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陸法會的由來
內典中較早記錄水陸法會之歷史淵源的是南宋宗鑒完成於理宗嘉熙元年(1237)的《釋門正統》,該書卷四謂:
又有所謂水陸者,取諸仙致食於流水、鬼致食於淨地之義。亦因武帝夢一神僧告曰:“六道四生受苦無量,何不作水陸普濟群靈?諸功德中最為第一。”帝問沙門,鹹無知者。唯志公勸帝廣尋經論,必有因緣。於是搜尋貝葉,置法雲殿,早夜披覓。及詳阿難遇面然鬼王,建立平等斛食之意,用制儀文,三年乃成。遂於潤之金山寺修設,帝躬臨地席,诏祐律師宣文。世涉周隋,茲文不傳。至唐鹹亨中,西京法海寺英禅師,因異人之告,得其科儀,遂再興焉。我朝蘇文忠公轼重述水陸法像贊,今謂之眉山水陸,供養上下八位者是也。熙寧中東川楊锷祖述舊規,又制儀文三卷行於蜀中,最為近古。[4]
對於這則記載,南宋志磐《佛祖統紀》卷三十三亦表示贊同,並且神話色彩更為濃厚。其文曰:
水陸齋:梁武帝夢神僧告之曰:“六道四生,受苦無量,何不作水陸大齋以拔濟之?”帝以問諸沙門,無知之者,唯志公勸帝廣尋經論,必有因緣。帝即遣迎大藏,積日披覽,創立儀文,三年而後成。乃建道場,於夜分時親捧儀文,悉停燈燭,而白佛曰:“若此儀文協聖凡,願拜起燈燭自明;或體式未詳,燈暗如故。”言訖一禮,燈燭皆明;再禮,宮殿震動;三禮,天上雨華。天監四年二月十五日,就金山寺依儀修設,帝親臨地席。诏祐律師宣文。當時靈響,不能備錄。周隋之際,此儀不行。至唐鹹亨中,西京法海寺英禅師,夢太山府君召往說法。後獨坐方丈,見一異人前告之曰:“向於泰山府君處竊睹尊容,聞世有水陸大齋,可以利益幽品,其文是梁武所集。今大覺寺吳僧義濟得之,願師往求,如法修設。”師尋詣大覺,果得其文。遂於月望修齋已畢,復見向異人與徒屬十數,前致謝曰:“弟子即秦莊襄王也(莊襄是秦始皇父,至唐鹹亨九百四十年)。”又指其徒曰:“此范睢、穰侯、白起、王翦、張儀、陳轸,皆秦臣也,鹹坐本罪幽囚陰府。昔梁武金山設會,前代纣王之臣皆得脫免。弟子是時亦暫息苦,但經獄情未決,故未獲脫。今蒙齋忏,弟子與此輩並列國君臣,皆承法力得生人間。”言訖而隱。自是英公常設此齋,流行天下。[5]
若此記載不誤,則知梁武帝撰制水陸儀文之時間當在天監二年至四年(503—505),親施水陸法會則在天監四年[6]。但這種說法是頗使人生疑的。理由主要有:(1)宗鑒給水陸法會所找的內典依據“阿難遇面然鬼王,建立平等斛食”,它最早見於實叉難陀所譯《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該經譯出的時間約在公元699—704年之間。梁武帝怎麼能披閱到它呢?志磐或許發現了這個問題,所以就刪去了這些話,而加上了燭明燭滅的傳說,試圖論證梁武帝著作權的可靠性。但據《廣弘明集·歸正篇》可知,武帝天監三年才棄道歸佛,又怎能通覽大藏經?(2)鹹亨中英禅師復得其科儀,亦為假托之詞。鹹亨,唐高宗年號,共五年,即公元670—674年。究竟是哪一年,並未明確,模稜兩可的說法,不能讓人滿意。志磐所引秦莊襄王之事,荒誕不經,更不是信史。倒是他所說的英公常設此齋,卻給我們某種啟示。英公,即唐代開國元勳李世勣(徐勣)。據《佛說陀羅尼集經翻譯序》[7]可知,他與鄂國公尉遲敬德等12人以及沙門大乘琮等16人於永徽年間(650—655)助成阿地瞿多之陀羅尼普集會壇。可以說,徐勣是唐初弘傳密法有較大影響的人物之一。志磐把水陸齋的盛行歸功於他,是為了維護其水陸齋形成於梁的觀點。但事實上英公所學的密法是無極高的壇法,而不是武周時期實叉難陀的焰口施食儀。正可謂弄巧成拙,反而證明了水陸齋不形成於梁。(3)志公勸梁武帝撰儀文之說,同樣不可信。寶志(又作保志,418—514),南朝著名僧人,精通禅法與密教。在唐前的相關文獻中,都沒有他參與發起制作水陸齋的記載,因此這種傳說是後起的,正如《慈悲道場忏法傳》說他協助梁武帝制成《梁皇忏》一樣。[8]所以筆者以為水陸齋的形成絕不會在蕭梁,而是在實叉難陀譯出《焰口經》之後。周叔迦先生早就指出,水陸齋儀文中的咒語是出自菩提流志於神龍三年(707)譯出的《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9]這便是極有力的證據。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傳說,大概是因為梁武帝發起僧人撰集過《慈悲道場忏法》吧。[10]事實上,水陸儀文是唐代僧人在《梁皇忏》的基礎上揉合相關密典和當代的冥道無遮大會而成的。關於這方面的論述,詳見下文。
