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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煜法師:禅林風雨 28.立十眾弟子,建萬人僧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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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十眾弟子,建萬人僧團
 
──建設新時代佛教之藍圖
 
自古皆謂:「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目睹佛教人才雕蔽零落之今天,回顧隋唐大乘英才濟濟之彼時,真令人有無限之感慨!任何關心佛教前途的人,都必然認定:當今佛教之至急要務,乃在於人才之培養也。
 
壹、對目前佛教現況之反省
 
在目前台灣,雖也有些佛教教育;但以我看來,卻都未盡理想,以下略述:
 
一、佛學院:時下約有二十幾所,起落不定。一般而言,學生人數既有限,且程度更參差不齊。尤其師資有限,濫竽充數者,既不在少數;身兼數職,到處趕場者,更是家常便飯。教材刻板,多偏於佛學知識之填授,而非智慧之統合,更非修證之印契。課程又不安定,碰到寺中有大法會時,經常被迫停課;且要學生幫傭,故身心皆不免受干擾。
 
二、佛教大學:已開辦及正規劃中的,約有五、六所。因納入教育部所預設的范圍裡;故一般課程的安排,或學生的活動方式,皆與一般大學略同。故雖名為佛教大學,但與佛法的弘揚,甚至佛教人才之養成,唯風馬牛不相及也。
 
三、佛研所:除學生人數更有限外,又以雖世學的學歷,多為大學以上;但就佛學的程度而言,仍是參差不齊。而師資的問題,除已於佛學院中所述者外,更且受到世學學歷的限制。故使某些雖有修有證者,卻未必能擔任教職;而另些光有文憑、卻全無信仰與道心的學者,乃正虎虎生威地大放厥詞(假學術之名,壞信仰之實)。其次,課程內容的安排,亦只針對「做學者」的准備功夫。故對佛教外文,如日文、梵文、藏文及巴利文等,投入相當的心力。另以工具書及文獻資料的運用為主。
 
對僧眾教育之檢討
 
一、個人的修學:
 
以我的看法,即使目前的佛學院、佛教大學、佛研所,照現在的方式辦得再好,其對整個佛法的弘傳,也不能有太大的裨益。理由如下:
 
佛法唯以「出世解脫」為一貫之宗旨,而其修學次第,乃所謂的「信解行證」也。而以上的教育方式,信解既不足,行證更從缺,其如何能擔任起弘傳佛法之要務呢?
 
(一)信解不足:以信而言,學術研究與宗教信仰是否沖突?這很難說!有時並不沖突,如以性空、唯識、真如,來科判大乘的教理。有時又頗為沖突,如「大乘非佛說」,或謂阿彌陀佛與波斯文化中的太陽崇拜有關。若從「依法不依人」的理則來看待一切的學術研究,雖未必與信仰沖突。然就大部分眾生的習性而言,既偏於學術研究,總會冷卻到信仰之熱度的。
 
其次,以解而言,四依法有所謂「依義不依語」。語言文字,只是表達理谛之工具,喻如以指見月。然若執著於文字,則非但忘月,更且迷指;以其必將指錯認為月也。而偏於學術研究者,必拘泥於文字之束縛;故對智慧的領悟而言,終究是「隔靴搔癢」的障礙。由是古德多謂「得意忘言」,甚至禅宗更以「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皆是深見於「文字障」之弊端,而有的對治。
 
(二)行證從缺:再就行證而言,佛法最終之目的,乃在於出世解脫;而此唯有透過行證中得。故四依法中的「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皆在強調:必透過身體力行,才能深契佛法之要義。故若失卻現量之印證,則佛法亦不過世間之哲學而已!
 
二、大眾的弘傳
 
以上乃就個人的修學而言;其次,再就大眾的弘傳而論:
 
(一)不切實際:「聖言量」只是對已皈依的人,才有它崇高的地位;若對未信仰者而言,根本無「聖」可言。因此,要引導一位教外人士來信佛,並非搬弄一大堆文獻資料,就能讓人信服。這就如同基督教徒,引述《聖經》說:「上帝在七天之中,造就了這個世界和人類;所以一切人,當無條件地信仰上帝!」你聽了,會有何反應呢?也許就是:「鬼扯蛋,去你的吧!」
 
最好的藥,是什麼藥呢?如將其成份,仔細分析;甚至詳述它的制作過程。這除非是專家,否則聽了,還是莫明其妙。然若一個曾為患者,而今卻已痊愈的人;則其所推薦的藥,必足讓大眾所信服。
 
以佛法而言,所謂「痊愈」乃指解脫自在也。故當一個人已近於解脫自在的境界,則他即使不說法,別人也會對他所信受奉行的宗教,報以極崇高的肯定。相反地,一個佛教學者,即使能長篇大論,下筆萬言;但他的人品,若不能令人恭維,則他所介紹的宗教,卻將因他而蒙羞。
 
(二)深入淺出:其次,就解而言,佛法是否那麼艱澀難懂,這且不說!至少要讓大眾能很快相應,其必以「深入淺出」的方式,才方便完成彼此心靈之溝通。而要真深入,非透過行證的過程不可。
 
一句話,要說得簡短、鮮明、生動,才有它的力量。如果曲折迂回,窮繞不出;則即使再有心,也將消受不了。而搞學術者,多喜歡引用大量的文獻資料;簡單的一個結論,非都把它拉得又臭又長不可。這尤其在此工商時代,大眾繁忙之際,更將凸顯出其之無效率與不切實際。
 
(三)仿同心理:或許說這些研究報告,對那些偷懶的信眾,雖不切實際!但對某些專精的學者,還是有它參考的價值。然問題是:專精的學者,竟有多少?且參考之後,又將何用?自己修行既用不上,拿來弘法,也派不上用場。充其量,只是一小撮人的戲論而已!或竟只是充實圖書館門面之工具!在佛教有限的資源中,竟值得花費這麼多的財力、心力,來制造這些高級垃圾!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啊!
 
從印度到中國及西藏,雖未有什麼「學術研究」,倒是造就了不少曠世高僧;同時也引導了無數的行者,步上解脫之大道。而反觀歐、美、日本之學術研究,雖洋洋大觀,然與解脫道究竟能有幾分相應?而我們卻「邯鄲學步」,淪為笑柄,真是三世佛冤啊!
 
