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四谛”的“滅苦”方法論
呂凱文
南華大學宗教學研究所 兼任助理教授
法光雜志 v.121 (1999.10 )
財團法人法光文教基金會
一、問題之所在
自從丹尼爾?高曼(Daniel Goleman)的《EQ》(情緒智商,Emotional Intelligence)一書在國內盛行以來,一時之間不論學界或坊間亦興起一股“情緒管理”風潮,相同范疇的著作紛紛出?#092;,蔚為風氣。國人對《EQ》之類的一般心理學叢書感興趣,並從中學習“如何將情緒與智慧結合”[1]的生活之道,這對於促進社會和協亦有莫大俾益。然而,“情緒管理”所待解的課題,無非是以情識個體的煩惱意識為對象,透過“情緒智商”的教育與應用,轉化個人的負面情緒為正面情緒,以期獲得有禮有序的社會生活。但究其原委,“情緒管理”的功能原本就包含於佛法之中,亦是佛教的基本課題之一;如何“以理(智)化情”讓個人與眾生共命皆能免於煩惱的迫害,進而達致“煩惱止息”(苦滅)的解脫境界,不也正是佛陀念茲在茲的宏願!職是之故,當我們以一學科理論探討“情緒管理”的課題時,這在佛法而言,無異是“滅苦”實踐的一部份。“情緒管理”一詞非是“滅苦”的現代代名詞,而佛法“以理化情”之道無非是“滅苦”的實踐方法。
當《EQ》之類的現代心理學叢書揉和科學與人文智慧的一隅,適得其宜地安撫現代人的煩惱時,不禁令人反身思惟:以“滅苦為目的論”的佛教自身將是如何談論“情緒管理”課題呢?佛法“以理化情”之道所展開出的“滅苦道次第”[2]與方法論又是如何開展呢?職是之故,在此一進路的考量下,本文願意以“四谛”思想為核心,就佛法的“以理化情”或“滅苦”的方法論(methodology)作一系統性地表明。原則上,本文所論述的內容僅針對“四谛”思想在“滅苦”方法論上所扮演的角色立說,因而一般學界對於四谛說的種種細部問題[3],本文無意追論,亦不擬涉及。另外,本文亦不能算是嚴格意義下的學術論文,勿寧是筆者對“四谛”之“滅苦道次第”的?#092;想作發揮。
二、“四谛”即“滅苦道次第”
僅管人有東西南北之分,然而煩惱卻沒有人種之別。人們由於身、心方面的種種苦惱與混亂,所以連帶地衍生種種負面與失序的行為。而“情緒管理”無非是為了讓身心“返序”而提出。就佛教的思想而論,這種種煩惱與惑亂無非是世俗人間的真實面貌,亦即是“苦”(dukkha)[4]。由於為了讓世間“少苦”進而“滅苦”,佛陀為世人詳細地解說“苦之所以產生的原因”,並且開示“滅苦的方法”。這即是“四谛”或所謂“四聖谛”。
“四谛”的“谛”,巴利語為sacca,梵語為satya,就現代的白話用語則通常稱為“真理”;而所謂的“四谛”亦即是指“四種真理”。一般說來,對於“四谛”的說明大都以“苦、集、滅、道”或“苦谛、集谛、滅谛、道谛”來解釋[5]。但是一般漢譯佛典所出現的“苦、集、滅、道”或“苦谛、集谛、滅谛、道谛”的內涵和意義究竟是什麼呢?若是望文生義,卻顯得生澀難解,所以為求清淅、明了與易解,我們擬將佛教初期的巴利文資料中與上述“四谛”相對應的語詞和現代白話語譯和適當比喻作一圖示對比。它們可以分別如下表示:
漢譯
巴利文
巴利文漢譯
現代白話語譯
擬喻
苦
dukkha
苦
苦(煩惱)
病
集
dukkhasamudaya
苦之集
苦(煩惱)生起的原因
病因
滅
dukkhanirodha
苦之滅
苦(煩惱)的止息
病愈
道
dukkhanirodhagamini patipada
苦滅之道
讓苦(煩惱)止息的方法
藥
從上圖可知,“四谛”思想的次第開展有其內在的關連性、目的性和實踐的要求。以“四谛”為核心所開展之佛法,在“滅苦”的課題上,實已將整個生命自覺的實踐和方向予系統化表明。
若以現代用語表示,佛陀所說的“四谛”,無非清淅明了地指出“問題之所在”(苦谛,病,情緒困擾)、“導致問題發生的原因”(集谛,病因,情緒困擾的原因)、“問題之解決”(滅谛,病愈,情緒安定)與“解決問題的方法”(道谛,藥,情緒管理的方法)。所以就“情緒管理”而言,或就“滅苦”的治療步驟而言,如果要讓身心的苦惱和混亂獲得妥善安頓,那麼整個實踐的進路依次是:“知道問題之所在”(知苦)、“盡除問題發生的原因”(集當斷)、“問題獲得解決”(滅當證)與“?#092;用解決問題的方法”(道當修)。
沿著各谛與各谛之際所呈現的緣起貫串或內在關連性來看,佛陀以“四谛”作為三轉*輪的最初開示,並不單是純粹理論的系統化論述,而是在“滅苦為目的論”的“經驗前題”下,開展生命自覺的實踐。這同時也彰顯出“四谛”的目的性。至於世間學科所謂的“情緒管理”的功效,亦僅是此“滅苦道次第”在最初階段實踐上的附加利益與邊際效益。
