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法與圓頓止觀
林克智
概述
“天台止觀”向有四種三昧、二十五方便、十乘觀法、十境、百法成乘等,智者大師將其概刮成“漸次止觀”、“不定止觀”和“圓頓止觀”三種。圓頓止觀不歷次第,初後不二,一塵一香,法法互具,當處圓融。其修持之法,具如《摩诃止觀》所述,此法門是智者大師在天台山華頂峰妙悟後之極談,是大師實踐門之真髓。
“忏法”是指依諸經咒之說而忏悔罪過之儀則,故又名忏儀。依照這些儀則修行,則稱之為修忏。忏悔原是將自己生活中所犯的過失,於一特定日,在眾僧前告白,表示忏改悔過。釋其義,則含有人類精神整體之六根忏悔,與身、口、意之三業忏悔兩類。
忏法之分類方法甚多,據道宣律師之《四分律羯磨疏》卷一[1],有制教忏與化教忏二種;據智者大師《摩诃止觀》卷二上[2]及《金光明文句》卷三[3]載,忏分為事忏與理忏兩種;又分作法忏悔、取相忏悔和無生忏悔等三種。前二者屬於事忏,後者屬於理忏。
此外,於佛前舉行忏悔之前,須先行禮贊,稱為禮忏儀;在忏悔之後再行發願回向,稱為忏願儀。
我國佛教中之忏法,起源於晉,盛行於南北朝,自南朝梁代以來,取自大乘經中的忏悔與禮贊內容,編成忏儀以種種形式流行,從而產生了許多禮贊文及忏悔文,俗稱科儀。唐道宣律師編的《廣弘明集》二十八卷《悔罪篇》[4]中所載,有梁簡文帝《涅檠忏啟》、《六根忏文》、《悔高慢文》,沈約之《忏悔文》,梁武帝之《慈悲道場忏》、《金剛般若忏文》、《摩诃般若忏文》等。
隋唐之間,佛教宗派漸起,由於各宗所主經典有別,則形成多種忏法。如天台宗智者大師撰有《法華三昧忏儀》、《方等三昧行法》、《金光明忏法》、《請觀世音忏法》。淨土宗有善導大師撰《淨土法事贊》,法照大師撰《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贊》等。華嚴宗有宗密大師的《圓覺經道場修證儀》、《華嚴經海印道場九會諸佛儀》。三階教有信行法師撰《禮佛忏悔文》。密宗有不空譯《佛說三十五佛名禮忏文》。唐末悟達國師以宗密《圓覺經修證儀》述《慈悲水忏法》,至今仍盛行。
宋代可說是忏法的全盛時期,特別是天台宗的法師,承智者大師遺教,以禮忏為修習止觀之行門,專務忏儀。天台宗巨匠知禮、慈雲、志磐諸師既著忏儀,又行忏法,遂使忏法大行於世。
金代有《禮念彌陀道場忏法》,簡稱《彌陀忏法》行世。
明初,太祖朱元璋屢建法會於南京蔣山,超度元代末期死於戰爭之亡靈。此後,忏法即廣為流行,僧侶常以應赴世俗之請而作忏法佛事,稱“應赴僧”。“這些僧人以行瑜伽三密行法,又稱為瑜伽教僧,略稱教僧。洪武十五年(1382)制定佛寺為禅、講、教三宗制度,並於南京能仁寺開設應供道場,令京城內外大小應赴寺院僧人集中學習,作成一定佛事科儀。洪武十六年(1383),由僧錄司頒行。”[5]此時的忏法轉向應赴,與天台宗諸大師為求修證之作忏本意,開始有了距離。其後為求滅罪、消災和濟度亡靈為主要目的的應赴佛事,和台、淨、密各宗以修持為目的的忏法同時發展。
到了明末,雲棲大師重訂《水陸道場儀軌》、《瑜伽集要施食壇儀》(即後代流行的《水陸》與《焰口》)。影響所及,又有智旭大師撰《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贊禮地藏菩薩忏願儀》,受登法師撰《准提三昧行法》、《藥師三昧行法》,禅修法師作《楞嚴忏法》,如惺法師作《龍華忏儀》等。
到清代又有《准提忏法》、《藥師忏法》、《供諸天科儀》等出現。現代通行的忏法有《梁皇寶忏》、《水忏》、《大悲忏》、《法華忏》、《藥師忏》、《淨土忏》、《地藏忏》等。另有《金剛忏》、《八十八佛洪名寶忏》、《千佛忏》、《萬佛忏》等,亦為一般常行的忏法。
一、修忏是天台宗的重要行門
