上,除了首創天台宗,對後來相繼成立的中國佛教各宗派都有巨大影響外,其最大的貢獻是一生寫下了大量的佛學著述,豐富了中國佛教理論的寶庫。據《大正藏》和《續藏經》等的記載,智者大師的著述,主要有53部。而其中最主要、最能代表其佛學思想的,是天台三大部,即《法華玄義》、《法華文句》和《摩诃止觀》。其他如《四教義》、《維摩經文疏》、《金光明文句》和《觀音義疏》等,對後世亦有影響。

智者大師是中國佛教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人物。他在創立佛教宗派、闡發佛教理論、建設叢林規范、培養佛教人才等方面,都作出了巨大的貢獻。本文僅就他的道風建設、學風建設和理論特色作簡要的論述。

一、道風建設和學風建設道風建設和學風建設,關系到佛教的命運和前途,為歷代高僧大德所重視。智者作為一個佛教宗派的實際創立者,深深懂得這一點,因而非常重視佛教的道風建設和學風建設。

(一)道風建設

智者常住天台山。他在天台山安眾行道,因學識淵博,德行高超,四方學者聞風來歸,僧眾極一時之盛。當時他看到,雖然大多數僧眾皆能正信正行,安心學道,但也有少數人心猿意馬,不求上進。為適應廣大僧眾集體行道的需要,他感到必須嚴肅叢林規范。為此,他身體力行,諄諄教誨僧眾要嚴格遵守佛所制訂的戒律、戒規,同時還親自制訂了《制法》10條(見《國清百錄》,《大正藏》卷四十六,第793頁),要求全體僧眾執行。在《制法》的一開頭,有一段類似今天的“序文”。其中說:“觀乎晚學,如新猿馬,若不控鎖,日甚月增。為成就故,失二治一,蒲鞭示恥,非吾苦之。今訓諸學者,略示十條,後若妨起,應須增損,眾共裁之。”這裡把所以要制訂《制法》10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都闡述得明白無遺。同時還指出,今後必須根據具體情況隨時加以修訂。 

《制法》10條中重要部分有:

第一條規定:所有集體行道者,“當修三行:一、依堂坐禅,二、別場忏悔,三、知僧事。此三行人,三衣六物,道具具足。”

第二條規定:“依堂之僧,本以四時坐禅,六時禮佛,此為恆務”。

第三條規定:“六時禮佛,大僧應披人眾衣,衣無鱗隴,若缦衣悉不得。”

第六條規定:“其二時食者,若身無病,病不頓臥,病已瘥,皆須出堂,不得請食人眾”。

第七條規定:“其大僧小戒,近行遠行,寺內寺外,悉不得盜啖魚肉辛酒,非時而食。”

第八條規定:“僧名和合,柔忍故和,義讓故合。不得诤計高聲,丑言動色。”

最後提出:“若犯諸制,扞不肯忏,此是非方之人,不從眾網,則不同止”。意思是說,如果違犯以上諸制,並且堅持錯誤不肯悔改,就不再是方外之人,不能與眾僧同住,應該逐出僧團。

智者制定的10條《制法》,對一切僧眾所必須具備的具足正信、勤修三學、遵守戒規,包括日常課誦、過堂用齋、修禅念佛等等,都作了具體規定。這可以說是中國佛教史上的一次比較完善的道風建設。它對其後佛教各宗派所立的叢林規范,包括禅宗制訂的《百丈清規》,都起有借鑒作用。

(二)學風建設

智者在加強道風建設的同時,也非常重視學風建設。他鑒於當時隨其學佛的僧眾中,有一些人學習目標不明確,學習方法不對頭,曾斥之為“文字法師”或“暗證法師”。他認為,有些人單是聽聞講義,雖然也學到了不少佛教的理論、術語,但只是停留在文字表面,沒有能掌握佛教理論的實質,故心眼未開,絲毫不能解除生死之迷妄,這就是“文字法師”。也有一些人專心坐禅,但對佛教理論茫然無知,更談不上有所發揮了,這就是“暗證法師”。這兩種人的學習方法都不對頭,應該加以反對。為此,他在《摩诃止觀》卷七下,專門為天台宗學人規定了十項學習的觀點和方法。其中說:“今有十意,融通佛法”:

“一、明道理。寂絕亡離,不可思議。即是四谛三二一無,隨情智等,或開或合。若識此意,權實道理,冷然自照”。意謂佛教理論雖然不可思議,但是,只要把握住佛教中的基本原理,如苦、集、滅、道四谛,空、假、中三谛,乃至二谛、一谛等,就能得悟佛理。同時也要考慮到學習者的種種不同情況,隨機設教。這樣,所有佛教道理都能明白無遺。

“二、教門綱格,匡骨盤峙,包括密露、泾渭大小,即是漸、頓、不定、秘密、藏、通、別、圓。若得此意,聲教開合,化道可知”。意謂佛教理論,高深浩瀚,有的是提綱挈領的,有的是具體、詳細闡釋的,還包括了有的是密法,有的是顯教,有的是大乘,有的是小乘。但只要在教化方法上采取漸、頓、不定、秘密的“化儀四教”,在教化內容上采取藏、通、別、圓的“化法四教”,這樣系統、全面地進行學習,就能綱舉目張,最終把握住佛教的理論體系。

“三、經論矛盾,言義相乖,不可以情通,不可以博解。古來執诤,連代不消。若得四悉檀意,則結滯開融,懷抱瑣析,拔擲自在,不惑此疑彼也”。意謂佛說的“經”和佛弟子輩所作的“論”,有時會發生矛盾,言論和義理都互有乖異,在情理上講不通,任何廣泛解釋也無濟於事。歷來都有诤論,無法平息。但是,如果能根據“四悉檀”(即四種理解佛教經論含義的方法:一、世界悉檀,即隨順世間之法而說因緣和合之義;二、各各為人悉檀,即應眾生各別之根機、能力而說各種出世法;三、對治悉檀,針對眾生之貪、嗔、癡煩惱而說的對治之法;四、第一義悉檀,即破除一切論議、語言,直接以第一義诠明諸法實相之理。)的含義來理解,就會矛盾自解,疑慮全消,不再疑此惑彼。

“四、若知謬執而生塞者,巧破盡淨,單復具足,無言窮逐,能破如所破,有何所得耶?”意謂如果在學習中有時明知是謬誤,仍固執不改,則必須站在佛教的立場上,加以種種開導,務必把謬誤除掉。

“五、結正法門,對當行位。修有方便,證有階差。權實大小,賢聖不濫,增上慢罪,從何而生。”意謂當得到結論說某一法門是正確的法門時,還要通過修行實踐,來判定它究竟屬於何種行位。因為修習有各種方法,證悟也有高下的差別。懂得這一點,分清大乘、小乘,區別賢者、聖者,這樣就不會生起增上慢罪。

“六、於一法門,縱橫無礙,綸緒次第,高成章”。意謂對於每一個法門,都要從各種不同的角度,縱橫無礙地進行研討、觀察,直到完全理解為止。

“七、開章科段,鉤鎖相承,生起可愛”。意謂對佛教經典要按章按節分段學習,並注意理論上的前後邏輯關系。

“八、貼釋經文,婉轉繡媚,總用上諸方法,隨語消釋,義順而文當”。意謂要使佛教經典作出合乎教義的解釋,使之文理清晰,語句動人,必須綜合地使用以上方法,這樣才能使義理奧妙,文句通順。

“九、翻譯梵漢,名數兼通,使方言不壅”。意謂將梵文原典譯為漢語時,必須文理兼通,沒有語言上的隔閡。

“十、一一句偈,如聞而修,人心成觀,觀與經合”。意謂對佛教經典中的一句一偈,都要很好地聽聞、思考、修習,並且心作觀想,最後達到觀想與經義完全符合。

以上10條,就是智者創立的天台學風。這種學風,在天台三大部著述都有所反映,特別是在《摩诃止觀》中,系統地作了闡述,可說是發揮得淋離盡致。

智者所創立的天台學風,可以說是貫徹了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和學以致用的方法。在當時來說,確實是一種良好的學風。因此,它不僅為天台宗學人所遵循,而且也為後來各宗各派學人所效法。直到今天,對於廣大的學佛者來說,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道風建設和學風建設,是佛教賴以存在和發展的生命線。因此,歷代高僧大德,可以說是無一不重視道風建設和學風建設。直至今日,中國佛教界仍然十分重視兩風建設。前不久,中國佛教協會會長趙樸初老居士在一次談話中又一次談到:當今中國佛教界要特別重視道風建設和學風建設。只有兩風建設都搞好了,中國佛教的前途才有希望。由此可見,智者制定《制法》10條以樹立良好的道風,創立“十意”以提倡良好的學風,有其深遠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佛教理論特色

