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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略講觀修三寶功德及其意義(任傑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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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講觀修三寶功德及其意義

任傑居士 著

目 錄

略講觀修三寶功德及其意義科判

序言

第一,觀三寶出現世間甚為稀有,難值難遇

第二,別觀佛法僧三寶分三:

   一、佛寶分二:

   (一)略述身相

   (二)別述四身

   1、自性法身

   2、智法身二十一聚

   3、圓滿報身三十二相八十隨好

   4、勝應化身

   二、法寶分三:

   (一)教法寶

   (二)道法寶分三:

   1、四聖谛

   2、十二緣起支

   3、六度

   (三)果法寶

   三、僧寶分三:

   (一)凡夫僧寶

   (二)有學僧寶

   (三)無學僧寶

第三,皈依三寶的建立分四:

   一、抄《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一) 皈依三寶品第一

   二、抄《增壹阿含經》(卷十二) 三寶品

   三、譯論/依論釋經皈依三寶的建立

   四、結語

第四,住持三寶的重大責任

一、住持佛寶

二、住持法寶

(一)序分

(二)佛教《大藏經》的組成

(三)《大藏經》的結集分二:

1、小乘結集

2、大乘菩薩藏的結集

(四)漢譯《大藏經》可分為:

1、傳譯制目大藏經

2、刻本大藏經

(五)藏譯《大藏經》的分類與比較

三、住持僧寶

第五,愛國愛教與人間佛教問題

一、愛國愛教

二、人間佛教



略講觀修佛法僧三寶功德及其意義

序言

   這裡提出“略講”,是就初入聖教之門的四眾弟子,首先應當學習三寶,略知三寶的功德意義,以觀修三寶為正因。初以信解智力隨時深入思維,觀察和憶念三寶的功德利益,以培養自己的清淨正信,令信根增長,引發自己對佛法的樂欲希求,成熟自己的善根。若以究竟智力觀察三寶,唯第十地菩薩乃具此功德。

若要廣講三寶,那就是佛教的三藏十二部經。佛教的大小乘三藏,無不是說三寶的功德利益,若離開三寶而談修習,既非佛教,更談不上是佛教徒。

   作為佛教徒,為利益一切眾生,住持如來聖教,令正法久住,成就聖果,都必須以觀修三寶為修行的所依境,直至成佛的中間,都必須貫以三寶而修觀行,所以佛弟子觀修三寶是不可缺少的根本法門。由此原因,本文僅依經論略談三寶的功德行相,及修學三寶的重要意義,僅供三寶弟子以觀修三寶功德為修行的所依境而作參考。

本文分為以下幾科:一、觀三寶出現世間甚為稀有,難值難遇;二、別觀佛法僧三寶;三、皈依三寶的建立;四、住持三寶的重大責任;五、愛國愛教與人間佛教問題。

第一、觀三寶出現世間甚為稀有難值難遇

   佛經中說,十方世界有無量諸佛。《三劫三千佛名經》說此世界,過去莊嚴劫有千佛出世,現在賢劫有千佛出世,未來星宿劫有千佛出世。我們的本師釋迦牟尼佛即是現在賢劫中的第四尊佛。在人壽二萬歲時,有迦葉佛出世,減至人壽百歲五濁逼惱時,我們的本師釋迦牟尼佛出現於世。在釋迦牟尼佛出世以前,有很長很長的時間沒有佛法,眾生不聞三寶之名,自釋迦牟尼出世、出家、成佛、轉*輪,現在在此南贍部洲才有三寶出現於世。

   我們的本師釋迦牟尼佛出世是具有大事因緣的,無因無緣佛決不出現世間。如《華嚴經·如來出現品》說:“非以一緣,非以一事,如來出現而得成就,以十無量百千阿僧祗事而得成就。”是由“無量功德乃能成。”我們的本師釋迦牟尼佛,最初在古釋迦牟尼佛前發無上菩提心,中間經過三阿僧祗劫親近、承事和供養諸佛,積集福慧二種資糧,修習菩薩萬行,嚴淨佛土,成熟眾生,位證十地,最後受一切智智勝職位,得一生補處,升住睹史多天(即兜率天,Tusita Heaven)內院。菩薩觀諸眾生根性業已成熟,成佛時機已到,為度一切眾生故而降生人間,如《菩薩處胎經·游步品》雲:菩薩“即自思惟,多諸眾生,皆是初發心已來所成熟者,堪能受於清淨妙法。”菩薩為度一切眾生趣入涅槃城故而應化人間。

釋迦牟尼佛出世以前,在印度的上古時期,人們不了解宇宙現象,畏敬和崇拜日、月、雲、風、水、火、雷、電、山川等自然現象,信奉有神靈主宰一切。而對這些神靈進行祈禱,認為神靈能賞善罰惡,祈禱賜予現世幸福及家庭繁榮等。於是就出現了祭祀,崇拜神靈的贊詠,而集為四種《吠陀》(吠陀譯為《明論》。意為知識、智慧之義。)《梨俱吠陀》意為贊誦明論,贊誦多神或一神。次後,為諷詠之便,又集成《娑摩吠陀》,記祭祠的為《夜柔吠陀》,咒術,禳災之類的為《阿闼婆吠陀》。如《大唐西域記》卷二雲:“其婆羅門,學四吠陀論。一曰壽,謂養生繕性;二曰祠,謂享祭祈禱;三曰平,謂禮儀占卜,兵法軍陣;四曰術,謂技能伎數,禁咒醫方。”因此即由吠陀論師們創造出婆羅門、剎帝利、吠捨和首陀羅四種不平等的種姓階級制度,如《譬喻經》雲:“諸外道人計,梵王生四姓,王口生婆羅門,臂生剎利,脅生吠捨,足生首陀。四姓之別,自韋陀論師而起,因韋陀論為最古盛行也。”

   又如提婆論:“外道韋陀說,那羅延天臍中生大蓮花,從蓮花生梵天祖公,彼梵天作一切命無命物,從梵天口中生婆羅門,兩臂中生剎利,兩脅中生毗捨,從兩腳跟生首陀。”

   又如《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五天之地,皆以婆羅門為貴勝,凡有坐席,並不與余三姓同行。”當時的婆羅門(意為淨行,有在家、出家兩種),掌握宗教、哲學、文學、歷學、數學、醫學以及祭祀祈禱和一切精神的統治大權,壓制余三種姓,利用神權,違害社會,極不平等,人們希望有聖人來救濟這個不平等的社會現象,宣揚平等聖教。

   剎帝利雖為王種,奕世君臨,統轄國政,但也受婆羅門的神權統治。毗捨種姓,為商賈貿易的庶民中層階級。首陀羅種姓,為農民及奴婢,是身勤勞作的下層賤民階級。

   另一種情況是各種外道的勃興,各自對宇宙人生的理解不同,由於社會的不平等而厭惡人生,他們入山修行,希求通過修各種苦行的方法而得解脫(山林派)。但他們不知道解脫的次第、方法和目的,認為解脫即是生天,以求安樂而為究竟。在這種情況下,菩薩(釋迦菩薩)在兜率天內院依五方面的觀察選擇而降生人間:

   一、觀察國土,為迦毗羅婆窣堵或雲劫比羅伐堵,即迦毗羅衛,尼婆羅城,即今之尼泊爾,國王淨飯王為生父。

   二、觀察種姓,為剎帝利王種。

   三、觀察血統、氐族,為甘庶釋迦。

   四、觀察母親,為摩诃摩耶夫人。

   五、觀察時會,為五濁惡世人壽百歲時。

   菩薩經過五種觀察之後,看到諸眾生根性成熟,成佛時機已到,為度一切眾生入涅槃城,於是降生人間。如《菩薩處胎經》卷五雲:“導師出現世,非緣不降神,要度為度者,示現無為城。”

   釋迦牟尼,釋迦為種姓之名,義為能,牟尼為仁,寂默或賢人之義。合譯釋迦能仁或能寂,即釋迦族的能仁或聖人。釋尊的實名為悉達多,譯為一切義成,姓喬達摩(舊譯瞿昙)義為最勝,及瞿答摩之裔。

   摩耶夫人即將分娩時,從其土俗應歸娘家分娩(亦說出城外游),遂於沙羅樹(或娑羅樹,即畢缽羅樹,無憂樹之類)下產生悉達多,時在公元前六百余年的四月八日降生。菩薩即降生人間,無扶侍者即自行七步,舉其右手,作獅子吼:“我於一切天人之中,最尊最勝,無量生死,於今盡已。”

   摩耶夫人產後七日病逝,由其妹缽羅阇底代育王子。菩薩生下不久,即有阿私陀仙人入宮占相說:“王子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若在家者年一十九為轉輪聖王,若出家者成一切種智,廣濟天人,轉清淨*輪。”

   菩薩七八歲時,從婆羅門學者受學諸文事教育,從武士習諸武藝。十六歲納拘利城主善覺之女耶輸陀羅為妃,後生一子名羅睺羅或稱羅怙羅。

   菩薩雖在王宮,但不為五欲所染,常觀感老、病、死、苦,經常思惟世間苦痛如何避免之法。一日出游,見農夫種田,鳥食蟲類,於是即在樹下禅思眾生之苦。後游四門見老、病、死者及沙門,深思解脫之法,於是即決心捨棄王位及眷屬而出家。一日,夜半逾城在一樹下自剃須發,脫下王服寶冠,著上沙門衣服而去尋求解脫之道。

   其父見菩薩既已出家,即遣宗親五人為侍,此五人即憍陳如、跋提、跋波、摩诃羅、阿說示。菩薩偕侍者五人東南行至毗捨離城附近的仙人阿羅邏迦蘭所,就學解脫之道。但此仙人以無所有處定為最上涅槃,即以超越一切有之思想。菩薩知此定不是解脫究竟之道,於是即捨此仙而去王捨城外森林中,訪郁陀羅摩子仙人。彼仙執非想非非想處定為真涅槃,雖較“無所有”更進一步,但泯想非想之差別住於平等寂靜之知見,菩薩知此亦非真正解脫之法,不能究竟解脫。於是即捨此仙人乃去優樓鞞羅聚落尼連禅河畔苦行林中,獨自思考,靜坐禅思六年。