「外國的月亮圓」,近百年來,我們不但在科技上,失去了民族自信心;也在人文與社會上自亂了腳步;至於宗教,亦在所難免!今天能在歐美的社會裡,打出佛教招牌者,多是禅師或密教之上師──皆是以指導修行為要務者。歐美的佛教,終究也走上修行的大道。而反是國內的一些「跟屁蟲」,還不知「今夕是何夕」!如順此以往,也許三、五十年後,我們也得虛心地向他們求教「修行法門」哩!
 
(四)高級人才:要寫出一篇〈六祖法寶壇經〉或〈大慧宗杲之禅法〉的學術論文,並非頂難;中庸者,只要下幾年苦功即行。然即使那樣的論文一出再出,但教界是否能因此而造就出一個「六祖」或「大慧宗杲」來,這才是關鍵之所在。否則那些研究報告,又有什麼意義呢?
 
現代的學術研究者,皆不辭辛苦地尋覓「第一手資料」。然就佛法而言,形諸於語言文字者,皆已非第一手資料!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的內證境界,才是第一手資料;而彼唯有透過行證的過程,才能顯了。因此,所謂「佛教的高級人才」,當如何定義呢?
 
如「六祖惠能」或「馬祖道一」,能算是佛教的高級人才嗎?我認為唯有出了「格」的大善知識,才是佛教的高級人才。至於只能在文字間打轉播弄者,何足道哉?
 
以上或從「個人的修學」,或從「大眾之弘傳」而論,還是就理想而申論的!然在邁向理想之前,還有更冷酷的佛教現實。如這一關通不過,那就一切甭提了吧!
 
三、現實的出路
 
佛學院或佛研所等之修業期限,最多也不過三、四年;故即使在此期間,能讓他們全心全力投入課業中,但當課業結束之後,下一步該如何延續呢?
 
如果是一位出家眾,也許要回到他當初剃度的寺院;但回去之後,是否就能大開法筳、廣度眾生呢?那可未必!多半而言,皆是「高不成,低不就」。要講經,內學的基礎既不夠穩固,外傳的號召也不夠出色;即使勉強講,也未必能持久。要同大眾一齊出坡、下廚,甚至趕作經忏法會;則既辛苦,更所學派不上用場,同時心中也未必能降伏得那股傲氣。若是要「造反有理」、「除舊布新」地鬧「文化大革命」,只恐怕難免「壯志未酬身先死」。於是乎不上佛學院者,倒還能悠悠度日地安住在寺院中;而上了佛學院後,卻只個惆怅滿懷、憤世嫉俗。有些人干脆一走了之,但留在外面,又能干嘛?要講經,同樣福智末全;要生活,那擔子也不好挑啊!即使幾個人七拼八湊地擠個小公寓,然手頭太緊時,又不得不回到原來的老套──趕經忏也。當初在自己寺院時,似「頂門上具一只眼」,看這不行,說那不對;但當生活的擔子逼上來時,卻又比從前都做得賣勁。
 
這當中,只有極少數的幸運分子,能在屈指可數的佛教事業中,覓得一安身之地。但待久之後,便形如世間的行業,而無法繼續其學術研究之初衷。於是那份曾費盡辛苦學來的梵文、巴利文等,不得不束諸高閣而任其荒廢。雖有更少數的人,能到國外進修;但回國之後,所要面臨的問題,仍好不到那裡去的!
 
至於在家眾,那生活的擔子,勢必壓得更緊。仍單身時,還能以廁身於佛教事業中,而領些單薄的待遇以安頓生活。但當有了妻子兒女後,單靠佛教事業的薪水,便不勝負荷了。
 
於是很多人都在問:每年戒場那麼多戒子,佛學院那麼多畢業生,他們都到那裡去了呢?為什麼到處不見人影!許多長老說到此時,還不免痛心疾首、老淚縱橫!可是問題還是懸著,一點也沒有轉化的跡象。於是乎,當我們聽到有人要出家時,還不敢貿然為他高興得太早;或竟聽到有人灰心喪志而還俗時,也不能怪他太頹萎唐突!但這問題不能老是懸著啊!難道竟無解決的辦法嗎?
 
現在,我換個角度來說:如果佛學院或佛研所的畢業生,皆能找到良好的出路──或講經、授課,或在佛教事業體系中高就,且彼之待遇也與市價相當,則問題便圓滿解決了嗎?我的看法,正好相反!到時候,便將不再有人發心出家。因為既在家與出家,在受教育和發揮所學的權益上完全相同,則出家便無其殊勝之處!在現實上,剃了頭、換了裝,於很多場合,反而更不方便!總該不是為了收「供養」而出家吧!
 
我相信很多正熱心於辦佛教教育的法師與居士們,恐未必已顧慮到這個問題!然而我的看法是有根據的:日本佛教之所以演成「在家模式」,雖有其歷史的淵源;但與其偏尚於學術研究,亦必有甚深的關系!
 
或者說,在家、出家都差不多啦!只要能學佛修行就好了。但教主釋迦牟尼佛,明明是現出家相。亦有人說:「釋迦牟尼佛之所以現出家相,是受到當時印度風氣所左右。」這種說法,未免太屈貶了佛陀;因為當時印度諸宗教中,雖沙門是現出家相的,但婆羅門卻不妨為在家修。如果佛法不必要出家修,則不妨以婆羅門的形式,另起於印度中。所以說世尊是受當時印度風氣左右,不得不現出家相,這是謗佛。
 
基於經、律、論所昭示的佛理,及個人出家後的感受,我誠不願意中國佛教,最後也步上在家型態。以上基於個人的修證,佛法的弘傳及教界現實的考慮,即使我再怎麼認定:培養人才的重要性與迫切性,卻也不能認同目前的教育方式。
 
對信眾教育之檢討
 
佛教終究是智慧的宗教,是行證的宗教;故絕不能僅止於燒香拜拜而已!故除該對僧眾教育外,也必得對信眾作教育。目前對信眾的教育,最普遍的方式是講經開示:
 
傳統的講經方式,雖有固定的講主、固定的時間及場地;卻無固定的聽眾。這其中有一部分是常隨眾,親聞已久;也有一些是剛入佛門者,名相都還不清楚;更有些是未信佛者,只抱著「姑且聽之」的態度。
 
於是一位講主,在面對這些程度、心態參差不齊的聽眾,便很難抓定平准。如講深了,則一大堆人便聽不懂;講淺了,老聽眾便要煩膩。然很多講主,尤其又兼任寺院的負責人時,在經濟的負擔下,寧可講得淺些,甚至加些噱頭、笑料、人工甘味,以方便吸引更多新人來捧場。
 
於是因講得淺,舊聽眾無法由之提升,便不來了。於是為了吸引新人以彌補空缺,只好再講淺一點。如是愈講愈淺,故從初聽到飽和求去的周期,便愈來愈短。於是惡性循環,每況愈下;表面上看,法會時仍人山人海;但骨子裡卻像泡沫,戳破之後,連個渣子也沒有!
 