智者所創立的天台宗佛教理論有許多與眾不同的特色,其中最主要的有:

(一)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吸收

佛教傳人中國後,就與中國傳統文化發生交涉。兩者之間既沖突又融合,相互抵觸又相互吸收。智者所創立的天台宗佛教理論,也反映了這種情況,並且具有鮮明的特色。這種特色,在天台三大部中都有所反映,尤以《摩诃止觀》一書最為明顯。他在該書的卷六上中,認為世間一切善法,都是通向出世間法的一個階梯:“何意用世間法施?譬如王子從高墮下,父王愛念,積以缯綿,於地接之,令免苦痛。眾生亦爾。應墮三途,聖人愍念,以世善法,權接應之,令免惡趣。”這是說,佛教理論高深莫測,眾生一下子難以接受,先學一點儒家思想作為預備階段,對於接受大小乘佛教理論是有好處的。為此,他進一步指出,一切世間外道經書,都是佛所說的,所以世間法也就是佛法。他說:“一切世間外道經書皆是佛說,非外道說”。“一切世間所有善論,皆因此經”,“深識世法即是佛法”。他還把儒家所說的仁義禮智信五常,木金水土火五行,禮樂詩書易五經等,配之於佛教的五戒。他說:“深知五常五行,義亦似五戒。仁慈矜養,不害於他,即不殺戒。義讓推廉,抽己惠彼,是不盜戒。禮制規矩,結發成親,即不邪淫戒。智鑒明利,所為秉直,中當道理,即不飲酒戒。信契實錄,誠節不欺,是不妄語戒。周孔立此五常,為世間法藥,救治人病。又五行似五戒:不殺防木,不盜防金,不淫防水,不妄語防土,不飲酒防火。又五經似五戒:禮明撙節,此防飲酒;樂和心,防淫;詩風刺,防殺;尚書明義讓,防盜;易測陰陽,防妄語。”智者在這裡,明顯地是把儒家的五常、五行、五經這些世間法,看作是佛法教化眾生的一環,認為“精通其極,無能逾,無能勝。”但是,智者最終還是認為,世間法和出世間法是有原則區別的,儒家思想只是“世法藥,非畢竟治。屈步移足,雖垂盡三有,當復退還。”意思是儒家思想作為世間法藥,它只能是作為眾生接受大小乘佛教這個出世間法藥的一個基礎,一個階梯,而不能成為最終目的。因此,智者堅決反對把老莊學說和佛教思想相提並論,更反對老莊思想勝於佛教思想之說。他在《摩诃止觀》卷三下中說:有人“稱老子《道德》,莊氏《逍遙》,與佛法齊,是義不然。圓門生著,尚為三藏初門所破,猶不入小乘,況復凡鄙見心,螢日懸殊,山毫相絕,自言道真,慢瞿昙者,寧不破耶?”意思是說,把老子《道德經》中的思想與莊子《逍遙游》的思想看成與佛教思想一樣,這是毫無道理的。因為《道德經》和《逍遙游》的思想,尚為佛教三藏的初門所破斥,連小乘佛教都人不了,更談不上與天台圓教這樣的大乘佛教相提並論了。因為佛法之與《道德經》、《逍遙游》,就好比日光與螢火那樣懸殊,大山與毫毛那樣隔絕。像這樣低估佛法的偉大,怎麼能不加以破斥呢?

從上可以看出,智者在創立天台宗的思想體系時,曾廣泛地吸收了中國傳統文化的代表儒家思想的。佛教思想初傳中國時,曾與中國傳統文化代表儒家思想格格不入。特別是儒家的三綱五常倫理道德觀,佛教一開始是采取抵制態度的。為此儒佛兩家曾有過長期的論爭。智者在《摩诃止觀》一書中,公然用儒家的五常、五行、五經來比擬佛法的五戒,這在中國佛教發展史上算得上是佛教思想的一種發展。智者的這一做法,無疑是對儒家思想的一種肯定。至於智者反對把儒家思想與佛教思想相提並論,反對把儒家思想說成勝於佛教思想,這是智者站在佛教立場上必然要作出的反應,否則他就不是一位佛教徒了。總之,廣泛吸收中國傳統文化的代表儒家思想,用以解釋佛教的思想理論體系,這是智者所創天台宗佛教理論的特色之一。