   六年之間,與諸魔軍斗爭,如《方廣大莊嚴經》第七雲:“第一貪欲軍;第二憂愁軍;第三饑渴軍;第四愛染軍;第五昏睡軍;第六恐怖軍;第七疑悔軍;第八忿覆軍;第九悲惱軍及自贊毀他稱供養等諸魔軍。”雖然精進不懈修習苦行,然亦徒勞無獲,即悟專修苦行無益,因此而捨極端苦行之法。先趨尼連禅河浴去六年之積垢,得牧女善生乳糜之供,氣力漸復,顏色漸潤。此時五侍者見其狀,以為釋迦菩薩信行退轉,即捨菩薩而去至婆羅捺斯(波羅奈斯)。菩薩乃獨自趨畢羅樹(菩提樹)下,敷吉祥草東向而跏趺坐,端身正念,發大誓願曰:“我今若不證無上大菩提,寧可碎是身,終不起此坐。”(《方廣大莊嚴經》第八)於是即入金剛喻定,降伏煩惱魔、蘊魔、死魔、天子魔四種魔軍。魔王雖遣眷屬,百方娆亂,終不可動,只得憂愁而去。菩薩即入獅子奮迅三摩地,順觀和逆觀十二緣起,觀眾生生死根本,在於無明,故無明滅即生死之苦盡;觀四谛之真理,集乃為因,由集而生苦果;解脫苦根當滅集因而得解脫者,當修道谛為因。菩薩因起勇猛心,定力之深使身升高七多羅樹,由是旭日東升,長夜奄滅,智明忽起,生死永寂,豁然大悟,終成無上正等正覺。成就法報化三身,歡喜無喻。

   菩薩於成道後,觀緣起甚深無我之義,眾生難於悟解,故四七日間默然而不說法。如《方廣大莊嚴經》卷十,勸請品雲:“我得甘露無為法,甚深寂靜離塵垢,一切眾生無能了,是故靜處默然住。”又如聖龍樹《中觀寶鬘論》第二品雲:“此法甚深故,眾生難悟解,故佛成道時,默然不說法。”是故遂於附近樹下自受解脫之法樂。第一七日在菩提樹下;第二七日在阿輸波羅樹下,此時魔來勸佛入滅;第三七日在目真鄰陀樹下,遇暴風雨,目真鄰陀龍王以身護佛;第四七日在羅阇耶恆那樹下,時有二商主道過,一名提謂,一名婆利迦,獻佛麥蜜,皈依佛與皈依法,聞佛說法而去。

佛陀確信獨悟所得究竟解脫的真理,欲弘布於眾生,以是令其他有情出離生死。於是,佛陀慈悲之念難禁,即從事宣布自證之妙法。先欲向曾事師之阿羅邏迦蘭與郁陀迦羅摩子說法,觀察彼等適已死去。由是佛陀向婆羅捺斯城外的婆羅泥斯(即鹿野苑)走去。時先捨佛而去的五侍者住在此處,五人相約見佛不起問訊,以為佛是淨行退轉之沙門,然而佛到來的時候五人不知不覺都起來敬禮,或為敷坐,或執衣缽而稱長者瞿昙。佛告之曰:“汝等不應稱如來為長者,令汝長夜無所利益。”又語五人曰:“我已證得甘露之法,我今能知何甘露道,我即是佛,具一切智智,寂靜無漏,心得自在。汝須來,當於此法,教授於汝,汝應聽受如說修行,即於現身得盡諸漏,智慧明了,解脫而住,禁行成就,所作已辦,不受後有。”(見《方廣大莊嚴經》第十一)時五人皆皈依佛,為佛弟子,請佛說法,於是佛應五人之勸請而為五人三轉四谛*輪。佛告五人: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此為第一示轉,指出四谛之體;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此為第二勸轉,指出應了知苦谛之果,斷除集谛為苦之因,欣慕滅谛之解脫果,修習道谛而得滅谛涅槃之次第;苦者我已知,集者我已斷,滅者我已證,道者我已修,此為第三證轉,指出佛陀自己已親證四谛。於此三轉即名三轉十二行*輪。初示轉上根悟道;二勸轉中根悟道;三證轉下根悟道。轉謂佛所親自證得之法轉入於聽者五人的身心;*輪謂此四谛法能摧伏一切邪說生死苦海,猶如轉輪王之輪寶。如《法華經方便品》雲:“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羅奈,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名轉*輪,便有涅槃音,及以阿羅漢,法僧差別名。”於是,佛成無上正等正覺為佛寶成就;佛說四谛*輪為法寶成就;五人各有所證悟而求出家成為五比丘僧,為僧寶成就。從此,在此世間始有三寶成就。

第二、別觀佛法僧三寶(分三)

一、 佛寶

(分二:一略述身相;二別述四身)

   (一)略述身相。關於對佛陀的身相,雖然有大小乘的不同說法,但三身之說卻是大小乘所共通的名目。

   小乘所說的三身:(1)法身者,謂戒、定、慧、解脫和解脫知見五種功德為佛法身。“戒”謂如來身語意業已離一切過患,戒德清淨圓滿,以為戒法身。“定”謂如來之真心寂靜,離一切妄念,以為定法身。“慧”謂如來之真智圓明,觀達一切法性,以為慧法身。“解脫”謂如來之身心解脫一切煩惱系縛,圓滿涅槃妙德,名為解脫法身。“解脫知見”謂如來已知如實解脫,以為解脫知見法身。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而得解脫,由解脫而得解脫知見,如來已圓滿成就此五種功德法體,總佛功德以為佛身,故曰“五分法身”。(2)報身者,謂佛從兜率降生王宮,所生三十二相和八十種好的妙相莊嚴之身以為報身。(3)化身者,佛以大悲心化現猕猴鹿等救濟眾生以為化身。

   大乘經論裡所說佛身有六種說法,說一身者,謂以佛自性身及果法身合為一身,這是就法體而說的。也就是以一切法唯一真如法性。說二身者,如聖彌勒菩薩《寶性論》雲:“自利及利他,第一義谛身。”是以自利法身和利他色身為二身。又如聖龍樹菩薩《寶鬘論》雲:“一切佛色身,從福資糧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資糧生。因此二資糧,即是成佛因。”又如聖龍樹薩的《六十正理論》雲:“以此之善根,回向諸眾生,集福智資糧,願得福智身。”這是就福智資糧為因。成就福德報身和智慧法身為二身。

說三身者,如《佛地經》雲:“自性法受用,變化差別轉。”《金光明經·三身品》說:“一切如來有三種身,一者化身,二者應身,三者法身,如是三身攝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如月稱論師的《皈依七十頌》雲:“能仁之三身,法圓滿報化。”說四身者,如《楞伽經》說,一應化身,二功德身,三智慧身,四如如身。《佛地論》亦說四身。

   說五身者,總以佛陀的五智功德為身,一法界體性智,二大圓鏡智,三平等性智,四妙觀察智,五成所作智。此五智雖為如來一身所具之圓滿智德,但為攝引眾生而表現的五種體相,只是作用和德行不同而已。由此則為佛陀的五身。然此五身以智慧法身所攝。

   說十身者,如《華嚴經·十地品》說:菩提身、願身、化身、力持身、相好莊嚴身、威勢身、意生身、福德身、法身和智身為十身。此十身是第八地菩薩觀一切智智所行境,而了知如來的十種身。此以二谛三身所攝。又如《大般若經》卷五百六十八說佛十身:平等身、清淨身、無盡身、善修身、法性身、離尋伺身、不思議身、寂靜身、虛空身和妙智身以為十身。此十種皆法身攝,因所證法身以無相為相,無有差別,唯能證功德智身有異,一切諸法皆同一法性,以就法身體性而無差別所說。

   總的說來,對佛身的說法雖然有所不同,但並不相違,只是開合不同,其義以四身三身為通用名目。如《華嚴經·如來出現品》雲:“如來身無身故,為眾生故,示現其身;如來身無有分別,亦無戲論,一切執著戲論皆斷故。”這是說法身無相,無染無著,無有分別,為眾生利益而現三身。如《華嚴經·佛不思議法品》說:“一切諸佛同一法身,境界無量身。”《如來十身相海品》又說:“一切如來智慧法身,諸色相海充滿法界。”所以如來三身或四身都是以佛所證功德而表其身,三身體性並無異相。

   (二)別述四身。如來四身是依佛地果位功德廣大而安立為身。今依《般若經》、《現觀莊嚴論》說佛四身。

   1.自性法身:自性法身有自性清淨的自性法身和離垢清淨的自性法身二種,總稱為自性法身。初自性身是佛本具清淨究竟體性。現離垢清淨是佛三阿僧祗劫修菩薩行,積集智慧資糧,斷盡煩惱所知二障,遠離一切垢染,作業圓滿究竟清淨之果德,所以稱為果法身。

   自性法身,或稱自性身,即於法界自性清淨中永離一切垢染,無為法所攝之究竟功德,又稱無為身、常身。自性法身又稱真如法身,或稱勝義法身。自性身謂以法性或空性為體,是說諸法體性本來自性清淨,如來圓滿證得具足清淨究竟之法界,即是自性身的相,此即以自性清淨為相,界限唯在佛地。