然而對於“四谛”的實踐要求上,有一點我們要謹記於心。就佛陀而言,離開經驗的概念,即是“無記”,無從檢證。因此,這裡所謂的“經驗前提”一詞,意味著「知苦、斷集、證滅、修道”都是在經驗之中實踐、完成,並且可以獲得當下檢證。若有人對某種脫經驗的“無記”產生妄執,那麼無非是“見取”的一種,亦即是對某種形上學思惟或存有-神學(onto-theology)的執著。這當然也是“苦”的另一種變相,即使它兼具慰藉與安撫的作用,但在佛法而言,它必需重新被納入“滅苦道次第”中淨化與修證,以致於到達徹底地“滅苦”。
對於佛陀與聖弟子而言,所思、所學、所行的一切與一切事功無非都是為著「滅(五蘊、眾生)苦”。就此而論,當佛陀說“四谛”時是帶著明顯底目的論色彩,亦即是以“滅苦為目的論”;若不如此,佛法也就蒼白地淪失生命自覺的實踐方向性與實效性,與世間戲論毫無差異可言。職是之故,唯有首先確立佛法之“滅苦為目的論”,作為“滅苦道次第”的“四谛”方法論才能真正產生當下迫切的實踐動力。
三、“四谛”的內容
在漢譯的《佛說轉*輪經》中,佛陀開示“離二邊中道”後,提到了“四聖谛”的內容。[6]而巴利文長部經第二十二經裡,亦詳細開示日常生活的修持即是以四聖谛來觀察諸法,進而滅苦。其內容如下:
再者,比丘們啊!比丘在日常生活中,應以四聖谛觀察諸法。
比丘們啊!比丘在日常生活中,應如何以四聖谛觀察諸法呢?
比丘們阿!比丘應知苦谛,應知集(苦的根源)谛,應知滅(苦的熄滅),應知道(滅苦之道)谛。
比丘們啊!那末什麼是苦聖谛呢?生是苦、老是苦、病是苦、死是苦、憂、悲、苦、惱、絕望是苦,想要的東西而得不到是苦。簡言之,所有五取蘊是苦。…………..
那末比丘們啊!什麼是集聖谛呢?它就是導致再生的欲望,它與貪欲和享樂相結合,在每一生中都能尋到欣喜。它是尋求感官享樂的欲望,尋求永生的欲望,尋求短暫生存的欲望。………..
那末,比丘們啊!什麼是滅聖谛呢?它就是欲望的完全消退與止息,它是放棄、松手、捨離、不黏著。………
那末,比丘們啊!什麼是導致苦的止息的道聖谛呢?它就是那八正道,所謂正見、正思、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念、正定。[7]
以上所引的“四谛”說內容僅是其簡略條目,然而綜觀四谛的教理與各谛的哲學意義,大致可如下看待。
首先,“苦谛”所揭舉的“生、老、病、死”等,是強調從時間生滅的無常義來掌握外在經驗世界的存在現象。因為外在經驗世界的存在皆處於流轉不羁的動態中,無有固定、瞬息無常。從好轉壞,固然是無常是苦,可是從壞轉好,亦是無常是苦。職是之故,“苦”的含義不僅是通常的“苦難”義,更是“無常”義。然而,任何情識個體(sentient being)若不能認清、不願認清、不能接受、不願接受或不予理會經驗世界的無常現象,反而單方面地以主觀所好、所喜、所願、所信的設想來認定經驗世界的圖像;一旦客觀經驗事實與主觀心理認定不一致時,於是“憂、悲、愁、惱”或“五蘊熾熱”諸種內在經驗世界的心理之苦也就隨之而起。這時佛陀所說的“如大火聚”的煩惱,也就構成有情眾生的迷惑世界。
其次,“集谛”旨在揭露情識個體內在經驗之苦的源頭,指出煩惱系縛生起的深層原因即是“貪愛”。由內而外來看,“貪愛”的生起是源於情識個體對外在經驗對象的執取與染著。但若深入推究而言,錯誤的“自我”知識(無明)才是生起貪愛的主要原因。因為缺乏正確的“緣起無我”知識,所以情識個體才會將無常的經驗現象誤解為常在的存有者[自我]。也由於此一“自我”執持感的確立,所以情識個體生起強烈的自我意識,並在自我之中對自我進行外化(alienate)、建構(construct)與企向(project)。然而在此一外化建構與企向的歷程中,於是欲望(貪愛)被虛構出來。可是,欲望的對象並非真正地源自於外在經驗世界存在的事物,反而是源自於頑固的自我意識對自我所建構與企向的倒影(reflection)與反制(reconditioned);而這些倒影與反制卻透過外在經驗世界的存在事物形相,才得以表象(representation)具現。情識個體虛構自我,自我虛構欲望,反為欲望所宰制。
再者,“滅谛”旨在揭示情識個體從苦經驗之束縛中解放的現證。“集谛”說明苦的生起是源自於對內外經驗的無常世界之執取(貪愛),而“滅谛”證成苦的還滅則是源自於對內外經驗的無常世界之“捨離”。這裡所謂的“捨離”,並不是意味著情識個體的內在情識對外在經驗世界之遺棄、訣離。這裡的“捨離”,就更深層的滅苦道次第而論,或就真正的問題而論,乃是指情識個體的內在情識對自我意識所建構∕虛構、企向∕反制之歷程中所營造出來的欲望∕倒影“采取距離”-持平觀察。持平觀察即是捨離-在經驗之中,而不為“苦”經驗所制約。
