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對中國倫理學的影響
(中國佛學院講師道堅)
一、佛教與中國倫理學
中國倫理學流派紛呈,可謂博大精深,源遠流長。自虞唐三代的天道思想形成始,至周季的儒墨道法等諸子百家爭鳴,及漢武帝罷黜百家而獨尊儒術,而漸以儒家倫理為正統。中國儒家倫理學的范疇極為廣博,依蔡元培先生之說,哲學及心理學為中國倫理學的前提,其他如“‘為政以德,曰孝治天下’,是政治學范圍於倫理也。曰‘國民修其孝弟忠信,可使制梃以撻堅甲利兵’,是軍事學范圍於倫理也。曰‘攻擊異教,恆以無父無君為辭’,是宗教學范圍於倫理也。‘評定詩古文辭,恆以載道述德,眷懷君父為優點’,是美學亦范圍於倫理也”。因此,中國倫理學涉及到中國文化的方方面面,是一個內容豐富的綜合性學科。
作為正統中國倫理學的儒家,在宗法制度及家庭觀念的影響下,以“三綱五常”為綱要,具有濃郁現實主義及人生化的色彩。這種倫理綱常,早在春秋時期就已萌芽,如《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說:“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又如《左傳·隱公三年》說:“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教,所謂六順也。”到了漢代,這種世俗倫理被規范為“三綱”和“五常”。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三綱以倫理為基礎,以“家天下”的皇權思想統攝六紀(即君、臣、父、子、夫、妻六紀),確定了君、父、夫的絕對權威,並以“忠”、“孝”為人生最高道德行為。五常即“仁、義、禮、智、信”。“仁”為五常之首,是儒家理想中人格完成的聖人道德論,從其德言為“仁”,從其行言為“孝”,從其性言為“忠恕之道”。仁是重視生命的尊嚴,普濟博愛的精神境界,並以“仁者愛人,知者知人”及“知者不惑,仁者不憂,勇者不懼”來說明仁的道德論。
佛教東傳初期,對中國傳統倫理綱常來說可謂嚴重的挑戰。儒家倫理為封建倫理道德體系,屬於世俗的,即以神化君權結合家庭倫理觀念,形成嚴格的封建等級制度。而佛教倫理提倡種性平等,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的理念,宣揚人人皆可成佛的平等自由思想,顯然與儒家倫理相悖。佛教自稱以解脫世間種種纏縛,證得具有“常、樂、我、淨”四德的涅槃寂靜境界為目標。因此佛教並不以世俗道德倫理為最高准則,而是以世俗谛基礎,超越世谛的出世間倫理道德為歸趣。這種圓融真俗二谛的倫理道德觀,甚而不受現實倫理綱常的束縛,具有超道德的性質,類似於《道德經》第三十八章所說“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的思想。
中國傳統倫理學認為人的正當欲念“食、色、性”是合理的,如孟子的“可欲之謂善”,荀子的“養欲之為禮”。以導欲、節欲、寡欲對待生理基本欲望,如韓非子的“好利惡害,人之所有”,管仲的“人莫不就利避害”、“欲利者利之”。佛教倡導“無欲無求”的超然倫理觀,不受外在物欲的支配,以精神的升華與充實來滿足生理的需求。在物質和精神條件均不充實的情況下,佛教提倡一種“忍辱”的精神,即克制生理及心理的欲望,甚至實行嚴格的禁欲主義。當然,佛教也反對極端的禁欲苦行,釋迦牟尼佛稱之為“無益苦行”。
中國古代宗法社會以“家”為單位,認為“治國平天下”的根本在“修身齊家”。因此,中國傳統倫理學以“忠”、“孝”為普遍倫理法則,認為人人必以“忠”事君,以“孝”事父,若不符合“忠”“孝”的行為則無異於禽獸,如孟子說“無父無君,是禽獸也”。佛教卻提倡眾生平等,尤其是出家修行即不再受世間倫理約束(包括儒家倫理)的傳統,對儒家倫理沖擊最大。中國傳統倫理認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佛教剃發染衣出家,不生兒育女,是反宗法反家庭的嚴重行為。儒家認為出家是“脫略父母,遺蔑帝王,捐六親,捨禮義”,不合法度,使“父子之親隔,君臣之義乖,夫婦之和曠,友明之信絕”。(《廣弘明集》卷七、卷十五)
佛教在中國的傳播過程中,注重融攝傳統倫理道德,即吸取儒家倫理道德思想,以補入世之不足,逐漸形成完整的中國佛教倫理學體系,成為中華倫理學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中國佛教倫理思想
(一)人性善惡論