為何當今教界,普遍形成「一窩蜂」的現象呢?此因沒有一家寺院,能有獨特的風格,故不能使信眾具足真正的向心力,而將之安頓下來。於是為招引信眾,不得不「八仙過海,各顯神通」,而最後總是於「方便與下流」中出奇招。這種情況,和商場中的鉤心斗角,其實沒兩樣;然商場上的競爭,還得以「品質」作後盾。但寺院的競爭,卻是以「犧牲品質」為手段。
 
以這樣的方式繼續下去,最後佛教必只「名存實亡」而已!我相信,任何一位有見地、有操守的講者,在面對這種共業的趨勢下,他的內心真可說是「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沒有人願意屈降佛格,來逢迎庸俗。但在寺院經濟結構未改善前,他是無法「螂臂擋車」的。有一只「黑手」,在冥冥操縱著寺院經營的方向盤;一切方便下流多出於彼策,這只黑手便是寺院經濟的負擔。
 
對寺院經濟之解剖
 
(一)原始佛教:在釋迦世尊的原始僧團中,本無「寺院經濟」可言;因為那時既無精捨,亦無住眾,一切以游化四方,托缽乞食,隨地而安;故「十二頭陀」為當時最典型的生活方式。
 
爾後為成全信眾之供養祈福,故食除乞食外,另有受「僧次請」和「別請」,亦允許信眾送供至僧團中。衣除糞掃衣外,亦聽受檀越施衣。至於住處,亦因信眾之發心而有精捨之初成。這一切的變動,最初皆只為成全信眾布施祈福,而開之方便;但行之既久,卻不免變質了。
 
為有人發心供養而慈悲接受,這已是方便了;至於無人發心,而主動謀取,這就不對了。但為合不合法,僅能從受持者的心態而作分辨,而不能從「有無受用施物」而作辨別。於是在道心日頹的末世,就順方便成下流也。至於今天,說到「化緣」一事,已無人非議矣!
 
(二)中國叢林:佛教傳到中國後,一方面中國沒有托缽乞食的風尚,一方面地帶偏北,氣候較寒;若無溫暖的衣被及僧捨,根本無法生存。因此,在中國對於「化緣」的迫切性,必甚於印度。
 
在古代叢林中,往往有成千上百的住眾;如一切生活所需,全靠化緣維持,那必將辛苦而不安定。因此,在百丈禅師的規劃下,變成「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生活准則。這從戒律來看,是不合佛制的;可是從現實來看,又不得不然。於是這套當初被譏為「破戒」的變革,竟維持了中國佛教將近千年的歷史,也由此培育了很多曠世高僧。
 
(三)當今寺院:時至今日,非但無托缽之制度可資身;連賴叢林寺產之庇護,也無法繼續了。因此,怎樣開發寺院的經濟來源,這非但是僧眾衣食之所攸關,也是佛教存亡的大計。以下就耳目所及,略作描述與檢討:
 
1油香或功德金:以信眾來祈福供養之油香或功德金而為寺院之經濟來源。這從律典來說,是有問題的:因為供「佛塔」與供「僧院」是有差別的。供僧物雖可挪為供佛之用,但供佛塔物卻不能移為供僧之用。而既名之為「油香」,顯然為供佛物也。至於功德金,則待下更論。
 
2光明燈:從添油香至形成光明燈,更是佛教迎合流俗之傑作。若以祈福供養而言,只要已發心去作,自然能感應到其該得之福報;這與署不署名,根本毫無關系。可是信眾就是不放心,執意於署名後的「加持」效果。於是乃有「光明塔燈」之造作:在斗狀燈塔上,密集地浮印了一序列粗制的小佛像,上裝個小燈泡,然後將供養人的姓名標志於佛前。
 
於是雖名為光明燈,其實卻包藏著黑暗之心:那是信眾的愚癡與佛教之俗化所共和合成的。有些供養人還未必是三寶弟子,只為被術士們算定「今年流年不利,太歲當頭」於是也來點個燈,以求破財消災。他們的災厄,竟成僧眾之福田!
 
說到究竟圓滿的佛法,總不外乎「超時空」的境界。然看那小小的佛龛,圈定了供養人的心量和世界。尤其今年繳錢,今年有光明;若明年不再繳,明年便不光明了!
 
3長生祿位:此之來由,大抵與光明燈相似吧!本是為應信眾祈福供養而設,最後皆成寺院謀財之「道具」。尤其很多寺院的長生祿位,根本就放在大殿的正向上;於是不免經常受著四眾弟子的頂禮膜拜,這他們消受得了嗎?若消受不起,則本是祈福之初衷,是否變成損福之惡果呢?
 
4往生牌位:以佛教「三世輪回」的觀點來看,則人死後大抵在四十九天內,便皆往生去矣!故再將其牌位,懸於任何地方,對亡者皆無意義可言!有些信眾以為:若將牌位供於寺院中,則其祖先或有聽經聞法的因緣。其實這也僅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既往生矣,則與任何牌位不相關也。
 
5骨灰塔:塔本是印度特有的建築,若依律部所載:唯有如來世尊、辟支佛、阿羅漢及轉輪聖王的捨利,才應立塔,以為眾生緬懷祈福之用,而後竟也成為寺院的財源。立塔,最初是為讓生者祈福,最後竟成為亡者安身之處,回顧往昔,不勝慨歎,這真是「末法時代」啊!
 
