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本書的心意識論
(一)心意識是什麼?心意識,即是心、意、識三者的合並稱呼。心的梵語名為質多(citta),意的梵語名為末那(manas),識的梵語名為界若南(),所謂心意識,乃是中國照其涵義譯出的名稱。實則僅是根據同一心體,由於能緣境的不同,而分別給予三種意義不同的名稱。
至於心意識的出典,也有種種說法。
小乘教的《大毘婆沙論》卷七二中僅說:「諸契經中,說心意識。」(注一)
小乘教的《俱捨論》卷四則謂:「然心心所,於契經中,隨義建立,種種名想,今當辯此名義差別。頌曰:心意識體一,心心所有依,有緣有行相,相應義有五。」(注二)
由此「心意識體一」的見地看來,在小乘的說一切有部認為,心意識三者,不過是異名而同體的一件事物。然而,在大乘教中,卻以為不但名稱各異,其體亦各不同,心是指的第八阿賴耶識,意是指的第七末那識,識則為前六識的眼、耳、鼻、舌、身、意。此在《瑜伽師地論》卷六三說:「此中諸識,皆名心意識。若就最勝,阿賴耶識名心,何以故,由此識能集聚一切法種子故,於一切時,緣執受境,緣不可知一類器境。末那名意,於一切時,執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為性。馀識名識,謂於境界,了別為相。」(注三)
又在《成唯識論》卷五中說:「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如是三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審思量為我等故;馀六名識,於六別境,動間斷,了別轉故。」(注四)
以這唯識學系的兩部大論書的見解,均將心意識三者,依其所顯功能的特長不同,而加區別為不同的三類。也就是說,因阿賴耶識的集聚或集起義勝,故名為心;因末那識的思想或思量義勝,故名為意;因前六識的了別義勝,故名為識。
另在《起信論》中,也將心意識三者個別闡述,它以心為阿梨耶識(與別處譯為阿賴耶識同),意為五意,識為前六識,現在引其原文如次:「生滅因緣者,所謂眾生依心意識轉故。此義雲何?以依阿梨耶識,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故說為意。此意復有五種名。(中略)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名分別事識。」(注五)
此種見地,大致與《瑜伽師地論》等所說無異,所不同的是將「意」分出五種名目,稱為五意識,乃是《起信論》的特異之處。
再來考察心意識的名稱及其差別。阿賴耶識的梵語是a-laya,在漢文經論的譯名,尚有阿梨耶、阿羅耶、阿黎耶、阿刺耶等同音異字;有的略稱為賴耶或梨耶。它是八識之一,又是九識之一。它的意譯名稱,則有:無沒、藏、家,或為果報識、本識、宅識、第八識等等(注六)。
在《起信論》中,將阿梨耶識,作為真妄和合之識,含有覺與不覺的二重意義,亦即是把「心」分作「心真如」與「心生滅」之兩面。以心真如視作唯一的真心,亦謂之為自性清淨心;心生滅是依如來藏而有的生滅之心。而此兩者,依舊是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乃是非一非異的東西,此一真妄和合識,《起信論》即名之為阿梨耶識。
將不生不滅的如來藏,和生滅的七識心,融合而成非一非異的狀態,復名之 為阿梨耶識的思想,乃是對唯識系的阿賴耶識思想,作了調和的工作。《起信論》即依據這麼一個真妄和合的心,來說明意及意識的生起(注七)。
因此,這種觀點的心意識論,即是說,依心而生意,依意而生意識的思想,和那些多識論者所見的心(賴耶)、意(末那)、意識(前六識)的想法,便完全是另外的一個思想系統了。
這與舊譯的《楞伽經》所說:「阿賴耶為依,故有末那轉,依止心及意,馀轉識得生」的觀點,倒是吻合的。
至於《起信論》所謂的「意」,即是依無明力而不覺心動的業識,由於不覺心動,即起能見之相,名為轉識;能現一切境界,名為現識;分別染淨諸法,名為智識;以念相應不斷並住持過去無量世等善惡之業令皆不斷,名為相續識。把「意」的功能分作五類,稱為五意識。而且,五意識又是配合著《起信論》所特有的「三細」及「六粗」來講的,比起《瑜伽師地論》及唯識等論書中,對於意的解釋法,根本不能同日而語。所以這是《起信論》的獨特見解。所謂三細六粗與五意識的關系位置,可用表解對照如下。
此處所謂的三細六粗,是指由根本不覺,生起三種細微相,再由緣境而生起六種粗顯相,乃是《起信論》對心相分析的假名標立。
再回到《起信論》所立五意識之下的意識,也叫作相續識,又名為分別事識。此處的相續識,和五意之中最後的那個相續識,是同一個心相,要不外乎指的六識而言。
