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忏悔業障
忏悔文
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罪障皆忏悔!
一、忏悔的方法
一、作法忏
作法忏就是依靠著一定的方法,來發露自己所造的惡業,藉著方法的運作,而達到忏悔滅罪的目的。譬如:出家五眾——比丘、此丘尼、沙彌、式叉摩那、沙彌尼,如果犯了戒,就必須向僧中發露,陳說自己所犯的戒;然後,經過一定程序的羯摩,也就是忏悔儀式的作業之後,犯戒的戒罪,便可以消除,犯戒者的內心也就重獲清淨,不會再為犯戒而懊惱。這便是經由作法忏而滅除了罪業。
在律宗來說,忏悔時的作法是很重要的,所以,作法忏特別為持戒的人所注重。從戒律的規定來看,犯戒的戒罪,也唯有經過如法的忏悔之後,才有可能滅除。
二、取相忏
取相忏就是在佛菩薩像前,發露過去所造的惡業,然後自責於心,不計困勞的禮拜佛菩薩,以求見到瑞相。見瑞相之後,身心就會清淨舒適,不再有懊惱,不再有罪惡感,於是,過去所造的惡業,便消除了。
《梵網經》菩薩戒四十八輕中,第四十一條“為利作師戒”內說:若有犯十戒者,應教忏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若到禮三世千佛,得見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華,種種異相,便得滅罪;若無好相,雖忏無益,是人現身亦不得戒。這便是取相忏。
總之,取相忏必須經由忏悔者,在佛或菩薩像前,痛徹的忏悔與不斷的禮拜。然後,感應到佛菩薩的瑞相,由瑞相的現前而獲得滅罪。
三、無生忏
無生忏就是觀察惡業或罪業的由來,了知業性本空,只是凡夫的虛妄執著而已。追究惡業的由來,求之了不可得,無有生處。惡業既然是無生,也就沒有惡業的存在,那又何用忏悔呢?因此,經由無生之理的體會,而自然達到忏悔的目的。這就是無生忏。
二、忏悔的真義
忏悔,是一個清洗過去心靈的污穢,以獲得淨化和再生的不間斷過程。
一個不忏悔的人,是無法在性靈上有所進展和進化的,因為不忏悔,意味著性靈的停滯和繼續染污;不忏悔,意味著以前的過錯沒有消除,而新的過錯又將源源不斷的產生!
所以,忏悔,不僅要“忏其前愆”,以前所造的過錯要忏除,也要“悔其後過”,讓以後的過錯不再產生,一般人只知“忏其前愆”,而不知“悔其後過”,以致前罪還沒消滅,後過又產生了。
當一個人出現了“後過”,就代表忏悔的不夠真誠徹底,如果要能真正的將前罪忏除掉,就必須要能真正的“悔其後過”,也就是,相同的過錯,絕不重復。
當一個人可以“不二過”時,我們就可以說,我們已經完全忏除我們的前過了。
而要能夠除過,不論是“前過”或“後過”,我們就必須坦承我們的過錯,或看清楚我們的過錯是什麼!所以,忏悔,就意味著,卸除所有心靈的武裝或偽裝,不管是意識或潛意識裡,任何“合理化”的偽裝。那是一種完全對自己的坦白,將自己的過錯或心靈的污穢,赤裸裸的、不加任何隱瞞的坦露出來。
所以我們就知道了,為什麼忏悔需要“誠懇”,為什麼無法誠懇的人,就無法有真正的忏悔,因為誠懇意味著,坦白、不曲詐、不迂回、不推诿,是一種完全的“直心”,是一種“直下承擔”!能夠誠懇的人,就能夠面對內心赤裸裸的自己,然後借由這樣赤裸裸的面對,來“認清”真正的自己,並藉此而達到“醒悟”和“清洗”的目的。
所以,一個能夠誠懇的人,也才能有真正的忏悔,也才能以這樣誠懇的心,去面對別人,直下承擔自己的過錯和責任。
所以,忏悔就像一種“心靈的沐浴”或“甘露”,對我們心靈的種種污染和污垢,進行一次次徹底的清洗,當我們的忏悔愈深切,愈是能洗滌我們愈微細的心念污垢,愈清除我們重大的罪業!
