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心業” 遏制亂象
劉元春
翻閱佛教史,也難以找到當今這般的景象:各色人等都能打著“文化”的大旗,抑或圈地造寺,抑或露天造像,借佛斂財,中飽私囊,而且還要號稱是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為“經濟社會”服務。於是,依靠攫取的社會公共資源,層層盤剝甚至欺詐的“旅游產業”煞是發達,唯獨“文化”被奴役,“神聖”被亵渎。
“文革”之後,隨著宗教政策的撥亂反正,全國各地一些極具歷史文化價值的寺院陸續恢復和重建,成為佛教信仰活動場所。當時,經過嚴格審核批準重建的寺院,多是在“文革”動亂中被毀壞的古寺,即使新建的寺院,也多是為了滿足當地佛教信仰活動需要,具有合法性、正當性、必要性。之後,隨著旅游經濟的“開放搞活”,特別是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以佛道教為主題的露天宗教造像在各地人造景觀中紛紛湧現,可謂第一波狂潮。不過,當時各級主管部門干預和處罰力度也不斷加大,比較有效地阻止了這種現象的蔓延。比如,1995年2月19日,杭州西湖區小和山森林公園,不顧杭州市宗教主管部門的反對,堅持舉辦隆重的大佛落成典禮。4月27日,杭州市有關部門依法拆除了這尊耗資200余萬元的彌勒佛像,一旁業已建好的寺廟也改作它用。
針對亂造露天佛像這一現象,中國佛教協會原會長趙樸初也多次提出批評並制止。1994年12月24日,趙樸初在無錫靈山大佛工程簽約儀式上就曾提出:“北方有雲岡大佛,中原有龍門大佛,西方有樂山大佛,南方有香港天壇大佛,如今,無錫的靈山就是東方大佛,這一下,五方五佛都齊整了,夠了,以後露天大佛就不用再造了。”也就是說,五方五佛與四大名山四大菩薩相呼應,共同構成了中國佛教信仰的體系。
然而,進入21世紀,亂建之風驟起,再掀起第二波狂潮,一尊尊“世界之最”拔地而起,勢不可擋。據宗教學者調查了解,這一波狂潮出現了如下現象:
第一,參與者甚眾,成員復雜。如果說第一波狂潮中多以旅游單位為主導,那幺,第二波狂潮中涉及各級地方政府、權勢機構、利益集團、特權個人、宗教界自身,不僅有國內的,還有境外的,甚或說是涵蓋了眾多社會階層,大有“全民參與”之貌。
第二,借口翻新,五花八門。上世紀90年代亂造佛像多是借口發展旅游經濟,而這次狂潮中各有各的理由,各有各的旗幟,除了所謂“為經濟社會服務”、“發展文化產業”之外,還有諸如“弘揚傳統文化”、“構築軟實力”、“打造文化品牌”、“突顯地方特色”、“提升創意經濟”等,令人眩目。
第三,手段各異,方法多樣。為了獲得批準建寺造像,有移花接木、暗度陳倉的(如借口紀念某地某一歷史名人而改建成大佛),有先斬後奏、借勢要挾的(如擅自建造後上下運作便成為合法景點),有迂回包抄、鵲巢鸠占的(如設卡擴建景點最終封堵強占寺院)等。
第四,機制復雜,利益均沾。這些新建的寺院景區、大佛景點,因各方勢力糾結加入,表面上稱“現代管理模式”,實則內部利益分配機制多是暗箱操作,有名義屬“公”而實則“私”,也有形式屬“私”而實則“公”,最終都是假公濟私,形成一條黑色利益鏈條。
第五,承包轉租,欺行霸市。這些亂建者們不是因為“信仰”,也不是為了“文化”,只是把“神聖”當做商品,多采取純粹“商業運行”的手段,轉嫁責任,搾取利益。同時,依仗自身的“背景”與“能量”,多是通過“統合”,圍圈地盤,實現“規模效應”,以獲取最大利益。
面對這些亂象,多年來,社會有識之士披肝瀝膽,不斷呼吁,有關主管部門也是接連不斷出台法規,宗教界信眾更是激憤難平堅持抗辯。宗教界代表在剛剛結束的全國人大、政協兩會上集體發聲,呼吁堅決制止目前愈演愈烈的寺廟亂建之風、承包之弊。依筆者來看,要真正遏制這些亂象,必須要根治滋生亂象的“心業”。雖然亂因復雜,但是探究起來,借佛斂財,貪得無厭,實乃“心業”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