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食物
生活中離不開衣食住行,其中和我們關系最密切的是“食”。一說到“食”,一般人想到是我們吃的食物,這樣理解是很狹窄的。“食”不光包括我們吃的東西,還包含有精神的“食”糧,這些“食”物共同滋養了我們生命。《阿含經》裡是這樣對“食”物定義:
爾時。彼佛告諸比丘。說如此妙法。夫觀食有九事。四種人間食。五種出人間食。雲何四種是人間食。一者揣食。二者更樂食。三者念食。四者識食。是謂世間有四種之食。彼雲何名為五種之食。出世間之表。一者禅食。二者願食。三者念食。四者八解脫食。五者喜食。是謂名為五種之食。如是。比丘。九種之食。出世間之表。當共專念捨除四種之食。求於方便辦五種之食。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人間四食由翻譯的不同也叫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段食是我們吃下去的東西,只有我們欲界的眾生有,其它二界的眾生沒有;觸食是我們對食物的外表接觸得到的感受,這是通三界的;思食是我們對食物的期望結果而產生的感受,也是通三界的;識食是我們對食物的認識而產生的感受,同樣也通三界。這是我們常常見到的說法。
在《識論》裡面有很詳細的解釋。《識論》雲:經說食有四種。一者段食。變壞為相。為欲界系。香味觸三。於變壞時能為食事。由此色處。非段食攝。以變壞時色無用故。二者觸食。觸境為相。為有漏觸才取境時。攝受喜等能為食事。此觸雖與諸識相應。屬六識者食義偏勝。觸粗顯境。攝受喜樂。及順益捨。資養勝故。三者意思食。希望為相。謂有漏思與欲俱轉。希可愛境能為食事。此思雖與諸識相應。屬意識者。食義偏勝。意識於境希望勝故。四者識食。執持為相。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能為食事。此識雖通諸識自體。而第八識食義偏勝。一類相續。執持勝故。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壞斷。故名為食。
出世間的食有五種,一者禅食、二者願食、三者念食、四者八解脫食、五者喜食。我們每天念供的時候就有念到“禅悅為食”,這是我們出世間的第一種法食。我們常常念四宏誓願,這就是我們的通願,所以“願”是我們的第二法食。我們念念希望成佛度眾生,這個“念”的力量是我們第三種法食。八種解脫能讓我們走上究竟成佛之路,所以是我們出世間的第四種法食。隨喜各種的利益,是我們最後一種法食。
《阿含經》裡還有說:世尊告阿那律曰。一切諸法。由食而住。在眼以眠為食。耳以聲為食。鼻以香為食。舌以味為食。身以細滑為食。意以法為食。涅槃以無放逸為食。《維摩經》裡面維摩诘居士對迦葉的對話也說:“迦葉住平等法。應次行乞食。為不食故。應行乞食。為壞和合相故。應取抟食。為不受故。應受彼食。斯皆是破五陰法。成涅槃食。”
一切眾生由食而存,無食則死。而食則包括了世間、出世間九種之多。不管是法食還是色食都在滋養我們。我們應知食處、應明食用。努力捨去世間的四食,營辦出世間的五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