(二)本書的心意識論與三細六 的關系因為本書的心意識思想,與《起信論》所持者極為接近,所以不厭其煩地首 先介紹了《起信論》。本書在心意識論方面,乃是基於如來藏緣起的思想,以真妄和合的本識為中心,展開其所要表現的理論體系。本書既與《起信論》的如來藏思想有關,當其涉及心意識論之時,更是以《起信論》的三細六 ,作了發展的基礎。現在且讓我們,對於本書的有關內容,加以檢討如下:
《大乘止觀》卷一雲:「心依熏變,不覺自動,顯現虛狀。虛狀者,即是凡夫五陰及以六塵,亦名似識、似色、似塵也。似識者,即六七識也。」(注八)
《釋要》卷一雲:「不覺念起,妄為明覺,此明覺者,即是無明,無明一動,三細六粗遂具,名為顯現狀。(中略)似者,一心所現,妄影狀,無實體故。(中略)識即前六識及第七識,此七皆無別體,依心而起,如水起波故也。」(注九)
此種理論,即是《起信論》所說,以依阿梨耶識而有無明之意。因不覺起,遂有(業識)、能見(轉識)、能現(現識)、能取境界(智識),乃至起念相續(相續識),即由三細而及於六 了。心依熏變的「熏」字,即是指的無明,因無明而不覺自動,「不覺自動」即是指的三種微細心相;由三細故而使虛狀顯現,「虛狀」即是六種 顯的心相。本書的此一理論基礎之取自《起信論》,乃是極為明顯的事了。
《大乘止觀》又說:「然似識不了之義,即是果時無明,亦名迷境無明。是故經言:『於緣中癡故』。似識妄執之義,即是妄想所執之境,即成妄境界也。以果時無明熏心故,令心不覺,即是子時無明,亦名住地無明也。」(注一零)
《宗圓記》卷一雲:「雲緣中癡者,對因中癡而得此名。以述本覺,無明為因,而生三細,即因中癡也。以迷境界為緣,而生六 ,即緣中癡也。」(注一一) 《述記》雲:「不覺自動,顯現虛狀,此即《起信論》依不覺生三種細相之義也。蓋不覺即是根本無明。(中略)又曰因中癡(原注:無明為三毒中之癡),本書名為子時無明,住地無明。」(注一二)又雲:「後半明由三細而有六粗之生起,即是子無明起現行而成果無明。」(注一三)更謂:「此中似識不了,似識妄執,赅括《起信論》之智、相續、執取、計名字、起業,五種粗相,妄境界即第六粗,業系苦相也。」(注一四)
本書在中國,僅有如上所舉的《宗圓記》、《釋要》、《述記》的三種注釋,而此三種,對於本書論及心意識的問題之時,幾乎一致地采用《起信論》的三細六 之說,加以疏釋。我們自亦相信,這種觀點,並無可議之處。現在為了求其更為明顯起見,再把本書的心意識觀,和《起信論》的三細六 說,加以整理配合,制成表解,對照如下表。
上表所示者,是說,由於子時無明的令心不覺或心依無明所熏而變動,心即產生似識的不覺自動而顯現的六七識的虛狀;此一似識的虛狀顯現之時,即成為迷於境界的果時無明;由此果時無明的似識不了,即起妄想執著,再因妄想而執妄境,便使眾生沈淪生死,無以自拔了。這是本書的觀點,但其卻是基於《起信論》的三細六,演化而成。若說得更加明白一些,我們皆知小乘教說有十二因緣的生死觀和還滅觀;那麼,不論是《起信論》的三細六,或本書的心意識論,皆為大乘教的生滅觀了。除此而外,本書的心意識思想,也連帶著和《起信論》的一心二門之說相關。
(三)本書的心意識論與一心二門的關系本書的心意識論,在前面已經說過,乃是以真妄和合的「本識」為中心(注一五)而作申論的,但其除此體系之外,又以染淨二性為中心而構成了另一個體系。在後一體系中,常常表現出性惡的思想來,這是值得特別注意的一點。也就是說,本書在處理《起信論》的一心二門思想之時,另外又自行創出性染的觀念來。現在且就本書的有關內容,引錄之後再行研討。
《大乘止觀》卷二雲:「所言一切凡聖唯以一心為體者,此心就體相論之,有 其二種:一者真如平等心,此是體也,即是一切凡聖平等共相法身。二者阿梨耶識,即是相也。就此阿梨耶識中復有二種,一者清淨分依他性,亦名清淨和合識,即是一切聖人體也;二者染濁分依他性,亦名染濁和合識,即是一切眾生體也。」(注一六)
《釋要》卷三雲:「真如平等心體,即所謂一心真如門也,乃全相之體,非於阿黎耶識相外別有體也。阿黎耶識相即所謂一生心滅門也,乃全體之相,非於真如平等心體外別有相也。清淨分依他性,即所謂生滅門中覺義也;染濁分依他性,即所謂生滅門中不覺義也。」(注一七)
《大乘止觀》卷三又說:「真心是體,本識是相,六七等識是用。如似水為體,流為相,波為用,類此可知。是故論雲(注一八):『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說名阿梨耶識』,即本識也,以與生死作本故名為本。」(注一九)