而忏悔,也帶有某種的“超度”作用,不只往內超度了我們的貪嗔癡,超度了我們心中無數的“眾生”,更且往外超度了別人的怨恨,因為深切的誠意和忏悔,就像清涼的甘露,霎那澆卻熊熊的怨恨怒火。所以,我們不只要為我們所知的罪業忏悔,更要為我們所不知的罪業忏悔,而且應念念忏悔,時時忏悔!
當我們藉著這樣不間斷的,一次又一次,一層又一層的深入忏悔下去,我們的心,就漸漸的清了;人生的夢,也漸漸的醒了。最後我們將了悟到,原來,所有的“罪業”都是從“心”上升起的,而“心”的本質是“虛幻”的,並沒有一個叫“心”的實質存在,所以“罪業”的本質,也是虛幻的、空的,並沒有一個叫“罪業”的實體存在。
那時,我們也就真正的了悟了,如忏悔偈所說的:
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罪從心起將心忏,心若亡時罪亦無;
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忏悔。
當達到了這樣的終極忏悔,才是“真忏悔”,那時我們才真正了知:
並沒有一個實質的心,可以去造作和承受罪業!
並沒有任何人可以去侮辱、傷害、殺害!
也沒有任何人可以被侮辱、傷害、殺害!
更沒有可以侮辱、傷害、殺害的“心”存在!
當達到這樣一種“三輪體空”的覺悟時,我們就好像突然從夢裡清醒了。醒來後,才知原來夢中的一切,都是虛妄不實的,那時不只“心亡”了,連“罪業”也應時消亡,而一切善惡境界,和一切的相對概念和執著,也頓時的一並超越!
雖然,究竟來說,忏悔的心,也是一種“虛幻”,但畢竟,那是一種在人生虛幻的迷夢中,可以逐漸讓我們清醒的有力工具。
所以,“心亡罪滅兩俱空”,那是我們所可仰望的“終極目標”。但如果心還是虛妄沉迷,還是不行忏悔的話,恐怕人生的迷夢,將更深沉難醒,而罪業也將更為深重難救了!
所以,能夠誠懇的人,有福了!
而一個懂得忏悔,能夠真誠忏悔的人,更有福了!
因為忏悔是從誠懇開始的,有真實的誠懇起步,才能達到最後真正的“真忏悔”!
三、善待忏悔
忏悔是宗教最慈悲的一面,也是上蒼付予人類改過自新的無上良藥。有了忏悔,犯錯者才能免於久處罪惡中,而能自拔。
但是,卻不可辜負了忏悔的慈悲面,以為不管造什麼罪——小罪、大罪、輕罪、重罪都可以依佛教的取相忏、無生忏而得忏除,那又何必在乎於做惡犯戒呢?以後再忏悔就好了。這就大錯特錯了!明知道那種行為是不對的,卻一再去作,這已悖離了忏悔的精神,使自己忏悔成為虛情假意。忏悔必須有慚愧心、羞恥心,知不該作而作,便是無慚無愧的人,又如何能忏悔呢?
同時,忏悔也不是萬能的,從前面各章的論述中,可以看出,要達到忏悔的目標——滅除罪業,實在不是容易的。無論是作法忏、取相忏或無生忏,都必須付出相當大的代價。
所以,最好不要犯錯,如果無意中,犯了戒或造了惡,必須馬上發露忏悔。如果自恃忏悔可滅罪,便不在乎犯戒造惡,一錯再錯;一旦業報臨頭,後悔就來不及了!
