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因明三支論法舉隅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傳統思想文化研究所 荊三隆
摘要:《圓覺經》自唐由北印僧人佛陀多羅譯出後,注家眾多,是漢地大乘佛教各宗派都十分推崇的經典。華嚴五祖圭峰禅師稱:“萬法虛偽,緣會而生。生法本無,一切為識。識如幻夢,但是一心。心寂而知,目之圓覺。”(《圓覺經略疏序》)明確指出《圓覺經》是成就圓滿佛性的經典。本文試就佛陀在回答《圓覺經》十二菩薩,針對佛性、修行、道場、圓覺三觀諸所提出的疑問時,所采用的因明三支論法進行討論。以此說明因明理論在大乘經典中的具體運用,展現佛教因明作為一種思維形式,在闡發義理,增益心智,使人對佛教的認識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由理性到產生信仰的思維過程。
主題詞:《圓覺經》 因明三支 舉隅
《圓覺經》全稱《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譯者佛陀多羅雖在《高僧傳》中有記載,但其生平及卒年無考。譯出時間雖有異說,以認為唐高宗永徽六年(公元655年)在白馬寺譯出者居多。隋唐時期,特別是自玄奘以後,譯經已成國家行為,譯者必華梵俱通,義理圓融。除譯主外,設筆受、度語、證梵、潤文、證義、梵呗、校勘、監使等,各司其職。而《圓覺經》的譯本,除譯者外,余者皆無,且為漢譯孤本。因此,為漢地高僧“托偽”、“作妄”之說,不絕於耳,但終無實據。筆者以為,《圓覺經》譯出後,高僧代有疏解,收入經錄,其華章妙義,圓通華嚴禅理,匯大乘各宗之精要,都可稱是大乘典籍中的代表。同時,從大乘佛教的教義上說,既然人人都可以成佛,那麼得道的漢地高僧,為什麼就不能代佛立言,擔如來家業,弘法於世間。如若為漢地高僧所作,那麼則恰恰可以證明,自唐大乘佛學已義理完備,漢地無愧為佛教的第二故鄉。
《圓覺經》匠心獨運的謀篇布局
《圓覺經》立意於萬法虛偽,一切唯識。全文結構嚴謹,運思致密,可以分為十二章。其中,每一章由一位菩薩和佛陀之間的問答組成。這樣的布局,在結構上每章既相互獨立,又互為鋪墊相互聯系,體現出層層推進,步步深入的意蘊。同時,在內容上每四章又集中闡發一個佛意,組成一個部分,使全經十二章分為三個部分。這樣,在構思上,每一部分都有在分別中見組合,在組合中見差異的特征。即:
第一部分,由文殊、普賢、普眼、金剛藏,這四位菩薩依次就遠離煩惱、妄有根塵、佛性真如、萬法唯心等大乘理趣,向佛陀請益。
第二部分,由彌勒、清淨慧、威德自在、辯音,這四位菩薩分別就斷滅輪回、漸次差別、圓覺三觀、二十五法門等禅法,請佛陀解疑。
第三部分,分別由淨諸業、普覺、圓覺、賢善首,這四位菩薩針對消惡業、四禅病、安道場、傳經典等問題,請佛開示。
佛陀分別就十二菩薩的提問,從義理、修持、禅機三個方面,逐一進行了分析和論述,義玄而深邃,開人心智。
這種結構特征,反映了《圓覺經》在謀篇布局上的精致細密、整齊對稱。在經文各章中的問答上,也一一對應,娓娓道來,使宣說教義的宗旨和佛陀的解疑緊密結合,文富義博,思路清晰,開迷解惑,首尾圓融。