   自性身具有五種相和具有五種功德。如聖慈氏菩薩《寶性論》雲:“此中諸佛者,自性身五相,若略應當知,具五功德性。”此五種相者,謂具足遠離生滅之無為相;斷證功德體性無差別相;永斷增益損減二邊相;斷盡煩惱障、所知障和定障的三障相;及具足自性光明功德清淨相。此五相是由自性無垢清淨界圓滿究竟故,是故《寶性論》雲:“無為無差別,永斷二邊淨,煩惱所知定,三障者解脫。無垢無分別,瑜伽所行境,由法界自性,清淨故光明。”自性身具有五種功德,如《寶性論》雲:“無量及無數,無思無等淨,究竟諸功德,真實自性身。大故無數故,非分別境故,唯永斷習故,無量等如次。”謂有無量功德、無數無邊功德、不由四句分別心而無思功德、無等功德、及具有離一切垢障清淨的究竟諸功德。於無量諸功德如次即:廣大故名無量;齊此功德數量不可等計,故名無數;不是所有分別心所行境,故名無思;由於唯佛身心中有此功德,故名無等;由於永斷二障習氣,具有清淨究竟功德,故名光明。自性身具此五種清淨功德,以此功德即名為身。其余三身,皆以勝義法性體性真實,以眾生勝解根性而顯現世俗境而建立的。

   2.智法身:以佛究竟無漏智慧為身。若略說則為五智,亦說四智者謂除“法界體性智”。若廣說之則有二十一聚無漏究竟智德。佛成就二十一種無漏智所依的佛地圓滿究竟聖智,即如所有智和盡所有智,通為一切種智,或譯一切相智、一切智智,是為佛智。由於如來已圓滿究竟證得念住等二十一聚無漏法故,其范圍唯在佛地。現證如所有性和盡所有相的究竟智,即是智法身的相。今依《現觀莊嚴論》及其《略釋》,略述法身二十一聚無漏智如下:

   “第一聚,謂三十七菩提分法。”又名三十七道品,是道谛所包括的三十七種法,故名道品。道是能通向涅槃,是到達涅槃道路的資糧。因為與菩提法相順,故名順菩提分法。此三十七法,總分七類:

   [1]四念處,又名四念住;

   [2]四正勤,又名四正斷,四正勝;

   [3]四如意足,又名四神足;

   [4]五根;

   [5]五力;

   [6]七覺支;

   [7]八正道。(見後法寶處道谛中說。)

   “第二聚,謂慈等四無量心。”

   [1]慈無量心,能與眾生安樂之心;

   [2]悲無量心,能拔眾生苦之心;

   [3]喜無量心,見眾生離苦得樂生歡喜慶悅之心;

   [4]捨無量心,指對如上三心不存耽著,捨怨捨親,怨親平等。由此四心能善緣無量眾生,能引發無量福德,故名無量心。

   “第三聚,有色觀色等八解脫。”

   [1]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內身有色想之貪,為除此貪,觀外不淨青瘀等色,令貪不起,故名解脫。

   [2]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內身雖無色想之貪,而欲令更為堅牢,觀外之不淨青瘀等色,使不起貪,故名解脫。此二為不淨觀。

   [3]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觀淨色,故名淨解脫,於定中除不淨相,唯觀色等光明清淨光潔如妙寶之色,觀淨色而不生貪,足以顯示觀之轉勝,證得此性解脫於身中,故名身作證,具足圓滿而得住於此定,故名具足住。

   [4]空無邊處解脫,行人厭患色,心欲捨離,即捨色想而緣無邊虛空之心,與虛空無邊相應。

   [5]識無邊處解脫,行人更厭前外塵,捨虛空而緣內識為心識無邊,心與識無邊相應。

   [6]無所有處解脫,行人更厭其心識,觀心識無所有想,心與無所有相應。

   [7]非想非非想處解脫,捨前現有想名為非想,捨無所有,無想為非非想,觀苦空無常無我,生厭離心而棄捨,故名解脫。

   [8]滅受想定身作證具足住,滅受想定者,或名滅定或滅盡定,即息滅粗分受想之定,已離無所有處貪著,棄捨非想非非想的一切所緣,故名解脫。

   “第四聚,謂九次第等至。”即四禅,四無色及滅盡定,此以深心智慧利行的九種禅定,不雜他心,不令異心間生,次第自一定入於一定之法。若有異心間生,故非次第。

   [1]-[4]初禅次第定至四禅次第定為四定,此四為色界四禅天之根本定;

   [5]空處次第定;

   [6]識處次第定;

   [7]無所有處次第定;

   [8]非想非非想處次第定;(此四為無色四處之根本定)

   [9]滅受想次第定,即止息一切心識之定,是九次第定的最後定,以是禅定之至極。

   “第五聚,謂十遍處”。遍以增上緣依止靜慮,所緣緣為地、水、火、風四大種能造色及青、黃、赤、白四大種所造色,並空識二境,令其如欲遍一切處,即世間定慧相應之十種等至(定)。所余諸處不立為遍者,以諸根不能向外展,聲處不能相續,香味二處色界無故。遍者謂相續普遍開展義。又名十一切處,謂觀青、黃、赤、白、地、水、火、風、空與識之十法(見《大智度論》二十一卷),令其如欲周遍於一切處。十中前八觀色之清淨,即依第四禅緣欲界,後二以空無邊處,識無邊處定為所依,緣其他受想行識四蘊,依青、黃、赤、白所造色,知依於四大種能造色故地水火風一一觀為無邊。再思此覺以何所依而廣大,了知由於虛空,故次觀虛空無邊,次觀識無邊。

   “第六聚,謂八勝處”。發起勝知勝見以捨貪愛的八種禅定,是為起勝知勝見之依處,故名勝處。

   [1]內有色想觀外色多勝處:觀內不淨,觀境漸成熟則多觀外色亦無妨,觀一死屍至一千萬死屍等,由觀境擴大到外色清淨,謂觀外色多勝處。

   [2]內有色想觀外色少勝處:即內心有色想,觀外色少,但觀內身不淨,或觀外色清淨。

   [3]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勝處:謂由內心無色想,觀外色多。如第二說。

   [4]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勝處:觀境漸勝妙,雖觀外色,而內心亦不存色想。以上四種為淨不淨雜觀,為形色勝處。

   [5]青勝處:觀外諸色,轉變自在,使少為多,使多為少,於所見之青相不起法愛。

   [6]黃勝處:觀黃色而不起法執,如青勝處中說。

   [7]赤勝處:觀赤色如青勝處說。

   [8]白勝處:觀白色如青勝處說。以上四色觀,以為勝處,為顯色勝處,此四為淨觀。凡觀淨色,必遠離不淨色。此與八背捨同,此二勝處,為使八解脫之觀心,自在勝妙,對於所緣色境,不起執著染感,如人騎馬能破前陣,故名勝處。如《現觀莊嚴論略釋》雲:“由此形顯諸勝處,發生奢摩他(止)勝知與毗缽捨那(觀)勝見之定慧相應也,前四勝處從初二解脫因生,後四勝處從淨解脫因生。”

   “第七聚,謂無诤,由佛無诤三摩地力能令眾生有拔除煩惱之功能”。此即安住解空與他無诤之定,此定聲聞亦能證得。如《智度論》卷十一雲:“捨利弗,佛弟子中智慧第一;須菩提,於弟子中無诤三昧最為第一。” 如來無诤三摩地則勝出聲聞,如《金剛經》中“佛說我得無诤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離欲阿羅漢。” 無诤三昧定相,常觀眾生令心不惱,多行憐愍慈悲之念。

   “第八聚,謂願智”。及至生死未空隨願成辦眾生義利,乃至生死未空,安住三摩地的作用恆常而住。

“第九聚,謂六神通”。神者不測之義;通者無礙之義。即神妙莫測,無礙自在之六種智慧,是曰六神通。

[1]神境智證通,又名身如意通,又雲身通、神足通。即變化不思議境界之通力,故雲神足通,即自身能得變化自在之通力,故雲身如意通。

   [2]天眼智證通,得色界天眼根,能見微細色境,觀照外境無礙。

   [3]天耳智證通,得色界天耳根,聽聞微細音聲無礙。

   [4]他心智證通,知他人心念而無礙。

   [5]宿命智證通,又雲宿命住隨念智證通,知自己及六道眾生宿世生涯而無礙。此五通有依有漏之禅定,或依藥力咒力而得,故外道仙人亦能成就,但此五智證通者,是各依無漏智慧而證得之通力故。

   [6]漏盡智證通,三乘之極至,諸漏斷盡為無礙,成就此六通只限於三乘之聖者,故名無漏,唯佛乃能圓滿究竟清淨無礙。

   “第十聚,謂四無礙解”。又名四無礙智、四無礙辯,意為解、為智、為辯。

   [1]法無礙,於名句文能诠教法名為法,於教法無有滯礙,故名法無礙。

   [2]義無礙,知教法所诠內容之義理而無滯礙。

   [3]辭無礙,又雲詞無礙,於諸方言名辭通達自在無礙。

   [4]樂說無礙,又雲辯無礙。以上三種之智慧為眾生樂說自在無礙。

   “第十一聚,謂四一切種清淨:所依身清淨、所緣受用清淨、心三摩地清淨、智清淨是為究竟四清淨。”

   “第十二聚,謂十自在:能住壽一劫名壽白在;於無數三摩地獲得自在名心自在;已得虛空藏定名資具自在;開示一切工巧藝術等事業名事業自在;能隨願而受生名生自在;能現佛身充滿一切世界名勝解自在;成就無數調伏眾生大願名願自在;能於一切時頓現無量神變調伏眾生名神通自在;獲得殊勝四無礙解名智自在;如欲能演講十二分教名法自在”。

   “第十三聚,謂十力”。

   [1]處非處智力,謂佛悉能了達一切法的因果。如《入中論善顯密意疏》雲:“若彼果法定從此因法生,知者諸佛,即說此因為彼果之處,如從不善業生不可愛果,從聖有學道得涅槃次第等。若與上說相違,名為非處。”又雲:“如是處非處境無量無邊,佛智無礙著轉,說名處非處智力。”

   [2]業異熟智力,又雲知三世業報智力,佛能如實了知一切眾生三世因果業報處,是為業異熟智力。

   [3]種種解智力,諸佛遍知一切眾生貪等煩惱,等取信等諸法,所生種子,由彼種子之力,所發欲解,此有下、中、上殊勝極不相同之種種差別,然佛妙智遍三世轉,了達一切眾生欲解,名為種種解智力。