由此所錄《大乘止觀》的兩段文字看來,再將《釋要》中以《起信論》的一心二門與之配合解釋,又以《起信論》中阿梨耶識的覺與不覺之二義,來配合本書染淨二分的依他性作一考察,不論其是否恰如《釋要》的作者智旭(西元一五九九-一六五五年)的所見,但在本書所稱的「一切凡聖唯以一心為體」。這個真常的唯一的心體,與《起信論》的一心二門之「一心」,涵義並無二致;至於所稱心之體相分為真如平等的心體和阿梨耶識的心相,又與《起信論》的真如門及生滅門吻合;所不同者,本書在生滅門的阿梨耶識之內又分出作為聖人之體的清淨和合識,以及作為眾生之體的染濁和合識,乃是《起信論》中之所未明的,若以《起信論》的覺與不覺之二義,配合本書的染淨兩種依他性來講,雖無不通之理,但總尚有未妥:一則《起信論》中,並未涉及性的染淨問題;二則《起信論》中所言的覺,乃是法界一相的如來平等法身,所言的不覺是依本覺而有,本覺是對始覺義說,依不覺故說有始覺(注二零)。此與本書所言的阿梨耶識的清淨及染濁之二分依他性,實在並不完全相同。不過我們確可肯定,本書采用了《起信論》的一心二門思想作范型,又加上了作者自身的悟發創獲之見。
再說本書所謂的「真心是體」,以此一「體」字來配合一心的「心」字,毋寧要說,它與《攝大乘論》的九識說是一致的。那麼《起信論》所稱的「本覺」,在真谛三藏則為第九阿摩羅識的「能緣」;不覺無明,便是第八阿賴耶識的內容了。至於《起信論》的心體,乃是綜合了真谛三藏所謂的八九識的內容而成。因此,我們若說本書的立場是繼承著《起信論》的體系,仍不為錯(注二一)。至於《起信論》所持的一心之體,在其離相的說明之中,有著明確的述(注二二)。
在作為心意識論之中心時的阿梨耶識,可謂即是對於現實的差別界的說明而言。在《攝大乘論》之中,對此的說明是依於三性而設有一個「以金藏土」的譬喻;因為本書的理論基礎,與《攝大乘論》也有很淵源,不妨將此譬喻,照錄如下:「譬如於金藏土中,見有三法,一地界、二金、三土。於地界中,土非有而顯現,金實有不顯現,此土若以火燒鏈,土則不現,金相自現。此地界土顯現時,由虛妄相顯現;金顯現時,由真實相顯現。是故地界有二分。如此本識未為無分別智火所燒鏈時,此識由虛妄分別性顯現,不由真實性顯現;若為無分別智火所燒鏈時,此識由成就真實性顯現,不由虛妄分別性顯現。」(注二三)
此中所稱的「本識」,即是阿賴耶識,現實的差別界,便是由於此一本識的虛妄分別性顯現而來,亦即本書所稱的「虛狀」之顯現,乃至此處的「本識」一詞,也為本書所用(注二四)。但是,本書同時也采用了《起信論》的立場,說了這樣的一句話:「在障之真與染和合名阿梨耶識」(注二五),來說明其接受真妄和合識的態度。而且還說:「此能持之功能與所持之氣和合故,名為子時阿梨耶識也。依熏現法之能,與所現之相和合故,名為果報阿梨耶識。此二識,體一用異也。」(注二六)
這是將作阿梨耶識分子時(因中)的及果報(顯現)的二分來講。此在《宗圓記》的看法是唯因配果(注二七),《釋要》則配以種子與現行(注二八)。實則 兩者均不一定妥當。倒不如說,子時的阿梨耶識,相當於《攝大乘論》所說本識之三相(注二九)中的自相,即是後世稱為新譯的「種子生種子」,來得更為貼切;至於果報阿梨耶識,持有因相及果相,含有種子生現行,同時也含有現行熏種子的意思。
而此阿梨耶識的染淨二分(注三零)或覺不覺的二分(注三一)之中,稱為覺的淨分是解性(注三二),不覺的染分即是無明(注三三)。此等如何現出生滅世界,又如何斷惑證真,則可於染淨二性的名義解明中得到消息。正如上面所說的那樣,本書是立足於如來藏緣起的基礎上,而於阿梨耶識建立見相二分,但其並非意味著即與三性之說有何關聯,因為,對於唯識而論,毋寧說本書是站在唯心的立場。
再說本書對於第七識所持的看法,已經明白地說過:「六七等識是用」(注三四) ,又說:「以七識是我執識故,不能見心本寂」(注三五),把第七識視作「我執識」之外,本書之中便未再對第七識作過任何論列了。因此,在本書之中,作為修行的意識,實則是以第六意識為中心的。
例如本書卷三說:「以意識依止此心修行止觀也。」又雲:「以意識知名義故。」(注三六)此一能知名義的意識,自然是第六識而不是第七的「我執識」 了。
此在《宗圓記》卷四也說:「意識有起觀之功也。」(注三七)能起觀者,必然是第六識。故在《述記》之中,說得更為詳細:「八個識中,力用之大,必推六七二識。然而第七末那但能常審量,妄執我見;惟有第六意識,既明且利,無境不能緣,無事不能作。(中略)故意識若轉,末那亦隨之而轉。(中略)意識若轉,諸識隨轉。所以修行止觀,必從意識下手者此也。」(注三八)
本書以如上所述的心意識為背景的條件下,又時而提到:「此心體雖復平等,而即本具染淨二用。」(注三九)也就是說,在此平等的心體之中,直接具有染淨二性。
因此,本書的心意識,若與一般比較起來,在骨子裡,乃是將重心置於染淨問題這一方面的。此可用次頁的圖表,把它顯示出來。
現在,我們再就此圖所示為中心,對於流轉與還滅之二門,說明一下。此中的心體,法界法爾,具有染淨二性,無始本有的無明,本來無體而不離淨心,由其熏於染性而成為無明住地及一切染法,以至顯現種種果報於此現實世界。