水陸齋的廣泛流播始於兩宋,北宋神宗熙寧年間(1068—1077)東川(今四川三台一帶)人楊锷撰《水陸儀》三卷,盛行於當世。元豐七、八年(1084—1085)間,佛印禅師住金山時,有海賈到寺設水陸法會,佛印親自主持,蔚為壯觀,遂以“金山水陸”馳名。元祐八年(1093),蘇轼作《水陸法像贊》十六篇,用以悼念愛妻王氏,世稱“眉山水陸”。其引文中稱“在昔梁武皇帝,始作水陸道場”[11],也把發明權歸於蕭衍,可見傳說由來已久。考蘇氏贊文內容,包括“一切常住佛陀耶眾”、“一切常住達摩耶眾”、“一切常住僧伽耶眾”、“一切常住大菩薩眾”、“一切常住大辟支迦眾”、“一切常住大阿羅漢眾”、“一切五通神仙眾”、“一切護法神龍眾”、“一切官僚吏從眾”、“一切天眾”、“一切阿修羅眾”、“一切人眾”、“一切地獄眾”、“一切餓鬼眾”、“一切畜生眾”、“一切六道外者眾”等贊文。它們的組織順序,其實是仿襲《慈悲道場忏法》卷七至卷九中“為六道禮佛”之內容而成。紹聖三年(1096),宗赜刪補詳定諸家所集,完成《水陸儀文》四卷,普勸四眾依法崇修,亦盛行於一時。南宋乾道九年(1173)則有魏公史浩因慕金山水陸齋法之盛,於是施田四百畝,在四明月波山建四時水陸,以為報四恩之舉。其所著儀文四卷刊行於世,孝宗聞之,賜以“水陸無礙道場”寺額,時人稱為“北水陸”。爾後志磬續史氏之儀文,著成新儀六卷,畫繪像幀二十六軸,大興普渡之道,史稱“南水陸”。志磐且自述兩者的區別是史氏“以法施者”,自己則是“以文字施者”。[12]
水陸法會自宋代流行之後,很快便普及全國,特別是成為戰爭以後朝野常行的一種超度法會。宗赜《水陸緣起》說:“今之供一佛、齋一僧、施一貧、勸一善,尚有無限功德,何況普遍供養十方三寶、六道萬靈,豈止自利一身,獨超三界,亦乃恩沾九族……所以江淮、兩浙、川廣、福建,水陸佛事,今古盛行。或保慶平安而不設水陸,則人以為不善;追資尊長而不設水陸,則人以為不孝;濟拔卑幼而不設水陸,則人以為不慈。由是富者獨立營辦,貧者共財修設。”[13]這便是後世所謂獨姓水陸與眾姓水陸的淵源。
到了元明清三代,水陸法會仍然深受朝野的歡迎。如元延祐三年(1316)、至治二年(1322),朝廷先後設水陸大會於金山寺,參加僧眾竟達一千五百人。[14]明初洪武元年至五年(1368—1372),相繼於南京蔣山設廣薦法會,即水陸法會。前後法會均請四方名德與會,如楚石梵琦、季潭宗泐、來復見心、東溟慧日、夢堂昙噩等,均曾應邀赴會說法,參加僧眾常過千人。太祖又命宗泐作《贊佛樂章》八曲,使太常奏曲歌舞,當時影響極大。明代高僧祩宏(1535—1615)還在志磐儀文的基礎上重加訂正,制成《法界聖凡水陸勝會修齋儀軌》六卷,通行於各寺院。清代則有咫觀撰《法界聖凡水陸大齋普利道場性相通論》九卷、《法界聖凡水陸大齋*輪寶忏》十卷,影響也不小。
自宋代盛行水陸齋後,它對文學創作也產生了影響,如洪邁《夷堅志》卷三“蕲守妻妾”條、卷三十五“金山婦人”條皆講到了水陸齋在民眾生活中的意義。尤其是後一條很有趣,茲迻錄於此,以供研讀:
祝堯卿雲:有士大夫自浙西赴官湖北,妻絕美,舟過揚子江,大風作於金山寺下,所乘舟覆,妻孥盡溺。唯大夫賴小艇得脫,就寺哀恸累日,然後去。三年秩滿東返,復留故處,就寺設水陸供薦,禱於佛,乞使妻早受生。罷時已四更。少焉,童奴掃地,逢一婦人,滿身流液如饞涎,裸跣抱柱,如醉如癡,喚之不應。黎明,僧眾聚觀。大夫亦至,細認之,乃其妻也。駭怖無以谕,命加薰燎,具湯藥守之。至食時稍稍知人,自引手接湯,俄而復活。夫婦相持而泣,遂告其故。曰:“我於殁時,如被人拖腳引下,吃數口水,入水底,為一綠衣官人攜入穴。穴高且深,置我土室中,每夜袖糕餅之屬飼我,未嘗茹葷。問其所從來,初猶笑不言。及既昵熟,方雲是水陸會中得來。因告之曰:‘我囚悶已久,試帶我出,瞻仰佛事,少快心意。’彼堅拒不肯,求之屢矣。一日導我攀險梯危上寺中,望燈燭瑩煌,及詣香案邊,聽讀疏,乃是君官位姓名追薦我,料君在此,盤旋繞寺,不肯還。綠衣苦見促,我故逗留。會罷,強拽我行。我聞君咳聲,緊抱廊柱不放,遭受毆打,極困倦。怕天曉,遂捨去。此身隨九泉下,不知歲月,賴君再生,皆佛力廣大所致。”喜甚而哭,夫亦哭,遂為夫婦如初。滿寺之人莫不驚異。綠衣官人者,蓋水府判官也。[15]
從這則故事可知,水陸齋救度的對象是亡靈,目的是要使孤魂超生。在齋會上,死者魂靈自己會光顧聽讀薦亡疏文。追薦者則要通報自己的官位姓名,向佛禱告許願。此似是據阿谟伽三藏撰《焰羅王供行法次第》而來。該經有雲:“普設無遮廣大供養,先從諸佛菩薩金剛天等,乃至鬼類冥道諸餓鬼僧尼靈等,記其名籍上,一一立壇上,以供物置籍前。當誦《甘露王真言》,加持供物觀想。”[16]由於佛力的廣大,孤魂亦得安寧。這則物語的精彩之處在於:管理水府的判官竟然拿思夫心切的女鬼毫無辦法,可說是一首對親情美、人性美偉大力量的贊歌。水陸齋的舉辦,正是契合了世人寄托哀思、追悼親人的情感需要。這點與中土南方固有的招魂儀式有相通之處,故而很受世人的歡迎。
二、《水陸儀規》略說
現今通行於各寺院的水陸儀文是清道光年間真寂儀潤匯集明雲棲祩宏補儀本而成的《水陸儀規會本》,而此儀軌的基礎是南宋志磐所撰的《水陸儀文》六卷(案:志磐儀文已沒有單行本,已被融合到了祩宏本中,故本文對《水陸儀軌》的文本分析是以祩宏本為基礎的)。經過初步考察,志磐儀軌實際上是匯集了唐代有關地獄、餓鬼的密教經軌而成,它重點參錄的經典是:
1、不空所譯《佛說救拔焰口陀羅尼經》。如卷一中所稱“伏聞覺皇憫焰口之徒,初令奉斛”[17]之餓鬼名“焰口”,卷四所唱“南無多寶如來!南無妙色身如來!南無廣博身如來!南無離怖畏如來!”[18]之梵咒,皆出於《焰口經》。
2、不空譯《施諸餓鬼飲食及水法》。如卷一有《無量威德自在光明勝妙力陀羅尼》曰:“曩谟薩嚩怛他(一,引)。孽跢嚩路(引)桔吉帝(二)。唵(三)!三跋羅三跋羅吽(引,四)。”[19]《發遣真言》則曰:“唵。麽訝羅,穆羯叉,目。”[20]卷四又有《施甘露真言》曰:“南無素噜皤耶,怛他揭多耶,怛你他。唵。素魯素魯,缽啰素噜,缽啰素噜,莎诃。”[21]凡此諸咒,皆出是經,僅是咒語用字略有不同而已,而語義則無二致。
3、金剛智譯《藥師如來觀行法》。如卷二之《獻華真言》曰:“唵。阿歌羅,阿歌羅。薩縛苾地耶,馱羅布爾底,薩縛诃。”[22]《然香真言》亦曰:“唵。阿歌羅,阿歌羅。薩縛苾地耶,馱羅布爾底,薩縛诃。”[23]皆出於該經的《獻華真言》與《燒香真言》。[24]
4、菩提流志譯《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案:周叔迦先生認為《水陸儀規》中的所有密咒皆出於是經[25]。這話其實不全對,雖然如《召請真言》、《沐浴真言》、《獻供養真言》、《獻燈真言》、《獻食真言》等大部分咒語《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中也用到了,但考兩者的咒語文字,實鮮有相同處(或許周先生看到的是另一種與今本不同的經卷吧)。如《獻食真言》,菩提流志譯本為“娜谟啰怛(二合)娜怛(二合)啰野耶(一)”[26]等十九句,而《水陸儀規》卷二只為“唵。薩婆怛他揭多,阿弩怛啰婆”[27]等十二句,且咒語大異。如果說《水陸儀規》的撰述者參照了該經的部分內容,倒是說得過去的。
5、《十王經》。案:該經又叫《閻羅王授記四眾送修生七齋往生淨土經》、《閻羅王經》、《閻羅王授記經》等。今存敦煌遺書中有P.3304V、P.2003、P.2970、S.3961、S.3147、S.5544、S.5450、S.5585、P.5580、B.8254、B.8253、B.8254、B.8256、B.8257、B.B.8258、B.8259、S.4890、S.7598、S.4805、S.5531、S.2815、S.4530、S.6230、S.2498、P.3716等抄卷,是敦煌地區流播最廣的經典之一。《水陸儀規》卷三中所提到的地獄十王——閻羅大王、秦廣大王、初江大王、宋帝大王、五官大王、變成大王、泰山大王、平等大王、都市大王、轉輪大王[28],皆出於是經,而十王則是當時冥道供的主尊之一。
其次,《水陸儀規》還具有濃厚的本土文化色彩。如卷二“一心奉請發揚水陸流通至教制儀立法十大士並諸眷屬”中列舉了阿難尊者、梁朝神僧聖師、志公和尚、梁武帝、僧祐律師、赜公禅師、蘇文忠公、節推楊公。這種列譜敘源的方法,其實就是受魏晉以降盛行制家譜及禅宗敘血脈圖的影響所致。卷三之“奉請施家上世祖宗亡靈眷屬”中列出“始祖、高祖、曾祖、祖考、先考、伯考、叔考、先兄、亡弟”,顯然是儒家喪禮制度的折射。而同卷奉請對象中又出現了大量的道教神祇,如北極紫微大帝、南極太微大帝、北斗七元星君、南斗六司星君、九曜星君、三台華蓋等,這表明宋代三教合流後,道教對佛教儀軌也有很大的影響。具體到水陸儀法,那就是宋徽宗的傑作,他於建中靖國五年(1106)“敕水陸道場內設三清等位”[29],影響所及,到了志磐撰儀時,仍大大方方地請進了眾多道教尊神,甚至把杭州的城隍列廟、九縣鄉坊、係祀靈祠、五通祀堂、武穆王等許許多多的鬼神一一恭請降臨道場。這種地方特色,真是有趣。特別是卷五,把“十方法界、帝王後妃、文武官僚、孔聖儒宗、仙人隱士”統合在一起,真可謂是三教渾一了。
第三,水陸儀規對《慈悲道場忏法》也有所繼承,主要表現在卷五所奉請的諸六趣眾生等對象上。關於這點,前文敘蘇轼“眉山水陸”時已有介紹,就不重復了。
綜上所述,志磐的《水陸儀規》主要是在蕭梁的《慈悲道場忏法》及李唐的焰口施食儀的基礎上,融合冥道無遮大齋而形成的新法。
三、敦煌文獻中的施水陸冥道齋法與水陸齋文
據最澄(767—822)《傳教大師將來越州錄》載,他從唐求得《冥道無遮齋法》一卷(加《火吽儀軌》一卷)[30]帶回日本。圓仁(794—864)則求得《冥道無遮齋文》一卷[31]傳回國內。另據承澄(1205—1282)所輯《阿娑縛抄》卷166,日本又有“冥道供本”行於世。[32]所載規模與水陸齋大致相當。由此推斷,在唐代除了瑜伽焰口施食儀救度亡靈外,最盛行的密教儀式就是冥道供了。冥道供的主尊是閻羅王,修行依據是阿谟伽三藏所撰《焰羅王供行法次第》。考其內容,多有與不空譯《施諸餓鬼飲食及水法》相重合者,如它的《召請餓鬼真言》、《開喉印真言》、《甘露真言》、《乳海真言》、《五如真言》等咒語[33]全部抄自該經。所不同的是增加了奉請文(即從“一心奉請本師釋迦牟尼佛”至“一心奉請一切護法金剛密跡諸善神眾”等十七句)、“忏悔偈”、“贊頌咒”等類似唱導性質的儀文,使之更符合修行者的需要,簡易可行。聯系前引《夷堅志》“金山婦人”故事,宋代的水陸齋與唐代的冥道無遮大會有極其密切的關系。