從思維的過程和論述中心看,全經三個部分各有側重,對應著大乘教義、修正方法、道場持守。從推理方法來看,在全經三個部分中,每一部分都采用了歸納和演繹推理交替進行的方式。在十二章中,每一章都可以視為佛陀針對一位菩薩的辯答,都是從個別到個別的推理過程;每一章的結論,都是下一章邏輯推理的起點以及演繹出另一位菩薩的進一步探究。這都充分表現出《圓覺經》頗具匠心的構思。各章中由菩薩的提問到佛陀的回答,在句法上都是從疑問句轉換到陳述句,表達了明確的判斷。同時,各章大體上是由散文句式的問答到偈頌式的總結,從邏輯上看都是精思竭慮的分析和歸納。章章互為鋪墊,四章合為一個部分,三個部分構成全經,形成了四分一總,三總一合,即分、總、合的布局。這種布局,使經文問答一體,圓融和合,類比、演繹、歸納各種思維形式交替使用,具有問法契心,直探靈覺義理之妙。為全經弘揚圓覺教義,圓融頓漸差異,綸貫華嚴精粹,提挈毘尼要義,彰顯唯識真谛,把握般若智慧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圓覺經》宗、因、喻三支論法
因明學起源於公元前三世紀的印度,代表人物是足目,所著《正理經》,分五章,共580頌,後世稱為正理派學說。公元一世紀大乘佛教興起時,吸收了正理派探究推理的十六句義,形成唯識古學和立論的五支論式,即宗、因、喻、結、合,後世稱之為古因明學,代表人物是彌勒、無著、世親。公元五世紀到六世紀,是印度大乘佛教的興盛時期,形成了唯識新學並立宗、因、喻三支論式,後世稱為新因明學,代表人物是陳那,著有《因明正理門論》。陳那的弟子商羯羅又著有解釋老師著作的新論《因明入正理門論》。這兩部因明專論在七世紀初,玄奘從印度回國譯出後,大力弘揚並創唯識宗。玄奘弟子眾多,在因明有建樹者是窺基,著有《因明入正理論疏》八卷,後世以其影響深遠,尊稱為《大疏》。從此,唯識因明學說在漢地生根,並傳播到海外。
《圓覺經》其“敘教也圓”“見法也徹”,有力闡佛論,發揚唯識之功。且該經作為大乘經典,譯出亦於玄奘法師之後,其運用因明三支論式,也有獨特之處。佛教的因明首先是為教義服務的,其目的在於宣說佛理度己悟他。因此,在實際運用上宗、因、喻三支論式也依對象、問題、機緣而變化,從而在論辯中根據需要或立論或破敵。從一般的意義上看:
“宗”指立意、宗旨,在邏輯上指命題,其正確性是需要用其他判斷來證明的,所要解決的是“要證明什麼”的問題,因此也可以理解為論題;
“因”指說明理由、原因,對於所立的論題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所要解決的是“用什麼來證明”的問題,可以理解為論據;
“喻”指比喻、喻證,是用公認的事實、道理,來證明論題和論據的關系,所要解決的是“怎樣來證明”的問題,可見比喻在這裡可以理解為論證,起著“以極成”(公認)確立“未極成”(未認)的功效。
因此,因明三支論式從本質上講仍然是一種通過論據、論證來證明論題的思維方式。它由三部分組成,缺一不可,若不全則論證不充分,不能稱為完整的論式。無論是立論或駁論,都要完整。如:
宗 人人皆可成佛
因 人皆有佛性
喻 如釋迦佛
這是立論的例子,其前提是要承認大乘佛教的基本教義,確信人人皆有善惡之心、羞恥之心、恻隱之心。從推理方式看,宗、因、喻三支分別對應歸納、演繹、類比三種推理。
宗 有情眾生不能成佛
因 人皆有私欲
喻 如現實眾生
這也是立論的例子,其前提是要想成佛,就必須修證佛理,祛妄歸真。
宗 有的人不能成佛
因 有作惡至極之人
喻 如不堪教化的“一闡提”之人
這是駁論的例子,其前提是認為教化不是萬能的。
因此,我們在討論《圓覺經》因明三支論法的時候,也應當有一個基本的前提,即它是大乘經典,討論是在十二菩薩和佛陀之間進行的,彼此都是在佛教的基本義理上開展對話的。其三支論式的邏輯形式也是通過佛僧問答的散文敘述來表現的,需要我們進行仔細的梳理和鑒別。這裡,筆者僅就《圓覺經》中運用因明三支的推理形式略作整理、分析,以求證於方家。
