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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敏上師: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廿七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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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廿七講
 
 
  丙七解釋外難不照他心智識不成失…………他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
                     如知自心智,不知如佛境。
 
 
  上一次講到意罰的問題,說了很多公案,證明意業的勢力能使對方斷命。講這些公案,有人說很好聽;好聽是好聽,但是我們要從中吸取教訓。我們也出了幾道思考題,就是從這些公案裡邊,我們能夠得到什麼樣的教訓。昨天我看到有的組上也談了不少,雖然談了不少,但是還有一些,我們要指出大家還沒討論到的。
 
  第一個,在娑羅那王(比丘)的公案裡邊,就想起以前我們經常說的,禅宗的一個公案。兩個比丘過河,看到一個女人也要過河,他們兩個踩水過去,但那個女人不敢踩;一個比丘不管她,自己過去,另一個比丘就把她抱起走。後人就贊歎那個抱起走的比丘,說他是拿得起、放得下。我們從這個公案,就可以看出這是不如法的。這個娑羅那比丘,他在山上林間坐禅的時候,他並沒有欲意,但是很多的宮娥彩女圍觀的時候,他沒有回避,就惹了一身的大禍,差一點給打死。那就是說,即使你沒有淫欲的意思,也不能跟那些女人在一起,何況抱起走?所以我們對這個公案,處處感到是不符合戒的。戒律裡邊,哪怕是阿羅漢,他也不這樣子做,佛也不這樣子做,為什麼你一個普通的比丘要這樣子作?你是不是離欲了、證果證道了也不知道。要對女人不起淫欲心,至少是三果以上。那麼那個比丘是不是三果以上了?那他就放得下。即使三果以上也不行(不能這樣子作),避嫌啊。你抱起女人走,如果那個女人的丈夫來了,看到這個樣子,會把你打死。所以說這些情況,都是出家人要避免的。當然這個裡邊,加進其它的很多就不說了。
 
  另外一個,那個很丑的仙人,淫女往他頭身上澆灌髒水,那些大糞、不淨汁,他不動心,忍辱,好幾次都忍下去了,但畢竟最後是忍不住。外道的修法是不究竟的,只能伏煩惱,不能斷煩惱,伏到一定的時候,他降不住,還是爆發,這一爆發就造大罪。所以從這一點看,我們現在身為佛弟子,碰到三寶的教授、教誡,應當慶幸。佛教的教法是能斷煩惱的,只要肯用功,煩惱是決定能斷的;煩惱斷掉之後,就再也不會生了。這個仙人,雖然下了很多苦功,也修了很大的忍辱,但是他的法(外道法)不究竟,所以他畢竟還是不行,還是要生起瞋恨心,就把一國的人,全部殺完,這個罪,將來當然要受果報的。這個很可怕。再一點,我們若是老修行的,瞋恨心一定要克制,如果瞋恨心不克制、不肯忍的話,那你一次的爆發,就會造極大的罪。“一念瞋心起,焚燒功德林”,你辛辛苦苦、幾輩子修下來的功德,你一個瞋恨心,一下子給你燒完,這個太劃不來;還要受異熟報,瞋心的結果,最厲害的是地獄。所以像這些,我們在這些公案裡邊,應當要提高警惕;其它的,他講了很多,我們也就不要多說了。昨天把幾個公案講完了,現在接下去看。
 
  “若執鬼神敬重仙人,知嫌為殺彼有情類,不但由仙意憤恚者,雲何引彼成立意罰為大罪性,過於身語?”如果你們外宗辯駁說,這不是意的功能,是鬼神敬重仙人,知道他心裡有嫌恨,就代他去把那些人、國王統統殺掉,不是他的意業所造的;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佛要舉這些公案來成立意罰為大罪性——意的罪最大,比身語還大?那舉這些喻就不恰當。既然是佛舉的喻,那就不會不恰當,也就是說,確實是由仙人的意造成的殺罪。《密勒日巴傳》,大家都看過,他也有發冰雹,那些冰雹是鬼神為他發的;傳記裡,那些鬼神不是拿心髒來給他看嗎?殺了三十多人。這個當然也有,鬼神為殺的也有。但是這裡說的意罰,卻是仙人自己意業造的罪,不是鬼神代為殺的。
 
  我們看這一段,昨天念過一些,現在再說一道。
 
  “雲何引彼,成立意罰為大罪性,過於身語?釋下半頌,诘意罰為大。若鬼神為殺,雲何世尊,引彼林事,返問長者,成立意罰為大罪性,過於身語?”假使照你這麼說,是鬼神代殺的,還是身語殺,那麼佛為什麼要舉這幾個山林的公案來返問長者,目的是要成立意業的罪最大、過於身語業呢?佛當然不會亂說。所以從這一點看,一定不是鬼神代殺的,就是他的意,可以產生這個功能。“由於此殺在身語故,非意罪大”,假使說是身語殺,那意的罪就不是最大了。
 
  《俱捨》裡也有這個話,“三罰業中,自比校者,意罰為大”(自比校,這個“校”就是比較的“較”;可以呵責、可以懲治叫“罰”),意思是說,在很多的罪業裡,自己相比較,而不對其它,單就身口意三個業裡邊,自己來比的話,意的罪最大,“意罰為大”。其它的還有五無間、五偏見等等。五個無間罪裡邊,自己相互來比,“破僧為大”,破僧的罪最大;五個偏見就是五個不正見,這五個裡邊,自己比較,“邪見最大”。“故知意殺無量眾生,過破僧罪”,所以從《俱捨論》裡所說的來看,可以得到結論:以意來殺無量眾生的這個罪,比破僧的罪還要大。為什麼?“破僧罪是虛诳語故”,虛诳語是身語的罪,擺在這三個罰裡邊,它是語罰,既然意罰大於語罰,那麼破僧的罪,就要比意殺無量眾生的罪要小了,意殺無量眾生比破僧罪還要大。
 
  (35B)“若爾,論說破僧能感無間一劫惡異熟果,此中意殺感果如何?”照你這麼說,就是《俱捨論》裡說的,破僧的罪,感的果很長,要在無間地獄裡感受一劫時間的苦的果報,而你說意罰比破僧罪還要大、要重,那麼意罰的罪,它感的果是怎樣的呢?
 
  “大乘中說,感無量劫受無間果,過於破僧。”在二乘裡邊,破僧的罪感的果時間最長,一劫,在無間地獄受無間的苦報,沒有比它(破僧罪)再大的了,但在大乘裡邊說,意殺眾生的罪,感無量劫受無間地獄的苦。破僧感一劫的時間受無間地獄的苦,而意殺眾生則要無量劫的時間,那就是無量倍,當然比它大、重得多,所以說它的果報重過於破僧。
 
  “從初為名,皆名生報”,《俱捨》裡說,破僧只感一輩子的苦報,一輩子最長就是一劫,而大乘裡說,意殺感的果是無量劫,從他第一次受報,都是這一輩子造罪、下輩子就受報,第一次的受報是生報(生報就是下一輩子就受報),以後還要不斷地受下去,每一次都是生報。從初受報的來說,不管是破僧,還是意殺眾生,都是生報。破僧是一次的生報就完了,但是意殺的罪不是一輩就完,還要無量的延續下去。所以,雖然都叫生報,但時間比起五無間罪、破僧要長得多。
 
  “說色業道,立五無間,於中重者,謂是破僧;破僧不能重過意罰,故說意罰,為大罪性。”色業道就是身語業,身語業是屬於色法的,在身語業的七個業道(身三、口四)裡邊,五無間的罪是最重的,其中又以破僧的罪為重,雖然破僧的罪最重,但是還不能超過意罰,所以意罰罪性最大。
 
  俱捨又說:或依大果,說破僧重;害多有情,說意罰大;斷諸善根,說邪見重。依彼宗說,即其罪大,後感果時,雖但一劫,倍於破僧受無間等;皆生報故,不可多生感無間果,不同大乘。
 