6經忏儀軌:誦經拜忏竟有何「功德」?這還是先從功德的本義說起吧!佛法的終極目的,不外乎解脫自在;因此,一切有助於達成此目的者,也就相應的有功德。如更以「信解行證」而論;則證的功德當然最大,解行次之,信則較淺。
 
因此誦經竟有什麼功德呢?那就要看它已為解脫道上,完成何等的法益。由於眾生的根器不同,因此,雖誦同一部經,每個人所能獲得的法益亦必有別。因此,要區分誦那部經功德最大,終究是無稽之談。同樣,反復誦持的部數,更未必與功德成正比。
 
以上為自己誦徑已是如此,至於為他人誦經後,再將功德回向,更是渺不可及。如就「度亡」而言,我認為還是以針對亡者的心結,所作的開示最直接俐落。
 
明末龍褲國師為神宗之皇太後超度時,只到靈前說了:「我本不來,你偏要愛;一念無生,超生天界。」話剛說了,即聞太後诏示:「請皇上禮謝聖僧,我已超生矣!」多干淨俐落的一場超薦法會。
 
但要成為一位能觀機逗教、一語道破的高僧,那可不容易呀!所以大部分的僧眾,還寧可老實把一部經從頭誦完。他們想:在這麼多的經文裡,總有你能受用的部分吧!於是漸漸地,人們便惑以為只有誦經,才能超度亡者;並且是誦的人愈多,誦的部頭愈大,便愈功德圓滿。其實生者所誦的經,與亡者所受功德,全非正比也。
 
當然我並非全然否定誦經的效用,但那只是「把死馬當活馬醫」的下策。在基於「寧可信其有」的感情下,為亡者作最後之增益。否則誇張誦經的功德,盡是自欺欺人之妄吾。
 
7消災法會:關於誦經既已如前述,至於拜忏,又何嘗不然?故所謂消災,乃必從經忏文中,依義反省而忏悔改過。故重點本不在於唱誦或膜拜,更不在於繁缛的儀軌與誇張的排場。而在大部分的「法會」中,信眾皆只是「依樣畫葫蘆」地跟著唱和、起落。對於心地的提升,毫無法益可言;故雖名之為「法會」,卻與「法益」了不相關。
 
8打齋:若要考究打齋之起源,則必溯至釋迦牟尼佛住世的時代。僧團除以托缽乞食外,也允許信眾將已做好之食物送入精捨中,以供養僧眾。供養時,且必依僧次將食物親手供入缽中。待僧眾食畢結齋,則由上座代表為之說法與祝福。
 
這習尚傳入中國後,便是所謂「上堂齋」之由來──上堂是請和尚上法堂說法之意。但是此齋,已非將食物先煮好,然後再送入寺中,以供養大眾。而是將當值之價錢,交予執事處理。
 
時至今日,上堂齋的名目猶在,錢也照收,只是已無人說法矣!至於「千佛齋」、「護國大齋」、「吉祥齋」,名目、價位雖略不同,但照收無疑,卻是遠近皆然。且今日的法會,參與者既皆是居士,則何以供養呢?或稱之為結緣吧!如曰結緣,則當於法會間處理完畢;若於法會後,挪為它用,亦有違因果也。
 
9大施主:有些寺院光靠幾個大施主的護持,便能維持下去。這好象單純省事多了,其實未必!因為有錢有勢的人,未必是正信的佛教徒,總難免還有「貢高我慢」之心,甚至有「干預寺務」的癖好。而大半寺院對這些「衣食父母」,可一點也不敢得罪。除交際應酬、逢迎巴結外,還得厚送禮物,登門敬謝。
 
10俗家供給或自助營生:亦有少許僧眾,由於俗家經濟充裕,又肯無條件供給。這似乎最有福報了,盡可以謝絕信眾,閉門造車。但此終究而言,只是剃頭換裝而未出「家」;為他們的心量,還幽居於那小小的「象牙塔」中。
 
至於自力營生,或自躬耕、或以手藝,而自謀衣食。還如前面所說:「只是剃頭換裝,而未出家。」因為若依律典「非受不食」──必由信眾供養的精神來看,則先將出家後的資糧准備好再出家,或出家後再自力營生,皆是不合法的。
 
11講經弘法:佛制乞食之法,為能收到下列法益:一、戒除貪心,隨緣度日;既不積存錢糧,也不張羅飲食。唯以一心,精進辦道。二、僧眾必保持嚴正之清規,維護聖潔之形象,才能贏得信眾之尊重與供養。因此,便形成一種督策的力量。三、僧眾因乞食故,而常與社會保持接觸;大眾因此得以親近三寶,佛法因此得以廣化人間。
 
故從乞食之教戒,乃知僧眾寺院唯以講經弘法,而得信眾之供養,方為合法。然因聽眾不固定,故有前述之弊端。
 
小論
 
以上,試將當今寺院之經濟概況稍作分析,卻早就「鮮血淋漓」矣!「庭院深深深幾許」?很多初學佛者,往往對寺院抱者極聖潔之憧憬;但當親近且在帷幕一層層剝下後,卻總是殘缺與幻滅。
 
時下很多學佛青年,不是不贊歎佛法之高超奧妙,不是不深念修行之可貴必然。但是一想到出家生活,便又黯然失色!今日佛教為何沒有人才,這才是最切要的答案:沒有安和樂利的生活,豈有穩健扎實的教育可言。
 
語曰:「曾為浪子多憐客。」回想當初曾為「出家與否」而遲疑莫決。而今雖慶幸已出家;然回顧前塵,猶自心悸。因此,對尚在仿惶卻顧的居士,及正於淒側掙扎的僧侶,就不能不為之心恸悲切。
 
雖不怨天尤人,也不菲薄當今之長老大德。但我要說:這種情況,豈能讓它長久惡化下去?
 
對人事制度之反省
 
非常抱歉,已動用了這麼多篇幅,卻還未導入正題。然在「除舊布新」的前提下,我仍得再將一些渣子抖出來。對於佛教的人事制度,很明顯可看到幾個問題:
 
(一)剃度的尺限:從理想來說,佛教是期勉大家皆來修行,共沾法味。因此經論中多贊歎出家之功德,也鼓勵居士們來出家。但就現實而論,很多人心態不正,人品不高,威儀不整,形象不恭,如盡讓他們剃度換裝,卻往往將破壞僧眾的形象。因此律藏中,又不得不對剃度的尺度,加以相當的限制。
 
如居士真發心出家,而佛門不收,似有違佛法廣大包容之器量。但不分青紅皂白,一律剃度,甚至多方招攬、延請,也必將降低僧品,而自毀形象。而現代普遍因僧眾少,故各寺院皆呈現人手不足的情況。於是對剃度的尺限,乃更不能照顧。於是必將造成僧品低落的惡性循環。
 