南北朝時期的佛教學風,由於受當時社會上文風的影響,南方的僧侶偏重於義學講經;北方則以坐禅誦經為重,各執一隅,造成了“南論北禅”的局面。
由於南朝的輕禅重講,就使得當時的僧侶莫不傾心於經典義學的鑽研,甚致失去自己實踐修持之反省求道心。故智者大師在《摩诃止觀》[6]卷十上說:“夫聽學人,誦得名相,齊文作解,心眼不開,全無理論。”[6]
北朝的佛教,則與此相反,側重在坐禅與誦經,形成重禅輕講的局面。北地的高僧,雖有精通經論而更以習禅為本務者,然大都以“無我之理”為修心之要,根基淺者就難免墮於無知,甚至陷入蒙昧之邪行,真實的教義研究反而無人間津。
智者大師鑒此時弊,遂將南朝的輕禅重講與北朝的輕講重禅之偏,予以均等,倡“解行並修”、“教觀雙運”之旨。大師之教觀並重思想,於其巨著中歷歷可睹。《摩诃止觀》則著重說明天台圓頓止觀的修證方法,在書的《修大行》這章文字中,列舉了“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種三昧的修法。至宋代,四明尊者更作《修忏要旨》,闡明以上四種三昧,及依止觀修忏的要領、忏悔意義及修忏的功德,末尾以修忏悔系欲究竟圓頓止觀作結,更顯出修忏之殊勝作用。由於這個原因,故天台宗歷代祖師,均對修忏十分重視。並給後人留下了許多實用的禮忏儀規。
歷代天台宗大德,皆繼承智者大師的遺法,講述之外,多以禮忏為天台宗修習止觀之重要行法,故屢行不衰。
二、智者大師與忏法
智者(538—597)大師弘法三十余年,其著作據《佛祖統紀》o卷35載,有140卷之多,大部分是經其弟子章安大師筆錄成書,大師親自執筆者,僅有如下幾種:
1、《法華三昧忏儀》一卷
2、《法界次第》三卷
3、《方等忏法》一卷
4、《覺意三昧》一卷
5、《淨名玄義》六卷
6、《淨名文疏》二十八卷
在這些大師親撰的著作中,有《法華三昧忏儀》、《方等忏法》,是屬於忏儀方面的,此外,據《國清百錄》所載,大師關於修忏方面的著作,尚有《請觀世音忏法》、《金光明忏法》等。為了說明大師重視忏法的原因,我們可先熟識一下這些忏儀的內容:
1.《法華三昧忏法》[8],全名為《法華三昧行事運想補助儀禮(法華經)儀式》,是大師從慧思大師處得承法華三昧後精髓之作。是書撷取《法華經》、《觀普賢經》等大乘經之精義,而揭示法華三昧之方便及正修之行儀。其內容旨在闡釋人菩薩正位、具諸佛功德法門,包括禮忏、忏悔、行道、誦經、坐禅等,於三七日中的半行半坐行法。全書分為五科:第一,明三七日行法華忏法勸修;第二,明三七日行法前方便;第三,明正人道場,三七日修行,一心精進方法;第四,明初人道場正修行方法有十:一者嚴淨道場,二者淨身,三者三業供養,四者奉請三寶,五者贊歎三寶,六者禮佛,七者忏悔,八者行道旋繞,九者誦《法華經》,十者思惟一實境界。並說明修忏行者,於三七日中晝夜六時,初人道場一時之中,當具足修此十法,後六時一一時中,可略去請佛一法(想佛已請到),余九法悉行無異。
2.《方等忏法》[9],又名《方等三昧行法》、《方等三昧儀》、《方等行法》等,與《法華三昧忏儀》所修之法華三昧,同屬《摩诃止觀》中四種三昧內的半行半坐三昧。本忏是大師依《大方等陀羅尼經》所制立的三昧行法,要修此方等秘法,第一須具六緣,即法緣、善知識、前方便、辦衣、行法、供養等;第二識遮障,其中有四種調適,一者洗浴調適,二者飲食調適,三者行道調適,四者坐禅調適;第三禁法,一者七日要心及誦咒,二者請師受戒及發露,三者見善惡業相及法王子,不得向他人說;第四內律要決,一明五篇戒滅不滅相,二明十惡十善業滅不滅相。據目錄尚有第五修行、第六受戒,但文不載,故其內容亦無法了解。