  《俱捨》裡邊又說,它們各有側重點。破僧罪為什麼重?“或依大果,說破僧重”,從他受的果報來說,那是最厲害的,無間地獄裡受一劫的果報,那是最苦的,所以說破僧罪重,這個果報最大。“害多有情,說意罰大”,從傷害眾生害得最多的方面說,那是意罰,如前面講的屠城,一座城,要把它裡邊的人全部殺完的話,若以身語殺,要七天、十天,甚至一個月都殺不完,而意殺一下子就可以殺完,所以說意罰的罪大,殺的眾生最多;如果意殺一個月的話,那殺的眾生,無量無邊,所以說意殺的罪重,斷眾生命,意罰最大。“斷諸善根,說邪見重”,邪見罪的重,重在哪裡?在斷善根,一切善根都斷完,那是邪見,所以從這個斷善根來說,邪見最重。
 
  “依彼宗說,即其罪大,後感果時,雖但一劫,倍於破僧受無間等”,“彼宗”就是《俱捨論》,《俱捨論》裡也說意罰的罪大,它受的無間果報,時間雖然跟破僧一樣,也是一劫,因為最長的時間是一劫,但是在這一劫裡邊,受的苦卻是比破僧受的苦要多得多,無量倍的多;“皆生報故,不可多生感無間果”,因為屬於生報,不能夠一輩子、一輩子地連續感受無間地獄的苦報,不能這樣感生下去。因為二乘只說一次生報,一輩子受報就完了。“不同大乘”,而大乘說的生報,則是這第一輩子的生報無間地獄命終之後,接著馬上又投生無間地獄,再去受報,次次都是生報,這樣要經過無量劫,那就更苦了。
 
  這是比較二乘、大乘的不同之點。二乘說,意殺感果,時間與破僧相同,而受的無間等苦比於破僧,卻是成倍的多;大乘則說,時間也是無邊的長(無量劫),一輩子一輩子地受生下去,都是同樣的無間苦果,因為第一輩子就是生報,所以後頭的都叫生報。
 
  論:由此應知,但由仙忿,彼有情死,理善成立。
  述曰:此結前也。謂此佛說意罰大故,汝應當知,但由仙忿,三國眾生,皆被殺死,今變成林,理善成立意罰為重,非由神鬼敬重仙人,知嫌為殺。又解:亦即返顯自識轉變增上緣力,他有情死,唯識義成;非是要由緣識外境,親能殺彼,彼方說死。
 
  “由此應知,但由仙忿,彼有情死,理善成立”,這是總結的話了,“此結前也”,因為仙人的忿恚,他的瞋恨心起來之後,那些有情就死掉了,可見,以瞋心殺人的道理,是能夠成立的。普通的瞋心,要借身口,而仙人因為他是修道的人,他的意力量特別大,不須要通過身口就可以直接用忿恚、瞋恨心殺害有情。這個前面講了很多,它的道理已經善巧地成立了,就是證明它是可以成立的。
 
  “謂此佛說意罰大故,汝應當知,但由仙忿,三國眾生,皆被殺死,今變成林”,根據佛說的,意罰最大,所以你們應當知道,既然佛說意罰最大,又舉了這三個喻來說明,那就可以肯定,是由於仙人的瞋恨心,使三國的眾生全部被殺死,現在變成空寂的山林,“理善成立意罰為重”,這個道理,善巧地可以成立的,成立什麼?意罰的罪最大;“非由神鬼敬重仙人,知嫌為殺”,不是因為鬼神恭敬仙人的緣故,知道仙人心裡有嫌恨而代他去殺。那就是說,意罰可以殺眾生,不一定非要身語業不可。
 
  “亦即返顯自識轉變增上緣力,他有情死,唯識義成”,這個講了半天,我們出了一道題:成立意罰最大,到底與唯識,怎麼掛鉤?外人問的難是:既然一切唯識,沒有色業道(身口等等),怎麼成殺罪?那麼這裡就把它掛起鉤來了。這道題就出在這裡。也即是返顯出由自己識轉變的增上緣的力量,可以使他有情死,這個就是唯識的道理了。重點還是回歸到識上去,因為意就是識。既然意罰罪最大,那麼識的轉變的力量,這個增上力,可以使他有情死,不一定要緣外色業道,用識以外的什麼刀槍之類才能把這個眾生殺死,這就不需要了,都在識裡邊,它可以變化,以增上緣的力量,可以使有情死,“唯識義成”,這個唯識道理就成立了。
 
  “非是要由緣識外境,親能殺彼,彼方說死”,不一定要緣識外的境——這個有情是在識以外的,要用識以外的刀槍之類的東西,才能把這個識以外的有情殺死,這樣才叫殺生,這個道理就不必;就在識裡邊,識的變化就可以使這個有情死。所以說殺生的事情,也可以用唯識的道理來講。
 
  這樣子講,他單是說識的變化(自識轉變增上緣力),前面我們也說了,真正要講得透徹的,要用阿賴耶識來講。
 
  以阿賴耶識來講,那就是阿賴耶識的相分,這相分是每一個有情都相似相同的,你的阿賴耶識的相分,假使是山,他的阿賴耶識的相分也顯這個山,這兩個山是重在一起的,互相有牽制力,你把你的阿賴耶識的山破壞一點,比如說用炸藥把它爆掉一塊山頭,那麼在他的阿賴耶識裡邊,由增上緣的力量,他的阿賴耶識的山也被爆掉一塊山頭。乃至每一個人的阿賴耶識裡,這個山頭都會爆掉一塊,只要一個人有這個增上力就可以了。這樣子,你殺的眾生,雖然是殺死自己識裡邊的眾生,但是其它有情的阿賴耶識,他的根身(相分)也同樣受到識的變化而命斷。這個就是唯識的道理。唯識道理就是:“無有少法能取少法”,沒有超出識的范圍,都在識裡邊;但是這識裡邊可以起增上力,可以使其它有情的識產生變化,乃至斷命,這都可以。所以唯識道理能夠成立,應當用阿賴耶識來講,那會比較清楚。他這裡因為沒有廣講阿賴耶識,所以單是以“自識轉變增上緣力”來說,意思是含攝在裡頭了;他後面還有講,在本論的最後,還要講一些,那就以後再說。
 
 
 
  丙七解釋外難不照他心智識不成失…………他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
                     如知自心智,不知如佛境。
 
  論:若唯有識,諸他心智,知他心不?
  述曰:自下大文第七一頌,解釋外難不照他心智,識不成失。於中有八:一問,二诘,三難,四釋,五征,六解,七逐,八答。此即初也。謂外問言:若唯有識,不緣心外所有境者,若凡、若聖諸他心智,緣他心不?
 
  “自下大文第七一頌,解釋外難不照他心智,識不成失”,這是第七個難了。他心智能不能知他心?你說能知他心,他心在識外;你說不能知他心,怎麼叫他心智?他心智該是能知他心的。外人又以這樣的方式來反駁唯識。其實這個話已經是多余,我們前面早就講過,識外的境是不成立的,是虛妄的,但是並不排斥識外的識,他心智知他心,他心還是識,所以這是沒有問題的。這裡他再問一下,僅僅是把還有很多含攝的問題,借這個問來闡發一下、解釋一些其它的疑惑,把識外的識,這個道理講得更清楚一些。
 
  “於中有八”,裡邊又分八段,一是問,二是诘,三是難,四是釋,五是征,六是解,七是逐,八是答。問來問去,一層一層地問下去。
 
  “若唯有識,諸他心智,知他心否?”照你們說的只有識、沒有外境,那我再問一個問題:各式各樣的他心智——有漏的、無漏的,等等,這些他心智,能不能知他心?外人提這個問題。
 
  “此即初也”,這就是第一段,“問”。“謂外問言:若唯有識,不緣心外所有境者”,外宗問說,假使只有識、沒有外境,只緣識內的境、不緣識外的一切境的話,那麼,“若凡、若聖,諸他心智,緣他心不?”聖者的他心智、凡夫的他心智,到底能不能緣他心?
 
  論:設爾,何失?
  述曰:論主返诘。設緣不緣,二俱何過?
  校注:「設爾何失」,江西校刊本(卷四.二十二頁前面第六行)作「設爾何過」,據大正藏(T43, p.1006, b8)及干隆大藏經等作「設爾何失」。
 
  “論主反诘”,這是第二段,“诘”,就是反問。論主反問說:“設爾,何失”?假使是這樣的話,能知他心、不能知他心,各有什麼過失?“設緣不緣,二俱何過”,能緣也好,不能緣也好,這兩種有什麼過失?
 
  你要問難,當然認為有過失才問,若沒有過失,你這麼問干什麼?所以論主就問反問他們,你這樣子說,到底有什麼過失?
 