   [4]種種界智力,《入中論善顯密意疏》雲:“諸佛善巧一切界之差別,謂眼根等,等攝耳至六根,色至法六塵,眼識至意識六識,說彼(根境識)之內空等本性名界,正等覺智,遍於一切界差別轉,說明種種界智力。”

   [5]知根勝劣智力,謂諸眾生虛妄增益分別,於生貪等諸根有自在力,總攝有勝、中、劣根,眼等二十二根及諸根互能生果。佛一切種智於彼一一根性皆甚了達,無礙著轉,說為諸根勝劣智力。見《俱捨論釋》卷三雲:二十二根:眼、耳、鼻、舌、身、意、女、男(男女身中起色欲之處)、命根,有情一生壽命;苦、樂、憂、喜、捨,上五為受根;信、精進、念、定、慧,上五根為信等之五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俱知根(即三元漏慧根)。

   [6]知遍趣行智力,《入中論疏》雲:“頗有行道能趣佛果,有行能趣獨覺菩提,有行能趣聲聞菩提,有行能趣天、人、餓鬼、畜生、地獄諸趣。正定邪定等種種諸行,於彼一切智無障礙,說為遍趣行智力。

   [7]雜染清淨智力,同上《疏》雲:“無邊世界中,行者各差別,如四靜慮,八解脫,奢摩他等持,及九次第等至,與雜染清淨無邊差別,佛智於彼一切均無滯礙,說名雜染清淨智力。”

   [8]宿住隨念智力,同上《疏》雲:“始從愚癡展轉傳來,於過去世住三有中。隨念他一一有情一切生事,盡有情數無有邊際,並念其因,並念相貌,謂念自他如是色類。並念處所,謂念從彼處沒來生此處,於彼一切隨念境上,所有彼彼無障礙智,說為宿住隨念智力。”

   [9]生死智力,同上《疏》雲:“盡虛空邊際諸世界中,諸有情類,一一有情死時、生時,由種種業感種種果,佛清淨智於彼眾多境界,無障礙轉,說名生死智力。”

   [10]諸漏盡智力,同上《疏》雲:“諸佛由一切種智之力,永斷貪等一切煩惱及諸習氣,佛智一剎那頃,最細種子,習氣盡皆斷除,聲聞與獨覺輩,以無漏慧滅諸煩惱,佛智於彼無障無礙,是名漏盡智力。”

   “第十四聚,謂四無畏。”又名四無所畏。

   [1]一切智無所畏,佛於大眾中雲:我為一切正智之人,無有怖畏心。如佛自雲:我成正覺無能如法攻難,名智無所畏。

   [2]說障道法無所畏,佛於大眾中作獅子吼,說障究竟佛道之法無有怖畏心。

   [3]說苦盡道無所畏,佛於大眾中作獅子吼,說盡苦道無有怖畏心,宣說一切智等道定能出生之菩提,無能如法攻難,名為說出離無所畏。

   [4]說漏盡無所畏,佛於大眾中說:我已斷盡一切煩惱,無有怖畏心。自雲:我已斷盡一切漏,無能如法攻難,名為說自斷德圓滿無所畏。

   “第十五聚,謂三不護”。如來身語意行,究意清淨故,不恐他知三業邪行而護過失,如來三業純淨,遠離諸過,不須防護故。阿羅漢三業雖淨而常須防護,方能離過,如來與彼異。

   “第十六聚,謂三念住”。佛說法時於善聽者不起貪心、於不善聽者不起瞋心、於間雜者不起二心,唯念住於捨。當佛說法時,念住法界平等之中,畢竟無有滅退之相,故眾生雖不一心聽法,亦不以為憂,是為第一念住;又念住法界平等之中,增進之相,畢竟不可得,故於眾生雖一心聽法,亦不以為喜,是為第二念住;又念住法界平等之中,畢竟生死涅槃之相不可得,故常行捨心於一切時,利益眾生,而無利益眾生之念,是為第三念住。

   “第十七聚,謂不忘失法,利益有情不越時”。佛不忘失所作事業及遲誤時間等念不忘失。

   “第十八聚,永離隨眠,永斷煩惱所知二障習氣種子。”

   “第十九聚,謂大悲心。晝夜六時以饒益心恆觀一切眾生誰已成熟,誰未成熟,誰成增上生器,誰成決定勝器。”

   “第二十聚,謂佛十八不共法”。此十八種不共法,只限於佛之十八種功德法,唯佛具足,而不共同於其他聲聞、緣覺和菩薩,故雲不共。

   [1]身無失。佛自無量劫以來,常用戒定慧,以智慧慈悲而修其身,此等一切功德圓滿具足,由於一切煩惱悉皆斷盡,是名身無失。

   [2]口無失。佛具無量智慧辯才,所說之法隨眾之機宜而使皆得證悟,是名口無失。

   [3]念無失。佛修甚深之禅定,心不散亂,於諸法中心無所著,得第一義谛之安穩,故名念無失。

   [4]無異想。佛於一切眾生平等普度,心無間雜,是名無異想。

   [5]無不定心。佛之行住坐臥常不離甚深之勝定,是名無不定心。

   [6]無不知已捨。佛於一切諸法皆悉照知而方捨,無有了知一法而不捨者,是名無不知已捨。此六種是名六不共行。

   [7]欲無減。佛具眾善常欲度諸眾生,心無厭足,是名欲無減。

   [8]精進無減。佛之身心,精進滿足,常度一切眾生,無有休息,是名精進無減。

   [9]念無減。佛具三世諸佛之法,一切智慧,相應滿足,無有退轉,是名念無減。

   [10]慧無減。佛具一切智慧無量無邊不可盡,故名慧無減。

   [11]解脫無減。佛遠離一切執著,具二種解脫,一者有為解脫,謂無漏智慧相應之解脫;二者無為解脫,謂一切煩惱淨盡而無余,是名解脫無減。

   [12]解脫知見無減。佛於一切解脫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是名解脫知見無減。此六種是名六不共證。

   [13]一切身業隨智慧行。佛示現一切殊勝妙相調伏眾生,稱於眾生之智而演說諸法,各使證入解脫,是名一切身業隨智慧行。

   [14]一切口業隨智慧行。佛以微妙清淨之語隨智而轉,化導利益一切眾生,是名一切口業隨智慧行。

   [15]一切意業隨智慧行。佛以清淨之意業隨智而轉,入於眾生之心,為說法而除滅眾生無明癡惑之膜,是名一切意業隨智慧行。此三種是名三不共事業。

   [16]智慧知過去世無礙。佛以智慧照知過去世所有一切,若者眾生法,若者非眾生法,悉能遍知而無所礙,是名智慧知過去世無礙。

   [17]智慧知未來世無礙。佛以智慧照未來所有一切,若者眾生法,若者非眾生法,悉能遍知而無所礙,是名智慧知未來世無礙。

   [18]智慧知現在世無礙。佛以智慧照知現在世所有一切,若者眾生法,若者非眾生法,悉能遍知而無所礙,是名智慧知現在世無礙。此三種是名三不共智。(見《大智度論》卷第二十六)

“第二十一聚,謂一切相智”。“及”字亦攝究竟道相智,一切智,如是二十一聚無漏智,即說明智慧法身。一切相智,又譯一切種智,或名一切智智,即智中之智,是為佛智;菩薩智為道相智,或道種智;聲緣智為一切智。如《大智度論》第二十七卷雲:“佛說一切智,是聲聞辟支佛事,道智是菩薩事,一切種智是佛事,聲聞辟支佛,但有總一切智,無有一切種智。”

   智慧法身具足以上二十一聚無漏智慧功德,然此智法身,是由三無數劫修習智慧資糧因而究竟圓滿之果位,故又稱果法身。法身雖不是分別心行境,是寂滅身,但能作眾生利益事,如摩尼珠隨類所顯,成辦眾生欲樂。如聖龍樹菩薩的《法界贊》說:“於無垢法身,安住智慧海,如種種牟尼,作眾生義利”。廣則如《般若經》等諸大乘經所說。

3.圓滿報身:圓滿報身和勝應化身,是依法身體性所顯的二種色身。如《華嚴經·二十回向品》雲:“依法性身,為現色身”。“隨順法身,為現清淨妙色之身”。上經《十身相海品》雲:“一切如來智身法身,諸色相海充滿法界”。是故報化二種色身皆依法身為體,所現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的妙相莊嚴之身。如來報身,又稱圓滿受用身。舊譯“盧捨那佛”,為利益一切眾生故,盡未來際長久住世,如《現觀莊嚴論頌》雲:“許三十二相,八十隨好性,受用大乘故,名佛受用身”。《略釋》雲:“具足五種決定之究竟色身,是受用身的相,界限唯在佛地”。五種決定者:

   [1]處決定,唯住色究竟天密嚴宮;

   [2]身決定,唯是圓明莊嚴之身;

   [3]眾決定,唯聖位菩薩之所圍繞以為眷屬;

   [4]法決定,唯說大乘法,如《華嚴經》等;

   [5]時決定,乃至生死未空而久住,顯示報身如來身語意事業無盡。詳如《寶性論》和《大乘經莊嚴論》等中所說。

   佛圓滿報身的三十二種妙相:

   [1]由於往昔在有學道時,極善迎送師長等故,感得能仁手足具足輪相;

   [2]由於往昔正受律儀,堅固安住故,感得能仁足下平整如龜腹狀;

   [3]由於往昔修習四攝事故,感得能仁手足指間缦網相連。猶如鵝王;

   [4]由於往昔布施善妙食物等故,感得能仁手足柔軟細嫩;

   [5]由於往昔布施善妙飲物等故,感得佛手足四背雙肩及頸間七處皆充滿;

   [6]由於往昔救脫被殺、被縛、被打諸有情故,感得能仁手足諸指纖長可愛;

   [7]由於往昔饒益他活命故,感得足跟寬廣;

   [8]由於往昔遠離殺生事故,感得佛身洪直;

   [9]由於往昔正受布施等善法故,感得能仁足踝膝骨皆不突現;

