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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兵教授:佛教的社會責任和社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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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社會責任和社會價值

文/陳兵

資產階級革命的一大成果,是結束了封建社會政教合一、宗教干預政治的歷史,政教分家,成為先進國家的標志之一。近世多種政治體制,包括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在內,都將宗教信仰劃歸公民個人的私事。劉小楓先生說得對:基督教只救贖個人,不救贖社會。滿足信教民眾的宗教需要,而不承擔國家社會治亂興衰的責任,基本上已成為近現代社會對各宗教職能的定位。這從國家、社會一方來說,無疑是理性的、開明的態度。

佛教,從來以高高在上的姿態超然於人間世,專以解決個人了生死的終極關懷問題為職責,至於黎民百姓的衣食住行、社會生產、國家治理等俗務,一般認為乃世間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社會機構的職事,不在佛教的責任范圍之內。在儒釋道三元共轭、以儒為軸心的文化格局中長期流傳的中國佛教,更明確以了生死出世間為己任。宋代以來,儒管治世,佛管出世,不僅被皇家所欽定,而且被不少佛教高僧大德所認同。學佛,在中國人眼裡往往就是燒香吃素磕頭念佛,最徹底是看破紅塵出家入山。就連小時候受過皈依、有法名,後來鑽研過佛經的魯迅先生,也竟然憎恨雖學佛出世而做得不徹底的在家居士們。

佛教徒尤其是僧尼卸掉一切家庭、社會責任,專為自己了生死而修行,這在極重政治倫理教化,力主為人必須恪盡各種家庭、社會責任,盡孝盡忠的儒家人士看來,是背逆人道的自私之舉,為儒家倫理觀念所難容。佛教因此召來不少儒士尤其是理學家的攻讦,受到民族文化心理的排拒,被加上“無君無父”、“入家破家,入國破國”的罪名。這成為佛教在華弘化的主要障礙。直到今天,這種障礙依然存在。脫卸社會責任只管個人了生死,還要求別人供養自己修行,與人人盡責貢獻社會的現代倫理觀念更為相悖。近代中國傑出哲人如熊十力、梁漱溟、馬一浮、唐君毅、牟宗三等,雖然深通佛學,而終出佛入儒,援佛入儒而成新儒家,梁漱溟先生極心儀佛法,卻“反對佛教的倡導”,[1]是一件值得佛教界人士深思的事。這些哲人學者,無非是有見於中國佛教的出世習性及佛教徒之脫卸社會責任,從振邦興國及社會教化的角度著眼,選定積極入世的儒學為教化之本,把佛教定位為一種輔助性的次要文化。梁漱溟先生認為“假使佛化大興,中國之亂便無已”,是因見佛教“專談現世生活以外的事,不談現世生活”,若國民盡為佛徒,人人脫卸社會責任只管自己了生死,不管現世生活和國家社會,豈不有亡國滅種之虞!雖為文人杞憂,卻也非無其據。

佛教理應承擔社會責任

克實而言,佛教所宗本、弘揚的佛法,乃宇宙人生本然的客觀真實,由佛陀的慧眼所發現揭示,是唯一能引導人超出生死、永享常樂我淨的無上大道,於世出世間至尊至上,諸聖歸仰,龍天呵護,其價值,非滿世界金銀珠寶所能計量,非世間任何文化體系所能相比。佛法雖常在世間,卻超越世間,超越時空、古今、社會、國家、民族,不受任何人為界畛的拘限。不管世人發現與否,佛法的真理常恆不變,如日常照,不因盲人不見而損減其光明。佛法本具的價值,不會因世人的低估而貶值,如無價寶石不會因人們不識貨而損減其璀燦晶瑩。世人只有發現認識佛法的榮幸,佛法對世人來說無責任之可言。

佛法的寶貴價值,被很多佛教徒所體認,從而以遭逢、歸依佛法為極大榮幸,因佛法這無價寶被世人冷淡甚至誹謗而悲感傷痛,這自是一個佛弟子應有的信念與情懷。了生脫死,確為做人應慎重對待的頭等大事、根本問題,是每個人應有的追求與天賦的權利,無可非議,家庭、社會、國家都無權干涉。