  這也可以說是論辯的善巧,人家提出問題,那肯定是他的心裡有想法,那麼你就可以直截了當地問他:你提這個問題,這兩個問題裡邊,到底有什麼過失?就逼他說出來。
 
  論:若不能知,何謂他心智?
  述曰:下外人難。論主既說緣與不緣,有何過者,今為二難:先難不緣,後難許緣。此即初也。若說一切諸他心智,不能親知他心等者,雲何說之為他心智?便立量言:汝之他心智應非他心智,不能親緣他心等故,如自色等智。
 
  “下外人難”,這是第三段,“難”,外人就把問題擺出來了。
 
  “論主既說緣與不緣,有何過者,今為二難”,既然你(論主)問緣也好、不緣也好,有什麼過失?那麼我(外人)就把兩個過失說一下了:能緣的有能緣的過失,不能緣的有不能緣的過失。“先難不緣”,先說第一個不能緣有什麼過失,“後難許緣”,再說第二個假使能緣的話有什麼過失。
 
  先說第一個:“若不能知,何謂他心智?”假使不緣他心的話,那怎麼叫他心智?他心智就是要知他心,你現在不能緣他心,那你就不能知他心,你還怎麼叫他心智呢?“此即初也”,這是說不緣的過失。
 
  “若說一切諸他心智,不能親知他心等者,雲何說之為他心智?”假使你說一切的他心智——凡夫的也好、聖者的也好,他們的他心智是不能親自知道他心的,那你怎麼叫他心智呢?他心智是能知道他心的,你說不能親知,那還叫什麼他心智?
 
  那麼又用因明,“便立量言:汝之他心智應非他心智”,你說的這個他心智是不能知的(這是簡別,因為一般的,都認為他心智是能知的),那就不能叫他心智;“不能親緣他心等故”,為什麼原因?不能親緣他心,他的心你不能親自緣他,你怎麼知道呢?就不能知了;打個比喻,“如自色等智”,自己觀那些色等的智(就是觀色聲香味觸的智能),這個智是不能觀他心的,既然你不能觀他心,也就不能親緣他心,那麼不應叫他心智了。這個色等智,不是他心智。意思是說,你所謂的他心智,既然不能緣他心,就不能叫他心智;因為什麼緣故?因為不能緣到他心;就像緣色聲香味觸等等的這些智(自色等智)一樣,它只緣自,不緣他心,不叫他心智。你既然也不緣他心,也就不能叫他心智。這是第一個過失。
 
  論:若能知者,唯識應不成。
  述曰:此即第二,難彼許緣。若凡及聖諸他心智,親能緣知他心等者,所說唯識理應不成,許此智緣心外境故。復立量言:汝他心智,應非唯識,許此智緣心外境故,如我此智。喻中不言如我此智,便阙同喻。
 
  “若能知者,唯識應不成”,反過來,假使說是能知他心的,那也不行,為什麼?既然能知他心、親緣他心,那就超出識外去了,你的唯識道理就不成立了。你唯識家說,不能緣識外的境,現在他心就在識外,若說能緣識外的境,你這個唯識道理就成立不了啦。這是兩邊都有過,不管你說哪一邊,都有過失。那看後邊論主怎麼回答。
 
  “此即第二,難彼許緣”,這是第二個難,假使你允許緣他心的話,又有一個過失:能緣他心,那就超出識外去了,你這個唯識道理就不能成立。
 
  “若凡及聖,諸他心智,親能緣知他心等者,所說唯識理應不成”,假使你說親自能緣他心的,那麼你說的唯識道理就不能成立了,因為這個的心已經緣到識外的境去,“許此智緣心外境故”,你自己承認,這個智(他心智)可以緣心外的境,既然緣心外的境,唯識道理就打破了。
 
  這裡我們當然看出來了,我們緣色、觀的境是增上緣,親識的所緣緣還是在識內,這個前面早就講過了,這裡還是可以以同樣道理來講的,但是他故意要這樣子設難,也就是逼著你,想把唯識道理攻破,也是鑽空子的問題了。
 
  再立個量:“汝他心智,應非唯識”(宗),你所謂的他心智,應當不是唯識,不屬於唯識道理所包含的,“許此智緣心外境故”(因),因為你自己同意(承認)這個智可以緣心外的境,“如我此智”(喻),就像我們(凡夫、二乘)的他心智。我們的他心智是可以緣心外境的,所以叫他心智;你的他心智,也可以緣心外境,那唯識道理就不能成立。因為我們不講唯識,我們不是唯識,你既然跟我們一樣了,你也不是唯識了。
 
  “喻中不言‘如我此智’,便阙同喻”,這是(因明裡的)簡別,這個智是外人承許的他心智,這個量的喻裡邊如果不說“如我此智”這句話,就沒有同喻,因為唯識家的他心智是不緣識外的心的。
 
  然他心智,亦能了知他心所法,唯名他心者,從主勝說故。然此不能了知他心、能緣心等,亦不了知彼所緣境。若許知者,便有自心知自心過,自心有緣彼,彼有緣自心,故若許知,便有此失。若別時緣,即無此過,自心前後,許相緣故。既爾,大乘許一剎那自心返緣彼能緣,彼能緣等,何不許緣?此亦不爾,但許一念自心自緣,謂自證心,緣見分等。猶尚不許一念見分返緣自證①,豈許見分一念自緣?唯見分能緣他心故。若爾,他心緣自身自證,亦應得說,一念他心智,得緣彼境。此亦不爾,前已說故。謂前已說一念見分不許能緣自自證分②,證自證分,類此亦爾。故他心智,但知他身心心所法,不緣彼境及彼能緣自自證分③,不名他心智故。此說因位,非佛等心。
  校注:①「返緣自證」,江西校刊本(卷四.二十三頁前面第六行)作「還緣自證」,據大正藏(T43,p.1006,b29) 作「返緣自證」。②「不許能緣自自證分」,江西校刊本(卷四.二十三頁前面第九行)作「不許能緣自證分」,大正藏(T43, p.1006, c3-4)作「不許能緣[4]自自證分」[4]〔自〕-【甲】*。 ③「及彼能緣自自證分」,江西校刊本(卷四.二十三頁後面第一行)作「及彼能緣自證分」,大正藏(T43, p.1006, c5-6)作「及彼能緣[*]自自證分」[*4-1]〔自〕-【甲】*。
 
  “然他心智,亦能了知他心所法”,但是這裡所說的他心智,不但能了知他心,也能了知他心所法;“唯名他心者,從主勝說故”,那為什麼不說他心所智呢?因為心王為主,心王殊勝,說了他心智,他心所智就已經包在裡頭,不必再提了。就是說,他心智不但能知心王,也能知心所;之所以不稱他心所智,是因為心王殊勝,心王為主,從主勝說。說了主,隨從的已經跟在裡頭;若說了隨從的,不一定包含有主。所以,主要說他心智。
 
  “然此不能了知他心能緣心等”,這個他心智,能了知他人的心王、心所,但是不能了知“他心能緣心等”,即能緣他心王、心所的那個心等(等指心所),它是不能了知的。就是說,只能了知他心,而緣他心的心,它是不能了知的。他心所緣的境,它也不能了知,“亦不了知彼所緣境”,只能知他心,而他心所緣的是什麼境,卻不能了知:能緣的不能知,所緣的也不能知。
 
  “若許知者,便有自心知自心過”,假使你允許他心智能夠了知他心能緣心等,或者能了知他心所緣境的話,那麼就有過失,什麼過失?“自心知自心過”,自己知自己。眼睛只能看外邊,眼睛不能看自己;眼睛自己看自己是看不到的。自己的心也只能知外邊的心,知其它的東西;自己的心知自己的心,這是說不來的,猶如說“刀不自割、指不自指”,燈只能去照他,不能照自己;手指可以指它,不能指自己。這些比喻很多,我們在法上也經常用到。所以自己的心只能知其它的東西,不能知自己。
 
  為什麼這樣子就有自心知自心過?“自心有緣彼,彼有緣自心”,我們自己的心可以緣到他,他也可以緣到我們的心,這樣,如果我們的心去緣他的時候,他也來緣我們的心,那麼我們不就能緣自心嗎?他所緣的境你緣到了,我們的自心緣自心了,那麼自心知自心過就成立了;“故若許知,便有此失”,所以,假使你允許緣他心的時候,他心的能緣心或者所緣的境,都能夠知道的話,就有這個過失。但這是不允許的,兩方面都不允許,自心知自心是不允許的,因為有這個過失,所以不能緣所緣的境,也不能緣能緣的心。
 
  “若別時緣,即無此過,自心前後,許相緣故”,假使不是同時,而是別時緣,間隔開了時間,前後相緣,那就沒有這個過失了。自心前後可以相緣,現在的自心能緣過去的自心,或者將來的自心,那是可以的;而當下一剎那,自心緣自心,這是不允許的,同時是不能緣的。
 
  “既爾,大乘許一剎那自心返緣彼能緣”,他又鑽空子。既然這樣子,你們大乘唯識宗,允許在一剎那裡(同時)自心可以返緣彼能緣,就是可以返緣他能緣的境,那麼,“彼能緣等,何不許緣”?他心智的能緣,為什麼不允許?你們自己心可以返緣他的能緣,他心智裡為什麼不能返緣它的能緣呢?
 