在今存敦煌遺書中,涉及冥道齋法的文獻主要有S.2454V《一行大師十世界地輪燈法》(原題),其文曰:
1.按經雲:地藏菩薩哀愍世間,
2.人世有橫死者不少,或犯四煞,或天羅地網,觸突三尊,惡
3.神所拘,致令非犮三屍說邪牙瘴,筭不得壽終。
4.世間興作,或犯土工,不避神煞。囗[34]人拜壇,上官皆有
5.衰損,亦因起作。入新官宅,可先建十世界地輪燈於
6.堂殿,中畫地為輪,以為十道。每輪七燈,輪心安地藏菩薩。
7.施主虔心勸請,發願忏悔。黃昏燃燈燒香,每輪
8.淨食一分,各具疏於菩薩前,燒香,花、果、淨水、刀子。
9.其咒乃《大悲心咒》,加持廿一遍,即普遍三千大千世界。水陸
10.並蒙飽足,罪業消滅。至五更,以食以為三分,一分施
11.獄囚,一分送於野外,一分送至河池中,所有衰年死月
12.並得消散,轉禍為福。上至人王,下至群臣黎庶,力
13.辦隨喜。此亦名施水陸冥道齋法。眾生在世,多
14.被怨家仇[35]訟,身遭橫死。若能設此燈法,應
15.是殃厄悉得消散。若有怨敵欲來侵伐,亦設
16.此燈,彼自遭殃,不果所願。蝗蟲犯境,五稼不
17.成,雨雷傷苗,疾疫流行,亦得消滅。遇辦
18.即作,不惡囗囗擇日。是法如右。
19.天曹府君,地府閻羅天子,司命並諸持(侍)從,大山府君
20.並諸持(侍)從,司錄並諸持(侍)從,五道大神並諸持(侍)從,察命並
21.諸持(侍)從,地府都官並諸持(侍)從,本命郎官,本命都官
22.主,錄庫使者,太歲諸神並諸持(侍)從,主錄庫使者,
23.六道都判使者,本命神宿,土地靈祇,龍王之屬,
24.南北斗屬,司命使者,地府諸司一切眷屬,天曹司
25.判使者,地獄獄卒一切使者。
此卷又名《施水陸冥道齋法》,或許與後世之水陸齋儀有某種內在的聯系。它雖然題為一行大師(683—727)所傳,但各種經錄都沒有載錄,所以很可能是偽托。就其所述齋法行儀而言,實際上是佛、道術儀的混合產物。其間參考的內典主要有:
一是有關地藏菩薩的譯經和偽經。地藏菩薩以“安忍不動,猶如大地;靜慮深密,猶如秘藏”而著稱[36]。據《大方廣十輪經》卷一《序品》、《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等記載,地藏菩薩由過去之大悲誓願力,示現大梵王身、帝釋身、聲聞身、閻羅王身、獅、象、虎、狼、牛、馬身,乃至羅剎身、地獄身等無量無數異類之身,以教化眾生,並特別愍念五濁惡世受苦眾生,應眾生所求而消災增福,以成熟眾生之善根,故而深受信眾的歡迎。如隋代三階教的信行大師依《地藏十輪經》而倡地藏菩薩禮忏法,使地藏信仰廣為流播。在敦煌遺書中,偽經《佛說地藏菩薩經》亦有多份抄卷留存於世,經曰:
1.爾時地藏菩薩住在南方琉璃世界,以靜(淨)
2.天眼觀地獄之中,受苦眾生,鐵碓搗,鐵
3.磨磨,鐵犁耕,鐵鋸解,镬湯漉沸,猛火
4.囗天。饑則吞鐵丸,渴飲銅汗,受諸苦惱,
5.無有休息。地藏菩薩不忍見之,即從南方來到
6.地獄之中,與閻羅王共同一處,別床
7.而坐。有四種因緣:一者恐閻羅王斷罪不憑;二
8.者恐文案交錯;三者未合死;四者受苦罪了出
9.地獄池邊。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造地藏菩薩像、
10.寫《地藏菩薩經》及念地藏菩薩名者,此人定得
11.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從一佛國至一佛國,從一天堂
12.至一天堂。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造地藏菩薩像、
13.寫《地藏菩薩經》及念地藏菩薩名者,此人定得
14.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此人捨命之日,地藏菩薩親
15.自來迎,常得與地藏菩薩共同一處。聞佛所說,皆
16.大歡喜,信受奉行。
此經突出了地藏菩薩對地獄眾生的大慈大悲的救苦情懷,特別是寫經誦經、造像之功德。
二是參考了義淨所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釋氏要覽》“寺院壁畫”條引該經卷三十四雲:“今敕諸比丘,於寺門壁畫生死輪,應隨大小圓作輪形,中安毂,次安五輻,表五趣。當毂下畫地獄,二邊畫傍生餓鬼。次上畫人天,於人趣中唯畫四洲。於其毂上塗白色,中畫佛,佛前畫三類物:初畫鴿表多貪,次畫蛇表多瞋,後畫豬表愚癡。”[37]此處所說雖然不是地輪燈壇法,而是生死輪之畫法,但其用輪、輻來象征有情眾生的方法對地輪燈壇法還是有影響的。S.2454V僅是將五輻之輪改成了十道之地輪。這一方面是受到《華嚴經》崇拜“十”的啟發,另一方面也暗合唐初貞觀元年(627)分天下為十道的史實。[38]