3.《金光明忏法》的儀則,可依《國清百錄》[10]卷一,這是大師依《金光明經》所作的忏法,又名《金光明三昧忏》。行忏前先莊嚴道場,安置唱經座,設立幡華,釋迦牟尼佛座之左為功德天座,右為四天王座,諸座各燒香散華。行者日日洗浴,身著新淨衣,手執香爐,一心頂禮十方常住一切三寶;其次三請諸佛、菩薩、聖僧、諸天、諸神,一心虔述建忏之意,三唱寶華琉璃世尊、《金光明經》、功德天、三自歸後,方共坐食,儀成。此系午前之法,其他則唯專唱《金光明經》,為時七日七夜。
4.《請觀世音忏法》是以觀世音菩薩為本尊而修的忏悔供養法,依《請觀音經》所作。今據《國清百錄》[11]卷一及《請觀音經疏》[12]略述修法之次第如下:莊嚴道場,以香泥塗地,懸掛幡蓋,置楊枝淨水,燒香散華,向南安奉佛像,觀世音菩薩像向東,行者向西五體投地,一心頂禮釋迦佛、無量壽佛等,稱三寶及觀世音之名,次誦《消伏毒害咒》、《破業障陀羅尼》、《六字章句咒》等,披陳忏悔惡業眾罪,禮畢如法旋繞行道,繼之一人登高座唱誦《請觀音經》,於三七日或七七日中修法皆如此。
昔慧思大師止光州大蘇山時,智者大師前往問道。師示以普賢道場,為說四安樂行。智者大師聞之,即如教研心,經三七日,誦《法華經》至《藥王菩薩本事晶》中之“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時,身心豁然,寂人於定,有長風雲游於太虛之微妙境界。慧思大師即贊歎道:“非汝勿證,非我莫識。所證者,法華三昧前方便也;所發持者,初旋陀羅尼也。”大師此時所證之定,即法華三昧,得持空觀,是初旋陀羅尼。初旋陀羅尼,是指由得空理智力,能旋轉凡夫之執著相,得人空定,即旋假人空之證空觀。配合於修道位,證觀行五晶,即五品弟子位。自此之後,大師即得無礙辯才,受到同道們的器重,這就是大師的“大蘇妙悟”。
因大師親得修持法華三昧之益,加上後來隱遁天台山的苦修,思想上又有了一個飛躍,即由大蘇所證的禅定,進趨至法華圓頓一實之中道,也即是由禅定轉向止觀,從而奠定了他教觀總持的天台教學基礎。
《摩诃止觀》一書是講述圓頓止觀實際修持法的寶典,智者大師依諸經論,在書中立“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種三味的實踐法。又因大師於修持中特別重視讀誦和忏悔,故大師常以組織整然的嚴淨道場、淨身、三業供養、奉請三寶、贊歎三寶、禮佛、忏悔、行道旋繞、誦經或咒、思惟一實境界等儀則,著作忏儀而弘揚實行之。
智者大師在《摩诃止觀》一書內,談四種三昧的修法時,就把他所著的忏法——即是各種三昧的行法,一一介紹。因此,我們可認為智者大師在我國佛教史上,對忏法的著述、修證和弘揚是一位十分重要的人物。
三、法智大師與忏法
法智(960—1028)大師諱知禮,是宋代“卓識超群,妙證一心三觀、圓滿三谛,深入止觀妙旨的大德”⑩。二十歲,隨侍義通大師學天台教觀,三年後就代座講法,大師一生弘揚天台教觀,不是講道便是修持止觀和從事著述與寫經,是理論和實踐兼具的高僧,故於天禧四年(1020)蒙真宗皇帝賜“法智大師”之號,被尊為“四明尊者”,為天台宗十七祖。
鹹平三年(1000),大師曾與遵式、異聞大師等為祈雨修“金光明忏”,獲應甚驗。據史料載,大師一生曾修:
《法華忏》,三七日為一期,共計5遍;
《金光明忏》,十日為一期,共計20遍;
《彌陀忏法》,七日為一期,共計50遍;
《請觀音忏》,七七日為一期,共計8遍;
《大悲忏》,三七日為一期,共計10遍;
又結十僧,長期修《法華忏》達3年;
請十僧修《大悲忏》3年;
又曾燃三指供佛,造佛像不計其數,每歲建念佛施戒會。
據《佛祖統記》卷八《知禮傳》[14]載,宋天禧元年(1017),知禮與異聞等十人,結修《法華忏》,誓於三年滿期,焚身供養《法華經》,大師虔敬修忏之心,由此可見。
大師對於修證三昧也十分注意忏儀,曾作《金光明最勝忏儀》、《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及《修忏要旨》,今分述如下:
1.《金光明最勝忏儀》[15],依《金光明經》所修之忏法,又作《金光明三昧忏》,略稱《金光明忏》。《國清百錄》卷一所載之本忏,傳為智者大師所作,宋代有其同門遵式大師所撰的《金光明忏法輔助儀》,大師所集之忏加上“最勝”兩字,是異於天台、遵式大師,而依據唐繹《金光明最勝王經》的緣故。
大師所集之忏,以頂禮十方三寶、香華供養、奉請、持咒、贊歎、供養及散灑、禮敬三寶、忏悔、勸請、隨喜、回向、發願、旋繞自歸等科,明禮忏之儀規。著重說明忏悔時必須運想順逆十心,以明白過失及對治。
2.《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16],是依唐伽梵達磨三藏所譯的《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所作的忏法,略稱《大悲忏》。本書特點是先述作忏原因,再判四種三昧,後詳立十科行法之儀。在忏中更依《法華經》之奧義,細述開顯之圓意,以作弘揚台宗止觀實踐法的先導,修此忏者宜加注意。大師在書中詳述十科的三昧行法為:一嚴淨道場、二淨三業,三結界,四修供養,五請三寶諸天,六贊歎申誠,七作禮,八發願持咒,九忏悔,十修觀行。
3.《修忏要旨》[17]一卷。本書是法智大師於天禧五年(1021),受真宗皇帝所請,而舉行修法華三昧三晝夜,以祈禱國泰民安的忏法道場時,受內侍俞源清之請,為其了達修忏法之要旨所著。本書旨在依《摩诃止觀》及《法華三昧儀》以闡明法華三昧之要領,但其所述修忏要旨,非僅限於法華忏法,更及於大乘經典,以其著重於忏摩用心要領,故修忏時所用之誦文則無記載。
本書內容分為三章,首敘大乘經典的四種行法,包括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和非行非坐,及修法華三昧之功德。次依《止觀》及《法華三昧儀》之文,詳述忏悔之意義。末後以修忏悔系欲究竟圓頓止觀作結。本書前有科文,文末附有《香華運想偈》。全書文雖簡短,然止觀實修之大要皆已涵蓋。
四、慈雲大師與忏法
慈雲(964—1032)大師諱遵式,是宋初與法智大師齊名的高僧。台州寧海(今屬寧波市)人,幼投臨海東掖山義全大師出家,二十歲受具足戒於禅林寺,親近守初律師習律。後至國清寺,恭就於普賢菩薩聖像之下,燃一指,發誓傳持天台教觀。雍熙元年(984),至四明寶雲寺親近義通大師,深獲天台教觀之旨,與同門知禮大師共為山家派之主要人物。至道二年(996)聚集僧俗二眾,專修淨土念佛行,撰《誓生西方記》。鹹平四年(1001),撰《請觀音消伏毒害三昧儀》、《大彌陀忏儀》、仙\彌陀忏儀》、《熾盛光忏儀》各一卷。次年回東掖山,於寺西創建精捨,恭造無量壽佛像,親自領眾修念佛三昧。其後受請住持杭州靈山寺(即天竺寺),忏講不絕,從學者恆逾千人。乾興元年(1022),真宗賜慈雲之尊號。天聖二年(1024),將天台教觀論著,奏請人藏,九年正月講《淨名經》後,退隱於寺東嶺草堂,專修淨業。是天台實踐門之高僧。大師有關忏儀之著作甚多,故世稱“百部忏主”、“慈雲忏主”,其主要忏儀有:
1.《金光明忏法補助義》[18],本書是慈雲大師據唐譯的《金光明最勝王經》,對舊忏加以補充,使行者更明白易懂,同時加上說明,使禮忏時更如法。大師在正忏十科之前,補上緣起第一,按文開章以定铨次第二,別明禮請灑散二法第三,略明能請及所求離過第四,總示事理觀慧所依第五。第六為《補助正修十科事議》,明白地敘寫嚴淨道場、清淨三業、香華供養、召請誦咒、贊歎述意、稱三寶及散灑、禮敬三寶、修行五悔、明旋繞自歸\明唱誦《金光明典》的方法,全書比其他同類忏本,有更詳細明了的特色。