  論主說,“此亦不爾”,這個道理不相等的,“但許一念自心自緣,謂自證心,緣見分等”,我們大乘裡邊,一剎那自心返緣,只有一個情況,不是泛泛地都可以自心返緣,那是什麼?“謂自證心,緣見分等”,所謂的自心自緣,就是自證分緣見分,那是自心裡的。自證分緣見分,這是我們安立的,見分的量果就是自證分,所以說自證分能夠緣見分,這是我們允許的。
 
  “猶尚不許一念見分返緣自證,豈許見分一念自緣?”在這裡邊,我們允許自證分緣見分,但是並不允許見分返過來緣自證分,何況見分緣自己呢?所以你們所說的是不能成立的,你這空子鑽得也不恰當,因為我們的規律性你沒掌握好。我們說的自心緣自心,只有自證分緣見分這一個情況,並不允許見分返過來緣自證分,也不允許見分自己緣自己。現在說的他心智,就是見分的事情,怎麼允許它能返緣呢?這是不允許的。“唯見分能緣他心故”,這就說明,他心智是見分,只有見分能緣他心,既然見分能緣他心,見分就不能緣自證分,它的自證分也不能緣了。
 
  “若爾,他心緣自身自證,亦應得說,一念他心智,得緣彼境”,前面是指能緣,現在說所緣的境。照你這麼說,他心能緣自身自證分,假使他的心,緣我的自證分,那麼也應該說,他的心可以緣彼境。因為自證分的境是心王心所,既然他心能緣心王心所的,那麼你緣自證分的時候,心王、心所是他的境,你應該說可以緣他的境了。我緣的是自證分,但我們他心智知道的是這個心王、心所,心王、心所是自證分所緣的境,那就可以說能夠緣它的境了。
 
  “此亦不爾”,這又是鑽空子,又搞錯了,這也是不行的,“前已說故,謂前已說一念見分不許能緣自自證分”,前面我們講過,見分不能返緣自證分,你這個他心的見分怎麼緣這個自證分呢?不能緣的。既然不能緣,他的境心王、心所,就不能說緣他的所緣境了。自證分是不能緣的,只能緣心王心所。所以說自證分不能緣,“證自證分,類此亦爾”,也不能緣證自證分。所以說你這個空子,鑽不進去的。
 
  “故他心智,但知他身心心所法”,他心智只能知道他身的心王心所,“不緣彼境及彼能緣自自證分”,不能緣自證分,更不能緣證自證分。既然有心王心所,你說的得緣彼境,這個空子也鑽不進。既不能緣他的境,也不能緣他能緣的自證分,為什麼?“不名他心智故”,因為這些都不叫他心智,他心智只能緣他的心王心所。
 
  “此說因位,非佛等心”,但是我們這麼說,是在因地上說,佛的果地上卻是超出這個范圍。佛果,佛的境界是不可思議,不能以一般的規律性來限制。這裡說的是因地上的、一般性的他心智,它是這麼樣子的。這是要留一個余地,否則外人又可以鑽空子,以佛的智來問難。所以就預先說好,佛的智是不可思議,不在此例;其它一般性的他心智都如此,只能知他心,不能知他心的能緣,也不能知他心的所緣。
 
  論:雖知他心,然不如實。
  述曰:此論主釋。由知他心,名他心智,不如實故,可說唯識。論主且約菩薩已下他心智答。所以者何?此等他心智,雖緣他心,①不能如實稱知彼心,以他心為質,大分雖同,不親緣著,與彼少異,名不如實。至下當知。
  校注:①「不能如實稱知彼心,以他心為質,大分雖同」,大正藏 (T43,p. 1006, c11-12)作「不能如實稱似彼心,以他心為質,大分雖同」,江西校刊本(卷四.二十三頁後面第七行)作「不能如實稱知彼心,以他心為質,大分是同」。
 
  “此論主釋”,這是第四段,“釋”,論主解釋外人的那兩個難:若不能知,何謂他心智(既然不能親緣他心,怎麼叫他心智);若能知者,唯識應不成。
 
  “雖知他心,然不如實”,我們說的他心智,雖然是緣他心的,能夠知道他心,但是“不如實”,並不如實地知道,就是隔了一層。
 
  “由知他心,名他心智”,什麼叫他心智?能夠知道他心,他心裡起什麼心王,心所的一些動態,都能夠知道,這個就叫他心智;“不如實故,可說唯識”,雖然知道,但並不是如實地知道,就是有一點歪曲了的,正因為如此,這個唯識道理可以成立了。
 
  “論主且約菩薩已下他心智答”,這只是就菩薩以下的他心智來說,佛的他心智就不在此例。就是菩薩的他心智,以及二乘、凡夫,他們的他心智。凡夫也有他心智,外道仙人有五通,五通就是凡夫的他心智。
 
  “所以者何?此等他心智,雖緣他心,不能如實稱知彼心”,菩薩以下的他心智,雖然能知他心,但是“不能如實”地“稱知彼心”,“稱”就是一模一樣的,不能如實地知道他的心。
 
  (36A)“以他心為質,大分雖同”,以他心為本質,這個大部分是同的,“不親緣著,與彼少異”,但是因為緣的不是真的他心,而是緣我們識上變的相分,這個變的相分與他心本質,有一點點不一樣,不是一模一樣的。不能如實稱知,就是有些變異了的,“名不如實”,所以叫“不如實”。這個“不如實”,下邊就要廣講了,“至下當知”,以一個頌,解釋他心智。
 
  論:頌曰:他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如知自心智,不知如佛境。
  述曰:此頌文意,有征,有解,有逐,有答。所以者何?他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此外人征。如知自心智,此論主解。伏意亦有自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外人復逐。第四句頌,不知二字,論主復答。不知者,無知也,由無知故,不能自知;總言不知如佛境者,顯成二智,不如實知。然依梵本,頌不知字,應言無知不知,無知答逐,不知總顯二不如實。今此文略,合言不知,義亦含二,至下當知。
 
  “頌曰:他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外人就問,他心智為什麼知境不如實呢?“如知自心智”,這是論主回答,就像知自己的心的智能一樣,不能如實知;這裡邊有伏難,為什麼自心智不能如實知,“不知如佛境”,因為他無知,不能像佛一樣地知道一切境界。這很含蓄,下邊廣講。
 
  “此頌文意,有征、有解、有逐、有答”,這個頌裡邊意思很多,“有征”,外人問,“他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有解”,論主回答:“如知自心智”,就如知道自心智那樣地,不能如實知道。“有逐”,還有一個伏難,外人追問:自心智為什麼不能如實地知境呢?“有答”,論主再答:“不知如佛智”。
 
  “所以者何?”這裡邊的問題是怎樣的?“‘他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此外人征”,為什麼原因,他心智不能如實地知道他心?這是外人的問。“‘如知自心智’,此論主解”,論主回答說,就像自心智不能自己如實地知道自心一樣。還有一個伏難,“伏意亦有‘自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自心智為什麼知自心的境也不如實?這個道理還要追下去。“外人復逐”,這是外宗的人再追問。你說跟自心智一樣,不能如實地知道,他就再追問:你自心智為什麼不能如實地知道呢?下邊第四句頌,“不知”,就是論主的回答。“不知者,無知也”,不知什麼?無知;什麼叫無知?下面就講。“由無知故”,因為有無知(無明所蓋),所以不能如實地知道,“不能自知”。自心智因為有無知而不能自知,那麼他心智也是如此,也不能如實知。“總言‘不知如佛境’者”,總的說“不知如佛智”(不能像佛的智能那樣地如實知道一切境界)這句頌的意思,“顯成二智,不如實知”,顯明菩薩以下的自心智也好、他心智也好,都不能如實知,不能像佛那樣知的踏實。
 