三是敦煌遺書P.3913題為不空所譯《金剛峻經金剛頂一切如來深妙秘密金剛界大三昧修行四十二種法經作用威儀法則大毗盧遮那佛金剛心地法門秘密戒壇法儀則》之〈佛說水陸燈壇功德部第十三〉,其經雲:
1.地輪燈壇闊二丈四,高三肘。或丈二,高二肘。其燈輪三千六百福(輻),燈三千六百盞。壇四角用八方
2.善神,各執幡一口。四門用四金剛。地(此)是水波(陸),又裡有眾生天輪地輪八方之壇。其八方壇有四善神,
3.各執一口幡。四金剛燈,用三百六十盞燈,輪用三百六十福(輻)。此燈輪功德靈驗:第一身光遍照三千
4.世界;第二照黑暗地獄眾生,總持生天;第三照三十三天諸天菩薩,集會歡喜。南
5.閻浮提,憎(贈)我善法,總與授記。身謝命終,生在光音淨天,得正(證)無上菩提;第四功德,眼光
6.見三千大千世界,觀如掌內;第五功德,求願吉凶便知如意;第六功德,照水陸有情,遇
7.此水陸燈壇,總持得生天;第七功德,生生世世,囗囗光明;第八功德,身光常隨,不受黑暗;第九功德,
8.常見佛光明,不隨黑暗;第十功德,然燈果報,功德無限,教量不得。當來正果號燈王佛,佛於
9.王捨城金剛座入定,觀見後[囗](世),大多眾生造罪業,不修善法,墮在地獄。
不空(705—774),盛唐最著名的密宗大師。該經當是他天寶十二至十四年(753—755)間在武威時所譯,細繹經文意思,水陸燈壇與地輪燈壇乃異名同實。其中具體地交待了水陸燈壇的壇法要求,特別強調了它的十大功德。在十大功德中,最重要的是水陸燈壇能使黑暗地獄的苦難眾生得到光明,水陸有情悉得生天。易言之,即在於破地獄和濟生靈。而對於佛和菩薩所放光明的神奇作用,密典中亦極盡渲染,如菩提流志譯《不空羂索神變真言經》卷二十即說:“不空王觀世音像放大光明,遍照三千大千世界,上至有頂,下徹地獄,皆六震動。地獄劇苦,一切有情,皆得度脫,上生天界。水陸一切六趣有情遇斯光者,捨此身後盡得除脫種種苦身……所有無始重罪業障則燼消滅。”[39]不空所述水陸燈壇行儀中對燈明的崇拜,與菩提流志譯經可說是一脈相承。
三是三分供食的方法,當是源於菩提流志譯《一字佛頂輪王經》。該經卷二有雲:“若得飯餅應淨淘擇,分為三分。一分獻佛咒神諸天,若食獻已,持施水陸一切有情;一分給施外來乞者,若無乞者,施於禽獸;一分自持依法而食。”[40]不過,在施水陸冥道齋法中,分施的對象已發生了變異,分別是施獄囚、施曠野(所謂一分送於野外)、施河中,似乎是從眾生的分布空間這一點而言的。
四是參考了《千手觀音經》。其間加持食物所用的《大悲心咒》即出於是經。經中有雲:“其結界法者,取刀咒二十一遍,劃地為界。或取淨水咒二十一遍,散著四方為界……若能如法受持,自然剋果。若聞此陀羅尼名字者,尚滅無量劫生死重罪,何況誦持者!”[41]《大悲心咒》既然有如此威力,難怪要用它來加持所施之食物了,甚至連誦咒的遍數也和《千手觀音經》裡的要求相同,更何況千手觀音信仰在唐五代以降是最流行的觀音信仰呢。[42]
S.2454V抄卷中還有不少是屬於道教的東西,如三屍、司命、司錄、太歲、土地、南北斗諸神。茲以三屍為例略作說明。《酉陽雜俎》引《玉格》雲:“三屍一日三朝:上屍青姑,伐人眼;中屍白姑,伐人五臓,下屍血姑,伐人胃命。”[43]《雲笈七簽》則說:“道書曰:言人身中有三屍蟲,居三丹田,好惑人性欲,得早亡。每至庚申日,上讒於帝,請降災禍於人,故人多妖枉禍厄。修煉者用術與藥以去之,則年長不死。”[44]准此可見,三屍之神喜作祟,故中古以降有庚申日守三屍的風俗。它進入密教行儀被人祭拜,顯然是受此影響所致。敦煌遺書S.6094《洪潤鄉百姓高延晟延宅祭文》曰:“維歲次甲戌正月乙亥朔廿二日庚申,洪潤鄉百姓高延晟宅祭文:謹以酒酌之尊,敬祭延晟宅神之靈。朱雀、玄武、青龍……鎮宅。”此即是守庚申除三屍之信仰的表現。
另外,從今存敦煌文獻看,唐五代並宋初時期的人們頗重喪葬與祭禮。如S.5527《甲申年為阿婆修七齋及百歷》雲:
1.甲申年六月三日阿婆身殁,至九日開七齋,至十六日二
2.七齋,至廿三日第三七齋,至七月一日第四七齋,至八日五七齋,
3.至十五日六七齋,至廿二日修七齋,至九月十三日百日齋(下殘)。
這裡把齋日詳細列出,自然是為了方便行事。即要求從一七齋至百日齋,甚至大祥日(大祥祭事,參S.5957《脫服文》)都得舉行法事。如北大D.184《楊廷光發願疏》雲:
1.又願家內平安,設一七人供,寫《藥師經》一卷、《無常經》一卷、
2.《觀世音經》一卷、《菩薩戒經》一卷、《多心經》一卷、《尊勝經》一卷。
3.右件供並寫經,願家內大小平安,無諸災障,今因
4.囗兩次,請為表歎。
5.十一月廿三日弟子楊廷光疏。