   [10]由於往昔自所行善輾轉增長他故,感得能仁諸毛皆悉上靡;

   [11]由於往昔將醫方明、工巧明等傳授他故,感得能仁雙腿漸次細圓如瑿泥耶仙鹿腿;

   [12]由於往昔不捨諸來求財物者故,感得能仁雙臂長妙;

   [13]由於往昔安立一切有情於梵行律儀中,及善護秘密語故,感得能仁陰藏相密最為第一;

   [14]由於往昔施他妙好敷具故,感得能仁皮膚如金色清淨鮮明;

   [15]由於往昔施他勝妙宮殿故,感得能仁身皮細薄潤滑;

   [16]由於往昔遠離愦鬧散亂等故,感得能仁一一毛孔各一毛生皆向右旋;

   [17]由於往昔恭敬承事一切眾生及師長等,亦令他恭敬承事故,感得能仁眉間毫相莊嚴,量如橄榄核許形如銀管,潔白軟柔,展長三肘,縮即右旋毫端上靡;

   [18]由於往昔未曾輕毀他故,感得能仁上身猶如獅子;

   [19]由於往昔隨順他善說故,感得能仁臂膊圓實;

   [20]由於往昔施他醫藥等故,感得能仁雙肩之中項部極善豐滿;

   [21]由於往昔承事眾生作看病人等故,感得能仁於非上味中亦得上妙味;

   [22]由於往昔建造園林等故,感得能仁身量與弓相等如諾瞿陀樹;

   [23]由於往昔施他寺院等故,感得能仁頂上烏瑟尼沙高顯周圓;

   [24]由於往昔三無數劫說和愛語等故,感得能仁舌相薄淨廣長如紅蓮色;

   [25]由於往昔以一音為一切世界有情宣說正法故,感得能仁成就五支梵音;

   [26]由於往昔遠離绮語過故,感得能仁兩頰如獅子王;

   [27]由於往昔承事稱贊一切眾生故,感得能仁齒潔白相;

   [28]由於往昔遠離邪命,正命清淨故,感得能仁齒平齊相;

   [29]由於往昔修谛真實語故,感得能仁齒細密相;

   [30]由於往昔遠離離間語故,感得能仁整四十齒;

   [31]由於往昔視一切眾生如一子故,感得能仁眼如绀青寶相;

[32]由於往昔視一切眾生無貪瞋故,感得能仁兩眼上下睫毛不相雜亂猶如牛王。

此等即是能仁圓滿報身定能感得此三十二相,謂由能感得此諸相之彼彼因,皆圓滿故。迎送師長等因,隨各各相時已廣宣說,最重要是觀察其因而得三十二相之果。此等名為妙相者,謂由誰具足此三十二相即能表現彼是大丈夫故。

   《大智度論》卷八十八曰:“隨此間閻浮提中天竺國人所好,則為現三十二相。天竺國中人於今故治肩膊令厚大,頭上皆有結為好。如人相中說,五處長為好,眼耳鼻舌臂指髀手足相,若輪若蓮花若貝若日月,是故佛手足有千輻輪,纖長指,鼻高好,舌廣長而薄,如是等皆勝於先所貴,故起恭敬心”。佛感此相者,由於百劫之間,一一之相,積百種之福。《法界次第》下曰:“如來應化之體現此三十二相,以表法身眾德圓極,使見者受敬,有勝德可崇,人天中尊眾聖之王故現三十二相也”。此三十二相,依《法界次第》、《大智度論》八十八及卷四、《涅槃經》二十八、《中阿含經》中之《三十二相經》、《大般若經》卷四百六十九等所載,皆大同小異。

   佛受用身有八十隨好:

   [1]由於一切諸行離貪愛究竟故,感得能仁爪如赤銅色鮮紅光明;

   [2]由於一切有情增上利益意樂到究竟故,爪色潤澤;

   [3]由於上等族姓生故,爪甲高起;

   [4]由行境無罪故,諸指圓形;

   [5]由集善根究竟故,諸指豐滿;

   [6]由漸次修三種智德故,指漸細長;

   [7]由往昔善護十不善業道及邪命故,筋脈不現;

   [8]由已解脫煩惱結故,筋脈無結;

   [9]由能了知甚深密義,踝骨不現;

   [10]由從生死等難可行處度諸眾生故,足無不平;

   [11]由善巧映覆人故,行步如獅子;

   [12]由善巧映覆龍故,行步如象王;

   [13]由善巧騰空故,行步如鵝王;

   [14]由善引有情至安樂處故,行步如牛王;

   [15]由順繞路而行故,回身右旋;

   [16]由行步善巧端莊故,行步善妙;

   [17]由心常無曲屈故,行步直進;

   [18]由稱贊他功德故,身盤緊密;

   [19]由不染著諸惡法故,其身光潔;

   [20]由說稱機法故,身次第相稱;

   [21]由行清淨故,身最潔淨;

   [22]由心具大悲故,身柔妙;

   [23]由意垢清淨故,身善清淨;

   [24]由法毗奈耶圓滿故,眾相圓滿;

   [25]由為他說廣大妙法功德圓滿故,身廣大微妙;

   [26]於一切有情心平等故,行步安詳平等;

   [27]由說清淨法故,雙目清淨無翳;

   [28]由說易解法故,身極細嫩;

   [29]由於難行處心不退故,身容無怯弱;

   [30]由修善根勝出一切世間故,身最充實;

   [31]由盡後有故,身善策勵;

   [32]由善分別緣起順逆故,支節善開展;

   [33]由說清淨法義故,顧視清淨無翳;

   [34]由弟子戒圓滿故,其身圓滿;

   [35]由未染著生死過故,身部相稱;

   [36]由摧伏我慢故,身無歪倒;

   [37]由說無盡法故,身相平等無諸高下;

   [38]由通達甚深法故,臍底深妙;

   [39]由弟子受持順自之教授故,臍紋右旋;

   [40]由諸徒眾行端嚴故,威儀端莊眾所樂見;

   [41]由意淨故,三業行淨;

   [42]由於非時不說法毗奈耶故,身無疣贅及諸黡點;

   [43]由說身等安樂法故,雙手柔軟如睹羅棉;

   [44]由得光明大沙門故,手紋光明;

   [45]由住甚深法故,手紋甚深;

   [46]由數數說真淨法故,手紋長直;

   [47]由為眾生宣說眾多學處故,面門不太長;

   [48]由通達一切世間猶如影像故,唇紅如頻婆果;

   [49]由柔和語調伏眾生故,舌極柔軟;

   [50]由說眾多功德正理故,舌極微薄;

   [51]由所說法毗奈耶諸著我我所之凡夫難測度故,舌赤紅色;

   [52]由無一切怖故,語雷音;

   [53]由說和愛語故,音韻美妙;

   [54]防護三有結故,四牙圓整;

   [55]調伏難調故,四牙鋒利;

   [56]降伏煩惱法毗奈耶最潔白故,四牙潔白;

   [57]安住通達生死涅槃平等地故,四牙相平齊;

   [58]漸說三乘現觀故,四牙漸細;

   [59]安住方便所持勝慧故,鼻相高修;

   [60]具足眾生信仰淨行故,鼻清淨;

   [61]由說廣大法故,眼目寬廣;

   [62]由度眾生出生死故,眼睫厚密;

   [63]由善能令眾生歡喜稱贊故,眼目青白分明圓滿如蓮花葉;

   [64]由常時回顧諸有情故,雙眉修長;

   [65]由善巧和緩調伏非以五火炙身等故,眉毛細軟;

   [66]意為善故,雙眉潤澤;

   [67]遍見貪等過患故,眉毛齊整;

   [68]由遮遣有情損害故,手長圓滿;

   [69]由戰勝貪等故,兩耳相齊;

   [70]令諸有情相續不壞故,耳根不壞;

   [71]不由邊執見等擾動心故,額部與發際極善分展;

   [72]由摧壞一切邪說故,額部開展寬大;

   [73]由圓滿勝願故,頂圓如蓋;

   [74]由於色等斷除貪愛故,發绀青色如蜂;

   [75]遍盡見修所斷隨眠故,頭發稠密;

   [76]由說聖教妙慧遍知故,頭發柔軟;

   [77]由意不為貪等亂故,頭發不亂;

   [78]常時不說粗惡語故,發不粗澀;

   [79]由於三寶前散布妙花故,出妙香等奪眾生意;

   [80]手足拇指有德紋相猶如金剛,手足掌中有四方吉祥紋,其外無名指等有七紋右旋,而善莊嚴。此八十種名佛隨好者,由身外現功德相表內心功德故”。

   4.勝應身:化身佛又名勝應身,亦稱勝應化身。佛以大悲心隨應眾生之機而作利益,隨應化何類,皆在此類為最殊勝者,故名勝應化身。

   《現觀莊嚴論》雲:“若乃至三有,於眾生平等,作種種利益,佛化身無斷”。不具足五種決定所顯之究竟色身(三乘並說及人天善法),是化身相。又此分生化身、巧化身和菩提化身之三種。

   如化現大橋、橋梁和禽畜鹿鳴等,名生化身;如化現鼓琴師,及化現鐵木工和繕寫人等,名巧化身;如釋迦牟尼從兜率降生至菩提樹下成道乃至涅槃一生經歷的十二種宏化事業,名菩提化身。如《寶性論》雲:“[1]兜率降世;[2]入住母胎;[3]圓滿誕生;[4]少年嬉戲;[5]受用妃眷;[6]從家出家;[7]行苦難行;[8]趨金剛座;[9]降伏魔軍;[10]成等正覺;[11]轉妙*輪;[12]入大涅槃。或八相成道之事業:[1]兜率降下;[2]入胎;[3]住胎出胎;[4]出家;[5]降魔;[6]成道;[7]轉*輪;[8]入涅槃。如《大乘經莊嚴論》雲:“佛化現無量,是名為化身。”又雲:“工巧生菩提”。又如清辨論師《中觀心要論》雲:“如所化化現,現化滿諸方,說法降寶雨,生起出世樂”。佛為利益無量眾生,所作事業常無間斷。如《略釋》雲:“若有乃至三有未空,於淨不淨眾生,同時而作增上生決定勝等種種利益之身,即能仁佛世尊之化身,以是不具五種決定所顯之究竟色身故。佛作事業亦常無間斷,乃至生死未空於一切世界事業相續無斷故。