  “然依梵本,頌‘不知’字,應言‘無知不知’”,這是說在翻譯的時候,有一些隱含的意思。第四句頌“不知如佛境”的“不知”二字,根據印度梵文的原本,還多兩個字,應該是“無知不知”,就是多“無知”二字。因為梵本裡邊,“無知不知”,它的字數、節奏,可以湊成一個頌,而我們的漢文,要是把“無知”加進去,就成七個字,那這個頌,前面是五個字一句,後面一句是七個字,那就不成一個頌了,所以玄奘法師把它略掉,用“不知”二字,就把“無知”也含在裡頭。所以窺基法師說,這個“不知”,照規矩翻譯,直翻的話,應該翻作“無知不知”。
 
  “‘無知’答逐,‘不知’總顯二不如實”,“無知”是回答外人的追問,為什麼不如實知?因為無知;而“不知如佛境”,則是總的來告訴他們,菩薩已下的這兩個智(自心智、他心智),都不能像佛一樣如實地知道。
 
  “今此文略,合言‘不知’,義亦含二”,現在因為我們的文字的關系,“無知不知如佛境”,那這個字數就不稱了,就用“不知”兩個字代;雖然單說“不知”,它已經含有“無知不知”的意思了。這個我們在講的時候,應當要打開講,頌的文裡邊,“不知”兩個字有兩重含義,一個是無知,一個是不知。這個下邊會講,“至下當知”。
 
  論曰:諸他心智,雲何於境不如實知?
  述曰:此外人征,釋上半頌。汝前所說,若凡若聖,諸他心智,既緣他心,雲何於境不如實知?然此等文,勘舊論文,非有難解,極有少略,不能繁述,學者當知。
 
  “此外人征”,這是第五段,“征”,外宗又問。“釋上半頌”,解釋上半頌,就是前兩句“他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為什麼他心智於境不如實知?外人這麼問。
 
  “汝前所說,若凡若聖,諸他心智,既緣他心,雲何於境不如實知”,根據你前面所說的,凡夫也好,聖者也好,他們的他心智是緣他心的,既然緣他心,又說不如實知,這是什麼原因呢?
 
  “然此等文,勘舊論文,非有難解,極有少略”,這一段文,以前的翻譯講得很略,裡邊很繁,“不能繁述,學者當知”,這個話很多,那就不說了,你們自己看就知道。這還是比較新舊二譯,總是說新譯的好,舊的譯本有問題,這個我們就不管了。
 
  論:如自心智。
  述曰:此論主解,釋第三句頌。以他心為質,而心變緣,名他心智;非能親取他心等故名他心智。如緣自心諸所有智,亦不親取,但變而緣,與本質異,名不如實。此自心智,說見分者,前後許自變相緣故。非自證分等,名為自心智;彼如實知,無異解故。
 
  “此論主解”,這是第六段,“解”。“釋第三句頌”,頌裡第三句(如知自心智)就是論主解答外人的那個“征”,“如自心智”,你問他心智為什麼於境不如實知?那我們就告訴你,就像自心智一樣,觀自己心,也不能如實知的。
 
  “以他心為質”,我們的唯識道理,他心是一個本質,我們的心緣他心的時候,不是直接親緣他心,“而心變緣”,而是心裡變一個跟他心一樣的、差不多的相分,然後,緣自心的這個相分,“名他心智”,這就叫他心智。“非能親取他心等故名他心智”,不是非要能夠親自去緣知他心等等心王心所,才叫他心智。
 
  “如緣自心諸所有智,亦不親取,但變而緣”,即使是緣自心的那些智,也不是親取自心,也是要變一個相來緣。這自心緣自心,前面說過的,是前後緣,不是同一剎那,那麼你前後緣的時候,當然要變個相分,過去的已經過去、不在了,以這個相分回憶起來、憶念它,所以變個相分去緣它。自心智也是變相而緣,“與本質異,名不如實”,既然是變的相分,跟本質是不一樣的,不是那個本質了,是兩個東西,這個就叫不如實。
 
  “此自心智,說見分者,前後許自變相緣故”,這個自心智,是以見分來緣的,自己前後的見分互相變相來緣。
 
  “非自證分等,名為自心智”,自證分、證自證分,不屬於自心智。自心智還是見分,跟他心智一樣,都是見分。“彼如實知,無異解故”,自證分跟證自證分,它們是如實知的,它們不變相分的,所以說它們不在此例。
 
  論:此自心智,雲何於境不如實知?
  述曰:此外人逐。既言他心智如知自心智者,此知自心智,雲何於自心所取之境,不如實知?
 
  “此外人逐”,這是第七段,“逐”,外人又追問。
 
  “此自心智,雲何於境不如實知”,你說他心智不如實知,跟自心智一樣,那麼自心智為什麼不如實知呢?你還沒有講透,這個自心智為什麼於境不如實知呢?他再追問一下。
 
  “既言他心智如知自心智者,此知自心智,雲何於自心所取之境,不如實知?”自心所取之境就是自心,那你怎麼還是不如實知?這個是什麼原因?問了半天,你還沒有把原因說出來;問你他心智為什麼不如實知,你說跟自心智一樣,那麼自心智為什麼不如實知?還得要回答了。
 
  論:由無知故。
  述曰:此論主答,釋頌末句不知二字。此一頌翻釋,由菩薩等,無始已來,法執所蔽,有此無知覆其心境,令知自心亦不如實,故他心智,由法執力,如知自心,亦不如實。
 
  “此論主答”, 這是第八段,“答”,論主回答。“釋頌末句‘不知’二字”,頌的最後一句就是“不知如佛境”,先解答“不知”二字。
 
  “由無知故”, 因為無知的緣故。頌裡的“不知”,蘊含有“無知”,梵本是“不知無知”,因為在頌裡邊不好寫進去,反正長行可以補,所以他長行裡說“由‘無知’故”。
 
  “此一頌翻釋,由菩薩等,無始已來,法執所蔽”,為什麼自心智不如實知?因為有無知;這個無知是哪裡來的?由菩薩等,就是菩薩以下的,等那些二乘、凡夫,他們從無始以來,為法執所蔽,法執沒有破掉,法執還在,被它蓋住了;既然被蓋住了,就不能徹底了知。“有此無知覆其心境”,由於有這個無知(法執)把他們的心境覆蔽住,心裡邊就知道得不透徹,“令知自心亦不如實”,這樣,不但是心迷掉了,境也蓋住了,自心也就不能如實了知。
 
  “故他心智,由法執力,如知自心,亦不如實”,那麼他心智同樣,也是由於法執的緣故,如自心智那樣,也不能如實了知。這是把原因說出來了,就是因為法執的緣故。菩薩以下,無始以來,法執還沒有斷掉,而佛是斷完了的,當然不在此例,下邊要廣講。
 
  論:二智於境,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
  述曰:下顯總成他自心智,不如實知。一無知言,通答上問,及釋下因。若菩薩等,能知他心及知自心二種諸智,名為二智。或現行法執俱無明所覆,或法執種子俱無明所蔽,故言無知所覆蔽也。覆謂覆障,蔽謂隱蔽,覆障所知離言法性,隱蔽自心不稱實故。如來淨智斷法執故,所行真俗依他圓成二種諸境,體性離言,超思議道,名有為等,皆假強名,故佛他心智緣他心時,既稱彼境,如實離言,名如實知。諸菩薩等他心智等,不知彼境性離言等,不稱彼緣,雖緣他心及緣自心,名不如實。故此說言,諸菩薩等,二智於境,無知所覆,不能了知如佛所行有為無為性離言境,故說彼智,名不如實。
 
  “下顯總成他自心智,不如實知”,下邊總的來成立自心智也好、他心智也好,都不能如實知。原因就是有無知,“一‘無知’言,通答上問,及釋下因”,這“無知”一句話,通上、釋下,自心智、他心智都是有無知的關系。
 