細繹文意,該卷文書是為一七齋所寫的發願疏。主要是想通過寫經功德(其中有的是密典,如《藥師經》、《尊勝經》)和誦經功德(表歎,即法師誦經和贊導意)來超度亡靈。再如終七齋,北大D.204號有雲:
1.靈修寺請陰法律、張寺主、堅真阇梨、堅相阇梨、志空、妙嚴師姑、
2.五娘阿師子。
3.右堅法今月廿四日奉為亡考終七追念,幸
4.慈悲依時降駕。
5.囗月十二日囗囗囗堅法謹疏。
這件文書是堅法為亡考滿七,請靈修寺的僧尼來做法事的疏文。那些僧尼具體做了什麼,疏中並無詳細的交代。參照S.5957《亡考文》所說的“為亡考某七追福,……故於是日延請聖凡,就此家庭奉資靈識,於是施羅百味,遠影於天廚,爐焚海岸之香,供列天廚之味。惟願以斯設齋功德,一一令誦勝因,總用資量亡考所生魂路,唯願坐蓮台而居上品,乘般若而往西方。”這裡雖未交代是一七還是終七,但作為亡考文的樣文,是適用於任何七祭的。所以其所說的施羅百味、令誦勝因,實際上就是指誦經施食以救拔亡魂。
敦煌地區既然如此注重喪葬之儀,那麼有無與後世水陸齋相似的齋文呢?經查,S.0663中即有用於水陸齋會的疏文。該卷分正反面書寫,正面有三件文書:《水陸無遮大會疏文》(擬)、《印沙佛文》(原題)、《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原題)。考其筆跡,當為一人所書。而背面的《算經》(擬)則為另一人所書。
S.0663中第一件文書原題缺,但內容完整。文雲:
1.仰啟蓮花藏界清淨法身百億如來、恆沙化佛、清涼山頂
2.大聖文殊、雞足巖山得道羅漢、龍宮秘典、鹫嶺微言、道
3.服他心一切賢聖:唯願發神足,運悲心,降臨道場,證明功德。
4.厥今置淨壇於八表,敷佛像於四門,中央建觀音之場,釋眾
5.轉金言之部。設香馔供三世諸佛,散淨食於水陸生靈。合境
6.虔恭,傾城懇颡者,為誰施作?時由有我府主二太保瑞福禳災
7.之嘉會也。伏唯我太保門傳閥閱,應賢五百之年;岳渎生資,
8.當期半千之士。文過周孔,雅操入木七分;彎弓穿楊,舉矢猿
9.啼而繞樹;寬弘治眾,萬姓歎異瑞之風;設法安人,千家賀堯
10.年之慶。加以信珠皎淨,心境先明,憑釋教以定八方,奉賢
11.聖而安社稷。先陳志懇,想鹫嶺而傾心;請佛延僧,結淨壇於九地。
12.六時轉念,經聲動曉於合城;士庶诜诜,鈴梵洪鳴於滿城。是時也,
13.太揚(陽)北照,凝凍相容(溶)。僧徒念誦以周圓,精誠灌頂已五日。總斯
14.多善,無限勝因,先用莊嚴梵釋四王、龍天八部,伏願威光轉
15.盛,福力彌增,興運慈悲,救人護國。當今聖主,永坐皇城,十道
16.爭馳,赤心向國。又持是福,伏用莊嚴我太保貴位,伏願福如海
17.岳,承虔節而延祥;祿及江准(淮),治河西而世代。國太(泰)吉慶,比日月而
18.漸圓。公主夫人恆昌,保芳顏而永潔;刺史尚書等固受,願
19.接踵而紹隆;諸小娘子延長壽,貞蘭而皎皎。然後何(河)清海晏,不聞
20.受苦之聲;四寇來降,永絕烽煙塵(塵,疑衍)之戰。三災殄滅,盡九橫於海陬;
21.勵(疠)疫消滅,送饑荒於六戶。散沾法界,變及有情,賴此勝
22.因,城(鹹)登覺道。摩诃般若!
這件文書,無疑是屬於密教法會的。因為從它所說的“置淨壇於八表,敷佛像於四門,中央建觀音之場”可知,這個壇場是按照《施餓鬼甘露味大陀羅尼集經》的要求建立的。經中有雲:“壇開四門,……於壇中習作一蓮花座,雜色綩綖敷其台上,安置佛形或觀音像。”[45]而散淨食於水陸,正揭示了此法會的宗旨,即要拯拔各種餓鬼或亡靈。或許,這就是水陸道場得名的由來。疏文中又言及藻頂五日,則水陸法會中還得給施主親行密儀,以求心想事成。最後的祝願辭表明,水陸法會的功能是多重的,除了薦亡外,還可為生者祈福。而後者,似乎是此次法會的重點所在。還有,所謂盡九橫於海陬,則知此儀式又受到過藥師信仰的影響[46]。也就是說,敦煌的水陸齋,可能是多種密法行儀的綜合體。
俄藏敦煌遺書ДX.06746+ДX.06746V與S.0663的性質相同,疑其也用於水陸法會上救度冥道之苦。該卷首尾俱殘,但主要的內容是清楚的。文曰:
(前缺)
1.不善不吉,逐咒力而消
2.除,辜命負財,領斯福
3.解仇怨。結(給)幽冥,顯睹
4.燈光,加備威神。水陸濕
5.生,遇餐茲(食),悉令滿足。遂
6.使他方菩薩降會蓮
7.宮,異境靈祇,鹹臻此府。
8.伏願藥王菩薩悲愍有情,毗那夜迦不行
9.毒氣!
10.日就斯壇證盟而上福
11.因,垂濟鴻悲,罪自消除。
12.以斯結壇散施功德,燃
13.燈捨施福因,總用莊嚴,
14.先用奉資釋梵四王,龍天
15.八部,伏願威光盛,神力
16.昌,鎮娑婆,護法界,使年
17.消九橫,國有萬喜,月彌
18.三災,境納千祥之慶。又持
19.加(加持)以翹情善境,假百
20.秉以為心,十信冥懷,
21.大豎三(世)之福,是以金經
22.罷啟,玉軸還終。散食
23.結壇,薦資軍國。是時
24.也,寒光斂色,陽氣思
25.舒,結勝壇以殄千殃,捨
26.珍財祈恩萬劫,所有
27.伏願大雄方便,慈悲無邊,救苦拔厄,眾生有
28.望!