話說回來,對於知錯不犯,具有慚愧心、羞恥心,一心一意要消除業障,改過向新的人,不論他過去造了多大的惡業,犯了多重的戒,依照大乘佛教的取相、無生等忏悔,都可以滅除罪業,重獲清淨。
四、受持戒律
一部分信眾對受三皈五戒存在顧慮,怕受戒後行為受到約束,給日常生活帶來種種不便。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我們要明了佛教戒律的精神是“防非止惡,成就道業”。
口渴見了水卻不喝:過去有這樣的一個人,在沙漠裡走得非常口渴,很想弄些水來,以解除這個苦痛,看到遠處熱霧,當作是水,可是走過去一看,卻又不是。後來東找西尋,終於給他找到一條河流,河水滔滔不絕地流著,而且很是清潔。然而,這個人卻只是呆望著,並不下去喝水。別人看也很奇怪,問道:“你口渴找水喝,現在找到了,為什麼又不喝呢?”這人的回答非常奇特,他說:“你喝得完這麼多的水嗎?要是喝得完我早就去喝了。既知喝不完,所以我不去喝了。”大家聽了,都笑他,結果他因一口水也不喝而被渴死在沙漠裡。
這個故事比喻:有些人不明白佛教戒律的精神和本質,雖渴望修行,但當看到戒律很嚴格,就開始猶豫了:“畢竟隨心所欲慣了,能受得了這些約束嗎?有必要非得受這些約束嗎?”因一時不能全部受持,就索性捨棄一條也不受,仍舊流轉生死,沉溺六道。豈不知在戒律上,如能全部受持固然最好,就是做不到全部受持,哪怕受持其中一條,也將會成為最終成佛的因緣。寧受戒犯戒,不空過此生。
(一)認識戒律
俗話說:鋼刀雖利,不斬無罪之人。國家的法律於守法的公民是不具有約束力的。但要維護守法者的安全和利益,不得不建章立制,因為社會中的害群之馬,並非絕對沒有。同時守法與犯法的善惡界線,也僅在於一念的相差,為了警策大家,不要闖過這十字路口的紅燈,所以要有法律;為了保護大家,不因一念之差而去造成千古之恨,所以要有法律。佛教中受三皈五戒乃至菩薩戒對於信眾來說,也同樣是保護傘,而不是枷鎖。受戒可以獲得戒體,能有效的保護與顯發我們的法身慧命。戒律對戒子來說,是行為准繩,而不是高壓線,戒律是為了使我們明白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一個沒有受戒的人,他做事會肆無忌憚,造了惡業而毫不知覺,認為理所當然。而一個受了三皈五戒的人,他做事便會有了一個准繩,當他業障現前經歷一些惡業時,心中的無作戒體會產生作用,造惡會自然中止,即使惡業已經形成,他也會時時慚愧,這一念慚愧便是忏悔,他所造的惡業也會因此消減,再通過有效的補救措施,仍可獲得清淨。即使犯了戒罪下墮三途,機緣到時也仍將成佛,而不受戒的人即使不犯戒,也只能在六道中輪轉沉浮。在現實生活中,一個懂法的人和一個法盲觸犯了法律,法官會按照兩人所犯罪行進行依罪同等量刑,絕不會認為某人懂法而重判,某人是法盲而予以無罪釋放,因此在生活中每個人都覺得有必要學習法律知識。而在佛教中,學戒和受戒便是普法教育,而法官便是因果律。有的居士誤認為佛菩薩是法官,感覺佛菩薩要求太嚴,有些不近人情。其實因果報應是自然法則,佛陀只不過是向世人揭示了這個真理,並為了保護我們才制定了相關戒律,以告誡我們什麼該做和什麼不該做,這便是佛陀制定戒律的根本精神。