   “二智於境,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這二個智,自心智也好,他心智也好,對於它所觀的境——自心、他心,都因為被法執這個無知所覆蓋住,而不能知道像佛那樣清淨智能所行的不可言的境界。這個境界,是佛的境界,因為菩薩以下的人有無知,被法執所遮蔽,就不能跟佛一樣看得那麼清楚,所以說不能如實知。真能如實知的,就是佛了。
 
  “若菩薩等,能知他心及知自心二種諸智,名為‘二智’”,這是解釋什麼叫二智。若菩薩等,就是菩薩以下的人,菩薩、聲聞、凡夫(等即等聲聞、凡夫),能夠了知他心的智,以及能夠了知自心的智,這二種智能,叫做二智。二智就是指知他心、知自心的智。
 
  那麼,所謂的“各由無知所覆蔽故”,這個“無知所覆蔽”是怎麼樣子的一個情況呢?“或現行法執俱無明所覆”,或者是現行法執俱的無明所覆蓋。這是凡夫、二乘,二乘雖破我執,法執根本沒有損壞到,都有現行的法執,被與現行法執同時生起的無明障蓋住,就不能如實了知。而菩薩,雖已破掉法執,但是種子沒斷,“或法執種子俱無明所蔽”,由於他的法執種子還沒有破掉,這個跟法執種子同時生起的無明,就把他遮蔽住,他也不能如實了知;雖然比二乘、凡夫好得多了,但總還是有法執種子與無明一起蓋住,因此也不能如實了知。“故言‘無知所覆蔽’也”,所以說,菩薩以下的,這兩種,都是無知所覆蔽;不管是現行法執俱的無明也好,或者是法執種子俱的無明也好,總是把他蓋住了。
 
  什麼叫覆蔽?“覆謂覆障,蔽謂隱蔽,覆障所知離言法性,隱蔽自心不稱實故”,覆是蓋境,蔽是遮智。覆就是覆障,把我們所要知道的離言法性這個境界覆蓋住了。離言法性的境,佛是如實了知的,而菩薩以下的人,因為還有法執或者法執種子,與無明一起,把這個離言境蓋住,所以不能如實知。這是對境來說,有覆障。若對自己的心,就智能來說,那是有蔽,“隱蔽自心不稱實故”,自己的心,因為現行法執或者法執種子與無明一起把它蔽住,也就不能如實地了知。所以說,境也蓋了,心也蔽了,當然不能如實知了。
 
  佛就不一樣了。“如來淨智斷法執故,所行真俗依他圓成二種諸境,體性離言,超思議道,名有為等,皆假強名”,佛的清淨的智能,法執是斷完了的,不但把現行斷了,種子也斷掉了,他的這個智能所緣的真俗二谛的依他、圓成這兩種境界(真谛是圓成實的境界,俗谛是緣依他起的緣起法),體性都是離言的,超思議道的,離言說、絕思慮,它裡邊說的有為無為、常與無常等等,都是強加安立的,都是假名,不是真正有那些有為無為、常與無常。在佛的清淨智能裡邊,一切都是離言說的,有為、無為這些名言,都是離開了的。“故佛他心智緣他心時,既稱彼境,如實離言”,所以,佛的他心智緣他心的時候,他既已經稱(符合)他所緣的境,如實地離言,“名如實知”,這個就叫如實知。菩薩以下的,都不能知道離言境,都不能如實知,所以這個“如實知”是對佛來說的。
 
  這個他心智,有的人就很害怕,對方有神通,你的心思他都知道,但是,你要明白,他不能如實知,只是依稀恍惚地知道一點,不一定是很踏實,最踏實的要佛才行。尤其是氣功師所知道的,有的時候是假的;有的是冒充,他給你亂說一通,根本就沒那個事;也有的是有一點點鬼通,但是他能力有限,說的是錯的。
 
  我記得我們在五台山的時候,有一個老戒兄,他就講了一個故事給我聽。以前有一個人,他說他有神通,那時候正是軍閥打仗的時候,閻錫山在山西跟那些軍閥打仗,他的弟子就問他,你看這兩個軍閥打仗,哪個會勝?他的那個弟子是做生意的,他就說,哦,什麼什麼人會勝。那個弟子聽了之後,馬上去買股票。哪一邊勝的,當然他的股票要漲價,而敗的那邊,股票要跌價。他就拼命去買勝的那一邊的股票。結果搞了半天,那個軍閥敗掉了,當然這個弟子就破產了,買錯了嘛。
 
  這個就是說,凡夫或者鬼神通之類的,會出錯,他不一定說得那麼對。他心通也一樣,它不能如實知,有的時候會搞錯。品位越高,正確的成分越大。那些菩薩、大菩薩,那基本上是正確的;外道五通仙人、凡夫,尤其是氣功師,借鬼神力量的,他經常會搞錯。以前,在解放前,有賭場,賭博的人經常要跑到墳地裡去睡覺、去托夢,叫鬼神給托個夢,明天賭博,根據夢的預兆去賭,會勝;結果他托了很多夢,不一定就勝的。有的時候,輸掉了,有的時候也碰巧,也贏了,這個都不可靠。
 
  “諸菩薩等他心智等,不知彼境性離言等,不稱彼緣”,菩薩以下的他心智,不能知道他心境是離言說、絕思慮的,也不能稱(符合)所緣的心,“雖緣他心及緣自心,名不如實”,雖然他可以緣他心,也可以緣自心,但都不能跟佛一樣地如實知道,所以叫不如實知。我們說的“不如實” 指的是這個。
 
  “故此說言,諸菩薩等,二智於境,無知所覆”,所以這裡論主說,菩薩以下的人,由於他們的二智被無知所覆蔽,在對境時,“不能了知如佛所行有為無為性離言境”,佛所緣的境,是遠離一切名言的,有為無為、常與無常等等,都離開了的,才叫如實,菩薩以下的人不能像佛那樣如實地了知,“故說彼智,名不如實”,所以說他們的他心智自心智叫不如實。這個不如實,是相對於佛而說的。
 
  論:此二於境不如實知,由似外境虛妄顯現故。
  述曰:此重釋前不如實義。除佛智外,余他心智及自心智,由有法執,似外境相虛妄現故,虛者不實,妄者顛倒,是故於境,不如實知此第一義,故不如實。
 
  “此二於境不如實知,由似外境虛妄顯現故”,這是再補充解釋一下前面所說為什麼不如實的原因,“此重釋前不如實義”。
 
  “除佛智外,余他心智及自心智”,佛的他心智、自心智是沒有話說的,決定是如實知,除了佛的智能之外,其它的他心智也好,自心智也好,“由有法執,似外境相虛妄現故”,因為有法執,他就非外似外,本來是識內的,他就看到像是外境一樣,虛妄顯現。什麼叫虛、如何是妄?“虛者不實,妄者顛倒”,虛就是不實在的,妄就是顛倒的。既不實在,又是顛倒的,這樣顯現出來的東西,當然是不如實了。“是故於境,不如實知此第一義,故不如實”,這是從第一義,就是勝義谛上說的,所以說不如實。
 
  論:所取能取,分別未斷故。
  述曰:此第二釋不如實義。由自身中法執能取所取分別種子猶未斷故,此二於境,不如實知。此則總說。若別說者,此他心智,通有無漏;若有漏者,略有二說。
 
  “所取能取,分別未斷故”,這又是“不如實”的一個原因,“此第二釋‘不如實’義”,為什麼不如實?能取所取,還沒有斷掉。
 
  第一個原因,說不如實,是因為有法執,似外境相虛妄顯現。第二個原因,“由自身中法執能取所取分別種子猶未斷故”,因為自己身上法執,能取所取分別種子還沒有斷,凡夫是現行都沒有斷,菩薩是種子還沒有斷,總的來說,都是還有法執的緣故;“此二於境,不如實知”,自心智也好,他心智也好,因為有法執,能取所取,分別未斷,那麼於境就不能如實了知。
 
  “此則總說”,這個是總的這麼說。“若別說者”,假使分別地詳細說,“此他心智,通有無漏;若有漏者,略有二說”,這下邊就廣講了。
 
  總的來說,因為有能取所取的法執,這個種子沒有斷,或者現行沒有斷,所以不能如實。如果具體分別地說,那就多了,他心智裡邊有有漏無漏,有漏裡邊有兩種說法,無漏裡邊有三種說法,他下邊一個一個都介紹。我們先說有漏的,“若有漏者,略有二說”。
 