本來,諸佛與眾生,同一如來藏,以聞慧而由意識知曉諸佛真如之用的名義,來熏於心體之淨性(與解性梨耶之義相同),顯其力用之時,本來雖具染性,由於法界法爾,染用與心相違,故有滅離之義;淨用與心相順,故有相資之效。是以,當在以真如用義,熏於心體之淨性,即能滅卻染用,一旦生死之染用滅除,涅槃之淨用,即行顯現了。我們僅從文相上看,仍會誤以為此處所說的染淨二性的思想,只不過與《起信論》的覺與不覺之說相當,與所謂天台的性惡思想拉不上關系。實則「留惑」的思想,已經深入其體系之中了,因為當在淨用完成之後,只說滅息染用而未說滅除染性,染性乃是約淨用成就之後的聖位上說的,並非由染業而生,乃是由願力而生的;為了救濟眾生,必須要仗染性,方便示現種種果報於此現實世界。
如其不然,本書便與其始終主張的如來藏緣起思想相違;在其心意識論方面,也與阿梨耶識的內容背離,事實上這是根本不可能的。須知,當說無明熏於染性之時,意思即是無明熏心而生不覺之義,這一染性本具的觀念,切勿誤以為是依於染性而受無明之熏。因此本書所謂:「彼染性為染業熏故,(中略)現種種果報」(注四零)的「染性」二字,應當改作「淨心」,或解為「淨心」才對。因為本書的染性,若在轉依以前,義與染分的梨耶相同;若在轉依以後,則全同於留惑的意思。此在本書自身,也如此的表明:「是故諸大菩薩,留隨眠惑,在於心中。」(注四一)特別在以清淨分依他性,配之於依轉依後的染性所生之大用來看,更可明了此中的消息了。
注解:
注 一、《大正》二七.三七一頁上。
注 二、《大正》二九.二一頁下。
注 三、《大正》三零.六五一頁中。
注 四、《大正》三一.二四頁下。
注 五、《大正》三二.五七七頁中。
注 六、《望月佛教大辭典》一·一零零頁中參考。
注 七、《大正》三二.五七六頁上-中。
注 八、《大正》四六.六四二頁下。
注 九、《續藏》九八.四四三頁C。
注一零、《大正》四六.六四二頁。
注一一、《續藏》九八.三六五頁A。
注一二、《述記》(谛閒說)三二頁,又以小字注雲:「子時無明與下文果時無明,此二名本於天親菩薩《十地經論》」。
注一三、同右,三四頁。
注一四、同右,三五頁。
注一五、《大正》四六.六五三頁下雲:「本識是相,(中略)又復經雲:『自性清淨心』,復言:『彼心為煩惱所染』。此明真心雖復體具淨性,而復體具染性故。」
注一六、《大正》四六.六五二頁中-下。
注一七、《釋要》智旭著,《續藏》九八.四六零頁B。
注一八、《起信論》雲:「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梨耶識。此識有二種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大正》三二.五七六頁中。
注一九、《大乘止觀》,《大正》四六.六五三頁下。
注二零、《起信論》,《大正》三二.五七六頁中。
注二一、《望月佛教大辭典》一.一零二頁下-一零三頁上「阿賴耶識」條參考。
注二二、《大正》三二.五七六頁上。
注二三、《大正》三一.一二一頁上。
注二四、同注一六。
注二五、《大正》四六.六五五頁下。
注二六、《大正》四六.六四四頁上-中。
注二七、《續藏》九八.三六六頁A、B。
注二八、同右,五.四四七頁A。
注二九、《攝大乘論》宇井伯壽校訂本一二頁雲:「一立自相,二立因相,三立果相。立自相者,依一切不淨品法習氣為彼得生,攝持種子作器,是名自相;立因相者,此一 切種子識為生不淨品法,恆起為因,是名因相;立果相者,此識因種種不淨品法無始習氣,方乃得生,是名果相。」
注三零、《大正》四六.六四四頁中,《大乘止觀》卷一雲:「此阿梨耶中即有二分,一者染分,即是業與果報之相;二者淨分,即是心性及能熏淨法。」
注三一、《大正》四六.六五三頁下,《大乘止觀》卷三雲:「是故論雲:『阿黎耶識有二分,一者覺,二者不覺』,覺即是淨心,不覺即是無明,此二和合,說為本識。」
注三二、《大正》四六.六五三頁下,《大乘止觀》卷三雲:「聞此說已,方便修習,知法本寂,唯是一心,然此意識如此解時,念念熏於本識,增益解性之力。」
注三三、《大正》四六.六五三頁下,《大乘止觀》卷三雲:「不覺即是無明。」
注三四、同注二零。
注三五、《大正》四六.六五五頁上。
注三六、《大正》四六.六五三頁中。
注三七、《續藏》九八.四一零頁B。
注三八、《述記》一四七頁。
注三九、《大正》四六.六四五頁上。
注四零、《大正》四六.六四七頁中。
注四一、《大正》四六.六五二頁上。
第三節 本書的三性三無性
(一)何謂三性三無性?一般所謂三性者,是根據唯識論,約有無假實,而將一切法的性相,作三種之分類。那就是一者遍計所執性,二者依他起性,三者圓成實性。三性又被稱為三自性、三性相、三種自性和三相等。略稱則可簡為遍依圓之三性。
至於三性的譯名,諸經論中,各有不同,現將主要的十部經論,所譯名稱之同異,表示為如下的七類:
再說所謂三無性(trividha- nih.svabha-vata-)者,是對三性而立的三種無性,具體地稱為三種無自性性,或為三無自性,三種無性的內容,即是就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而論其各各沒有自性自義。各別稱為相無性(laks.an.a--nih.svabha-vata-)、生無性(utpatti-nih.svabha- vata-)、勝義無性(parama-rtha-nih.svabha-vata-)。
依照《成唯識論》卷九說:「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初即相無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注一)
此中所謂「密意」者,顯非了義可比;後之二性,體雖非有,而在愚夫,妄執之為我法的自性,故名之為遍計所執。為除此妄執,佛陀世尊,始對此等有及無,總說無性之義。故對三性而立三無性。初依遍計所執而立「相無性」,一切眾生以妄心向因緣生之事物,計度有我有法之我法相,名為「遍計所執性」;此遍計所執性之法,如認繩而浮現蛇之幻相,實則蛇相本非有,故名「相無性」。次依「依他」而立「生無性」,以一切諸法,不關於本來妄心,由因緣相和合而生者,謂之依他性;此依他起性之法為因緣生,因緣生無實性,恰如繩之因緣生,無繩之實體,故名「生無性」。三依「圓成實」而立「勝義無性」,以真如為圓為常,為一切有為法之實性,故謂之圓成實性;離此圓成實性,一切有無之諸相,名為「勝義無性」;勝義者,名於圓成實性,以圓成實性為絕待之法,故不帶任何之相,如麻中既無蛇相,亦無繩相。
要而言之,此一思想,分有兩個系統:一是基於《解深密經》及《瑜伽師地論》的,另一是基於《大乘阿達磨經》、《大乘莊嚴經論》、《中邊分別論》的。宇井伯壽在對《攝大乘論》三性說的看法,認為與基於《解深密經》及《瑜伽師地論》的三性說是不同的。他的理由是,《攝大乘論》的依他性,是染污分與清淨分之和合而成的染污清淨分,有染淨,亦有非染非淨、有與無具,更為非有似有者。此中的染污分顯現之場合是分別性,此一場合,既非染污清淨分的依他性,亦非清淨分的真實性。相反地,依他性的清淨分顯現之時,同樣也既不是染污清淨分的依他性,亦不是染污分之分別性,而是真實性。像這樣的三性說,乃是根源於《大乘阿 達磨經》、《大乘莊嚴經論》、《中邊分別論》的系統而來者(注二)。
我國的印順法師也說:「本論的體系,與《中邊》、《莊嚴》可說是全同的。」(《攝大乘論講記》二二五頁)
本書之中,說有三性三無性,所以我們先要介紹三性三無性的定義和源流。又因本書中的三性三無性說的理論基礎,是采取《攝大乘論》的觀點,我們既知《攝大乘論》三性思想源流系統,下面要繼續介紹了《攝大乘論》三性說,然後再來論究本書的三性說,始可脈絡一貫,知其終始。
(二)《攝大乘論》的三性說從本書的組織及內容上看,非常明顯地,它不是《起信論》或《攝大乘論》的釋論,正像在其〈序分〉中所說的一樣,這是一部獨立性的論書 (注三)。然在本書所謂五番建立的第一「止觀依止」章,是依如來藏緣起以說明依持修行止觀的一心;在其第二「止觀境界」章,便采用了三性的理論來加以說明,如前所說,此三性的理論乃是依據《攝大乘論》所持的立場。因此,即有一個很大的問題產生了,本書既以《起信論》的如來藏緣起之唯心論觀點,與《攝大乘論》的唯識論觀點,怎麼能夠調和?在同一部論書像《大乘止觀》這樣一部名著之中,絕不可能同時采用兩種相互抵觸的論點,所以必須仍以如來藏緣起說的《起信論》立場,來理解《攝大乘論》,以求一貫本書的中心思想。其實,前面已經介紹了宇井伯壽及印順法師的看法,《攝大乘論》的三性說,不能用《解深密經》及《瑜伽師地論》系的思想作解釋,故與唯識系的看法,不盡相同。又在宇井氏的《印度哲學研究》卷六內,有如下的說明:「總之,此等攝論論師,是以《攝大乘論》和《起信論》視為一致,至少也解釋為《攝大乘論》與如來藏緣起之間,並無殊異。」(注四)
印順法師也說:「攝論派說是真妄和合的賴耶,與奘傳的唯識不同。」(《攝大乘論講記》一九五頁)
正由於此,接著又產生了一個更為重大的問題,那就是引起近代的日本學者,懷疑本書的撰著者,不是南岳慧思,而是與昙遷(西元五四二-六零七年)當時一般攝論師的立場相當,特別從昙遷的思想路線考察,最有可能即是本書的撰著者(注五)。關於這個問題,筆者乃系持的相反意見,仍以出自慧思禅師的真撰,已在《大乘止觀法門之研究》第二章第三節第二目中,作了推斷。
現在,我們開始討論《攝大乘論》的三性說,亦即是三相說,即所謂依他性相、分別性相、真實性相。但在《攝大乘論》的三種譯本之間,對於三性的譯名,則頗有不同:
1.佛陀扇多譯為:他性相、妄想分別相、成就相。(注六)
2.真谛譯為:依他性相、分別性相、真實性相。(注七)
3.玄奘譯為:依他起相、遍計所執相、圓成實相。(注八)
至於此三性或三相的梵文原意,則為:
1.paratantra乃系「依於他」的形容詞,亦可用作名詞「依他」。所以,譯作「依他」者最適切。
2.parikalpita,義為「被妄分別」或使妄分別,譯作妄想分別是適當的;假如譯成分別,亦即妄想分別的意思,也是正確的。
3.parinis.panna,義為「終了發現」,或為「使完全」,可為形容詞,亦可為名詞;因之,譯為「成就」及譯為「圓成」,都是適切的譯名。若譯為「真實」則稍偏於義譯,因為「使完全」也即有「成真實」的意義,所以亦不為錯(注九)。正由於如此,宇井伯壽對於《攝大乘論》的校訂以及研究,都是以真谛的譯本為主,因為真谛所譯最近梵文原義。
介紹了三性的譯名及原義之後,再來看看三性的涵義是什麼。當然,此處是以《攝大乘論》的真谛譯本作依據。
先說依他性,《攝大乘論》卷中雲:「若唯識,似塵顯現依止,說名依他性。 雲何成依他?何因緣說名依他?從自熏習種子生故,系屬因緣不得自在,若生無有功能過一剎那得自住故,說名依他。」(注一零)
這是說,最初「唯識」,本來無塵,由於此識產生變異,始有「似塵」的顯現,成為「似塵顯現」的「依止」,所以名為依他起性。是依似塵之「他」所依止而起者。如是識中本來有塵,便不成為似塵,也不成為依他(客塵、似塵)而起了。又問:怎麼成為依他?為什麼稱為依他呢?是從「自」類的「熏習種子」而生故;又是被「因緣」之所「系屬」而生故,「不得自在」,因此依他起性的東西,「若」其「生」起的剎那,剎那即滅,決定「無有功能過於剎那」而「得自」然安「住」的。所以成為依他,也名為依他了。再說,此處所言「唯識」的「識」之產生變異,與真谛所譯「亂識」的定義相當,以生變異而成為似義顯現的依止之時,即含有此一亂識的體相和功能在內,所以名為依他性。
次說分別性,《攝大乘論》卷中說:「若分別性依他,實無所有,似塵顯現。雲何成分別?何因緣說名分別、無量相貌,意識分別,顛倒生因故成分別,無有自相,唯見分別故,說名分別。」(注一一)
這是說,「分別性」是依「依他性」而起,「實」體乃是一「無所有」,不過是「似塵顯現」而已。也即是說,既系依止依他性而有,那裡還有一個分別性呢?故在「無所有」之中,並沒有分別性這樣東西,因系似塵顯現,故名分別。此處亦設兩問:怎麼成為分別?因何說名分別?接著便說,由於「無量」的種種行「相」之「貌」,便有無量行相之貌的「意識」,能夠「分別」一切境界。而此無量相貌的分別是「顛倒生因」的,所以沒有「自相」可言;它是意識分別所取的所分別,所以僅是亂識顛倒生起的所緣相;它是能分別的所緣,是分別心所分別的,所以叫作分別性。似塵顯現的亂相自體,是毫「無」「自相」可求的,「唯」有「分別」的亂識為它的自性,離開名言之識,即不復存在。它是分別所現的,所以「名」為「分別」。
再說真實性,《攝大乘論》卷中雲:「若真實性分別性永無所有為相,雲何成真實?何因緣說名真實?由如無不如故成真實,由成就清淨境界,由一切善法中最勝於勝義成就故,說名真實。」(注一二)
這是說「真實性」在依他性中,是「永無」成為「分別性」之一分的可能,分別性以「永無所有為相」之故,所有無相,即謂之「真實」而不是非真實。又問:「何因緣說名真實?」根據真谛譯世親釋,是將該段文字,組織成為三義一結,所謂三義之第一,即是「由無不如」之義者,乃以不相違之義而顯「真實」,此在世間,如真實之友。第二「由」於「成就清淨境界」者,即以無顛倒義而顯真實之謂,由於境界無顛倒之下,得說四種清淨(注一三),此在世間,如真實之物。第三「由」於「在一切善法中最勝」者,是以無分別義而顯真實之謂,此在世間,如真實之行。此「不相違」、「無顛倒」、「無分別」的三義,於「勝義」不壞失故,所以「說名真實」。
總之,仗因(種子)依緣而生起之者,即名「依他」;依識而識被所緣,顯現之者,名為「分別」;顯露真如法性者,稱為「真實」(注一四)。不過,《攝大乘論》中的三性說,目的在於說明由唯識相而進入唯識性的發展過程,亦即從三性而進展至三無性。正如該論卷中所說:「菩薩由入似義顯現意言分別相故,得入分別性;由入唯識義故,得入依他性。及雲何得入真實性?若捨唯識想已,是時意言分別,先所聞法熏習種類。菩薩已了別伏滅塵想,似一切義顯現,無復生緣故不得生,是故似、唯識、意言分別,亦不得生。由此義故,菩薩唯住無分別。一切義名中,由無分別智,得證得住真如法界;是時菩薩,平等平等,能緣所緣無分別智生,由此義故,菩薩得入真實性。」(注一五)
此處的「真實性」,乃是指明為「真如法界」的真常心,所以必然能與《大乘止觀》的思想相為呼應的。並且即以此為基礎而用三無性來說明止觀境界,復以三無性來說明止觀體狀。下面就讓我們來對本書的三性說作一番研討。