該寫卷為兩人所書,其中第8—9行、第27—28字跡異於他行,顯然是後人添加的。第一人所抄未完,但可以看出文書之性質,當是薦亡所用,其中也特別提到了水陸濕生,似與水陸齋有關。第22與23行中又言及“薦資軍國”,疑其專為陣亡將士設齋。16—17行中又有年消九橫之說,亦屬藥師信仰的印記。原夫藥師齋中,專有神幡續命儀,也是救亡之密教行儀,然其中並無結壇散食的記載。可見是文與S.0663一樣,綜合了多種密法而成。而所補的內容中,藥王菩薩見於劉宋畺良耶捨所譯《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47],毗那夜迦出於般刺蜜谛譯《首楞嚴經》卷七,它本是惡鬼之王,但因行者持誦《佛頂咒》,故不興害,反而守護所有眾生[48]。由此可見,敦煌的冥道行齋,的確是多種密法的綜合。而其齋文,通過增補修改,又可在不同的場合運用。
雖然在敦煌文獻中至今未發現有題為“水陸齋文”一類的文書,但S.0663及ДX.06746+ДX.06746V兩件疏文,明確指出施食的對象是水陸生靈,所以它們是宋代水陸儀文的先導是無可置疑的。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至宋,最高統治者也承認了水陸道場,並施之於宮廷中。如蘇轼就撰有《冬至福寧殿作水陸道場資薦神宗皇帝齋文》、《正旦於福寧殿作水陸道場資薦神宗皇帝齋文》、《內中福寧殿下寒節為神宗皇帝作水陸道場文》。[49]這種舉措,無疑會大大促進水陸齋法的流播。
四、水陸畫像
蘇轼《水陸法像贊序》中有雲:“唯我蜀人,頗存古法。觀其像設,猶有典型,虔召請於三時,分上下者八位。但能起一念於慈悲之上,自然撫四海於俯仰之間。轼敬發願心,具嚴繪事,而大檀越張侯致禮,樂聞其事,共結勝緣,請法雲寺法湧禅師善本,善擇其徒,修營此會。”蘇轼所謂蜀人,就是前文所言的撰作三卷《水陸儀》的楊锷。既言其有“像設”,則知楊氏所作的水陸法會儀中就已經開始運用圖像了。而蘇轼在悼念亡妻王氏的水陸法會上,則制作了十六幅畫像,分上堂八位和下堂八位,這種圖像的排列方法就是源自楊锷之法。到了北宋後期,在宗頤所撰的《水陸緣起》中,則分成上中下三堂來供養諸神之像,上堂是法界諸佛、菩薩、緣覺、聲聞、明王、八部、婆羅門仙,中堂則供養梵王帝釋二十八天及宿曜一切尊神,下則供養五岳河海大地龍神、往古人倫、阿修羅眾、冥官眷屬、地獄眾生、幽魂滯魄、無主無依諸鬼神眾、法界旁生之類。舉凡六道之中的四聖六凡,皆在供養之列。由此可見,宗頤儀軌中供奉的尊像定然不止16位了。到了南宋末的志磐,為了配合其所著新儀六卷,他也畫繪像幀二十六軸。既謂26軸,數量肯定也超出了蘇東坡時的16幅。明代高僧祩宏在《雲窗三筆》中則指出當時的水陸儀文之“所繪上下堂像,隨畫師所傳,奉為定規,頗不的當。”[50]然而我們今天所能看到的最早的水陸畫像,則是北京圖書館藏明成化年間(1465—1487)由山西右玉縣所刻的《水陸道場神鬼圖像》[51],該版畫原本有圖150幅,神像眾多,栩栩如生。其中有的屬於密教神像,如四天王及其眷屬、忉利天王與眷屬、地藏菩薩、地獄十王等,有的則屬道教神,如東岳天齊仁聖帝、西岳金天順聖帝、北極紫微大帝等。我不知道這些神像是否也在袾宏大師所說的“頗不的當”之列?按照現今能行本《水陸儀軌會本》卷四的記載說:“水陸內壇畫像,古規上下兩堂共二十席,每席十位,即畫十軸。唯上堂第一席,佛聖十三軸。第十席啟教諸師,增四明志磐、雲棲蓮池,共十二軸。下第二席開出城隍列廟、本家土地兩席。下第四席,開出本家祖宗,或增正薦。此四席畫隨改,有無不定。”[52]由此推斷,完整的水陸畫至少包括200位尊神之像,或204位主神之像。畫像代表的是法會行儀中被召請的尊神,被請光臨之後還要於法會完畢後再恭送,送畢,則將畫幅取下卷好,下次再用。它們專用於佛事活動,平時不能懸掛,更不能拆開單幅懸掛。
為什麼在水陸法會中懸掛畫像呢?除了用來代表被祈請的主尊外,還有直觀的引導作用。這也是中外宗教美術的共同特征。如王逸《楚辭章句》即說:“楚有先王之廟及公卿祠堂,圖畫天地山川神靈,琦玮谲詭,及古聖賢怪物行事。”[53]唐人李華《衢州龍興寺故律師體公碑》則雲體公曾“建講堂、門樓、廚庫、房庫,畫諸佛剎,鑿放生池,聞者敬,觀者信,聽者悟”。[54]歐洲教皇格利高利(Gregory,the Great Pope)亦謂:“繪畫對於文盲,如書籍之對於能寫會讀的人。”[55]在古代社會,由於參加水陸法會的人數眾多,其間定有許許多多不能聽懂水陸經疏的信眾,而水陸畫像的運用便能直觀地啟迪他們,引導他們更好地理解水陸法會的宗教意義。當然,對於被追薦的亡靈而言,畫像中的各種主尊,則成了他們的保護神。當然,同時也有保護在生之人的用義。為求圖文並茂,本期中插特選用《北京文物鑒賞》編委會所編“明清水陸畫”,其中明代水陸畫為萬歷三十七年(1609)慈聖皇太後李氏敕令當時畫家繪制,清代水陸畫為道光八年(1828)由僧人性珍募化錢銀雇用名家所繪。
【注 釋】
[1]丁福保《佛學大辭典》第345頁,文物出版社,1984年。
[2]《佛光大辭典》第1489頁,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89年。
[3]同上,第3831頁。
[4]《佛藏要籍選刊》第13冊,第261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
[5]《大正藏》卷49,第321頁中—下。
[6]按照宗鑒、志磐的說法,梁武帝撰水陸儀文是三年乃成。《佛祖統紀》卷三十七系此事始於天監二年(參《大正藏》卷49,第348頁),卷三十三則謂事成於天監四年,由此得出三年乃成之結論。但高承《事物紀原》卷八卻系在天監七年(508)。其實二說皆不可信。
[7]參見《大正藏》卷18,第785頁,上—中。