   法身作用有二十七類事業:

   [1]安立眾生解脫寂靜;

   [2]安立他成熟四攝事;

   [3]安立眾生取捨四谛正見,此三是安立資糧道。

   [4]安立自他證真實義;

   [5]安立他令圓滿六度行;

   [6]安立他二利行;

   [7]安立他於清淨正見;此四是安立於加行道。

   [8]安立他於見道親證空性;

   [9]安立他於修道中第二屍羅;

   [10]安立第三地安忍;

   [11]安立第四地了知順菩提分妙慧;

   [12]安立第五地了知四聖谛慧;

   [13]安立第六地了知緣起妙慧;

   [14]安立第七地方便善巧成熟有情;

   [15]安立於第八地中了知三道道相智;

   [16]安立遣除現行實執;

   [17]安立令得佛寶之菩提;

   [18]安立於嚴淨佛土;

   [19]於第九地中安立於自決定成佛不墮小乘;

   [20]安立他令成就作無量有情義利;

   [21]於第十地中安立親近諸佛善知識功德;

   [22]安立菩提支善;

   [23]安立令知諸業無失壞;

   [24]安立令現見四谛;

   [25]安立遠離四顛倒,令知彼顛倒無所依之根本,無有實執生諸顛倒之根本;

   [26]安立資糧圓滿證得平等清淨;

   [27]安立於道果證得生死涅槃平等之無住涅槃。安立於資糧道有三種,安立於加行道有四種,安立於見道一種,安立於修道有十八種,安立於佛果無住涅槃一種,共成法身二十七種作用事業。

          二、法寶

   佛教所講的“法”字范圍較廣,一般有三義:

   第一、法指宇宙間一切事,如佛教經論中有譯作“事”,“一切事”,是泛指世間存在的一切事物,皆稱作“事”,如玄奘法師譯的《五事毗婆娑論》(是法救尊者解釋世友尊者的《五事論》,說的色事、心事、心所事、不相應行事和無為事,此五事即包括宇宙一切事物的規則,對此五事,亦有譯作“法”。有為事具有生住異滅的規則,能生自己果法的功能作用,使人所見即能了知,即名“能持自相,軌生物解”義;無為法,它不具有生滅作用,是對有為而立無為。如龜毛、兔角和虛空花等非事,或非法,因為它是非存在的事物,所以佛教立為非法。

   第二、“法”指一切所知境像或事物現象,義為法則、法律、風俗、習慣和思想方法等,都稱作法。法是梵語達磨意譯,義謂“能維持自體者”。如世親菩薩所著的《注疏明論》中解說“達磨”一詞,有十種含義,如雲:“有為法及無為法”之法字指知識;“道谛之法”的法字指道路;“滅谛之法”的法字指涅槃;“法處之法”的法字指意根所對之環境;“與諸妃眷少年共同享法”,法指福澤;“凡夫貪愛現法”法指壽命;“毗奈耶法”法指佛經;“身及老法”法指未來;“四沙門法”法指確定;“世出世法”法指規范。今此十義,通約為三:1、指規范;2、指佛經;3、指知識。

   第三、法指佛陀所說的教法,謂佛陀如實親證為眾生如實宣說的法,稱作佛法。佛陀所說教法,稱為法寶,總可分為教道果三法:1、教法,即三藏十二部經;2、道法,修行的方法,包括四聖谛,及十二緣起和六波羅蜜等法;3、果法,即是有余依和無余依二種涅槃,即佛陀與無學聲聞獨覺身心相續中的滅谛——涅槃功德,以及三乘有學聖者身心相續中的道谛功德,以為法寶。

   (一)教法:即大小乘經律論三藏十二部契經,為戒定慧三學。律藏屬律學,經藏屬定學,論藏屬慧學。藏文《甘珠》(甘珠爾)即是依律經論編次,正表戒定慧三學之順次。所謂十二部經者,是從文義體裁而分為十二部類:

   [1]修多羅,此雲契經,即長行經文;

   [2]重頌或應頌經,即重宣長行經文的頌文;

   [3]諷頌經或孤起經,即經中直說的偈頌;

   [4]因緣經,即見佛聞法及佛陀說法教化的因緣,如契經之序品;

   [5]本事經,即佛說弟子過去因緣本事之經文;

   [6]本生經,即佛說自身過去因緣之經文;

   [7]未曾有或稀有經,即記述佛陀種種神變力不思議之經文;

   [8]譬喻經,即經中所說的種種譬喻;

   [9]論義經,即經中以法理論義問答之經文;

   [10]自說經,即無請問者佛自宣說之經文;

   [11]方廣經,即佛說方等廣大甚深真理之經文;

   [12]授記經,即佛為菩薩及聲聞弟子等授成佛記別之經文。佛說八萬四千法蘊,結集成大小乘三藏經文,都是佛陀教誡不同根性眾生依法修行的方法次第,故稱教法。

(二)道法,即三藏經文所說三乘人修道的方法次第。這裡總攝為:四聖谛、十二緣起和六波羅蜜多等法,作為三乘人修行的所緣境。

1.四聖谛:

   釋迦牟尼成道前,念念不忘如何解脫眾生之苦,此即是佛陀捨王位出家求道的出發點。當他在菩提樹下,思維今世的苦果(即苦谛),皆依過去之因(集谛);未來苦果又依今世之煩惱惑業的苦因。唯有如是煩惱業因而感苦果令生死相續,除此之外別無所有。若要斷此集因和苦果的鎖鏈,即能真解脫,此即是滅谛涅槃。得滅谛之方法為修道。苦集滅道真實不虛,是名為谛。但此四法皆是聖者乃能所知、所見和所證,故名四聖谛。由四聖谛即組成修道時內心觀察的總體而命名。佛陀自初轉四聖谛*輪之始,開示五賢者乃至入涅槃時所說的遺教,中間雖有般若無相*輪和最後善辯*輪,三次轉*輪,說無量法門,但皆不出於此四聖谛。故此四聖谛屬於佛陀一代時教之基本教法,為三乘人共修的中心。

   (1)苦谛:世間有情悉皆是苦,即所謂“有漏皆苦”是也。欲界,有愛欲飲食和男女等貪欲所屬之界,故以欲為別名;色界,為色物質所屬之界,(界為種族之義,自類之法)以色為總名;無色界,非物質所屬之界,但有心識。從三界有情果報觀察,則為五趣,加上修羅,或稱六趣。眾生之果報,即所謂:地獄、餓鬼、傍生、人、天、修羅六趣或稱六道。三界萬象可分成五蘊,即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蘊是積聚之義,故名為蘊。由五蘊法不同而有宇宙萬象,皆以積聚因緣之力而成,即萬法有為造作之義。所以五蘊所成眾生世界無不皆苦。苦者逼惱性,逼惱六道眾生故。廣則有無量諸苦,略則總有三苦,八苦之分。

   三苦者:謂苦苦、壞苦、行苦。三界眾生畢竟不能避免生滅變化,逼惱身心之苦,故名一切皆苦。

八苦者:[1]生苦,從死苦盡時,而轉至余處入母胎中所生苦故,名曰生苦。與生時之苦相應,與粗重我、我所、我慢等相應。從有身時即成煩惱住處,成為苦處所依,並且不欲樂分離,與苦結合;[2]老苦,從少年時分剎那變壞乃至衰老,皆是苦故,名曰老苦。即時節代謝從少壯衰退,能力衰損,力量衰減,行動遲緩,諸根衰損,眼不辯色,念力多忘,所受用境衰損,飲食難消,腰弓、頭白、發落、面皺、不可愛樂,此等為老苦;[3]病苦,由地、水、火、風諸大種不調,產生變壞,種種諸苦來集其身而生痛苦故,名為病苦。如《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五雲:“地水火風共成身,隨彼因緣招異果,同住一處相違害,如四毒蛇居一箧,於此四種毒蛇中,地水二蛇多沉下。風火二蛇性輕舉,由此違背眾病生”。由是因緣即令身起變更性,令苦增長,憂愁不悅,憂苦增長,不可愛樂所行境界,心情急迫,不悅意行,漸漸變為與命根分離,如人生諸病,其苦難忍,總括病苦名,有四百四病。如《大智度論》六十五雲:“四百四病者,四大為身,常相侵害,二大中百一為起,冷病生二百二,水風起故,熱病二百二,地火起故”。這是四大不調所生病苦,而煩惱病則有八萬四千,如《智度論》五十九雲:“八萬四千病,根本四病:貪、瞋、癡等分。YIN欲病分二萬一千,瞋恚病分二萬一千,愚癡病分二萬一千,等分病分二萬一千”。故佛說八萬四千法門對治八萬四千煩惱;[4]死苦,壽命漸變壞,其身四大即將分散之苦性故,名為死苦。一切眾生都愛自己的生命,為求生存,不樂於死,但在即將死時與受用財物分離,與親眷分離難捨難分,與身所悅意之事及財物分離,其心感受猛厲憂愁之痛苦。身苦與心苦交織,難捨難分,最後壽盡命根斷絕時,萬苦交煎,即名為死苦;[5]怨憎會苦,謂與怨惡仇敵相會,其怨報怨,逼迫生命等時而生的痛苦,名曰怨憎會苦。以上五苦,總名苦苦,苦苦即苦受。謂由生老等苦事所成而更生苦惱,此苦多在惡趣,故名苦苦。[6]行苦,行謂遷流之義。一切有為事物遷流三世,無有剎那安靜常住,有情常隨業煩惱力遷流而轉,流轉三世不息之苦,即名行苦;[7]愛別離苦,謂與親眷別離時發起憂惱、愁歎、悲哭、愛戀,所生的極端逼惱身心等痛苦,故名愛別離苦;[8]求不得苦,所有希求名利盛事,一切所求之事皆與願違,勞而無果等苦惱,名求不得苦。此[7][8]兩苦,在三苦中,名為壞苦。由與樂事和合將生苦惱,樂事雖暫順自己,但樂事本性不斷變易,不斷壞滅,故名壞苦。