佛法與人類社會交涉而決定社會對佛法態度的一大關鍵,是弘揚實踐佛法的社會實體——佛教——更具體地說是佛教徒和佛教團體機構——是否應承擔社會責任的問題。社會對宗教價值的認識,往往不是看宗教的教義是否為真理,而是首先、主要看宗教的社會功能、社會作用,實際上主要從宗教徒的行為看宗教對社會責任的承擔。正如印順法師《佛法概論》所說:

社會的認識佛法,作學理的研究者少,依佛弟子的行為而決定者多。[2]

佛法之無上價值是否能被世人所廣泛認識,實系之於廣大佛教徒的行為。而決定佛教徒行為的關鍵,是個人了生死的信仰與社會責任承擔的關系問題,亦即出世間與入世間的關系問題。

佛教,作為一種生存於人間的社會意識形態,社會教化、社會文化體系,乃社會大機器中的部件。佛教徒,作為人類社會的成員,乃社會大機體中的細胞。佛教、佛教徒、佛教團體機構作為因緣所生的有為法,其生存依賴於人類社會,依賴於人民大眾所提供的各種物質和文化條件。沒有社會生產和思想文化的發達,人間便不會有佛教出現、流傳。沒有父母生養、師長教育、親朋幫助、工農商政供給衣食住行、軍人警察提供安全保障等諸緣,任何佛教徒都無法生存,更談不上學佛了道。既然有賴、有取於社會,則理當回報社會,承當社會成員所應負的各種社會責任。現代社會雖反對宗教干涉政治,不要求宗教承擔治亂興衰的責任,但並非認為宗教無任何社會責任,更不容許宗教徒逃避一般公民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中國政府要求宗教要與社會主義社會相協調、相適應,實際上便是對宗教社會責任的定位,意謂各宗教應有益於社會,應教導信徒盡到社會責任,遵紀守法,參與國家建設。

力盡社會責任,以發達人生、淨化人間、建設人間淨土為己任,乃佛陀教義的基本精神。佛教本義,並不像一些中國儒士所理解的那樣不管現世生活只談出世間的事,只管出世,僅僅是在中國封建社會特定的政治文化環境中形成的衰落期佛教的特性。

從釋尊的言傳身教看,他並非只管出世間的山林瑜伽士,而是一位極度熱心於濟世導俗的法王,雖出家修道得成大覺,而不忘報答親族國恩,特專門回國探望親屬,為之說法。後來佛父淨飯王病危,佛再度回國為父王說法送終,親自扶棺送葬,盡了人子之責。當琉璃王率兵攻伐佛陀故國迦毗羅衛時,佛陀雖知國人業報難逃,仍於半路勸阻琉璃王退兵。國亡城破後,佛親率僧眾回國看望被琉璃王殘害的釋迦族婦女,說法撫慰,表現出熾烈的愛國愛民之心。佛陀成道後深入人間化導眾生,四十余年誨人不倦,直到臨終還在說法。不僅說四谛十二因緣等法教人自淨其心超出生死,而且諄諄教誨青年、婦女、長者等在家人如何營生治事、持家理財、交友尊師、父嚴子孝、夫妻和諧,過好世俗生活,獲得現世安樂、後世安樂。佛陀還多次教導頻婆娑羅、波斯匿、阿阇世等印度名王如法修身治國,推行民主法治,以十善導民,使人民豐衣足食,社會祥和安定。佛陀不僅每天耐心教誨眾多前來求教的人們,而且谙知時事,關心民眾疾苦,主動為民眾排憂解難。如釋迦族與拘利族爭水,佛陀特地遠道趕去調解。毗捨離城瘟疫流行,佛陀不怕被傳染,專門進城去安慰教化病人。佛陀以其身教表明:力盡社會責任,關心民眾生活,乃佛法之正旨。

當年佛陀門下眾阿羅漢,也並非自了漢,而是各自深入民間,廣交朋友,化導民眾。佛陀教導已得解脫的弟子必須分赴無佛法處弘法,不得二人同行。[3]隱匿深山大寺只圖自了生死不管世事,乃後世一類佛教徒的作為,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風氣,是有違佛旨的,佛經中呵斥此類人為“焦芽敗種”。至於在家人學佛後不管家庭社會,更是違背佛陀所示的在家學佛之道,是聞法學解不夠或對佛法理解片面浮淺所致。

最能體現佛陀本懷的大乘佛道,對佛教徒應盡社會責任更為強調。大乘教導佛弟子應報答四恩——父母恩、眾生恩、國王恩、三寶恩或天下恩、國主恩、師尊恩、父母恩。《心地觀經》謂“如是四恩,一切眾生平等荷負”。既然荷負四恩,則知恩報恩,報效父母、師長、國家、社會乃至全人類,乃不容推诿的責任。《雜阿含經》卷四七佛教誡眾比丘:

知恩報恩,其有小恩尚報,終不忘失,況復大恩!