(二)調和南北朝佛學

佛教傳人中國後,發展到南北朝時期,由於兩地社會情況的差異,反映在佛教學說方面也呈現出不同的情況。南方佛教側重於義理辨析,北方佛教偏重於禅定修持。形成這種差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原因在於:

南方自魏晉以來,玄學盛行,清淡成風。而當時一些佛教高僧,特別是研究般若學的一些高僧,與玄學家來往甚密。這些高僧受到玄學家的影響,因而特別注重佛教義理的研究。

北方由於沒有儒道思想傳統,加上連年戰爭不息,人民遭受苦難,因而比較講究實際,注重“修福”、“行善”等等活動。同時北方禅學流行,佛徒大都不尚空談,重於禅定修持。而當時的北朝王室,也都提倡僧人坐禅、修行,反對僧人講經、說法。

佛教的這種“南義”、“北禅”的分裂狀況,給佛教的統一發展帶來一定的困難。智者有鑒於此,在他所創立的天台佛教理論中,把“南義”、“北禅”分裂的佛學思想融合為一體,創導“止觀並重”、“定慧雙修”,從而糾正了南朝重講輕禅和北朝重禅輕講的偏失,為天台宗的創立奠定了基礎,也為大乘佛教的進一步發展創造了條件。

在天台宗的學說體系中,止與觀是融為一體的。止是定,觀是慧,攝心人止為定,靜明觀照為慧,止中有觀,觀中有止。因此,止與觀成為天台宗人修行實踐的重要法門,止觀相輔相成以完成佛道,彼此不可分離,猶如鳥之雙翼,車之兩輪,缺一不可。智者最大的功績就是在天台教義中,把這種修行實踐的方法教義化、組織化、體系化。他的《摩诃止觀》一書,就是專門闡述止觀義理的。他以止觀之意義構成其體系,而以空、假、中三觀之實踐法完成其組織。在智者看來,以“一心三觀”、“一念三千”為實踐理論的圓頓止觀,是一切止觀法門中的最勝法門。為了詳盡地闡明圓頓止觀法門的深旨,智者在《摩诃止觀》中,將圓頓止觀的具體實踐法分成總論略說(五略)與別論廣說(十廣),詳加解說。“五略”指發大心、修大行、感大果、裂大網、歸大處等五段;“十廣”指大意、釋名、體相、攝法、偏圓、方便、正觀、果報、起教、旨歸等十章,二者並稱“五略十廣”。

智者的《摩诃止觀》一書,對止觀學說作了詳盡的發揮,意義十分重大。這一學說,不僅在當時流行一時,為所有佛教學者所崇尚,而且還影響到其後陸續成立的各宗派學人。直至今天,廣大中國佛教徒仍然遵循智者所創的止觀並重、定慧雙修學說,用以指導自己的修行實踐。因此,智者融通“南義”、“北禅”佛學,倡導止觀並重學說,以成一家之言,這也是智者所創天台宗理論特色之一。

(三)理論上的發揮創造

智者在創立天台宗學說過程中,一個很大的特點就是理論上的借題發揮和自由創造。當年,智者奉其師慧思之命,初次赴金陵講學。時金陵佛學界,仍固守原有傳統,在講經說法中,熱衷於講理論構成的巧妙方法,很少有獨立的見解。智者前往開講,首創自由發揮之風。他對翻譯過來的印度佛教經典和中國高僧的一些結論,大膽作出“一字一句,為我所用”的新的解釋,受到有識之士的賞識,於是名聲大振。

智者以他自己的精湛見解和廣博學識,對佛教經典作了系統的發揮。所以他創立的天台宗理論,有的雖見於佛教經典,但所作的解釋已與傳統的解釋大不相同;有些則難以找到出處和依據,完全出於他自己的自由發揮。後來天台宗人干脆把這種方法稱之為“六經注我”、“隨機攝教”、“隨義立名”。智者在理論上作借題發揮和自由創造的精神,在他的天台三大部中幾乎隨處可見,這裡僅舉幾個明顯的例子。