最後,“道谛”。相對於苦集二谛說明世間流轉相,以八正道為中心德目的“道谛”則開示情識個體在滅苦歷程的實踐方法。“八正道”或“八聖道”以“正見”四谛緣起來說明世間與出世間因果;以“正思”、“正語”、“正業”、“正命”來革除惡習,並確立“滅苦”之道是以世間善法為軌則;以“正勤”、“正念”、“正定”作為滅苦的修持要領。
在鹿野苑的初次弘法中,佛陀嘗告訴五比丘:“苦聖谛當知,苦集聖谛當斷,苦滅聖谛當證,苦滅道跡聖谛當修”[8]時,不但揭示“四谛”作為“滅苦道次第”方法論的根本依據,也提到“知”(認識、觀察)在佛法實踐上的重要性。
四、“知”在“滅苦道次第”的重要性
“苦谛”的確立,是佛法出現於世間的現實經驗條件。若不願正視“苦”經驗而空談解脫的話,佛法也就失去其經驗世界的存在憑據。然而光是只有“苦”經驗的存在感受,卻缺乏對“苦”經驗的清楚自覺,這仍然是受苦的芸芸眾生,而非已能自覺自知自證“少苦”進而“滅苦”的聖人。所以,佛陀說:“苦聖谛當知”,這即表示必須清清楚楚地知道、見到苦,才能為斷除苦因與滅苦的解脫進路扎下基礎。職是之故,“知苦”為滅苦的第一步驟。而“知”在整個“滅苦道次第”更有其重要性與關鍵性。
這裡所謂的“知”即是“清清楚楚地自覺與觀察到無常即是苦”。巴利文長部經第二十二經裡,佛陀在開示四念住法門時,也提到要如何地“知”(觀察)無常之苦:
比丘們,對於凡夫只有一條路可以導致清淨,克服憂愁哀傷,袪除苦楚悲痛,得到正當行為的准則,體證涅槃。這條路就是四念住。是那四念住呢?比丘們啊!比丘在日常生活中,對於身體,須隨時注意觀察,精進警覺,念念分明,則能袪除YIN欲、悲痛;對於感受,須隨時注意觀察,精進警覺,念念分明,則能袪除YIN欲、悲痛;對於心意,須隨時注意觀察,精進警覺,念念分明,則能袪除YIN欲、悲痛;對於諸法,須隨時注意觀察,精進警覺,念念分明,則能袪除YIN欲、悲痛。”[9](底線為筆者所加)
“知苦”意謂著清楚地自覺與認知到問題之所在。在清楚地自覺、認知的當下,生命個體自然會自發地對灼熱的“苦”經驗采取“距離”,順遂離苦。能夠對於所觀察到的“苦”(即無常)經驗的灼熱感受采取距離,這即是出離輪回煩惱的“動力因”。而“知”(觀察)本身即具備著「離執”的能力。佛法以理化情之道,無非就是“觀察之道”(vipasanna)的實踐與?#092;用。
“知”是滅苦的必要條件。若對於待解的問題毫無所知,卻空言可以妥善解決問題,無有是處。這無異是要求一個弱視者於暗夜進入黑闇大宅,尋覓一只看不見的黑野貓。成功機率微乎其微。這也好似戰場殺(煩惱)敵之兵將,縱使擁有精良的武器,不知敵人所在,卻無的放矢,這不但對戰力無益,更將己處暴露於敵炮當前,徒遭殺機。職是之故,佛陀在宣說四谛法[三轉十二行]時,處處提到對四谛要如實地“知”,其重要性即在此。茲錄其文如下:
爾時,世尊告五比丘。此苦聖谛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此苦集,此苦滅,此苦滅道跡聖谛,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苦聖谛智,(已知)當復知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苦集聖谛,已知當斷,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集滅,此苦滅聖谛,已知當知作證,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以此苦滅道跡聖谛,已知當修,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
復次,比丘此苦滅聖谛,已知知已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此苦集聖谛,已知已斷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滅聖谛,已知已作證出,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滅道跡聖谛,已知已修出,所未曾聞法,時生眼智明覺。[10](括弧、底線筆者附加)
由上可知,佛陀對五比丘開示四谛法之際,是多麼強調“知”(認識、觀察)在實踐的?#092;用。當目的確定、方法正確、行者又能精進不退時,此時只有清清楚楚、了了分明地“知”才能正確地引領行者邁向滅苦之標的。就此而言,“滅苦道次第”焉不是“觀察(知)之道”呢!