“戒”和“律”兩個字的含義,各有所指。“戒”是禁止佛弟子不得作惡,若作惡便是犯戒(諸惡莫作)。除禁止不得作惡之外,佛弟子也禁止當作善不可不作,所以在《菩提道次第三十七道品》佛陀就說:已生惡令滅,未生惡令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長。不論在家或是出家,首先必須由此下手,所以戒是禁止佛弟子停止不應該的行為,不可妄造惡業。除此之外,佛陀又規定:應該去做的善事,必須去做,不得不做,若不做者也是犯戒(眾善奉行)。所以“戒律”就可以概括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一般人對於佛法及戒律認識不夠,不完全了解,因而錯認佛教只是消極的防非止惡,卻不了解積極一面的眾善奉行。也就是說,該停的就停,該去做的就去做,該去做的你不做也是犯戒,所以在戒律中有“止持”和“作持”。止持就是“諸惡莫作”,作持就是“眾善奉行”。若是不了解,就會認為佛教是消極的,就無法真正了解佛教戒律的精神。簡單說,“戒”是不能如此,“律”是應當要如此。“戒”“律”合起來通用,則是“止”“作”——停止和前進。佛陀所定的戒律就是道德責任的規范,做人的根本原則,修習一切善法的基礎,及通往一切善法的大門。無論是出家或在家、信佛或者不信佛的人,對於戒律都同樣需要去實踐,因為無論是世間法還是佛法都是以戒律為基礎的,這就是我們共同生活於世間的游戲規則。
盲人摸象:國王讓六個盲人摸一頭大象,他們分別摸到了一部分,分別宣稱大象是一堵牆,一支矛,一條蛇,一棵樹,一把扇子和一根繩子。因為他們生來從沒有看見過象是什麼樣的動物,難怪他們所摸到的,想到的,都錯了。但是他們還是各執一詞,在王的面前爭論不休,受到了人們的嘲弄。
這個故事比喻:自己沒有深入學習佛法,卻隨意用自己的片面的知見猜測佛法,把戒律恐怖化,誤導眾生,會成為眾生走入佛門的最大障礙。
(二)修行的第一步
在當今時代,很多燒香拜佛的人,並未受過三皈依,卻自稱是佛教的信徒。我們雖不必否認他們的信仰,但按照佛教戒規的要求,如要信佛,應從皈依三寶著手。皈依三寶雖為進入佛門的第一步,但如不走第一步,豈能走出第二、第三步?要走第二、第三步,必定先從第一步開始。佛弟子的次第,是以所受戒法的層次而定,皈依三寶,是最先入門的基層。在家居士分為三皈、五戒、八關齋戒、菩薩戒,一切戒皆以皈依三寶為根本。皈依三寶既是入佛信佛的第一步,佛教不捨一切眾生,故對請求皈依者的尺度放得特別寬:六道眾生,除了地獄之中受苦太大太多者無暇皈依三寶外,其余的不論人、天、神、鬼、畜,只要發心皈依,佛教無不接受。
還有人以為自己已有看經的能力,自己可以直接向佛經之中探求成佛之道,所以不必皈依,同樣可以得到學佛的受用。這在理上說,似乎可以通融,但從事相的規制上說,那就錯誤了。佛經是由佛陀所說(也有是出於佛的弟子們所說),再由佛的出家弟子們結集成編,傳之後世。如說只知佛經而忽略了說法的佛寶,以及流傳法寶的僧寶,充其量,只是皈依了法寶,這是忘恩的行為。佛教雖以法寶為主,解脫之道,皆由法寶流出,但是法寶之產生,必須佛寶與僧寶為之完成,所以三寶是不能分開的。
受皈依,既是形式上的問題,更是心性上的問題。受皈依時,不僅口中念著,身體拜著,心裡還得想著。主要還是在於心的領受——納受三皈戒體,戒體須由先已受了皈戒的人,師師相傳,這是法統的一脈相承,在凡夫而言,不能無師自證,所以在正常情況下三皈依不得在佛菩薩前自誓自受,更不可以只交一張像片辦個皈依證而不舉行儀式。由此可知,求受三皈依的莊嚴性和重要性了。