(三)本書以如來藏為中心的三性說本書依於一心而展開三自性,即是以三性說來說明止觀的境相,又依所觀之境,作為觀行的入門。這是依於《攝大乘論》的阿梨耶識成立的三性。《攝大乘論》與護法之後的新義唯識不同,它屬於古義唯識,玄奘所傳者,即為新義的唯識,真谛所傳譯的《三無性論》,也屬於古義唯識。至於本書,便是繼承《攝大乘論》的三性三無性思想的系統;同時,在前面已經介紹過,當時的攝論宗師,「是以《攝大乘論》和《起信論》視為一致」的。因此,不妨將這三種論書的共通點,舉其兩對四例對照如下:
1.《大乘止觀》卷三雲:「真心是體,本識是相,六七等識是用。」(注一六)
2.《起信論》雲:「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注一七)
1.《大乘止觀》卷三雲:「所言總名三性者,謂出障真如及佛淨德,悉名真實性;在障之真與染和合,名阿梨耶識,此即是依他性;六識七識妄想分別,悉名分別性。」(注一八)
2.《攝大乘論》卷上雲:「依他性相者,本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差別,……是名依他性相。分別性相者,實無有塵,唯有識體顯現為塵,是名分別性相。真實性相者,是依他性,由此塵相,永無所有,此實不無,是名真實性相。」(注一九)
由此可知,本書的所謂體相用,是根源於《起信論》,所不同者,《起信論》是就清淨位的聖者而言,只講淨的體相用,本書由於富有性染思想,所以包攝凡聖染淨,而將一心及八個識,分別名為體相用的。至於三性的思想,本書當然是采取了《攝大乘論》的立場,但其標名,也有不同之處。試立二表,將其顯現出來:
我們由這兩對四例看來,對於作為體大的真實性的真如心,三書所說是一致的。到了依他性的本識上面,本書便脫離了《起信論》之相大所持的觀點,而采用了《攝大乘論》所持本識的思想,說為真妄和合的阿梨耶識,而不是《起信論》所說的如來藏具足的無量性功德了。再說《起信論》的用大,是指清淨功德所權現的世出世間的善因果法,與《攝大乘論》所說由識體顯現的塵相之分別性相,並不相同,本書接受了《攝大乘論》所持的識體顯現,而說的分別性,便是六識七識的妄想分別,此妄想分別,當然也與《起信論》所持用大的內容不同,善因果法集亦是妄想分別,但其並非出之於妄想分別。
現在,我們再以《起信論》的「三大」為中心,就以上三書所持的論點,作更深一層的考察。先說《起信論》的體大,即是摩诃衍的自體,即是萬有本體的真如實在,宇宙間的森羅萬象,無不皆以此真如為其本體(注二零)。《攝大乘論》的真實性相,已如前述,在依他性中的分別性之塵相,已全無所有,它之被稱為真實性相,乃表其實際尚有,所以名為真實性(注二一);此與《起信論》所持萬有的本體,意義全同。本書的真實性之「出障真如及佛淨德」,和《起信論》體大的「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的內容,也全然相通。
次說《起信論》的相大,即是摩诃衍的形態,即是指的基於法身如來藏的無量無邊的功德相,這是無限的真實相,因為凡是顯現現實界的諸法,均非絕對,均非無限,且其亦非功德及真實的體相,例如說山之大及海之大,無一不是有限的大,畢竟不過是虛假不實之相(注二二)。《攝大乘論》的依他性相,除指「本識」之外,並無別的東西,唯其由此本識,顯現十一識(注二三),此十一識,為虛妄分別之所攝,以唯識為體而顯現非有虛妄之塵,這一顯現的依止,便是依他性相;顯現的依止,捨本識而外,別無可依,因而,作為顯現塵相之所依止的本識,便被名為依他性相了(注二四)。此處真谛譯的「本識」,在玄奘譯的《攝大乘論》中,名為「阿賴耶識」(注二五),與本書《大乘止觀》,將「在障之真與染和合名阿梨耶識」的依他性,同樣是指的真妄和合的第八識。此與《起信論》所說相大的無限無量的功德來比較,其內容顯然是不同了。
再說《起信論》的用大,這是摩诃衍的動態,也即是從真如法身的體大,顯現而生的世出世間的一切善因果法;因為在現象界而言,無非由於無明熏習之所發現者,例如關於看、關於聞等,無一不成為煩惱之因而生惡因惡果。但是,真如法身是善法之本,是功德之源,顯現於現象界的善因善果,也就無一不是由於這個真如法身內發的動態了(注二六)。至於《攝大乘論》的分別性相,實際上也不是有塵,僅是唯識體顯現為塵而已;所謂非有塵者,例如無我一樣,是指所取之實體全無,僅以唯識本體,但亦不是以識為分別性相(注二七)。《攝大乘論》於此處所謂的「顯現」,和《大乘止觀》所謂的「六識七識妄想分別」的「分別性」,是指的同一樣東西,和《起信論》之現於現象界的善因善果,大致也是相通。
所不同者,《起信論》的體相用三大,是約真、約淨、約功德、約善因果而論的;本書的三性,皆具有染淨二分的性能;而於《攝大乘論》的立場,三性之中,唯有依他性「為染污清淨分」,此外的真實性為清淨分,分別性為染污分(注二八)。這為三種論書之間,最為明顯的差異點,此亦可用表示如次:
本書雖然未以作為哲學理論和其宗教實踐的止觀,來廣泛地論及三性三無性,但其確已將其論述的三性三無性,視作達成止觀法門之修行的究極方便。因此,在本書之中,說明止觀體狀之時,便是說明如何由三性而進入三無性的階層。