五、結語
從“四谛”的逐谛推衍中可得知,佛法的精神並非是一種恍乎神乎的冥契主義 (mysticism),而是一種強調“知性”(intellect)、重視(苦)經驗的認識與檢證(滅苦)之人文智慧。在四谛的“滅苦道次第”裡,情識個體以了“知”各谛內容與各谛緣起來開發生命的自覺智慧,進而以“滅苦”為目的論,以“正道”的實踐來證成“滅苦”之完成。職是之故,四谛的滅苦方法論,從經驗出發,在經驗中以知性檢證。此亦是佛陀在人間的真實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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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尼爾?高曼著,張美惠譯,《EQ》(台北:時報出版社,1996),頁15。
[2] 一般而言,“菩提道次第”與“解脫道次第”分別是代表大、小乘的修行道次第。然而,相對於此,我寧願忠實佛陀“四谛法”之教說,側重古典教法的“滅苦目的論”,職是之故,我提出“滅苦道次第”一詞作為以“四谛”為核心之佛法在修行道次第的總稱。
[3] 歷來學者關於四谛說的種種問題有;四谛的成立是同時或異時,四谛說與法或緣起說等關系的問題。相關課題可參閱:平川彰著,<四谛說¤Î種種相¤È法觀>《平川彰著作集第一卷 法¤È緣起》(日本:春秋社,1992),頁213-269。
[4] 巴利文dukkha(苦)一字,在一般用法上雖然有“苦難”、“痛苦”、“苦惱”等意義,但實際上它還包括更深的意義,如“缺陷”、“無常”、“空”、“無實”等。
[5] 即使是漢譯經典中,“四谛”各谛具體的譯名亦未取得統一,如《雜阿含經》“苦、苦集、苦滅、苦滅道跡”,《長阿含經》“苦、苦集、苦滅、苦出要”,《中阿含經》“苦、苦習、苦滅、苦滅道”,《增一阿含經》“苦、苦習、苦盡、苦出要”等。請參閱三枝著,《初期佛教¤Î思想》(日本:東洋哲學研究所,1978),頁411-412。
[6] 原文如下:“何謂為苦,謂生、老苦、病苦、憂悲惱苦、怨憎會苦、所愛別苦、求不得苦,要從五陰受盛為苦。何謂苦習,謂從愛故而令復有樂性,不離在在貪喜,欲愛、色愛、不色之愛,是習為苦。何謂苦盡,謂覺從愛復有所樂,YIN念不受,不念無余無YIN,捨之無復禅,如是為習盡。何謂苦習盡欲受道。謂受行八直道,正見、正思、正言、正行、正命、正治、正志、正定,是為苦習盡受道真谛也。”請參閱《大正藏》第二卷,頁503。
[7] 譯文轉引自亨利?克拉克?華倫著,顧法嚴譯,《原始佛典選譯》(台北:慧炬出版社,1992),頁162-171。
[8] 原文如下:“復次,苦聖谛智,當復知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苦集聖谛,已知當斷,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次,苦集滅,此苦滅聖谛,已知當知作證,本所未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復以此苦滅道跡聖谛,已知當修,本所未曾聞法,當正思惟,時生眼智明覺。”請參閱《大正藏》第二卷,頁103下。
[9] 譯文轉引自亨利?克拉克?華倫著,顧法嚴譯,《原始佛典選譯》(台北:慧炬出版社,1992),頁148-149。
[10] 請參閱《大正藏》第二卷,頁103下-104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