佛教從善惡觀的維度觀察意識界,認為意識存在著本性善、惡、無記三種特性。順於真性為善,善性能生起一切善法。善有世間、出世間的區別。世間善屬人天教法,如仁、義、禮、智、信五常及五戒(不殺、不盜、不邪YIN、不妄語、不飲酒)、十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绮語、不貪欲、不嗔恚、不邪見)等,能招感人天果報。出世間善屬解脫道,如四弘誓願(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等。修習出世間善法能令精神升華,趣入菩提。違於真性的為惡,惡性能生起一切惡法,能招感地獄、餓鬼、畜生等報。如五逆、十惡等,屬於惡性的范疇。無記性不屬善也不屬惡。
佛教天台宗認為性具有一切真實相狀,認為在佛和一切眾生心中,善惡染淨是無所不具的。性是先天具有的,有善有惡。而修習是後天的行為,也有善有惡。這樣客觀地解析人性,善惡也有先天後天之分。如五代宋初的永明延壽禅師說:“若以性善性惡凡聖不移,諸佛不斷性惡,能現地獄之身,闡提不斷性善,常具佛果之體。若以修善修惡就事即殊,因果不同,愚智有別。修一念善,遠階覺地;起一念惡,常沒苦輪。”(《萬善同歸集》卷中)
無論是已斷煩成就菩提的佛陀或在業海升沉的凡夫,還是墮落無間地獄的一闡提,都有善性惡性,然而後天的行為決定了他們的差別性。佛陀因其善性而慈悲濟世,廣度無邊眾生,因其惡性而通達世間諸惡,甚至入於地獄化度眾生,不為惡法所染。凡夫因惡性而輪回生死,由於一闡提及凡夫都具有善性,即決定成佛的因素,所以必將成就佛道,獲得永恆的解脫。
佛教客觀分析了人性的善惡性質後,以佛性論性善惡學說來論證成佛及眾生生死輪回的根據,為社會倫理道德提供了許多積極的思考,如一闡提成佛說,表明有罪眾生雖然犯有嚴重過失,但不失其人性的尊嚴,因而應該給予起碼的人道主義關懷等。
(二)因果報應學說
所謂因果報應學說,也稱萬有因果律,指善惡行為必將獲得一定的善惡果報。佛教認為生命是永恆的,在業力的牽引下,輪回於生命的各種類型中,其類型大致分為六種,即天、人、阿修羅、地獄、餓鬼、畜生等六道。天、人、阿修羅的境遇相對較好,屬三善道,地獄、餓鬼、畜生三道生活在比較痛苦的環境中,屬三惡道,也稱三途(地獄為血途,餓鬼為火途,畜生為刀途)。佛教認為,未來的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如修十善業上升天道,修持五戒轉生人間,修福不修慧生於阿修羅道,貪婪的眾生轉生餓鬼道,造作惡業則墮落地獄,不明真理愚癡無智轉生畜生道。六道升沉,全憑自己的心念和行為作主,而不是命運或上蒼的安排。過去的行為影響現在的生活,現在的行為又影響著未來的命運,人在命運流程中始終占著主動的位置,從而形成佛教獨特的生命觀。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因果報應的思想,如《易經》中有“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積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佛教傳入中國後,業的思想與因果報應的觀念結合,就形成了禍福隨業受報的思想,如《無量壽經》卷下載:“天地之間,五道分明,恢廓窈冥,浩浩茫茫,善惡報應,禍福相承。”所作善惡業力不會忘失,如影隨形,如《楞嚴經》雲:“假令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因果報應歷歷,絲毫不爽,如《法苑珠林》卷七十說:“夫有形則影現,有聲則響應,未見形存而影亡,聲續而響乖,善惡相報,理路皎然。”
善惡之報是自作自受,無人可以替代,如《泥犁經》說:“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不代受,善自獲福,惡自受殃。”佛教反對占星算命等活動,認為命運在我不在天,從自已的生活情況就能知道自己曾經的行為,如《因果經》雲:“欲知前世因,則今生所受者是,欲知後世果,則今生所為者是。”
如果詳細地分析生命流轉的因果法則,唯識學家的解釋最為精細,其解析因果律為十因四緣六果。因篇幅有限,僅從名義上略作介紹。所謂十因,即隨說因、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困、引發因、定異因、同事因、相違因、不相違因等十種,基本上很全面地分析了一個事物的起因。事物的起因在各種條件下轉化成一定的結果,這些條件唯識學分為四緣,即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由十因四緣引發的結果有五,即異熟果、等流果、離系果、士用果、增上果等。