《優婆塞戒經》卷二教導在家弟子應“少恩加己,思欲大報”。大乘《華嚴經·普賢行願品》教導學佛者應“恆順眾生”、“平等饒益一切眾生”,鞠躬盡瘁為眾生服務,滿足眾生的種種需求,對眾生“種種承事,種種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及阿羅漢,乃至如來,等有無異。”服務眾生應“如母愛子”,“如僕事主”,不思回報,切實為眾生療治疾病、周濟貧困、撫慰孤獨鳏寡,種植園林果樹、便利來往行人,為利益眾生而學諸技藝,乃至“代諸眾生受種種苦,令其解脫。”[4]通過這樣利益眾生的不斷修行,廣結善緣,多積福慧,引導無量眾生共趨善道、佛道,一步步實現“淨諸世界”、“莊嚴國土”的宏願。

菩薩道六度四攝的實質,是在深入眾生、投入社會活動,利樂眾生中淨化自他,雙修福慧,莊嚴國土。大乘道要求菩薩行者以最徹底的報恩心、無緣的大悲心,勇敢地肩負起利樂盡法界眾生、度化盡法界眾生共趨佛道、莊嚴盡法界國土的重任,豈止是承擔地球人間的社會責任?但人間的社會責任,是身在人間的學佛者首先應盡好的最起碼責任,若連一般人必盡的社會責任都盡不到,還奢談什麼度化盡法界眾生?若連自己現在所住的國家、社會,甚至連佛教自身的教團、寺廟都不能淨化莊嚴,還奢談什麼莊嚴盡法界一切國土!

近代以來,佛教界大德針對中國佛教的積弊所提倡的“人生佛教”、“人間佛教”,是對佛陀原旨的復歸。太虛大師強調學佛要立足於現實人生及我人生存的地球人類,從做人修起,先完成人格,好生做人,“完安物質的生活,增高知識的生活,完善道德的生活,再以此完成優美家庭、良善社會、和樂國家、安寧世界”[5]。盡心“服務社會,替社會謀利益”,修依人乘行直趨佛果的大乘圓漸之道。號召學佛人“以愛國心為前提”,“一致奮起建設光榮的國家”,變濁惡的人間為莊嚴之淨土。趙樸老倡導的“人間佛教”,主要旨趣是在社會生活中“奉行五戒、十善以淨化自己,廣修四攝、六度以利益人群”、“自覺地以實現人間淨土為己任,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這一莊嚴國土、利樂有情的崇高事業貢獻自己的光和熱。”印順法師對太虛大師的人間佛教思想作了進一步發展。

佛教的三重社會責任

依人間佛教的精神,佛教、佛教徒應盡的社會責任,大略有以下三個層次的內容:

第一,應盡好普通人應盡的家庭、社會責任。

這是每個佛教徒應盡的最起碼責任。在家佛徒應努力學習、工作,在各自的崗位上盡職盡責,為社會貢獻物質、精神財富。在家庭中敦倫盡分,孝養父母,教育子女,和睦家庭,關心幫助親朋鄰居、同學同事,待人熱情禮貌,為人坦誠謙和。總之,要在家庭和社會上做一個好人,做一個無何虧欠而有所奉獻的人,一個俯仰無愧的人。至於出家佛弟子,雖然不一定要直接承擔家庭責任、擔負社會工作,也應好好修行,做寺廟的優秀管理者、佛教徒的佛學教師,以報答家庭和社會。

一個佛弟子如果連社會上一般好人能盡的社會責任都盡不到,其結果不僅是自己生活過不好,受到家人、社會的指責,更會連累佛教,使社會人士誤解佛教,認為是佛教把人教壞了,這豈不是以身謗法!

