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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有祥教授:澄觀對“普賢”的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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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觀對“普賢”的诠解

呂有祥

普賢,梵語Samantabhadra(音譯邲輸跋陀或三曼跋陀)的意譯,亦譯遍吉,為印度佛教經典中經常出現的諸多菩薩之一,亦是中國佛教界和信佛者崇拜的四大菩薩(普賢、觀音、文殊、地藏)之一,峨眉山傳為普賢菩薩顯聖應化的道場而聞名於世。

普賢之成為中國佛教中被崇拜的主要對象,即在於他具有“十大行願”的無量功德。“十大行願”出自《華嚴經》,內容是:一禮敬諸佛;二稱贊如來;三廣修供養;四忏悔業障;五隨喜功德;六請轉*輪;七請佛住世;八常隨佛學;九恆順眾生;十普皆回向。“十大行願”出自《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廣學諸宗、精研《華嚴》,堪稱“華嚴疏主”的華嚴宗四祖澄觀,對《華嚴經》中的“上首”菩薩普賢的崇敬之情不言而喻。史載,唐大歷十一年(776)澄觀專程由五台山造訪峨眉,“求見普賢,登險陟高,備觀聖像”,並認為“文殊主智,普賢主理,二聖合為毗盧遮那,萬行兼通,即是《華嚴》之義也。吾既游普賢之境界,洎妙吉之鄉原,不疏毗盧,有辜二聖矣。”(宋贊寧《高僧傳·澄觀傳》)於是作《普賢行願品疏》流布於世。又在所作《大華嚴經略策》和《華嚴三聖圓融觀》中集中诠解“普賢”的名義。

一、“德周法界曰普,至順調善曰賢”

“德周法界曰普,至順調善曰賢”,意謂菩薩的行願功德周遍於整個法界(宇宙萬法),所以稱為“普”,絕對順應佛法,調伏業障,達到至善,所以稱為“賢”。(宗密在其著《圓覺經略疏》中釋“普賢”雲:約自體說,體性周遍曰普,隨緣成德曰賢;約諸位說,曲濟無遺曰普,鄰極亞聖曰賢;的當位說,德無不周曰普,調柔善順曰賢。實為對“德無不周曰普,至順調善曰賢”的分疏。)此語本出自華嚴宗三祖法藏的《華嚴經探玄記》,澄觀宗承法藏的思想,在《大華嚴經略策》中援引此語,並衍釋其義。澄觀認為,“普賢”表示行願功德無盡,但可“略收十門”,即大體歸納為十個方面:

一、“所求普,要求一切如來平等證故”。即要平等地求證一切法性真如而無差別和欠缺。

二、“所化普,要化無盡眾生界故”。即要使天上、人間、地獄的一切有情都得到化導而無一遺漏。

三、:“所斷普,要化無邊煩惱海故”。即要使眾生的無量煩惱斷除無余。

四、“事行普,要無一行而不行故”。即具備修行成佛所需的一切身口意之修行。

五、“理行普,一一事行徹性源故”。即身口意之每一修行完全契入真如法性之理。

六、“無礙行普,事理二行互交徹故”。即事行遍徹於理,理行遍徹於事,事行與理行相即無礙。

七、“融通行普,隨一一行攝無盡故”。即每一事行和理行含攝一切事行和理行。

八、“所起用普,用無不周故”。即普賢菩薩的神通妙用能周遍於宇宙萬法。

九、“所行處普,上之八門遍帝網剎一切處故”。即以上八門遍於諸天及世界一切處,並互相攝入,重重無盡。

十、“所行時普,窮三際時念劫圓融無竟期故”。即以上八門貫穿於過去、現在、未來,短至一念、長至萬劫之一切時間,並互相融含,無窮無盡。

澄觀在以上十門中分別從不同的角度诠解“普賢”的名義。可以說,第一、二、三門是從普賢行願的目標、對象、范圍的角度解釋“普賢”的名義;第四、五、六門是從事理及無礙的角度解釋“普賢”的名義;第七門是從一多的角度解釋“普賢”的名義;第八門是從體用的角度解釋“普賢”的名義;第九、十門是從時空的角度解釋“普賢”的名義。總之,在澄觀看來,普賢之稱為普賢,是因為此菩薩的行願功德周遍於一切時空和一切事理,目標是使一切眾生同斷煩惱業障,同證真如佛果。

二、“文殊主智,普賢主理”

澄觀在《華嚴三聖圓融觀》裡,論述了文殊、普賢與毗盧遮那如來——“華嚴三聖”之間的關系,在對文殊、普賢二聖法門的對照中表述了他的普賢法門觀。他認為:“二聖為因,如來為果”,即文殊、普賢二聖法門同是化導眾生證人如來佛果的勝因;而二聖法門各有所主,相互對待,同時又互相融通、互相成就,叫做“相對明表,相融顯圓”。