1、“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雲何無明?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猶如迷人,四方易處。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文殊菩薩章)
宗 眾生無明
因 妄認身心二相
喻 如病目空華、第二月(同喻)
或:
宗 眾生無明
因 種種顛倒
喻 如迷途之人
佛家認為無明生於無始瞬間產生的妄念,是最初的形態,故不再求其因果。無明即惑,是指對佛教基本教義即緣起學說、無常論、無我論的不理解。因此,使人們了知一切身心煩惱,皆由因緣而生,緣來則生,緣去則滅,一切無常,所謂的我也只是主客觀條件的結合,無時不在變化之中,脫離了“有”與“我”的執著,就消滅了產生煩惱的根源。
這裡立“宗”,眾生無明,滿足了“兩宗至極,共許成就”(《大疏》卷二)的條件,即是菩薩和佛陀都“至極成就”、“共許極成”共同認可的,大乘菩薩行的內容,就是為眾生開迷解惑。
同時,立宗還要滿足另一個條件,“違他順自”。就是說,是佛陀肯定和菩薩疑惑的主張,即佛陀認為消滅了無明,就消除了產生痛苦的原因,而菩薩眾卻心有不解“若諸眾生本來成佛,何故復有一切無明?眾生本有,何因緣故,如來復說,本來成佛?十方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一切如來,何時復生一切煩惱?”(金剛藏菩薩章)亦即:
眾生本有佛性,何以生無明?
眾生無始即惑,何以有佛性?
眾生本自佛心,由何生煩惱?
對信仰者來說,這些問題都涉及到了佛教的佛性論,以及對佛教信仰的態度,是不容含糊的。
因此說,上述因明三支論式中的“立宗”,滿足了“共許極成”和“違他自順”的基本規則。
再看“因三相”,因明三支論式中,是從對宗、喻的歸納中,對因進行的演繹。它有三個規則,反映出因與宗、喻的相互關系即:
遍是宗法性
同品定有性
異品遍無性
是說首先因要大於宗的“前陳”即如上例“眾生”的外延;其次是說因要等於或小於宗的“後陳”即“無明”的外延;最後是說因要與相異者排斥,如上通“後陳”無明,相異者為圓覺,下通喻之異,如相異者為好眼看天,只有一個月亮或識途之人。因此,可以認為“因三相”在因明三支論式中起著關鍵作用,是演繹推理的核心。
下面,我們接著討論喻在因明三支中的作用。所謂因喻相接,因通於喻。捨因無喻,捨喻無因。因明三支的喻,不僅是比喻,可以起到用人們生活中常見的事理來說明深奧的大乘義理,達到以淺寄深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它的喻證作用。喻可分為同喻、異喻。異喻同喻與宗的性質一致,同喻有因,異喻與宗性質相反,異喻無因。喻證也不只是一種經驗理性,其本身就蘊含著現代邏輯推理的基本內容和方法,包含著從個別到個別的類比推理過程。從喻體到宗,是演繹推理的過程,從喻依到喻體也是一種歸納推理的過程。如“病目空華”喻,指人因為患了眼疾,看本來明朗的天空有滿眼金花,對這種錯覺的認識,是經驗理性的總結。由此,喻指無明之人的妄有迷惑,是演繹推理,從身心妄念、種種顛倒產生的錯覺,還是一種歸納。
2、佛陀在回答金剛藏菩薩的問題時,說到如來不復煩惱、圓覺境界不可測度,在這些有關佛性的開示中,他一氣呵成,連用八重喻證,即“動目搖湛水”、“定眼回轉火”、“雲駛月運”、“舟行岸移”、“幻翳空華”、“煉石成金”、“瑩火燒山”、“空華結空果”。其中,不乏運用因明三支論式的方法。這裡僅扼要介紹,如:
宗 佛不復生煩惱
因 斷輪回圓覺隨順
喻 如煉石成金