由是應知,由前五苦總名苦苦;第[6]名行苦;[7][8]二苦名為壞苦,此即三苦。壞苦和苦苦為世俗苦;行苦為勝義苦。如《顯揚聖教論》卷十五雲:“如是諸苦略有二種,謂世俗勝義別故。世俗谛所攝苦有二種,謂苦苦及壞苦;勝義谛所攝苦有一種謂行苦,亦名遍行苦,遍至欲等三界故”。又如《阿毗達磨集論》雲:“由安立真如門出世智境界故,初後二苦(壞苦、苦苦)為世俗苦,世俗智境界故”。總集諸苦,不出二義,一是外界身病等苦,二是內心煩惱逼迫之苦。若聖者審觀此義真實不虛,即名苦聖谛。

   (2)集谛:人生之苦果絕非偶然,而有引起苦果的原因。苦果之因則為集。集谛之因,以業為正因,煩惱為助因,由此二因招感後世,遍生眾苦,流轉生死,輪回不息,故集為眾苦之因,如疾病因,是所應斷。業分為身三、口四、意三。身三業為殺、盜、YIN;口四業為妄言、绮語、兩舌、惡口;意三業為貪、瞋、邪見。此十不善業,而以意業為主,意即是思業,謂由貪瞋而生邪見,撥無因果,誹謗三寶與四谛真理。

   煩惱有六根本煩惱,即貪、瞋、癡、慢、疑和邪見。見又分為五種:[1]己身見,或有身見,即薩迦耶見,以緣我為境;[2]邊執見,謂執斷常二邊;[3]邪見,謂撥無因果;[4]見取見,謂計己見為勝;[5]戒禁取見,謂計邪戒為解脫生死真因。由此根本煩惱與邪見而造有漏善惡業,所得果報,即三界六趣而受大苦。由業與煩惱而招感大苦,又由苦而生業及煩惱,如是無始以來循環不息,皆以集為其因,故名集谛。若聖者審觀此義真實不虛,即名為集聖谛。

  (3)滅谛:明集谛理,斷盡煩惱業,則得解脫,是名為滅谛,又名涅槃。義為寂滅,即寂滅一切煩惱苦果,惑業既盡,則無生死累患,以諸業煩惱結使滅故,三界業亦盡滅,即得解脫涅槃,則名為滅。若聖者審觀此義真實不虛,即名滅聖谛。涅槃之體乃解脫一切煩惱所顯之妙境,非語言所能诠說,重在知苦斷集而修道谛,乃能獲得,其真相非凡夫智所能現觀。

   (4)道谛:道谛為隨順趣向涅槃之道。道謂能得涅槃所應修證必經之道路,是名為道。為離苦斷集,不著苦樂斷常諸邊而行中道者,乃得涅槃,故雲為得涅槃之正道。因佛陀的方便善巧,即開道谛為七科三十七品,名為三十七道品,或雲三十七菩提分法,或雲順菩提分法。

   三十七道品者,分為七科:

   第一科,四念處,或名四念住。由般若慧使念住境,觀察自身內體,故名念住,其自體即是五蘊之身。依五蘊而分身、受、心、法。由此四種念處,能除世間貪憂,為趣入修道谛之初門。[1]身念處,觀身不淨。[2]受念處,觀受是苦。[3]心念處,觀心無常。[4]法念處,觀法無我。由觀此四念住,則能如次對治淨、樂、常、我四種顛倒執著。

《法蘊足論》卷五;念住品雲:“爾時世尊告比丘眾,吾當為汝略說修習四念住法,謂有比丘於此內身住循身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於彼內外身住循身觀。……

內身者謂自身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於此內身循身觀者,謂有比丘於此內身,從足至頂隨其處所,觀察思惟種種不淨穢惡充滿,謂此身中惟有種種發毛爪齒,塵垢皮肉,筋脈骨髓,脾腎心肺,肝膽腸胃,肪膏腦膜,膿血肚脂,淚汗涕唾,生熟二藏,大小便利。如是思惟不淨相時,所起於法揀擇。……覺明慧行,毗缽捨那。……

復有比丘於此內身,觀察思惟諸界差別,謂此身中,惟有種種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識界,如是思惟諸相時,所起於法揀擇,乃至毗缽捨那。……

復有比丘於此內身,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此身者如病如癰,如箭惱害,無常苦空,非我轉動,勞倦羸笃,是失壞法,迅速不停,衰朽非恆,不可保信,是變壞法,如是思惟身過患時,所起於法揀擇,乃至毗缽捨那。……

於彼外身循身觀者,謂有比丘於他身內,從足至頂隨其處所,觀察思惟於彼處身循身觀者種種不淨,穢惡充滿,謂彼身中惟有種種發毛爪齒,廣說乃至大小便利。如是思惟不淨相時,所起於法揀擇,乃至毗缽捨那”。(觀界差別及諸過患,如此類加)

   第二科,四正勤,又名四正斷、四正勝。[1]對已生之惡,為斷除故,而勤精進。[2]對未生之惡,更使不生,而勤精進。[3]對未生之善,使之生起,而勤精進。[4]對已生之善,為使增長,而勤精進。由於一心精進,行此四法,故為四正勤。能斷除懈怠,故名四正斷。能正策勵身語意業中善法此為最勝,故又名四正勝。如《大智度論》卷十九雲:“破邪法,正道中行,故名正勤”。

第三科,四如意足,又名四神足。如意謂所求所願一切如意自在,故名為神,此四勝行為禅定之果,此定即名為足。是以信為基礎之義,此分為欲、勤、心、觀四種:[1]欲如意足:即由欲三摩地(定、靜慮)成就神足,謂於佛法僧生起淨信,生起樂欲聽聞正法,由欲樂增上故,成就三摩地,由成就此定能生種種神用,故名欲神足。[2]勤如意足:由勤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於教授教誡之法,熾然精進,由增上故,成就三摩地,故名勤如意足;[3]心如意足:即心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由思惟內法,心增上故,成就三摩地,是為心如意足;[4]觀如意足:以觀三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多聞、聞持、多聞積集,以慧抉擇微細觀察,由觀增上故,成就三摩地,故名觀如意足。

第四科,五根:[1]信根:謂深信三寶、四谛者; [2]精進根,又名勤根:謂勇猛精進修諸善法者;[3]念根:謂憶念正法者;[4]定根:謂使心止於一境而不散亂者;[5]慧根:謂思維真理或谛理者。此五法為能生一切善法之本,故名五根。如《俱捨釋》卷三雲:“於清淨法中,信等五根有增上用,所以者何?由此勢力伏諸煩惱,引趣聖道故”。

   第五科,五力:[1]信力:謂由信根增長力,能破諸邪信者;[2]精進力:謂由精進根力增長,能破身之懈怠;[3]念力:謂由念根增長力,能破諸邪念;[4]定力,謂由定根增長力,能破諸散亂者;[5]慧力:謂由般若慧根增長力,能破三界一切煩惱者。能破邪法,故名為力。如《大智度論》卷十九雲:“五根增長,不為煩惱所壞,是名為力”。又雲:“天魔外道不能阻壞,是名為力”。

   第六科,七覺支,或雲七等覺支:[1]擇法覺支,謂以智慧簡擇辨別諸法;[2]精進覺支,謂以勇猛心離諸邪行,修行真法;[3]喜覺支,謂心得善法而生歡喜;[4]輕安覺支,謂斷除身心粗重散亂,使身心輕利安適;[5]念覺支,謂明記定慧而不忘夫,調適均等;[6]定覺支,謂使心住於一境而不散亂;[7]行捨覺支,謂捨諸妄謬,捨一切法,持心平等性,更不追憶,此乃行蘊所攝之捨心所,故名行捨。覺謂有覺,有覺有觀,觀察覺了之義。此七為道道品中的第六,覺法分為七科,故名七覺支。

   第七科,八正道:[1]正見:謂遠離一切邪執惡見,於法抉擇,觀察明達的正觀;[2]正思惟:謂由正見所起,遠離一切虛妄分別心,隨順一切智的如法思惟。此即是正思惟四谛理,遠離貪欲瞋恚害意等煩惱。[3]正語:謂遠離妄言、绮語、兩舌、惡口過患的正言說。[4]正業:謂遠離殺盜YIN等身過之正施作。[5]正命:謂遠離各種邪緣活命,即為正命。此有五種邪命,比丘所營不如法事以求利養而為生活,謂之邪命。<1>詐現異相,意欲使人恭敬承事,於世俗之人前詐現威儀之相,以求利養者;<2>自說功能,說自己功能,以求利養者;<3>占相吉凶,學占卜而說人之吉凶,以求利養者;<4>高聲現威,大言壯語而現威勢,以求利養者;<5>說所得利養以動人心,於彼得利,則於此稱說之,於此得利,則於彼稱說之,以求利養者。如《遺教經》中佛說:“持淨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占相吉凶,仰觀星宿,推步盈虛,歷數算計,皆所不應,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佛陀教誨,是為比丘,如法求得衣食臥具湯藥的清淨正命。[6]正精進:謂遠離種種身心懈怠,止惡修善,向解脫而勇猛精進,常不止息的正確方便。[7]正念:謂遠離邪念,憶念正法,明記不忘的正確思念。[8]正定:謂遠離雜想,住心不亂,堅固攝持的無漏清淨禅定。

   (5)四谛十六行相。四谛法為聲聞(聞佛說法而證道者)緣覺(又譯為獨覺、獨勝、辟支佛,出生無佛之時,而獨自證道的聖者)修行所緣的境,主要緣四谛無常等十六行相而修行證道,大乘菩薩亦緣此四谛十六行相。十六行相,謂於四谛法上每谛各有四相。