2.《請觀世音菩薩消伏毒害陀羅尼三昧儀》[19],此忏亦為大師再治之本,在《敘緣起第一》中,將作本書之原因明白啟示;《明正意第二》一章,則將修忏注意事項加以詳細說明,然後分述:第一莊嚴道場,第二作禮法,第三燒香散華,第四系念數息,第五’召請,第六具楊枝淨水,第七誦三咒,第八披陳忏悔,第九禮拜,第十誦經。書末尚有《勸修第三》章,詳列修忏持咒種種功德利益,勸修本忏。
3.《熾盛光道場念誦儀》[20],本忏為大師依據唐代不空三藏譯的《熾盛光大威德消災吉祥陀羅尼經》所撰的忏法。全書詳分壇場供養、示方法、揀眾清淨、咒法、三業供養、釋疑、誡勸檀越等七門。修此忏,能卻除金、木、水、火、土等妖邪星宿之災患。
4.《往生淨土決疑行願二門》[21],此書為慈雲大師為在家居士所撰,詳述決疑、行願二門,決疑門分疑師、疑法、疑自三科,主張掃盡一切疑慮,確實樹立正信,勸大眾老老實實念佛。且依天台教理,強調念佛即是佛乘圓教,具一念三千的性相,收盡剎那十方淨穢,一切圓成。將念佛提高到了義中之第一了義,並極力普勸大眾信受奉行;行願門,分禮忏、十念、系緣、眾福等四門。即主張時時不離十念,時時禮佛忏悔業障。其禮忏門之儀式,簡而易行,但亦具禮敬三寶、香供養、贊願、禮佛法僧三寶、忏悔、旋繞自歸、誦經諸科。眾福門,則依《普賢觀經》當修行五事:一者正心不謗三寶、不障出家、不為梵行人作惡留難。二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三者正法治國、不邪枉人民。四者於六齋日,敕諸境內力所及處,令行不殺。五者當深信因果,信一實道,知佛不滅。若出家人修,則具依《觀經》三福為行。幽溪大師暮年,就是奉此行願為日課的。
5.《往生淨土忏願儀》[22],此為慈雲大師依《無量壽經》、《阿彌陀經》等大乘經典所集,時在大中祥符八年(1015)。忏本中說明此忏“比前所集忏儀,詳略更為妥當,後可照此傳行。”
忏分十科,即:第一嚴淨道場,第二明方便法,第三明正修意,第四燒香散華,第五禮請法,第六贊歎法,第七禮佛法,第八忏願法,第九旋繞誦經法,第十坐禅法。
慈雲大師尚有忏儀多種,擇要說數種止此。
五、元以後天台諸師對忏法的貢獻
元代以降,天台宗諸大師所作忏法,其主要者,已於本論概述中提及,今再簡略補述如下:
幽溪傳燈(1554—1627)大師,於明萬歷十五年(1587),卜居天台山高明寺,承百松真覺大師之風,盡力以復興天台教觀為職責。大師一生著作,據《幽溪別志·著述考》載,計有27種之多。登獅子座,開諸經講席凡70期。又曾於萬歷四十年夏,於高明寺建楞嚴壇,自此忏法重興。
大師嘗著《楞嚴海印三昧儀》四卷,《七日持名三昧儀》一卷,《菩薩戒三昧儀》一卷等。大師講暇,則領眾修三昧,常行《法華忏》、《大悲忏》、《楞嚴海印三昧》、《持名三昧》、《菩薩戒三昧》等忏法,七旬之外,仍六時行《小彌陀忏》為課,為事理兼修、顯密雙運之實行者。
智旭(1599—1655)大師,字澫益,自崇祯三年(1630)於佛前拈得天台阄後,以專心研習和弘揚天台教觀為職責,在忏儀方面除上面已介紹過的《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贊禮地藏菩薩忏願儀》之外,值得一提的是《梵網經忏悔行法》[24]本書是大師依《梵網經》所作的忏法,簡稱《梵網忏法》。忏分十門:第一嚴道場,第二淨三業,第三香華供養,第四贊禮歸依,第五陳罪悔除,第六立誓誦戒,第七苦到禮佛,第八重修願行,第九旋繞自歸,第十坐念實相。本書以天台宗之旨,除主要依據《梵網經》之外,還多處引用《大寶積經》之《勝鬘夫人會》及《彌勒所問會》之文意,是受菩薩戒者為護戒根清淨必修之法。