這在本書卷三,即有如次的述:「三性得入三無性,入三無性者,謂除分別性入無相性,除依他性入無生性,除真實性入無性性。」(注二九)
再看 益智旭大師的《釋要》卷四,對此所作的解釋說:「觀門成立三性緣起者,謂觀五陰六塵等法本,但是妄想執實,即能成立分別性緣起。(中略)次觀五陰六塵等法,悉皆心作,其體是,即能成立依他性緣起。(中略)次觀一切諸法。本來惟心,心外無法,不將二無以為心相,即能成立真實性緣起。(中略)止門除滅三性入三無性者,謂疆觀諸法,唯是心相,狀無實;復觀能觀之心,亦無實念。繇此執心止息,故名除分別性入無相性。次觀法,唯心所現,有即非有,無生無滅。繇此虛相執滅,故名除依他性入無生性。次觀淨心,圓離四句,不屬有無。亦非可緣可念,故名除真實性入無性性也。」(注三零)
益大師的這段解釋,已把本書的止觀行法,用三性進入三無性的過程次第,說得相當明白了。主要的意思,是以三性為觀行,又以三無性為止行。
然與《攝大乘論》所不同者,在《攝大乘論》,僅以三性三無性為唯識觀;在本書的止觀工夫,由於是交替並進的,所以形成為四個層次的四重止觀,僅以三性三無性,作為四重止觀中的第一及第二重止觀,除此之外,尚有根本真如三昧的第三重止觀,以及止觀雙現的第四重止觀(注三一)。這一點,也是本書的特色之一。
現在且將本書的止觀法門和三性三無性之關系,列表如下:
在此表中,由三性進入三無性時,竟然成了五個無性,這便是為了顯明止觀的層次,而將第三個「無性性」再予以劃分。「無無性」是「無性性」的異名,意義相同。又為顯示即偽是真,息異執以辨寂滅起見,又將「無無性」名為「無真性」。其實,名雖不同、層次不同,內容則仍同是一個由真實性而來的性無性而已。
注解:
注 一、《成唯識論》卷九.一頁。《大正》三一.四七頁下-四八頁上。
注 二、宇井伯壽博士《攝大乘論研究》三八六頁。
注 三、《大乘止觀》卷一,《大正》四六.六四二頁雲:「今且依經論,為子略說大乘止觀二門。」
注 四、宇井伯壽博士《印度哲學研究》卷六.五三零頁。
注 五、《佛教研究》六卷四號七一頁,高橋勇夫氏〈大乘止觀法門 撰者 就 〉(昭和十七年)。
注 六、《大正》三一.一零零頁下、一零一頁下-一零二頁上。
注 七、《大正》三一.一一八頁上、一一九頁中-下。
注 八、《大正》三一.一三七頁下、一三九頁上-中。
注 九、宇井伯壽博士《攝大乘論研究》三八二-三八五頁參考。
注一零、《大正》三一.一一九頁中。
注一一、《大正》三一.一一九頁中。
注一二、《大正》三一.一一九頁中-下。
注一三、《大正》三一.一二零頁下,《攝大乘論》卷中雲:「此性四種清淨法者,一,此法本來自性清淨,謂如如空,實際無相,真實法界。二,無垢清淨,謂此法出離一切客塵障垢。三,至得道清淨,謂一切助道法及諸波羅蜜等。四,道生境界清淨,謂正說大乘法。」
注一四、印順法師《攝大乘論講記》二三七頁說:「這三性的名義,撮要說來,仗因(種子)托緣而有的,名依他起;為識所緣,依識而現的叫遍計執。法性所顯的是圓成實。」
注一五、《大正》三一.一二三頁中。
注一六、《大正》四六.六五三頁下。
注一七、《大正》三二.五七五頁下。
注一八、《大正》四六.六五五頁下。
注一九、《大正》三一.一一八頁上-中。
注二零、望月信亨博士《大乘起信論之研究》三五九頁參考。
注二一、宇井伯壽博士《攝大乘論研究》三九二-三九三頁參考。
注二二、望月信亨博士《大乘起信論之研究》三五九-三六零頁參考。
注二三、宇井伯壽博士《攝大乘論》校訂本三三頁參考。所謂十一識者,含攝一切識。即如玄奘傳譯唯學的八識;《中邊分別論》中,述有根、塵、我、識之四種;《莊嚴論》所說的六種。唯在《攝大乘論》的〈應知勝相品〉第二之一,始說有十一識:「謂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惡兩道生死識。」(《大正》三一.一一八頁上)
注二四、宇井伯壽博士《攝大乘論研究》三八七-三八八頁參考。
注二五、玄奘譯《攝大乘論本》卷中,《大正》三一.一三七頁下雲:「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謂阿賴耶識為種子。」
注二六、望月信亨博士《大乘起信論之研究》三六零頁參考。
注二七、宇井伯壽博士《攝大乘論研究》三九二頁參考。
注二八、《大正》三一.一二一頁上雲:「阿 達磨修多羅中,佛世尊說法有三種:一染污分、二清淨分、三染污清淨分。依何義說此三分?於依他性中分別性為染污分,真實性為清淨分,依他性為染污清淨分。」
注二九、《大正》四六.六五八頁上。
注三零、《卐續藏》九八.四七零頁C。
注三一、《大正》四六.六五八頁上,《大乘止觀》卷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