有些人尚未信佛,但對佛教頗有好感,他們卻不願意馬上皈依三寶,由於教理不明,他們唯恐皈依之後,會受到約束,或者認為皈依之後會無法擺脫,所以他們對皈依持謹慎觀望態度。但是,學佛必須從皈依三寶著手,如果僅僅觀望,終究是站在門外,想在門外多懂一些佛理,那是不切實際的。佛教是智慧的宗教,佛門不是牢籠,而是解脫大道,皈依之後,如會受到約束,佛門也就不能稱為解脫之道了。佛教固然希望人人皈依三寶,並自皈依開始,一直走向成佛之境。但假使由於根機的差別,不能接受佛法的勝義,不能如法遵行的話,皈依及受戒之後,也可放棄信仰而捨戒走出佛門。佛門來者不拒,去者自由,一切無礙。尤其難得的,走出佛門之後,佛教的慈悲之門,永遠開著,隨時歡迎浪子回頭。
為小失大:從前有一個商人,借給別人五分錢,那人很久沒來還,他就跑去索取。他到那面去,路上經過一條大河,雇船用去兩元錢,到了那個人家裡又不在家,回來又出了兩元錢,來去的渡船費用要花去了四元錢。這樣,空勞一場,沒有得到什麼,卻損失了數倍於債款的錢。
這個故事比喻:如果為了爭取眼前一點蠅頭小利,不惜犯戒作科,毀壞操行,結果會損失慘重,名利雙失,現世受了惡名,來世還須受報,違背因果做壞事的人,實在太愚笨了。
(三)戒律的原則
佛教關於在家居士的戒律,主要是以不殺生、不偷盜、不邪YIN、不妄語、不飲酒五戒為基本原則,一切戒多由五戒中分支開出,一切戒的目的多是為了保護五戒的清淨。防非止惡,身口意三業,行住坐臥,都和戒律息息相關,如果輕重粗細,都能護持,犯即忏悔,常時行持,自能熏習成性。五戒是做人的根本道德,也是倫理的基本德目。五戒的究竟處是了生脫死的正因。我們學佛的宗旨是在了生脫死,五戒若能持得絕對的清淨便自然通向涅槃。經中說:五戒是三世諸佛之父,依五戒出生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戒的功能是在斷絕生死道中的業緣業因。佛說:欲知過去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要是我們不造生死之因,即使不想離開生死,生死之中也不會找到我們的蹤跡的。世間法中,個人品德、家庭幸福、社會安寧、國家治亂等,也都與五戒法的持犯息息相關。
殺了一群牛:從前有一個人,養了五頭牛,常把它們放在草原上吃草。有一天,跑來一只老虎,把他的一頭牛吃掉了。這個人看到後,心裡想:“我的牛失去了一頭,已不是全數了,我還要這些牛作什麼呢?”於是他就把所有的牛都趕到一個深坑裡去,在坑底排著隊,統統把它們宰殺了。
這故事比喻:有人受持如來的“五戒”,本來很好。後來偶然犯了其中一條戒,他不生慚愧心,不求忏悔還淨,卻反作這樣想法:“我已犯了一戒,戒既然不全了,何必再繼續持它呢。”於是索性無所忌憚地把所有的戒都一概捨棄不持。這正如因死一牛而殺群牛一樣的愚癡可憐!
佛教戒律的制定,不是佛陀對於弟子們的一種束縛,實是佛子的解脫道,也是佛教的防腐劑。佛子若無戒律作為生活規律的依准,了生脫死是難以做到的;佛教如無戒律作為統攝教化的綱領,佛教的狀態,不唯一盤散沙,也將烏煙瘴氣。因此,佛在臨將入滅之時,示意後世的佛子,應當以戒為師。佛教只要戒律存在,就是正法常住。佛子只要嚴持戒律,佛教就能興盛。而眾生只要持戒,就自然國泰民安、富足祥和,普現清淨國土。
已有過錯的人,請好好珍惜佛陀給予佛子們最慈悲的禮物——忏悔!
願意成就的人,請善用佛陀付予佛子們最智慧的無上良藥——戒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