(二)長工的枷鎖:如果剃度的尺限雖放寬,但爾後能善加匡輔教育,則猶可亡羊補牢也。然大部分寺院既因人手不足,而急於招攬;故剃度之後,便急於趕鴨子上架,為出賣勞力去也。於是名為「弟子」,實為「長工」而已!比之在家時候,看經、禅坐的時間還少;更不得參加一些寺外的活動,於是名為「出家」,實乃「在枷」也。
 
(三)居士的限制:寺院本是為三寶而設立的,居士當然不得參與其間。但有幾種狀況,卻也不能不稍開方便:
 
1用餐:這很明顯地不合法,只有居士供養僧眾,那可僧眾宴請居士。但在某些特殊的因緣,卻不得不通融。如連續數天的法會,總不能每到用餐時間,便要他們回去用餐後再來。或如問題討論過度,已近用餐時間,則也不方便請他們出寺用餐後再續談。
 
有些正信的佛教徒,自知不合法,故於餐後再作供養;然即使供養再多,還是不合法呀!
 
2住寺:這問題就如用餐一般,雖不合法,但很難兩全。
 
(四)共修會的行政事務:目前很多寺院都有由居士所組識成的共修會,如禅坐會、念佛會等;因此,便連帶有一些行政與財務的雜事。這些事,該由誰來管呢?如全讓居士接管,則一方面居士間或將協調不易而起紛爭,一方面怕知見不夠穩固而失卻立場。然若由僧眾接管,則一方面律中早有「不持金銀」的教戒,一方面又得耗費時間,增加執著,真是業障甚重呀!
 
貳、新時代佛教之藍圖
 
以上所述,當代佛教不管在僧俗、法財和教養上,都是問題重重,到處瘡疤。然要如何,才能化開這些死結呢?
 
「僧以法教,俗以財養」,僧俗、法財和教養,這本就是一體相關的呀!所以解決之道,不外乎將此一切重新組合,讓它以更系統化、更制度化的方式運作,以下且依人事、經濟和教育的次第,分別說明:
 
一、人事制度
 
「千呼萬喚始出來」,所謂「十眾」者,乃男女各五。五者,法師、學僧、僧伽藍民、雇員、會員。
 
(一)會員:這是一個類似財團法人或基金會的組織,因此需有它基本的成員。成員以入會的手續而確認,而入會的資格不外乎:1正信的佛教徒;2願意參與會中所辦之弘法活動;3能按期繳納會費者。
 
現在有很多的佛教團體,雖也組織會員,也收繳會費;可是在辦活動時,卻顯現不出會員與非會員、繳費與不繳費,在權利和義務上有什麼差別。於是便免不了形成「渾水摸魚」與「好人吃虧」的病態現象。許多人或未入會、或不繳費,在會務上卻一樣受到尊重與禮遇,因此,在對團體的向心力上,必然大打折扣。
 
新時代的佛教,必須打破「隨興而來,隨喜供養」之舊規;也必得放下「慈悲為懷,方便結緣」之積習。故辦一切活動時,力圖將會員與非會員的權益界分清楚;如活動空間有限,必是會員優先。甚至若一般會員也太多時,則以干部及資深者優先。必會員以外,仍有余額,才許非會員參加。又非會員參加時,亦必酌收當值的費用。
 
「貪多嚼不爛」,這是當今佛教最明顯之通弊。也許初心是為讓更多人能受到法益,但結果只是良莠不齊、正邪參雜,既無准則、亦無效率。似一番好心,只適成其惡果而已。這不能謂之「慈悲」,頂多是「婦人之仁」而己,或竟是「造勢者」的噱頭而已!
 
當然,這種突破傳統的做法,或將遭受相當的誤解與非議,但在多方面的考慮下,還得堅持才行。
 
(二)雇員:他們是在基金會所經營事業下服務的。這服務和世間的行業一般,是照領薪水的,且於待遇上,力求和市價相當。基金會可能經營的事業,依性質可有三大類:
 
1文教事業:如出版社、雜志社、視聽公司等,主要以弘揚佛法為目的。因此一切貨品,以平價為宜。
 
2慈善事業:如托兒所、養老院、醫院、協談中心等。此得以在「人際關系」的脈動中,宣傳佛法。
 
3營利事業:如素食館、旅行社,甚至電器行、百貨公司等,只要不違背佛法中「五戒十善」的原則即可。這些企業的經營,乃在服務社會的前提下,營取合理的利潤,用以充實基金會的財源。
 
以上,文教事業的雇員,必須是基金會的會員。慈善事業與營利事業,則主管級者亦須是基金會的會員,至於基層員工最初雖不必強求,但仍應漸次輔導,使之歸依三寶、參與會務。不管是文教事業或營利事業的雇員,其薪水與會費,應分別處理,以減少無謂的糾纏。
 
(三)僧伽藍民:這名相雖在經論中較少見,然在律藏中卻屢見不鮮。意指住於寺院中(即僧伽藍),服侍僧眾之居士。亦有別名曰:近事、近侍、近住等。
 
以律中有「不自烹食、非受不食、不持金銀」等戒。故很多關於飲食、財物,甚至醫藥、臥具等事,都必須有「淨人」代為處理。故若淨人亦常住於僧伽藍中,即稱彼為「僧伽藍民」。
 
在律中,僧伽藍民有他法定的地位;但在傳統的中國佛教裡,卻被忽略了。於是居士吃住於寺院內,是否合法,便成為疑惑了。依律制,如以僧伽藍民的身分,常住於寺院內,應是合法的。
 
現在再回顧前所謂「對人事制度之反省」中所提的問題,如用僧伽藍民的方式處理,便將既合情又合法矣!1對有心剃度而又水准不夠者,不妨盡以僧伽藍民的方式收容。2於是一般事務性的工作,乃由僧伽藍民全權負責,而不必多浪費僧眾的時間與心力。3居士吃住於寺內,本不合法;但若以僧伽藍民的身分而予通融,則不為過也!4共修會的錢財等,由僧伽藍民來管理,可兩全其美。
 
由是,在「新時代的佛教」中,將重新賦予僧伽藍民的法定地位;並且對其資格與義務,作更詳盡的規劃。僧伽藍民本可有短期性的,但為管理的方便,還是以長期性或終生性的為宜。
 
1入寺資格:以資深會員、退職干部或雇員為優先。若非會員中,或遠道而來,或求剃度者,應先入會或受雇一段時間,待彼此都熟悉後再確認。
 
2所服勞役:乃以事務性的工作為主,如飲食、衣被、財物、文書、工程、建設等。
 
3所受戒別:依律制的精神,應受予「八關戒齋」。
 
或問:八關戒齋乃一日夜受持者,僧伽藍民是否須每日重新受戒?
 
