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說明
一、本目錄內容區分為五大類:一、經藏,二、律藏,三、論藏,四、密藏,五、撰述。前四類收譯本,後一類收中國撰述。
二、四類譯本均依佛學之體系而編次。經藏先列大乘通論之經為寶積部,次列大乘別詳道果之經為般若、華嚴、湼盤三部,後列小乘共依之經為阿含部。此五部又各以根本經典居先,支分經典次後。其問法、記別功德經之於寶積部,三昧、陀羅尼經之於般若部,佛名、佛土經之於華嚴部,佛身經之於湼盤部,雜藏經之於阿含部,均以義類相從,編為各部之眷屬,列於部末。
三、律藏合大小乘為一部,先列大乘律,後列小乘律,又各先戒經而後經釋。至於本生、本事、譬喻、因緣各籍,原為律藏之支分,今即編次於經釋之後。
四、論藏分釋經、宗經兩部。釋經論依所釋經典之次序排列,宗經論則依大乘中觀、瑜伽、小乘有部,余部之次第列之。並以印度撰述附載其末。
五、密藏綜合經軌,別為金剛頂、胎藏、蘇悉地、雜咒四部。金剛頂部經軌依十八會次第排列,晚出及通論之書則匯編於部末。雜咒種類較繁,今依諸佛、佛頂、諸經、菩薩、觀音、文殊、明王、諸天、陀羅尼等順序編次。又日本流傳之經軌,不見載於經錄者甚多,大都屬於撰述而偽托為翻譯,今只選錄數種,余悉從刪。
六、經論晚出譯本,有經錄未及記載而僅見於刻印本大藏者,今亦擇要編錄。注明出處概用略號,其例如次:
[宋]南宋前思溪藏本。
[元]元普寧寺藏本。
[明]明北藏本。
[清]清龍藏本。
[麗]高麗再雕大藏本。
七、四類譯本中有疑系撰述或判明屬偽妄者,作為疑偽之書,附錄於論藏及密藏之後。又舊編大藏經中收有外論兩種,今隨論藏疑偽編次。
八、本綠記載各書名目、卷數、譯者、譯時、異譯本勘同等項,主要以最初著錄之經錄為據,注明出處亦用略號,其例如次:
〔佑〕梁僧佑《出三藏記集》。
〔經〕隋法經等《眾經目錄》。
〔房〕隋費長房《歷代三寶記》。
〔仁〕隋仁壽年彥驚等《眾經目錄》。
〔泰〕唐靜泰《大敬愛寺眾經目錄》。
〔內〕唐道宣《大唐內典錄》。
〔圖〕唐靜邁《古今譯經圖記》。
〔周〕周明佺等《大周刊定眾經目錄》。
〔開〕唐智升《開元釋教錄》。
〔章〕唐玄逸《開元釋教廣品歷章》。
〔續開〕唐圓照《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
〔貞〕唐圓照《貞元新定釋教目錄》。
〔續貞〕南唐恆安《續貞元釋教錄》。
〔祥〕宋趙安仁等《大中祥符法寶錄》。
〔景〕宋呂夷簡等《景佑新修法寶錄》。
〔至〕元慶吉祥等《至元法寶勘同總錄》。
上項最初著錄如顯然錯誤者,則改用余錄或今人考證之說,並加注「余錄雲雲」或「今勘雲雲」。
九、現存宋元明各本大藏經,對於隋唐以前譯籍,常有依照「開元錄」之錯誤考訂而誤記書名、譯者等項者,今悉加以訂正,並注明穴開元錄》 「後誤雲雲」。其有異說可以備考者,亦一並注出。
十、凡有異譯本之書,均以翻譯在先或譯文較備之一本居首,而匯列余本於後。余本書名皆縮進一格排列(編號前加短橫才),以便識別。
十一、第五撰述類以中國撰述為主,高麗、新羅學人之作在中國流行者亦酌量收入。
十二、依撰述體裁區分為章疏、論著、語錄(拈古、頌古、評唱等附)、纂集、史傳(地志等附)、音義(悉昙、法數等附)、目錄(提要等附)、雜撰(護教、忏儀等附)等八部。章疏部又分為經疏、律疏、論疏、密教經軌疏、義章五目;論章部又分為三論宗、天台宗、慈恩宗、賢首宗、律宗、禅宗、淨土教、三階教八目。
十三、各部撰述中現存唐代以前諸作除殘缺過甚及不大重要者外,盡量編入。其出唐代以後者,則擇要著錄。至於日本所傳唐人有關密教雜撰,來歷多有問題,今暫從刪除,俟後補訂。
十四、各種注疏皆依所釋之書載於本目錄之次序編錄。同一撰述之有關諸作,則匯列一處以便閱者。
十五、撰述年代可考者皆注出(兼注公元),無考者擇要附注作者生卒年代備考(但於作者名字初見處加注,次後從略)。其書作者如有疑問,則加(?)號以為區別。
十六、本錄所載各書,均編號以便檢索。
一九六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