清代天台諸師,於講授之外,亦常修忏以為助行。至清末之谛閒(1858二1932)大師,除領眾修忏之外,還多次講《水忏》於上海、海門(今浙江椒江)等地,講《梁皇忏》於寧波觀宗寺、上海淨土庵等處。1924年,大師在觀宗寺講《梁皇忏》時,由方志梵居土等筆錄成文,經寶靜法師編輯,遂成《皇忏隨聞錄》巨帙講義流通於世;次年秋,大師在觀宗寺密藏室,親筆撰述《水忏申義疏》,始從七月二十一日,至八月初二日寫畢,“由是俾禮誦者即妄念而返真念,蕩三細於烏有,即事忏而達理忏,洗六根而清淨,莫不從師之《申義疏》而受益,以至超凡人聖,轉迷歸悟也。”[25]古人有三不朽,則惟大師堪當,立德、立功、立言三者兼而有之,故被尊為近代中興天台教觀之宗師。
根慧(1881—1951)老法師,少年出家於普陀山伴山庵,禮崇法法師為徒,受具於普濟寺,為繼谛閒大師之天台宗巨匠。1932年,曾於慈溪普濟寺掩關,專修《法華三昧法》,虔誠禮忏,感應道交,蒙佛放光,照其頂門。繼緣太虛大師,敦促其至寧波延慶寺會講《法華》,並建立“法華忏壇”於寺內起信閣。二年後,修法華三昧於慈溪妙音精捨,歷八載之久,定慧開發,得無礙辯才。是時深解《法華三昧忏法》,為佛教慧命之淵源,天台諸祖門風之建立,皆由此出生之理。認為修法華三昧忏,內賴一已自心之痛悔,外仗三寶淨法之加被,是以上根行者,即能證得慧根清淨,覺心內發,智慧分明通達十二部經;中根行者,能證定根清淨,智慧微妙,出生種種三昧;下根行者,亦可獲戒根清淨,見光見華,道心湧發。因此說《法華三昧忏法》能三根普被,四眾統攝。1945年應請,法師重主觀宗,在整修大殿、重裝佛像、建造多寶佛塔莊嚴祖庭的同時,又舉“法華三昧戒”,建立永久法華三昧道場,恢復禅堂坐香舊制,逐日領眾禮忏修觀,年終必啟建“法華三昧七”二十一天,“十六觀彌陀七”七七天以為常規。一生苦心孤詣,修法華三昧三十余載,以禅淨雙修而教觀並運,為現代天台名德。其弟子本空法師,亦常隨老法師於觀宗寺及慈溪妙音精捨習禅、修法華三珠。老法師在妙音精捨開示法語及在觀宗寺講《法華經》時補充發揮之語,皆由本空法師記錄,後以《谷青》、《經筵拾零》兩本集子出皈。本空法師,亦為現代天台宗中少有的比丘尼大德。
六、認識修忏意義為證圓頓止觀而努力
修忏之意義,上文已略有談及。修忏時如法運想,不乖行儀,當具足十法,“以理觀導於事儀,則一禮一旋罪消塵劫,一燈一水福等虛空”,故口說六根罪時,心存作法、取相、無生三種忏法,如是其罪可消,觀法堪進。如只口唱誦而心不在焉,罪何能消。故修忏者欲陂障顯理,明心見性者,必須苦到忏悔而復本心源,究竟清淨。
而修忏悔之法,當依《摩诃止觀》中“若欲阡悔二世罪障,行四種三昧者,當識順流十心,明知過失;當運逆流十心,以為對治。此二十心,通為諸忏之本。”[26]法智大師於《修忏要旨》中,亦說:“所謂逆順十心,通於迷悟兩派,故迷真造惡,則有十心逆涅槃流,順生死海。始從無始無明起愛起見,終至作一闡提撥因撥果,所以沉淪生死,無解脫期,今遇三寶勝緣,能生一念正信,先人後已,改往修來,故起十心逆生死流,順涅槃道,始則深信因果不妄,終則圓悟心性本寂,一一翻破上之十心。不明前之十心,則不識造罪之相,若非後之十心,則不知修忏之法。”[27]
上來已知順逆十心是修忏之本,下當明白何謂順逆十心。
先明順流十心,順流十心即是說眾生由此十心,隨順煩惱流轉生死之十種事:
1.無始來今,由愛見故——無明昏暗,渚眾生從無始來,暗識昏迷,無所明了,廣造渚業;
2.內計我人,外加惡友——謂眾生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動邪法,更惑我心,不修善業;
3.不隨喜他,一毫之善——說明諸眾生既具內外惡緣,即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再對他人所行善事,亦無隨喜之心;
4.唯遍三業,廣作眾罪——諸眾生恣縱身、口、意三業,無惡不作;
5.事雖不廣,惡心遍布——說明眾生之起惡心遍布一切處所,常欲惱害於人;