答言:有可減免者。以律都所載:八關戒齋之設立,乃為成全某些在家居士,雖願意出家而不具足因緣者;故彼乃擇於六齋日或自己方便之日,到寺求師受戒而安住於僧伽藍中,過一日一夜之出家生活(此即近住之原意),因此,八關戒齋之戒相,乃雷同於沙彌戒也。
 
以居士之因緣只能近住一日一夜,故設立八關戒齋為一日一夜者。時間到了,自告假離去而不必另有捨戒儀式。但此之僧伽藍民,既能常住於僧伽藍中,則既無捨戒之實,故亦無重受之必要。
 
或問:既受八關戒齋,是否必如法持「不非時食」戒?
 
答言:這說來慚愧,中國僧眾雖都受「不非時食」戒,卻多未能如法行持(包括我自己)。但戒律既稱為「別解脫」者,即謂能持一分,即有一分功德,即得一分清淨。故能全部受持,當然最圓滿,否則亦應盡力受持。
 
在律制中,有「式叉摩那」之學習階段。這在傳統的中國佛教皆已被忽略了,然要恢復古制,其實不難,只要轉用僧伽藍民的形式即可。根據律典載:式叉摩那之設立,乃為驗明女眾是否懷孕,並學習大僧行儀。雖然今日的醫學技術,能很方便正確的驗明身孕之有無,然學習大僧行儀的階段,還有保留的必要。因為一旦剃度換裝,即入僧數,若知見不立,威儀不恭,仍將讓佛教遭人非議。
 
因此,不管男眾、女眾、成人、未成人,求剃度者,仍須先以僧伽藍民的形式安住寺院中,除(1)學佛知見,習僧行誼外;(2)服侍勞役,謙和培福。(3)隨順大眾,降伏慢心;(4)返照習性,落實修行。
 
或問:何不先予剃度,再緩其受戒時間?
 
答曰:既剃度已,即入僧數,故不宜再緩其受戒時間。又以僧伽藍民的形式過渡到僧眾;若不適應,半途還俗,心裡亦較能調適也。
 
(四)學僧:當一求剃度者,以僧伽藍民的身分,經滿兩年以上之學習階段,最後由僧眾作羯摩,認可後予以剃度。
 
(五)法師:待學僧完成更高層次的學習階段後,才正授以法師資格。(學僧與法師的學習內容與資格檢定,詳於教育制度中闡明。)
 
二、經濟制度
 
基金會之經濟運作,依律典「不受別請,不別眾食,乃至羯摩作法」之精神,而行「共有、共用、共管」之制度,以下依收入、支出與管理而分別說明:
 
(一)收入:基金會之收入,主要有三種來源:
 
1會費:十眾弟子中,會員與雇員皆為在家眾,故依「僧教俗養」之原則,乃須繳基本會費。
 
在實施要領中,每位新會員既報名繳費已,即發給「識別證」。證上除姓名、照片外,並有會員編號、繳費記錄及師資等級。會員編號可用(84—001)前二數,乃入會年度,寓有年資之意。
 
此證在每一新年度之初,將重新換過。新證除在年度的標識有所差別外,顏色亦重新調整。新證既發,舊證即廢。舊會員在換取新證時,須將欠繳會費全部補上,才准換發。過期限不換證者,視為自動退會。又舊會員若以重新入會的方式,領取新證,則彼之年資,亦歸零也。
 
2營利:不管是文教事業或營利事業之盈余,除發放紅利及擴大投資外,悉歸基金會所有。
 
3募捐:由於顧慮某些經濟能力較差的會員,故會費不宜太高。又營利事業在草創之初,或未必經營,或未能盈余,因此,基金會的經費便不可能充裕;尤其在作硬體建設和辦大型活動時,都將面臨經費不足之困擾。
 
故於平日,尤其緊要時,乃須鼓勵經濟能力較好的會員隨力贊助。至於非會員而欲贊助者,雖不妨接受;但亦須讓其明暸會務的狀況,尤其是會員與非會員間,於權利和義務的差別,以避免爾後之譏嫌。
 
(二)支出:經費之支出,略有幾大項:
 
1寺院住眾之供給:此之住眾,乃包括僧眾與僧伽藍民。其以會費供給一切生活所需,如飲食、衣服、臥具、文書、醫藥、交通、休閒等。供給的方式有(1)共用:如飲食、書籍;(2)配給:如衣服、文具;(3)申請:如醫藥、交通;(4)單銀:零用金。
 
僧眾來如依律制「不持金銀戒」之原意,不應持有個人的財物;但為避免事事申請之麻煩,故宜酌量供予零用金。其次,依「不受別請,不別眾食」之原意,任一僧眾,不得私收供養、私受贈物及別受齋請。此就修道而論,具以下方便:甲、一切生活所需,只要是合法用度,皆可申請;故雖身無長財,實較一般居士更有保障。乙、以身無長財故,不必為之操心而妨礙道業。尤其可避免因貪錢、多錢而胡作非為。
 
2雇員之薪水:如前已謂,雇員之薪水當盡可能與市價相當,才能讓彼專心長久地投入行業中。
 
3行政費用:此包括文書、檔案、通訊、教育、團康等支出。
 
4法會開銷:包括法會用之經本、供品、用具等,及提供會眾一切飲食、住宿所需。此對會眾而言,即一切開銷,由基金會提供,便可免於因「住寺用餐」,而有「侵用僧物」之譏嫌。於是對會眾而言,可吃得安心;對寺院而言,可用得大方,兩相其美也。至於對非會員,酌收費用,非強求供養,只是貼補會費而已!
 