  安慧等雲:諸有漏心,唯有自體,無相見分。如此卷初唯識中說。所說見相,皆是所執。謂此識體,轉似他心相貌生起,他本質心,實不緣著,亦自心內,不變相分,似於他心;由善等心,有法執故,自證分上,似他相生;此似彼相,遍計所執,體性非有;其自體分,依他起攝,即說此為他心智也。
 
  “安慧等雲”,第一個是安慧,等,等他這一派,就是古唯識學,他說,“諸有漏心,唯有自體,無相見分”。安慧的這個說法,我們早在唯識簡介裡就已經給大家揭示開了,他的主張是,只有自證分,沒有見相二分,所以他說,有漏心裡邊,只有自體(自證分),而見分、相分是沒有的。“如此卷初唯識中說”,這在《唯識二十論》第一卷裡講唯識的時候也介紹過的。
 
  “所說見相,皆是所執”,他所說的見分相分,都是遍計所執,就是沒有體的(無相唯識)。
 
  “謂此識體,轉似他心相貌生起,他本質心,實不緣著,亦自心內,不變相分,似於他心;由善等心,有法執故,自證分上,似他相生;此似彼相,遍計所執,體性非有;其自體分,依他起攝,即說此為他心智也”,這第一種有漏他心智就是這樣子的。念是念完了,說得很拗,我們只好慢慢地把它打開來講。
 
  安慧一派所說的有漏他心智,“謂此識體”,這個有漏的識,它的體(自證分),“轉似他心相貌生起”,轉就是生變化,緣他心的時候,變一個相似他心的相貌生起。就是說,在這個自證分(識體)上生起這個相分,這個相分跟他心是相貌相近的,“他本質心,實不緣著”,而他本質的那個心,就是識外的那個心,並沒有緣到,只緣自己變的那個相,“亦自心內,不變相分”,這個相並不是依他起的相分,這個相變起來,跟他的心是相似的,“似於他心”,不是等於他心,是相似。“由善等心有法執故”,善等心,他心智的心是善心,不管你善心也好,其它的心也好,因為凡夫、二乘法執沒有斷,這些心裡邊有法執的,“自證分上,似他相生”,自證分上就轉變一個相,跟他心相像的心,這個相生出來;這個相是不是相分?“此似彼相,遍計所執”,這個不是依他起,變出來的這個相,是遍計所執。這我們前面講過了,在安慧的體系裡邊,見分相分都是遍計所執,不是依他起的,所以叫無相唯識。“體性非有”,既然是遍計所執,它的體性就不是實在的,是沒有的了。“其自體分,依他起攝”,自體分就是自證分,那是依他起所攝的,這個我們前面早就講過了。“即說此為他心智也”,這就是安慧一派的唯識宗所說的有漏的他心智。
 
  再總結一下,就是說,這個心,知他心的心,是自證分,它是有體的,是依他起,當它緣他心的時候,變一個相,跟他心相像的相,但是這個變的心因為有法執的緣故,變的那個相是遍計所執,不是實在有,是沒有體的,就變個假相,所以叫無相唯識,這個相不是實在的相,是虛妄的相、遍計所執的相。這是有漏的他心智。這是一種說法。下邊介紹護法菩薩的說法。
 
  然護法等,此唯識釋,亦無異解。如成唯識,護法等雲:謂諸有漏心,依他性中,亦有三分。遂作難言:外色實無,可非內識境;他心實有,寧非自所緣?誰說他心非自識境,但不說彼是親所緣。謂識生時無實作用,非如手等親執外物,日等舒光親照外境,①但如鏡等似外境現,名了他心,非親能了;親所了者,謂自所變。故契經言:②無有少法能取少法,但識生時,似彼相現,名取彼物。即自心等,以他實心為增上緣,所取本質,自心別變作相分心,似他本物,說此見分為了他心,名他心智。
  校注:①「但如鏡等」,江西校刊本卷四第二十七頁前面第四行作「但如境等」,據大正藏(T43,p. 1007, b23)作「但如鏡等」。②「無有少法能取少法」,大正藏(T43,p. 1007, b25) 作「無有小法能取少法」,江西校刊本卷四第二十七頁前面第六行作「無有少法能取少法」。
 
  “然護法等,此唯識釋,亦無異解”,護法菩薩的體系,他們對這個唯識,也沒有其它的解釋,還是依他們自己體系的說法(不是跟安慧一樣),有三分說或者四分說。“如成唯識,護法等雲”,在《成唯識論》裡,護法菩薩說,“諸有漏心,依他性中,亦有三分”。
 
  就是說,他們是有相唯識,相分、見分都是依他起,這個沒有其它另外的解釋了,護法一派都是這麼講的,“亦無異解”,不管三分說或者四分說,都是依他起,所以說,“諸有漏心”,無漏也好、有漏也好,“依他性中,亦有三分”,依他起性裡邊,有三個分,證自證分還沒有說進去,如果說進去就是四分了;這三分就是相分、見分、自證分,都是有的,都是依他起。
 
  “遂作難言:外色實無,可非內識境;他心實有,寧非自所緣?”護法菩薩的唯識,解釋也是一樣,依他起的見分、相分,還是緣自己的相分,那麼外宗就問難,說:外邊的色,你說是沒有的,把極微什麼的都破完了,“外色實無”,那是沒有的了,“可非內識境”,所以不是我們的識緣的境;而“他心實有”,他心,識外的心,就是識外的識,這是實在有的,“寧非自所緣”,怎麼你不去緣它呢?你說外色是遍計執,那是沒有的,所以不能緣,而他心是依他起,實在有的,你為什麼又不能緣?
 
  回答說:“誰說他心非自識境”,哪個跟你說他心不是我們自識所緣的境?我們是能緣的,並沒有說不能緣,是你自己搞錯了,“但不說彼是親所緣”,我們並沒有說我們的心不能緣他心,哪個說他心不是我們所緣的境呢?他心是我們所緣的境,但不是作親的所緣緣,而是疏的所緣緣,境還是境,是個本質。
 
  (36B)“謂識生時無實作用”,當識生的時候,我們說,一切法,無有少法能取少法,法法不相入,就是這個道理,我們唯識宗的解釋就是這樣子。識生的時候,沒有一個實際的作用,“非如手等親執外物,日等舒光親照外境”, 什麼作用呢?像手那樣,可以把外邊的東西親自拿到,像太陽光一樣,可以親自把太陽以外的東西照到,我們的識卻不是如此,不能去取識以外的東西,只能取自己識內的東西。就是說,識生的時候,“無實作用”,不能起這些對外的作用,也就是經裡經常說的無有少法能取少法,法法不相入、法法不相及等等,不能把這個作用超到識外去。手以外的東西,手可以去拿,太陽以外的東西,光可以照,而我們識以外的東西,識不能去取。
 
  “但如境等似外境現”(但如境等,這個“境”〈江西校刊本卷四第二十七頁前面第四行〉,應當是“鏡”,它這裡寫作“境”,可能是錯了,大正藏裡是“鏡”字,大家改一下吧),只能像鏡子那樣,照外境,跟外境相似地現出來,而這個東西還在鏡裡邊,並沒有看到鏡外邊去,“名了他心,非親能了”,我們說的了他心,就是這樣子,不是能夠親自緣他心。
 
  就在自己內識變一個相分,就像鏡子照物那樣,鏡子裡現一個相,我們緣的是鏡子(自識)裡的這個相(自識所變之相分),這鏡子(自識)裡的相,是從外物(他心,外識)裡來的,這樣就叫“了他心”,就可以了。比如說我們看某個人,並不是真正看到他的臉,而是看到光線聚在我們眼球上的那個相,看到的是那個東西,意思就叫“看到他了”,實際上,你看到什麼呢?沒有光線,你根本就不知道是啥東西;有了光線,光線反射到我們的眼睛,眼睛受到刺激,就看到那些光線聚成的相,並沒有看到外面的東西。這裡也一樣,我們看到的是鏡子上的相,沒有看到實在外境,而鏡子上的相跟外境是相像的,這個就叫知他心,“名了他心”,我們知他心,也是知道我們的識裡變的相分,這個相分跟他心是相像的,就如鏡子照一樣,這麼就叫他心智,“非親能了”,不是親自緣到他心來了別他。
 