為了說明善惡到頭終有報的思想,佛教又提出“業力論”。業的梵文音譯作羯磨,為造作之義。意謂行為、所作、行動、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動,或單由意志所引生的身心活動。若與因果關系結合,則指由過去行為延續下來所形成的力量。人性本具的善惡性為業因,造作行為所引發的力量為業力。《涅槃經》:“善男子,知善因生善果,惡因生惡果,遠離惡因。”善惡行為因業力的牽引而不會消亡,正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我們民間流傳的故事中大多帶有因果報應的色彩,其中因果報應故事性格特別鮮明的,有冥界故事、轉生於禽獸的因緣,以及現在因現在果的現世報故事等三種。如七世紀唐臨的《冥報記》是中國有關佛教因果報應故事集成的代表作,對佛教因果報應學說的宣揚有很大的作用。
(三)戒律學
中國傳統倫理學中,也有戒之一說,如《論語·季氏》說人生有三戒:“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在佛教倫理學中,戒律學始終貫穿佛教思想體系,認為“戒”為佛教總綱“戒定慧”三學之首,受到佛教界空前的重視。
戒與律原有不同的意義。戒音譯為屍羅,意指行為、習慣、性格、道德和虔敬,引申為防非止惡義。律是梵語優婆羅叉的意譯,一指禁制之法,一指诠量罪的輕重。而“戒律”並用,意謂維持佛教教團的道德性、法律性的規范。亦即‘律’指為維持教團秩序而規定的種種規律條項及違犯規律之罰則,屬於形式的、他律的。‘戒’指內心自發性地持守規律,屬於精神的、自律的。然而戒與律並非分離而行,而是平行地共同維持教團秩序。總之,戒的范圍窄,律則包含一切律儀,如行住坐臥四大威儀也含攝其中。廣義而言,“戒律”有戒、律、律儀等義,有規范身心,引生善果的勝用。
《菩薩地持經》卷四(北涼昙無谶譯)將一切戒律分為三大類,即攝律儀戒、攝善法戒和攝眾生戒。攝律儀戒是佛教分層管理的基本行為准則,即佛教教團七眾(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所受的戒。攝律儀戒以消極的約束來規范人們的行為,其主要強調不許干什麼,以自利為主。攝善法戒強調佛教徒的個人、家庭、社會等義務,並以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遠大理想,勤修一切善法,如四宏誓願、六度和十善等。攝善法戒要求佛弟子積極面對現實,為營造眾生的福祉作最大的努力,以利他為主。攝眾生戒,玄奘譯為饒益有情戒,即以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廣作饒益眾生事業。為利益無邊眾生,甚至可以以一切方便行門,不受教條主義的約束,如看病、說法、報恩、救護、勸慰、布施等等。攝眾生戒屬自他二利結合,甚至具有超越倫理的性質,如遇盜賊害眾人命,以慈心殺賊,救護眾人的生命和財物。
(四)孝道論
古代中國在宗法制度下產生了一套嚴密的宗法家族組織,在這個組織裡,父親是一家之長,具有絕對的權威,奉祀祖先,尊敬父母是最基本的倫理道德,孝道成為中國傳統倫理道德觀念的重心,成為維系家族組織結構和維護封建秩序的重要行為准則。為了適應中國封建宗法社會,調和出家修行和在家孝親的矛盾,佛教通過翻譯有關孝道的佛經,撰寫文章和專論,舉行盂蘭盆會等,大力宣揚孝道論。
佛教在宣揚孝道論時,特別重視《父母恩重難報經》和《盂蘭盆經》等救度父母永離苦難的經典,極力述說父母長養之恩難報,應以孝順心、大悲心對待父母。佛教一方面提出世俗的孝道,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二所說,父有慈恩,母有悲恩,若人恭敬供養一百淨行大婆羅門或一百善友等,一心供養滿百千劫,不如一念住孝順心,故應勤加修習孝養父母,與供佛的福德等無差別。《中阿含》卷三十三《善生經》載,為人之子當以“增益財物、備辦眾事、所欲則奉、自恣不違、所有私物盡以奉上”等五事奉敬供養父母。另一方面佛教又提出超越世間倫理的孝道,即視天下蒼生為父母,以“一切男子皆我父,一切女子皆我母”的博大胸襟,平等感恩一切生命。為了實現大孝於天下的悲願,必須聽聞正法,思維法義,修無上道,最終成就佛道,還度天下無邊的眾生。這樣不僅能超度一世父母,生生世世的父母都得到濟度,方是大孝。
為了說明孝道的重要性,中國佛教學者提出“百善孝為先”的理念,並以中國傳統“仁義禮智信”等五常與“不殺、不盜、不YIN、不飲酒、不妄語”等五戒相統攝,所謂不殺以成仁,不盜以為義,不YIN以成禮,不飲酒以成智,不妄語以成信,從而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孝戒平等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