5硬體建設:如大殿、講堂、寮房等之建設或維修,於勸募時,一律以「贊助道場」為名,不得挑剔專作大殿、佛像等。此一為作帳之方便。二為擴大心量、長養功德。
 
(三)管理:此又分年度之前、中、後,三個階段。
 
1年度之前:各執事應將下年度所擬辦之活動項目與經費預算,先提交由監事和合之禅羯摩作審議;待審議通過,再交付會員大會附議後定案。
 
2年度之中:各執事在采購前,仍須先向主管監事報備請款;待核准采購後,再會同出納、會計結帳。至於收入,亦必開收據。總之,各類收支,皆須監事、執事、出納、會計共同確認,才能結帳。
 
3年度之後:財會執事須將年度之財務狀況,向大會公告。會員如有質疑,亦許推派代表,進行查帳。
 
總之,這管理制度有雙重保障:(1)乃以僧眾為主之「僧羯摩」審議,一切議題若羯摩不通過,則一律否決。這既可避免權力分散,協調失時,又可防止流為庸朽。(2)乃以會員大會為主之附議,若議題大會不附議,亦將失效!此亦為防止少數人之壟斷、獨裁。
 
「上下交通,道俗互惠」,這是在建立新時代佛教一切制度時,所必一貫掌握之要領。
 
三、教育制度
 
佛教既稱為「教」,即不能沒有教育。燒香、膜拜,只類於崇拜神明而已!《法華經》雲:「諸佛世尊唯以一因緣大事出現於世,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也。」開示即理解,悟入乃修證。因此,只有解行並重的佛教,才能契會諸佛世尊化世的本懷。由是「新時代的佛教」,既要培養「出類拔萃」的法師,也要教育「解行並重」的信徒。故以下略述教育方式:
 
(一)通訊教育:這是無遠弗屆的教育方式,形態大致有:1會刊,由基金會所定期出版的刊物,免費寄予所有會員。一方面報導會務,連絡會員;一方面宣揚佛法,教化眾生。2叢書,將佛法最基本的要義與入門的修行方法,編印成小叢書,免費讓會員請領。3視聽教材,同理將佛法最基本的要義、儀軌與入門的修行方法,制作成錄音帶、錄影帶,甚至光碟片,平價供應需要者。4出版佛書:或將《大藏經》中之經論,重新分段標點。或將現代之佛學論述,重編輯排版,庶幾以較莊重、較尊貴的面目,供應需要者。5廣播電視:如基金會財力、人力更充裕時,便可進一步用此形式接引大眾。
 
(二)大堂演講:這雖是傳統的方式,但在現代化音效器材的輔助下,必能發揮更大的功效。古來的講經方式,前後都有頗為繁復刻板的儀軌,這對忙碌急切的現代人,無疑是很大的負擔;故方式還是以簡單、莊重、肅穆為宜。
 
其次,演講還因性質之不同與場地的大小,而分「限會員與不限會員」。不限會員時,又可有收費與不收費的差別。
 
(三)小班上課:此依程度,又可分「普及教育」與「晉階教育」兩種。
 
1普及教育:這是對初學佛的會員而開的。除最基礎的佛學概要與佛教史外;又可依眾生根器之差別,開設五類課程:
 
信門:如《阿隬陀經》、《藥師經》、《地藏經》、〈普門品〉等,以贊歎諸佛、菩薩之萬德莊嚴和慈悲大願為主,而為眾生於生死長夜中,所至心皈依向往之對象。
 
戒門:如《學佛行儀》、《五戒相經》、《十善業道經》、《優婆塞戒經》等。以闡述佛教基本之行儀與戒相,而作為行人依教奉行之准則。
 
定門:如《初級靜坐》、天台《小止觀》等,以教授初級禅坐之方法與理論基礎,作為學人修身調心之方便。
 
慧門:如《四十二章經》、《八大人覺經》、《遺教經》、《法句經》、《百法明門論》、《二入四行論》等小部經論為主,以作為提升觀念、淨化身心的准則,並「晉階教育」的基礎。
 
悲門:如《佛本生談》、《高僧傳》與〈普賢行願品〉等,用來體會佛法之內涵,與培養自己的慈悲。
 
普及教育的課程是對全體會員而開的,因此,每位會員都有權利要求上課。故會中負責法務的執事,應將每年度所要開講的課程內容、講師名號、上課之時間地點及所擬收學員人數,於會訊中公布,以便會員善加選擇。
 
然對住於寺內的僧伽藍民或受雇於文教事業的職員而言,完成普及教育的課程,不僅是權利,也是義務。此乃為僧伽藍民既常住於寺中,又擔任基本的執事,因此,有太多接觸信眾的機會。而文教事業的雇員,既從事佛教之文教工作,當然得有最基本的知見才行。
 
當一學員逐次完成「普及教育」的課程後,須經檢定(口試或筆試)合格,才授予「谘商員」的資格。反過來說,對某些已有基礎或較精進的學人,亦可用自修方式,早日完成同等學歷,如經檢定合格,則亦授予「谘商員」的資格。
 
在家之會員、受聘之雇員或住寺之僧伽藍民,都具權利參加資格的檢定;然對求剃度者,這卻是必經的程序──即檢定不合格,則不許剃度。具「谘商員」的資格者,一方面可接受信眾質詢而答復有關學佛與修行的問題,一方面能擔任講師開課時的助教。
 
2晉階教育:這是為具「谘商員」的資格者及已剃度的學僧們,能進一步深入經藏修學佛法而開設的課程,亦以五門類別:
 
信門:以信願為導的淨土法門為主,更遍及一切諸佛、菩薩的萬德莊嚴。
 
戒門:以出家之沙彌律儀、比丘戒、比丘尼戒、《四分律藏》和《梵網經》、《瑜伽菩薩戒本》為主。
 
定門:中級禅坐班、《六妙門》、《釋禅波羅蜜》及《禅秘要法》等。
 
慧門:此范圍很廣,然大致可分為幾個支系:原始佛教、部派佛教、般若中觀、瑜伽唯識、真如圓學、禅、密、天台、華嚴等。
 
悲門:如《般若經》或《華嚴經》所述,菩薩大行大願。
 
由於晉階教育的課程很多,在師資和學員皆有限的情況下要逐次講解,實在不可能。故不妨以「小組研討」的辦法,先專攻某一門或某支系,待經檢定認可後再轉至其他門系。經檢定合格者,才具那門系「講師」的資格,方能開班教授「普及教育」中的課程。
 
不管是普及教育或晉階教育,都是為求解脫而作的准備功夫,非為填受佛學知識而已!因此,每一課程皆必解行相應才行。由是而言,不修念佛法門者,不當是教授「信門」的教師;不具威儀戒行者,不當是「戒門」的講師;至於徒具文采而無內證經驗者,更不當是「定門」之教師。
 