6.晝夜相續,無有間斷——眾生所起的惡心,是晝夜相續不斷的;
7.覆諱過失,不欲人知——謂眾生有了過失之後,不自發露此惡行,無悔改之心;
8.不畏惡道——說眾生不明因果,不知戒律,無惡不為,如此之人當墮惡道而不懼怕;
9.無慚無愧——諸眾生造了惡業之後,還不知慚愧;
10.撥無因果一說諸眾生邪見嚴重,撥無一切善惡因緣果報。
逆流十心,是說修行者有此十種心,則可翻轉除去由順流十心所造之惡法,即:
1。深信因果——深信因果,破除撥無因果之心;
2。生重慚愧——破無慚愧之心;
3.生大怖畏——破不畏惡道之心;
4.發露忏悔——破覆諱過失之心;
5.斷相續心——破惡念相續之心;
6.發菩提心——破遍布之惡心;
7.斷惡修善——修功補過,破三業造罪之心;
8.守護正法——破善不隨喜之心;
9.念十方佛——破隨順惡友之心;
10.觀罪性空——破無明昏暗之心。
總之法華三昧及其他所有三昧忏法之意,全在用逆流十心,以翻破順流十心,修忏者則必須苦到懇切,甚至不惜身命力行。否則,悠悠泛泛,而欲求其感應道交,亦是不可能的。
修忏能忏悔業障,使戒根清淨,以利於三昧的修習;而修忏本身又是修三昧的行法,不過與現今的經忏佛事中的拜忏相比,則非可同日而語。因佛事之忏只重儀式,忽略了末尾最重要的一項——坐禅實相正觀法,同時於前各項儀式之中,只重形式,很少兼具觀行。如此,就有失祖師制忏之本意,雖是行忏,亦難以收到禮忏的應有效果。故天台學人欲以忏法進修三昧,必應熟知法智大師的《修忏要旨》,即本《摩诃止觀》中智者大師所述修圓頓止觀之事儀理觀去行,日久當得大成就。
《忏法與圓頓止觀》略述止此,願閱此文者同發大心,早證菩提!
(作者林克智:1939年生,菩薩戒優婆塞,臨海市佛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普陀山佛教文化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注釋:
[1]見《大正藏》卷40,唐道宣撰《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1:'492
[2]見《大正藏》卷46,P1。
[3]見《大正藏》卷39,1:'46。
[4]見《大正藏》卷52,
[5]見《中國佛教》第二冊,中國佛協編,知識出版社1982.9出版,P391。
[6]見《大正藏》卷46,P132A。
[7]見《大正藏》卷49,P258C。
[8]見《大正藏》卷46,P949。
[9]見《大正藏》卷46,P943。
[10]見《大正藏》卷46,P793。
[11]見《大正藏》卷46,P793。
[12]見《大正藏》卷39,P968。
[13]見《天台教學史》,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版,釋慧岳編,P247。
[14]見《大正藏》卷49,P129。
[15]見《大正藏》卷46,P961。
[16]見《大正藏》卷46,P973。
[17]見《大正藏》卷46,P868。
[18]見《大正藏》卷46,P957。
[19]見《大正藏》卷46,P968。
[20]見《大正藏》卷46,P978。
[21]見《大正藏》卷47,P144。
[22]見《大正藏》卷47,P490。
[23]見《天台山方外志》,明蔣鳴玉撰《有門大師塔銘》。
[24]見《卍續藏經》精裝本第60卷。
[25]見《谛公遺述語錄》內《谛公年譜》,上海佛學書局1937年版,P485。
[26]見《大正藏》卷46,P39。
[27]見《大正藏》卷46,P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