[8]牧田谛亮先生認為中國佛教的水陸法會是由梁武帝、寶志和尚所發起(《寶志和尚傳考》,《中國佛教史學史論集》第79頁,大乘文化出版社,1978年。在《水陸法會小考》一文中,他仍堅持了這種觀點。文載楊曾文、方廣锠主編《佛教與歷史文化》第343—361頁,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年)。但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周叔迦先生對此論之已詳,本人在正文中亦有所補充。不過,這個傳說的影響實在是太深遠了,甚至於流播到了邊疆之地。據白萬榮《青海樂都西來寺水陸畫析》可知:西來寺現存文物中,有一套共二十四幅明代絹質水陸畫,其第一幅是“‘梁武帝問志公和尚圖’和‘水陸緣起’”,《水陸緣起》一文記載史傳梁武帝夢中得神僧啟示,醒後得寶志禅師指教,創作水陸儀軌的經過。(《文物》1993年第10期)另外,筆者最近閱讀聖凱法師的大著《中國佛教忏法研究》,他對《梁皇忏》的撰集經過及作者進行了周詳的辨析,最後得出結論說,《梁皇忏》的最初形態是《淨住子》的“忏悔篇”(即《六根大忏》),後來才由蕭衍命令真觀增廣而成現存十卷本《梁皇忏》(參該著第29—78頁,宗教文化出版社,2004年)。這就進一步證實了寶志和尚參與《梁皇忏》的制作,只是後世的附會之辭。
[9]周叔迦《法苑談叢》第52頁,上海辭書出版社,1999年。
[10]案:關於《慈悲道場忏法》(即《梁皇忏》)的研究,最新的研究成果可參徐立強《〈梁皇忏〉初探》(文載《中華佛學研究》第2期,第177—206頁)、聖凱法師的《〈梁皇忏〉及其作者辨析》(文載《中國佛教忏法研究》第29—78頁)及拙文《〈梁皇忏〉簡介》(文載《敦煌密教文獻論稿》第250—258頁,人民文學出版社,2003年)。
[11]《蘇轼散文全集》第958頁,今日中國出版社,1996年。另據《大足石刻志略校注》載,在妙高寺的阿羅漢窟中,也镌有《水陸法像贊》中的一則,文曰:“大不可知,山隨線移。小入無間,澡身軍持。我雖不能,能設此供。知一切人,具此妙用。”(參劉長久、胡文和、李永翹編著《大足石刻研究》第346頁,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5年。)
[12]《大正藏》卷49,第322頁,上。
[13]《卍續藏經》第101冊,442頁,上。
[14]案:元代除朝廷於金山寺設水陸大會外,其它地方,如大都(北京)吳天寺、山西五台山、杭州上天竺寺、四川眉州中巖寺等地,都曾舉辦過盛大的水陸法會。
[15]《筆記小說大觀》第2冊,第247頁,江蘇古籍刊印社,1983年。
[16]《大正藏》卷21,第374頁,中。
[17]《卍續藏經》第129冊,第534頁,上。
[18]《卍續藏經》第129冊,第587頁,下。
[19]《卍續藏經》第129冊,第535頁,下。
[20]《卍續藏經》第129冊,第536頁,下。
[21]《卍續藏經》第129冊,第587頁,上。
[22]《卍續藏經》第129冊,第544頁,上。
[23]《卍續藏經》第129冊,第543頁,下。
[24]參見《大正藏》卷19,第26頁下、27頁上。
[25]周叔迦《法苑談叢》,第52頁。
[26]《大正藏》卷20,第278頁,上。
[27]《卍續藏經》第129冊,第552頁,上。
[28]《卍續藏經》第129冊,第562頁,下。另外,有關敦煌所出的《十王經》,可參看杜斗城《敦煌本〈佛說十王經〉校錄研究》(甘肅教育出版社,1989年)。
[29]《大正藏》卷49,第419頁,上。
[30]《大正藏》卷55,第1058頁,下。
[31]參周叔迦《法苑談叢》,第53頁。
[32]參《大正藏·圖像部》卷9,第527頁中—531頁下。
[33]參《大正藏》卷21,第375頁下—376頁中。案:這些經文,實抄自不空大師的譯經(參《大正藏》卷21,第467—468頁)。
[34]原字不易辨識,故作缺字處理。
[35]案:原衍一“仇”字,未錄。
[36]《大正藏》卷13,第722頁,上。
[37]《佛藏要籍選刊》第2冊,第31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
[38]唐貞觀元年分天下為關內、河南、河東、河北、山南、淮南、江南、隴右、劍南、嶺南十道。
[39]《大正藏》卷20,第335頁,中。
[40]《大正藏》卷19,第236頁,下。
[41]《大正藏》卷20,第109頁,中。
[42]關於敦煌文獻中的千手觀音信仰,可參拙著《敦煌密教文獻論稿》第74—94頁。
[43]段成式《酉陽雜俎》,第14頁,中華書局,1981年。
[44]《道藏要籍選刊》第1冊,第589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45]《大正藏》卷21,第486頁,下。
[46]關於敦煌文獻中的藥師信仰,可參拙著《敦煌密教文獻論稿》第182—233頁。
[47]參見《大正藏》卷20,第660頁下—661頁上。
[48]參見《大正藏》卷19,第137頁,上。
[49]參見《蘇轼散文全集》第504頁。
[50]《水陸儀規會本》卷四,第141頁,上海佛學書局,2002年。
[51]參《中國古代版畫叢刊二編》之《水陸道場神鬼圖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
[52]《水陸儀規會本》卷四,第5頁。
[53]《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062冊,第25頁,台北商務印書館,1986年。
[54]董诰《全唐文》第3576頁,中華書局,1983年。
[55]轉引自蘇珊·伍德福特著,羅通秀譯《劍橋藝術史》第3冊,第349頁,中國青年出版社,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