  “親所了者,謂自所變”,那麼我們親自緣到的是什麼東西?到底看的是什麼呢?是自己識裡所變的相分。所以說,真的親所緣緣的是識裡所變的相分,識外的相,我們是看不到、也緣不到的。
 
  “故契經言:無有少法能取少法”,還是舉經裡邊佛說的這個話,沒有少法能取少法,沒有一個法,它的作用能夠達到外面另外一個法、能夠去取另外一個法。這個取,包括看、聽、嘗、觸……等等意思,都在裡頭。法與法之間不能直接產生作用,只能在自己內部產生作用;而法與法之間的增上緣,能使你內部起變化,這個是可以的。
 
  這一段,是窺基大師的悲心,他把唯識的道理,更詳細地給我們重新說一遍。前面有說過,但是沒有這裡說得那麼仔細,這裡一說之後,唯識的觀點基本上就樹立起來了。
 
  “但識生時,似彼相現,名取彼物”,無有少法能取少法,那麼我們怎麼看東西呢?就是識生的時候,“似彼相現”,我們所看的東西,識現一個相,跟外邊那個我們所看的東西,那個相是相似的,這個相變出來之後,我們就看到那個相,或者聽到那個相、聞到那個相……,這就叫“取彼物”。所以我們所謂的取,都是自己取自己,並沒有取心外的東西;我們自識變了之後,就取那個所變的相,就叫取彼物,並不是取識外的物。
 
  “即自心等”,自己的心,等,等心所,“以他實心為增上緣”,我們緣他心的時候,自己的心王、心所,以他原來的那個心(實心,就是本質)為增上緣,“所取本質”,所取的這個本質(就是他的實心),“自心別變作相分心”,我們自己心裡變一個相分。這個相分是以他本質的心作增上緣的,這個增上緣使我們的心起變化,變化一個相分,就跟照鏡子那樣地,跟它相像的相,然後我們緣自己心裡的這個相。“似他本物”,自心變的這個相分心,跟他本來緣的東西是相像的,就像鏡子照一樣,“說此見分,為了他心,名他心智”,那麼我們的見分緣這個相分的時候,就叫做“了他心”了;實際上並沒有了他心,了的還是自己的心,自己的相分心跟他的心相像,那就叫了他心,這個就叫他心智。這是以唯識的觀點解釋他心智,一切的色聲香味、眼耳鼻舌、視聽嗅嘗等等,都以這個觀點來解釋。
 
  此前二說,皆有漏智。
  前面的這兩個說法,都是指有漏智來說的。那麼下邊是無漏智。
 
  我們想暫停一下,因為昨天我們就講過,今天的難度是相當高的。昨天叫大家先預習,你們女眾沒有聽到這個話,可能你們也有預習了。先預習一下,今天聽起來,會有一點頭緒。如果沒有預習,先沒有看過這個文,那麼我在念,你就不知所雲,跟著我在雲裡頭打圈圈。大家回去再看一看吧。這個難度是高了一點,但是他把唯識的道理,給你更清楚地透發了一些。有人說,唯識道理,你能不能簡單一些給我說啊?沒有那麼簡單的!如果唯識道理很簡單的話,我們何必要學唯識學呢?大家老太婆、小孩子都懂的,不要開這門課了,大家天然知道唯識學,——沒有簡單的!
 
  唯識學,解放前在大學裡邊是哲學系的教材之一,也就是說,佛教的教理,在研究哲學的時候,大部分采取的都是《唯識》的資料。根本乘的是《俱捨》,大乘的就以《唯識》為主。講性宗的,講得很少。唯識學因為哲學的思想最豐富,所以一般都采取《唯識》。
 
  我記得以前,我年輕的時候,解放前,清華大學一本哲學的教材,很厚的一本書裡邊,超過三分之一的內容都是講唯識,大篇幅地講唯識學,這是很微細的一套學問,這是大學的教材,那不是很容易懂的。但是我們佛教裡邊,有善根的,哪怕你是小學生,他還聽得懂。
 
  這個不稀奇,我們就富有經驗,講唯識固然難,但是一般說,還是《俱捨》難,《俱捨》的難度高於《唯識》。很多人《唯識》學得很好,但是見到《俱捨》,“哦,這個東西,太細,我學不了”,那就是說《俱捨》的難度,比《唯識》還高。但是我在廣化講《俱捨》的時候,兩次的考試,第一名的都是小學畢業生,這個就是說他有善根,同樣能聽得懂。反過來,那些中學、高中畢業生(那時候還沒有大學生,寶光寺有一個,報了名之後沒有來上課,一般的最高的學歷就是高中生),還都不如那個小學生。
 
  那也不奇怪,當代的那些性相兼通的大師,印順法師,他怎麼?他自傳裡說,小學畢業,小學六年級。他的學歷並不高,但是他的學問,權威。他在佛教的地位,是世界上的權威。再一個就是近代的,他們海外稱為民國以來第一大譯師的法尊法師,他的學問也是非常之淵博。我們看他的自傳,《法尊法師論文集》裡邊,他自己的傳記,他說他到藏地安東格西那裡學《廣論》的時候,開始學的人很多,最後《止觀章》講完了,留下的,只是他一個。所以說他學問很大。但是他的出身,據我們五台山的那個老戒兄(他以前是法尊法師的學生)說,他原先是打鐵的,鐵匠出身。那這個文化水准也可想而知,不會是很高,但他們都是佛學裡邊得到最高造詣的大法師,並不一定要過去是大學問家。
 
  當然,還有弘一大師等等,他們過去是學問很高的。但是不一定如此,佛教裡邊一些高僧大德,不一定是要世間的學問很高。一個是靠自己主觀的努力,一個是靠過去的善根,有這兩個的話,一樣可以超勝一般的成就。印順法師的過去善根我們不知道,但是他現世的努力,我們是聽到一點。
 
  那是我在南普陀教書的時候,來了一位法師,已經七十九歲,快八十了,他自己說是印順法師的同房間的同學,就是以前印順法師在閩南學習的時候,他們是同學,而且是同房間的,那是很接近的了。他告訴我,印順法師以前在學習的時候,他可以從早上,吃了早飯就看書,一直看到中午,一動也不動,其它的雜念、雜事,一個也不干,就是這樣撲在桌子上不斷地看下去,吃了午飯之後,又不斷地看下去,可以整天在書堆裡不動,外面什麼事都不管的。他這樣子有這個定力。我們一般的人,看幾行書,看一小時或者多一點,趕快外面去走一轉,或者跟人家充殼子去,要調節一下。他不要那樣的,他可以不斷地看下去,而且看起來津津有味,把他吸引得很堅牢,就是他的理解力很強,書裡的法喜,把他吸住了,根本就對外邊的事情不感興趣。他是這麼的一個人,耐得煩,肯用功,從小是這樣子出來的,所以他的成就大。
 
  這個就是說,要有過去的善根,加上自己的努力,現在是末法時期,再加上三寶的加持,如果這三個條件有了之後,決定有大成就。你說自己努力,那是干努力,沒有三寶的加持,就會有魔障給你。你說你要努力,他給你搞其它事情去;家裡有事,一個電報,叫你趕快回去,怎麼辦呢?你不回去也不行。這個事情,就是要靠三寶了。三寶加持,把一切違緣排掉,自己再加努力,如果過去又有善根的話,那麼決定這一輩子有大成就。如果有外障,當然,障住了,但並不是退,雖然這裡被障住,我們繞個圈子,還是可以學。假使你外邊有急事,叫你去辦,或者是公司裡催你趕快去上班,那麼你可以聽磁帶,要學的心,還是繼續下去,那還是可以成就的。如果說,“啊!不行了,反正我沒有緣,完了,我回去了”,那就搞世間法去了,就完了,就退掉。
 
  這個說了半天,就是鼓勵大家,不要畏難而止。世間的學問大不大,對佛教的造詣,不一定有直接的關系;當然也有一些關系,但是不一定的,只要自己努力,是可以克服的。當代的大師,法尊法師、印順法師等等,這樣的例子不少,我們可以以他們作一個榜樣,自己努力上去。還有,如果本身自己文化水准高的,那更不能自暴自棄。既然你條件那麼好,就要把你的力量都發揮出來了,在同學的討論中要發揮你的作用,帶動大家更上一層樓。總之希望大家好好努力。
 
  時間到了,今天就講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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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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