現在有些初學佛的人,只知為自己速了生死、得成就或入禅定、發神通打算,不顧家庭社會,上學的不好好讀書,工作的不好好上班,或用師父給的錢到處參訪奔走,或托病請假閉門打坐觀修。這種人待人處世,道德水平往往不及社會上較好的人,多不通人情世故,不考慮別人的利益。他們雖然學佛修行下功夫費時不少,但多收效甚微,甚至常出這樣那樣的怪毛病。其根本原因便是沒有先做好人,生活過不好,社會責任盡不到,居不遑安,潛意識裡難免常有負債感,學佛的出發點便是我執我愛,豈能平心靜氣放下一切而入定發慧?尤其是拿薪水而不上班或上班而不盡責,更是違犯偷盜戒,這樣活一天便增一份餓鬼業因,戒基未立,何來定慧?須知佛是福慧極大之人,要從做好人修起,連人都成不了,談何成佛!即便是學得立地成佛的密法,若不先做好人,也未必能修得起、用得上。

第二,佛教應盡到一個社會教化體系應負的責任。

佛教,顧名思義是以佛的覺智教化世人向善向上、促進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的社會教化體系,這是佛教的天職。佛教的報答四恩、悲智不二、自淨其心、恆順眾生、無相布施、利樂有情、莊嚴國土等教義,五戒十善等戒律,與現代社會尤其是社會主義的“四有”、“五愛”等道德規范基本相通,又與人們了生死的終極關懷聯結一體,在今天仍具道德勸化的巨大功能,能指導人們合理生活,自覺規范行為,塑造完美人格,提高道德水平和精神境界。大乘佛教“不為自己求安樂,但欲救護諸眾生”、“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等精神和六度四攝的修行體系,足以培育出福智雙全、人格高尚、赤膽忠心、為國為民而具犧牲奉獻之精神、堅忍不拔之毅力,以利樂天下蒼生為己任的人中豪傑,可作民族之脊骨、國家之梁柱、民眾之楷模領袖,對華夏振興、世界和平、人類向上,能起到重大作用。

促進精神文明,平衡社會人心,培養英雄賢聖,乃佛教對國家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這一責任要由每個佛教徒來承擔,首先從教化自己做起,依佛法修持,盡職盡責,生活得好,奉獻得多,表現出高尚的精神、完美的人格、超群的智慧、利人助人的赤腸熱心,自然會成為周圍人眾的榜樣,佛法的光輝會從自己身上向外輻射,如日普照,吸引、帶動人們向善學佛。

按佛經中的要求,一個在家佛弟子除自己精勤修行外,還應時常主動地以“四攝法”攝引、教化周圍的眾生,“隨所住處為眾說法”,隨眾生的過失和接受能力導以正道,若不如此,是為失職,“而是菩薩則為諸佛之所呵責”。

以“一禅二誦三勸化”為正業的出家僧尼,更是職業的道德勸化師,其教化眾生的擔子更重。

無論出家在家,凡為佛弟子,都必隨時隨處勸化眾生,乃至“與一切眾生為依,為救、為歸、為趣、為炬、為明、為照、為導”,[6]通過道德勸化,淨化人間,淳化世風,改造社會,這是佛陀教旨賦予佛弟子的偉大使命,是人間佛教的重要內容。太虛大師說得明白:人間佛教“乃是以佛教的道理來改良社會,使人類進步,把世界改善的佛教”。

第三,作為人類最高智慧成果的佛教,還應負起指引人類文明航向,使全人類向上、全世界嚴淨的重任。

在人類文化體系中,只有佛法以全宇宙十法界為坐標俯瞰人生,對人在宇宙中的地位、處境及人的自性潛能、終極歸趨有清澈的認識,對人間的缺陷和人類文明的弊病有深刻的揭露批判,並以承擔人類終極關懷、度盡眾生、莊嚴一切國土為己任。如此智能胸懷,理當擔荷引導和改造人類社會的超級重任,而不應只作滿足少數厭世階層心靈需要的清涼劑、社會文化櫥窗裡的裝飾品。

當今社會,享樂主義、拜金主義、個人主義泛濫成災,價值失范,道德淪喪,貪污腐化、物欲橫流成為公害,不少人在紙醉金迷中荒蕪了精神田園,迷失了人生航向,需要佛法的智慧指點迷津,給人們提供可靠的安身立命之本,予社會建設以深刻啟迪。