這裡的三支論法,在內容上已經完成了對現實的超越,是建立在信仰之上的推論。對於預設的對成佛後的心理揣度,佛陀站在信仰的立場,給與了斷然的否定。因此,對於所立之宗,所斷之因,既無需證實,亦無需證偽,它是建立在正信基礎上的信念,是存在於人心靈深處的真實情感和理念。如果說這種信念不好把握,那麼這裡的喻證卻把成佛後永不再生煩惱的論斷,建立在難以辯駁的事理之上。起到了從信仰落實到生活之中的功效。佛陀在這裡采用的“煉石成金”之喻至少有五層意蘊:
第一、對信仰的論斷是建立在現實生活基礎之上的,不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無金之石;
第二、佛凡有別,聖俗炯異。成佛不同於凡,不生人間煩惱;凡人只要證悟佛理,即由凡入聖;
第三,以石含金來比喻人本自淨心,本有佛性,但由於塵染而生煩惱,又喻無明。故是石而非金;
第四、以石可煉金喻凡可入聖,修佛理則滅無明、證圓覺;
第五、煉石成金後,將永葆其金子本色,不復成石,比喻成佛後則永渡苦海劫波,不復無明。
3、同理,在答金剛藏時,佛又說:“善男子,但諸聲聞所圓境界,身心語言皆悉斷滅,終不能至彼之親證,所現涅槃。何況能以有思惟心,測度如來圓覺境界。如取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以轉回心生輪回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是故我說一切菩薩及未世眾生,先斷無始輪回根本。”(金剛藏菩薩章)我們也可以總結出一例因明三支論式:
宗 如來圓覺境界不可測
因 身心皆滅不能親證
喻 如螢火燒山不能著
在信仰的問題上,佛陀從來都是毫不含糊的,任何的懷疑和揣度都是沒有結果的。這是因為信仰在精神和心靈中是真實的,因此在現實生活裡也同樣能找到依據。三支論式中的喻,在闡發佛意中就起著證喻的作用,發揮著以此岸證彼岸,以實證信的功效。
三、 結語
通過對《圓覺經》因明三支論式的初步討論,有助於人們對佛教邏輯在經典論述中的作用,有進一步的認識。因明三支論式的推理形式,往往貫穿於佛經中,以陳述句的方式表達,對於佛教義理的闡發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宗、因、喻三支論法,不僅運用了人類普遍的思維方式,而且還形成了佛教獨有的思維方式。這種思維方式對於我們把握人生、認識社會,都是具有價值和意義的。
首先,佛教邏輯是在汲取了印度古代文明成果的基礎上產生的,是在正理派哲學關於論辯和推理規則的基礎上,加以改造,並逐步完善的一種嚴謹、深奧的邏輯體系,是人類智慧的結晶,也是一份厚重的文化遺產。
其次,在漢地大乘經中,處處充溢著先哲的智慧,對於教義的表述,常常是在細膩、嚴密的推理中進行的,因明三支論式只是其中重要的范式之一。
另外,因明學作為佛教的邏輯,我們對它的研究工作也僅僅是一種初步的、不夠系統的探索,仍需要進行長期的大量的,又是十分艱巨的工作。佛教邏輯從本質上講,是一種逾越了二元對立,把現實世界和理想世界聯系在一起的邏輯方式,是一種巧妙運用雙向否定,有無俱譴、圓覺隨順的思維方式,我們對此既要有繼承,還要有不斷發展和創新的理念。
主要參考文獻:
唐 宗密《圓覺經略疏》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圓真 《佛教邏輯學綱要》贈閱本 1987年。
《因明論文集》 甘肅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拙作《圓覺經注譯與評說》 太白文藝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