關於“相對明表”,澄觀說:

一、以能信、所信相對。謂普賢表所信之法界,即在纏如來藏。故《理趣般若》雲“一切眾生皆如來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文殊表能信之心。《佛名經》雲“一切諸佛,皆因文殊而發心”者,表依信發故。

二、以解行相對。普賢表所起萬行,上下諸經皆言普賢行故。文殊表能起之解,通解事理窮方便故。

三、以理智相對。普賢表所證法界,即出纏如來藏,……普賢身相如虛空故。又,見普賢即得智波羅密者,明依於理而發智故。文殊表能證大智,……文殊於諸經中所說法門多顯般若智故。

依澄觀所說,文殊法門主持“能”的方面,表現為“能信之心”(對佛法的信仰)、“能起之解”(對佛法的認識理解)、“能證之智”(證入真如的智慧);與之相對待,普賢法門則主持“所”的方面,表現為“所信之法界”(“法界者,總相也,包理包事及無礙”)、“所起之萬行”(對佛法的各種修行)、“所證法界”(主要指真如之理)。“能”與“所”,即主觀認知能力及其攀緣的對象,其根本內容指般若智慧和真如之理,故澄觀雲:“文殊主智,普賢主理”。

關於“相融顯圓”澄觀認為其中有二義:其一為“二聖法門,各自圓融”,他說:

文殊必因於信方能成解,有解無信,增邪見故;有信無解,長無明故;信解真正,方了本原,成其極智。……是以文殊三事融通隱隱。

普賢三事自相融者,理若無行,理終不顯,依體起行,行必稱體。由行證理,理無行外之理;由理顯行,行無理外之行。……由是普賢三事涉入重重。

就是說,文殊法門的“信”、“解”、“智”三者之間互相貫通、互相依存、互相成就;普賢法門的“體”(如來)、“行”、“理”三者之間亦是互相貫通、互相依存、互相成就。

其二為“二聖法門,互相融通”,澄觀以五種“不二”說明之:

一、“能所不二”。即文殊法門的“能信之心”與普賢法門的“所信法界”相因相成,不可分離。“要因於信,方知法界,信不信理,信即為邪,故能所不

二、“解行不二”。即文殊法門的“能起之解”與普賢法門的“所起萬行”相依相成,融為一體。“要藉於解,方能起行,稱解起行,行不異解,則解行不二。”

三、“理智不二”。即文殊法門的“能起之智”與普賢法門的“所證之理”相依相成,冥通為一。“以智是理用,體理成智,還照於理,智與理冥,方曰真智,則理智無二。故經雲‘無有如外智,能證於如;亦無智外如,為智所入’。”

由於法界真如為“體”,為“虛寂”,般若智慧為“用”為“觀照”,從而出現以下兩種“不二”。

四、“定慧不二”。“法界寂照名止,寂而常照名觀,觀窮數極,妙符乎寂,即定慧不二。”

五、“體用不二”。“即體之用曰智,即用之體曰理,即體用不二。”

總之,文殊主導的心、解、智、用、觀照之法門,與普賢主導的法界、行、理、體、寂定之法門,一方面相互對待而有區別,以顯出各自法門的不同;一方面又不能各自獨存,而是互為前提、互相涵攝、融通為一,“文殊三事融通隱隱,即是普賢三事涉入重重。此二不異名普賢帝網之行。”

三、“理事圓融,為普賢行”

“理事無礙”是華嚴宗的中心命題和最終境界。華嚴宗的“理”是“法性”、“真如”、“實相”、“如來”、“空”、“本體”的別名;“事”是“法相”、“形色”、“行事”、“有”的概稱。所謂“理事無礙”,澄觀雲:“理事無礙者,更無形相,全在相中,互奪互亡,故雲無礙”,也就是空有一體,理事一如,一理含攝一切事,一事含攝一切理。有了這種悟解,就能觸事皆理、觸色皆空,繼而理事雙亡、空有雙冥,消除心境、能所、行解、理智等一切二元分別,達到修證的最高境界,也是普賢行願的最終目的。又因理事融通無礙、一如不二,因此所謂普賢之行,“非次第行布之行”,“一道真善,當體已稱普賢行矣”。

“普賢”一名,歷代不乏解釋者,而澄觀的诠解較為詳盡且為時較早,其後諸家所釋,或詳或略,大意未超出澄觀的诠解。澄觀應用能所、理事、解行、理智、一多、體用等范疇,對普賢法門的诠解,無疑是依《華嚴經》義而進行的創造性诠解。诠解中貫穿的“相對相融”的觀點和方法,閃爍著關於主體與客體(能所)、本體與現象(理事)、認識與實踐(解行)等對立統一的理性思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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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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