1.對“妙法蓮華經”五字所作的發揮

“妙法蓮華經”五字,是《法華經》的經題。智者在他的《法華玄義》一書中,專門對此作了創造性的解釋。他通過解釋經題,概括全經要旨,成為天台宗佛教理論的概要著作。在《法華玄義》書前的一篇《序王》中,一開頭就對經題作了簡要的闡釋:“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議也。所言法者,十界十如權實之法也。蓮華者,譬權實法也。良以妙法難解,假喻易彰”。“經者,外國稱修多羅,聖教之都名”。接著,智者又進一步發揮說:“為蓮故,華譬為實施權”;“華敷譬開權,蓮現譬顯實”;“華落譬廢權,蓮成譬立實”。又說:“蓮譬於本,華譬於跡,從本垂跡,跡依於本”;“華敷譬開跡,蓮現譬顯本”;“華落譬廢跡,蓮成譬立本”。這段經文的大意是說,“妙法”指的是一切權實之法,開權顯實妙不可言,故雲“妙法”。雖然此法妙不可言,但通過比喻還是可以從中領略其意義。經題中的“蓮華”就是比喻,通過這一比喻,聯系跡、本兩門加以闡釋,就能顯示出其應有的意義。

《法華玄義》一書,主要通過詳釋“妙法蓮華經”五字,以說明《法華經》幽玄之義趣。全書分“七番共解”和“五重各說”兩部分。七番共解即用標章、引證、生起、開合、料簡、觀心、會異等七科,通解一部經之大綱。五重各說即以“五重玄義”(釋名、辨體、明宗、論用、判教)一一各作分別詳細解釋。其中第一“釋名”章,詳釋“妙法蓮華經”五字。其中:

先釋“妙法”二字。在“妙法”二字中,又先釋“法”字,次釋“妙”字。在釋“妙”字時,又分“通釋”和“別釋”。其中“通釋”含待、絕二妙;“別釋”則分“跡門”和“本門”。“跡門”有十妙,即境妙、智妙、行妙、位妙、三法妙、感應妙、神通妙、說法妙、眷屬妙、利益妙。“本門”分“本跡’’和‘‘十妙’’。

智者在《法華玄義》中,通過對“妙法蓮華經”五字的詳盡解釋,概說了《法華》一經的要義,並由此奠定了天台宗的理論基礎,這是他在理論上的創造性發揮。

2.對“十如是”所作的發揮

“十如是”是《法華經》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原文是:“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意思是說一切諸法的實相(本來相狀)具足十種如是。換句話說,要探究諸法實相,應該首先把握住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十種如是。智者在《法華玄義》中對“十如是”這一概念創造性地作了多種解釋。其中有一種解釋稱:“相以據外,覽而可別,名為相;性以據內,自分不改,名為性;主質名為體;功能為力;構造為作;習因為因;助因為緣;習果為果;報果為報;初相為本,後報為末,所歸趣處為究竟等”。“夫究竟者,中乃究竟,即是實相為等也”。(《法華玄義》卷二上)在這裡,智者認為,所有相、性乃至本末究竟等,都是以“中道”為“實相”的。

智者除了對“十如是”作出種種創造性解釋外,還在“十如是”的讀法上就空假中三谛作三種不同讀法。他說:“依義讀文,凡有三轉:一雲:是相如,是性如,乃至是報如。二雲:如是相,如是性,乃至如是報。三雲:相如是,性如是,乃至報如是。若皆稱如者,如名不異,即空義也。若作如是相如是性者,點空性相,名字施設,逦迤不同,即假義也。若作相如是者,如於中道實相之是,即中義也。分別令易解故,明空假中。得意為言,空即假中;約如名空,一空一切空;點如明相,一假一切假,就是論中一中一切中。非一二三而一二三,不縱不橫名為實相。”(同上)智者在這裡將“十如是”與空、假、中相配,認為“是相如等即空,“如是相”等即假,“相如是”等即中。最後歸趣於同一中道實相而究竟平等。

智者對“十如是”所作的種種解釋,是他在理論上的又一重大創造性發揮。特別是這一理論,用十個范疇來說明每一事物都具有一定的相狀、屬性、體質、功用等,以及事物運動變化中所具有的因果關系等,都具有重要的認識論意義。