科技、經濟的飛速發展,將使人類的生活方式和意識形態在即將到來的二十一世紀發生巨大變革,信息化、全球化時代的人類將面臨一系列新問題、新困惑,具超前智慧、高度文明自覺的佛法,理應在全人類文化重建中發揮重大作用,以聖者、長者的睿智,提示人類從超越自身與自己創造的文化之角度,高瞻遠矚,自覺主宰文明走向,促進科技與人文的深層統合和科學的飛躍,以及東西方文明的深層融合,實現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自身的高度和諧,重視自性潛能的開發,進行生命的自我變革,建設宇宙化、自覺化、合理化的新型文明。

佛教、佛教徒應自覺肩負這一光榮的文化使命,面向全球,面向未來,開闊視野,以開放的心態、清醒的時代意識,緊扣人類文化重建的根本問題、切要問題,以種種方便努力弘揚佛法,使世人廣泛了知佛法的智慧。這是佛教對人類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在盡責任中了生死

佛教的社會責任,與佛教徒個人了生死的大事一體不二,並非水火難容。各種社會責任,對學佛了生死而言,決非不得已的負擔與障礙,而是必不可缺的勝緣。以上所舉三重社會責任,都屬傳統佛教五乘道的基本內容,不出五戒十善、六度四攝的正道和現法安樂、利樂眾生、普度眾生、莊嚴國土的意旨,皆可證之於經教。

五戒十善、六度四攝、利樂眾生、莊嚴國土,都必須在與眾生的關系中,主要是在人類社會中實踐,在社會責任中完成,離開人類,脫卸社會責任,便無從成就佛果,也難以自了生死。所謂了生死,並非死後方了,並非離社會責任才能了,要在於我人生活之當下,以智慧照破自心中的我法二執,證見本來無生的實性。如《金剛經》所言“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一切善法,指五乘正道、五戒十善、六度四攝,皆可具體攝於以上所舉三重社會責任中。

三重社會責任,要在現實人間以我人身心去承當,皆屬做人、完善人格之事。當一個人以高度的責任心、深切的大悲心、離我法二執的清淨心去做時,便可於做人、盡責任中自覺覺他,增長福智,雖未必能當下三身圓滿成佛,卻足以了脫生死,分證佛德。另一方面,力盡諸責時,都有個克己利他之事在,所以只要全心盡諸責任,煩惱根株——我法二執自然淡化、消解,福智資糧自然積集,人格自然完善,完善至極點,即近於佛。太虛大師所謂“人成即佛成”,印順法師所謂“從人而向於佛道”之人間佛教的深意,大概即在於此。依佛理而言,這無疑是學佛正道,甚至可成為快速成佛的圓頓之道。若人能於一念間以離我法二執之心恪盡諸責利益全人類,則可於當念間成佛,較密法由三密相應的觀修成佛更快。若人於恪盡諸責、作諸功德後,於臨命終時深信切願往生極樂淨土,必能遂願往生,比未盡責任多所虧欠而僅持佛名號者往生更易,生品更高。何以故?福德深厚、事理俱到、自他兩利、生死根株易拔故。

一個人即便遁世入山修定發通,乃至修密法得悉地,也只是自己有所成就,至多是自了生死,離圓滿成佛尚遠。何況從來入山者多如牛毛,成就者寥若晨星。就算得大成就自了生死,還須再來人間多生多世盡諸責任,廣結善緣,利樂百千億眾生,方能圓滿成佛。與其它生後世再來人間盡責利人,何如當下即在人群社會中好好做人,恪盡諸責,廣行勸化,弘揚正法,從做人直趨佛道?盲目效法古人之離塵出世入山苦行,欲圖盡快了生死而不顧社會責任,到頭來往往是佛未能成,人先做不成。究其原因,便是未能深解佛法了生死的旨趣,不知做人與成佛的密切關系,沒悟透“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的真意。

具有無上價值的佛法,只有通過廣大佛弟子在恪盡社會責任中的實踐運用,方能使世人透過其社會價值而認識其本具價值,方能在人間發揮其建設淨土的應有功用。身為佛弟子,尤其是生當斯世的佛弟子,肩負著維系人類文化慧命的偉大使命,責任重大,當勇敢擔荷,全力承當,不負我佛,不負眾生,不負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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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東西文化及其哲學》

[2]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印行1990,第19頁

[3]見《雜阿含經》卷三九第1094經等

[4] 《華嚴經·十回向品》

[5] 《太虛大師全書·佛陀學綱》

[6] 《華嚴經·十回向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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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台灣學佛網 (200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