僧寶之可貴,不在於只能像「放音機」般地,搬弄一些老生常談的教材。在教育水准日益提高、在佛書流通日益普及的今天,能在家中自行閱經研論的居士必愈來愈多。到時「講經說法」,便非僧眾之專利矣!僧寶之可貴,在於能從個人的修證中,直契佛法之要義。故在解行相應與理事圓融中,一方面成為信眾所仰賴之標竿;一方面開設對機應時的方便法門。
 
小班上課,這是基金會最具典型的教育方略,既縱貫上下,又廣延四方,也是所有會員最值得珍惜者。故與會者,皆當全力以赴才是。
 
(四)個別指導:以上不管是通訊教育、大堂演講或小班上課,學員多以「接受」為主,較少有個人發問的機會。然在學佛的過程中,不管是觀念的吸收,法門的行持,或生活的調適,總免不了有一些問題。如這些問題不能即時獲得抒解,或將成為學佛的障礙。因此,在教育系統中,需另有「個別指導」的管道。
 
當一會員初入會時,便將按其住所、職業、年齡、教育程度、學佛經歷等,而予以編組。每一組中皆安排有具資格的谘商員作為輔導,故組員若有任何疑難,即可向谘商員請教。其次,當講師開班授課時,亦皆有谘商員助陣,可幫忙處理問題。最後,住於寺中的僧伽藍民與學僧們,皆具谘商員的資格,將設輪值制度,以便會員隨時請教。
 
這對一會員而言,實已具多方管道,若某方答得不滿意,則盡管多方請教好了。然必須遵守「不得越級請教」之規定,不應什麼問題就想直接找上法師、方丈而求開示。這既可避免法師、方丈們因太多人請益而不勝負荷,也可成全基層的谘商員與學僧們,有培福及受激勵的機會。
 
(五)專修與深造:當一學僧逐漸完成晉階教育的課程後,既在解行上有深固的基礎,又在會中擔任過講師及監事之職責後。如他仍有獨自專修的意願,則基金會將進一步成就他閉關或住山。(專修,唯有僧眾才具資格)
 
佛法為出世解脫之教法,故離塵的專修,自有其必要。釋迦牟尼佛成道於雪山,達摩祖師九年面壁,這皆是初學佛者耳熟能詳的故事。其皆寓意著離塵獨修的必要。
 
眾生的業習,如瀑流相續,在前後夾滾的浪濤中,殊少有回顧反省的機會。即使學了佛、剃了頭,既看經,也禅坐,終究只能在理谛上稍作檢討,在大半的事相上,還是不免要隨波逐流的。
 
故離塵的獨修,即在抽身而出,截斷一切生死亂流。然後得以在更冷靜、更超然的情境下,重新調理出人生的新方向。當此方向逐漸明朗深刻後,則一方面將對佛法有更確定的信願與體認,一方面將有更大的毅力和擔當,以作為滾滾紅塵裡的中流砥柱。
 
若學僧的意願,傾向於深造,則或出國,或進較高學府,基金會亦當成就之。
 
當一學僧又完成獨修或深造的課程後,回到會中,再經檢定認可而授予「法師」的名號。具法師名號者,才能1在大堂講經或開示,和擔任共修會的指導(谘商員只能作個別指導,講師能開小班教課,但都不能作大堂演講;故只有僧眾之法師才能作大堂演講)。2開班講授晉階教育的課程,或擔任研討小組的指導。3代表基金會參與會外的弘法活動。
 
或三年五年的獨修,比起古德十年二十年不下山,還是太膚淺了。因此,當學僧即使回到會中,擔任弘法的教務時,一方面不能忘掉山林的氣息,一方面得把握因緣,再入山中。
 
(六)淬砺階段:學佛修行的過程如鑄劍,需經一連串熱鍛與冷淬的交互運作。專精的看經禅坐,這是熱鍛;現實的激勵與考驗,則是冷淬。故從初發心學佛,到入寺為僧伽藍民的服侍勞役;從普及教育的完成,到成為谘商員;從晉階教育到講師,這已經好幾道次的熱鍛與冷淬。
 
故當學僧從專修或深造中,再回到塵寰時,這又是一番的熱鍛與冷淬。待彼又在塵境中,歷經好幾年的磨練,不只在道心上已穩若盤石,並且於弘法的方便上有更大的靈巧。於是乃漸成可獨當一面的法將。此時,或仍留在本山,擔任「輔教師」,或派至各地分院成為「分教師」。不管是輔教師或分教師,若再經一番磨練,則將進一步成為基金會最高之領導者。
 
(七)大導師:這是基金會權位最高的領導人,最初雖必禮請解行並重、人天仰慕之高僧而獨挑大梁。但當具資格的接棒者,漸次被培養出來時,則改由僧羯摩中「推選」的方式。任期確定,必要時得以連任。
 
小結
 
佛教的教育,不只在於知識的填受,更在於人品的提升,與心性的覺悟。故我們不要訓練「做學問、寫報告」的專家,不要喂養「腳跟不著地」的講師。在教育中生活,在生活中教育,義解與行持,信仰與修證,達理與辦事,自修與化眾,本就是不可分割的生命整體。故「新時代的佛教教育」,必往這方向去努力落實,才能栽培出真正出類拔萃的「人天師范」。
 
總結
 
三皈依詞曰:「自皈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此僧之原意為「和合眾」,用現代的名相不妨說為「團體」或「合會」。而和合的團體必有它的宗旨與制度,故皈依僧者,則是從認定其宗旨到貫徹它的制度。
 
佛教的宗旨,不外乎出世解脫。然為完成此一目的者,必有它一套完整的教育制度,而教育又必建立在穩定的經濟基礎上,及健全的人事制度中。傳統的佛教,由於成形於農業社會,故在制度上顯得松懈而脆弱,於此工商社會,早已是欲振乏力了。故信眾因一窩蜂的盲動而流離失所,僧眾因「放牛吃草」的教育方式而頹唐困厄,於是一切群魔亂舞的怪現象,乃接踵而生。
 
故「新時代的佛教」,從基於傳統佛教的宗旨到應用工商時代的制度,以環扣交接的方式,建立起嚴謹有效之運作系統。信徒們必由此而安頓身心,僧侶們亦由此而光明在望。所有關心於佛教前途的善心人士,亦必由此而歡欣鼓舞。以大眾必在法財、教養、信智、解行、道俗,和合一味的大道中,共邁向解脫之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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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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