3.對“一念三千”說的創造

智者創立的“一念三千”說,是天台佛學特有的理論,也是天台佛學的最高成就。

所謂“一念”,指心念活動的最短時刻。所謂“三千”,指世間與出世間一切善惡、性相等人、物差別之總和。“一念三千”,意謂於當下一念之中,具足三千世間之諸法性相。換句話說,就是千差萬別、包羅萬有的三千世間,本來存在於一念之中。智者用“十法界”配以“十如是”和“三種世間”,構成三千種世間,認為這三千種世間,存在於一念之中。

從智者的《摩诃止觀》等著作來看,他構成“一念三千”理論的步驟有三:

第一步:他依據《華嚴經》所說,森羅萬象、千差萬別的宇宙世界,可以概括為十法界,即六凡(地獄、餓鬼、畜牲、阿修羅、人、天)、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智者認為,“此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混濫,故言十法界。”(《摩诃止觀》卷五上)但十法界中任何一界,又不是毫無關系的,由圓融之妙理,它們可以互相轉化。如地獄界的眾生,通過修持可轉到人界為人,直至佛界成佛。其他九界也是這樣,可以互相轉化,這叫“十界互具”。十界各具十界,合起來就成百法界。

第二步:百法界中每一界又各具性、相、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十如是”,這樣合起來就成“百界千如”,成為千法界。

第三步:“百界千如”的千法界,再配以三種世間,即眾生世間(指一切有情眾生)、國土世間(指一切眾生所居之國土)、五蘊世間(指由色、受、想、行、識五蘊所形成的世間,亦即主客觀世界的總和)。合起來就是三千世間,亦即三千法界。

這三千法界存在於一念之間,即是“一念三千”。

智者在《摩诃止觀》卷五上說:“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爾有心,即具三千。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後;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後。”這是說,,b念與三千世間(宇宙世界的森羅萬象)同時出現、同時存在,不分先後。他接著又說:“若從一心生一切法者,此則是縱;若心一時含一切法者,此即是橫。縱亦不可,橫亦不可,祗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故。非縱非橫,非一非異,玄妙深絕,非識所識,非言所言,所以稱為不可思議境。”意思是說,“一念三千”的理論,高深莫測,不可思議。

智者用“十法界”配合“十如是”、“三種世間”所構成的“一念三千”說,是他在理論上最突出的創造性發揮。這種理論,不可思議,同時在其中也包含了辯證法的因素。如“十界互具”說,承認事物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這帶有樸素的辯證法因素。而其中的“十如是”說,其內容在前面已經提到,也含有重要的認識論意義。

4.對“悉檀”二字作出新的解釋

“悉檀”,梵文音譯。亦作“悉談”、“悉昙”、“悉旦”等。意譯為“成就”、“吉祥”。本來是指古印度的梵文字母,為記錄梵語所用的書體之一。其後成為梵字字母的總稱。智者在《法華玄義》卷一下,對“悉檀”二字創造性地重新加以解釋。他說:“悉檀天竺語”,為“梵漢兼稱。悉是此言,檀是梵語。悉之言遍,檀翻為施。佛以四法遍施眾生,故言悉檀也。”這裡所講的“四法”,即“四悉檀”,謂世界悉檀、各各為人悉檀、對治悉檀、第一義悉檀(其含義在前面已有介紹)。這是智者對“悉檀”二字作出新的解釋後所創造出來的一種新理論,同時也成為天台宗人解決佛說經典中出現種種矛盾的方法。因為這種理論認為,佛化導眾生之教化方法,可以分為四個范疇,即世界、各各為人、對治、第一義等四種范疇。因此,凡是佛說經典中發現有矛盾和不統一的地方,都可以認為是佛根據眾生不同的根器,用四種不同的說法來普施眾生的。

智者在《法華玄義》卷一下還說:“四種四谛一一以四悉檀對之。復總對者,生滅四谛對世界,無生四谛對為人,無量四谛對對治,無作四谛對第一義。”這裡是將四悉檀配於天台宗之藏、通、別、圓四教之四谛。即世界悉檀配於藏教之生滅四谛,為人悉檀配於通教之無生四谛,對治悉檀配於別教之無量四谛,第一義悉檀配於圓教之無作四谛。這樣,“四悉檀”的內容和含義就更豐富了。這也是智者在理論上的一個創造性發揮。

(作者高振農:上海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研究員、上海佛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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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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