   苦谛四相者:謂無常、苦、空、無我。[1]無常:謂是一一剎那生滅法故,因緣所生故,名為無常相。[2]苦:謂隨順煩惱業轉,三苦損惱連續不斷,畢竟苦故,故名為苦相。[3]空:謂無有常一自在異體主宰之我,故名空相。[4]無我:謂五蘊非常一自在之我,即五蘊無有自性主宰之我,故無我相。

   集谛四相:謂因、集、生、緣。[1]因:謂諸業惑生苦之因,乃生苦之根本,故名因相。[2]集:謂諸苦因漸漸發生,遍生三界六趣,數數生苦,故名集相。[3]生:謂能招感業煩惱而猛厲生眾苦故,相互系屬,名為生相。[4]緣:謂由業及煩惱逼惱眾生令其於三界中與後世生眾苦果作助緣故,名為緣相。

   滅谛四相:謂滅、靜、妙、離。[1]滅:謂是永斷業煩惱之離系,故名為滅相。[2]靜:謂寂靜,能寂滅苦果之離系,故名為靜相。[3]妙:謂其本體即是利樂寂靜自性之離系,不再受三界之眾苦,故名為妙相。[4]離:謂苦不再生,解脫輪回,決定出離安趣涅槃之離系,故名為離相。

   道谛四相:謂道、理、行、出。[1]道:謂能從凡夫眾生往趣聖位,盡其苦源,趣向解脫涅槃之道,故名為道相。[2]理:又稱為“如”,謂道谛三十七道品,是能對治煩惱的不顛倒之正理,故名為理相。[3]行:謂心住正理現證體性,是成就道業的不顛倒之加行,故名為行相。[4]出:謂能從其根本拔除諸苦及諸業煩惱故,名之為出。義為出離,決定能出離生死之苦,往趣涅槃,是名出相。

   總上四谛,佛陀教誡五賢者應知苦斷集,即應了知苦而斷集因,是為應了知現在逼惱三界眾生的諸苦果,尋其原因,是由過去集聚有漏善及不善諸業,及諸煩惱為集因,應當斷除,此能招感三界生死,輪回循環不息的原因,此為迷之因果。應證滅修道,是為希求滅除生死諸苦之解脫――涅槃,應修道品為其正因,此為悟之因果。說明迷悟二重因果的關系如下:

   苦谛——迷果 此為流轉法,為流轉三界生死之世間因果,屬有漏有為法,

   集谛——迷因 凡屬有漏畢竟是苦。

   滅谛——悟果 此為還滅法,為還滅生死的出世因果,屬無漏法,如《俱捨論》雲:

   道谛——悟因 “無漏謂道谛”,道谛為無漏有為法,滅谛為無漏無為涅槃法。

   2.十二緣起:十二緣起,又稱十二緣起支、十二有支、十二緣生支,此為內緣起,即有情內在緣起的必然規律。如經說“佛出世佛不出世法爾如是”。說明有情世間一切眾生生死流轉狀況的定律,有此十二個順次規律。如經雲:“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為觀待緣起性,此中隨缺一支余則不轉。此為佛教的根本原理,是三乘行者共修之法。

   有情流轉的情況,總有十二支分差別之行相。

   (1)無明支:什麼是無明?如《華嚴經·十地品》雲:“世間受生皆由著我,於第一義谛不了故名無明”。眾生由於執著五蘊實有我體的癡煩惱,不了解真如法性,體空無我,即名無明。由執有我,能障真實之事理,起虛妄分別心,即不能如實了知三界業果谛理之道,則起煩惱生雜染貪著而造業,是為流轉三有之根本,故曰無明支,無明有二種業:[1]令眾生迷於所緣境,[2]與行作生起因。

   (2)行支:行以無明支為緣而起煩惱,造諸惡行,所作業果,積集福非福業等,與識相應,現前造作之業,名為行支。行有二種業:[1]能生未來報;[2]能與識作生起因。

   (3)識支:識以行支為緣,依止初心是識,即依過去善惡業行,能招後有,能牽引輪回生死之處,隨事貪欲與心共生,現入母胎正結生相續時的剎那五蘊之一念,故名識支。識有二種業:[1]令諸有相續,[2]與名色作生起因。

   (4)名色支:名色以識為緣與識結合托於母胎,生四種取蘊,識支結生後有之第二剎那際,使受想行識四種名色取蘊及住胎五位之色蘊(凝酥、膜疱、血肉、堅肉、支節五位),互相依存,發育成身,故名名色支。名謂心法,受想行識皆是心法,而無形體可見,但以名而能了知,故曰為名。色謂眼耳等之身根,即結生以後,六處生起之前,中間諸分位階段,皆叫做名色。名色有二種業:[1]互相助成;[2]與六處作生起因。

   (5)六處支,又名六入支:六處依名色位繼續增長,生起眼耳鼻舌身意內六入處,令身支六根圓滿,胎兒漸成眼等之六根,即將出胎之位,稱為六入支,六處有二種業:[1]名取自境界;[2]與觸作生起因。

   (6)觸支:胎兒出生後有根境識三事和合,觸境但未有苦樂明辨之感覺,如三四歲間,雖於根境識三和合起用,但對外境事物,未識別苦樂受之差別,但有欲觸事物之位,名為觸支。觸亦有二種業:[1]能觸所緣外境;[2]與受作生起因。

   (7)受支:受依於觸支生感覺,如五、六歲至十四、五歲間,漸漸對事物已有識別苦樂感受位,雖起衣食等貪著,但未起YIN欲貪愛,名為受支,受亦有二種業:[1]能領受愛憎等事;[2]與愛作生起因。

   (8)愛支:愛以受支為因,於受染著無厭是名愛,如十七、八歲以後,雖貪著外境,資具之味著,生起YIN愛現行,強盛喜愛欲著,但未廣泛追求,名為愛支。愛亦有二種業:[1]染著可愛事;[2]與取作生起因。

   (9)取支:取以愛為緣,由愛增長所攝而不捨是名取,如十七、八歲成人已後,愛欲愈盛,貪妙資具,馳驅諸境,追求取可愛欲樂之位,樂欲於忍可取著,於了別四取,即欲取、見取、戒禁取和我語取四取蘊等,能取內外諸事物的有一百八煩惱,起功用力,名為取支。取亦有二種業:[1]令諸煩惱相續;[2]與有作生起因。

   (10)有支:有依愛為緣取所起的有漏業令諸有支生是名為有,由身語意造業,作種種有漏善惡業力,此為決定當來之果報位,故名為有。有者有三界生死輪回之來去,有支即能招感後有之業,有生存之分位,故稱三界為“三有”以為當來三界生存之處所,故名有支。有亦有二種業:[1]能令於六趣中受生;[2]與生作生起因。

   (11)生支:生依有支為緣,從業起蘊是生,一遇順緣,即以現在之業力,於未來轉生位中,直接受生之位,正結當有,六根圓滿,位眾同分第一受生,成就苦蘊,稱為生支。(住眾同分:眾同分,同類,身體相似的有情類,若人,若傍生等同生一趣,各各類別相同,如人與人同分)生亦二種業:[1]能起諸蘊;[2]與老作生起因。

   (12)老死支:出生以後,諸蘊相續變異、成熟,名之為老;蘊相續壞滅,名之為死;年齡壽命起變異故,屬於未來老死之位,名為老死支。老亦有二種業:[1]令諸根變異;[2]與死作生起因。死亦有二種業:[1]能壞諸行;[2]不覺知故相續不絕。

   總括十二緣起為四支,稱為“緣起四支”。|

   (1)剎那緣起:每一剎那出現的生滅緣起之相,具有貪等業行的作用都具有十二支。

   (2)連縛緣起:或前後剎那無間相續,而為同異類相屬緣起(十二支緣起,由前因生後果相之連續的關系)之因果相屬而起,即無間相續義。

   (3)分位緣起:或一一支的分位階段無有間隔而因果相續。

   (4)遠續緣起:或一一支分,必定不同類,因果相屬,而中間有其余因果間隔於其中間,但久遠相續開始,而未斷滅,如《佛戒經》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3、十二緣起與四谛的關系

   緣起十二支,支支相連,相互依存,環環扣接,令諸有情循環生死,無始無終。如《華嚴經·十地品》雲:“佛子,此中無明愛取不斷是煩惱道,行有不斷是業道,余分不斷是苦道”。可總攝為煩惱、業和苦三種之因果關系,又如龍樹菩薩的《緣起心要論頌》雲:“十二支差別,能仁說緣起,煩惱業及苦,盡攝三種中,初八九煩惱,二及十是業,余七皆是苦,十二法三攝,從三生於二,從二生於七,從七復生三,有輪數數轉”。

   此十二有支,總攝為惑業苦三種。“惑”即煩惱,使有情相續而有起因;“業”即所作業障而為引生苦果之因;“苦”為苦果,是為連續引生有苦性之果。行、有二支為業,即三界有情如順次循環相續而不絕,此即由集能招集苦果,煩惱與業為集,其余七支皆攝為苦。如是從無明、愛、取三煩惱,生起行、有二業;又從行、有二業生於識、名色、六處、觸、受、生和老死七支的苦果;又從七苦生於三煩惱,復從三煩惱生於二業,由此使三有輪回,數數流轉不息。如是輪轉無有初、中、後、始終之別。列表如下:

 

 

 

 

 

  此十二緣起支,諸異生世間,雖然數數流轉,次第生於三有,但不決定都具十二支。如在“名色”位命終,唯具二支,乃至“取”位命終,但具七支,以及出生後,中間夭亡命終者,則依情況不同而立支數。色無色界無有“名色支”,及“六入支”。

   十二緣起有流轉與還滅二種緣起,為生死流轉與解脫還滅二義。

   流轉緣起,即十二緣起依無明生行,行生識等順序次第生起,此稱順緣起、順次緣起,即以順序計算十二緣起。此屬於流轉生死的緣起,屬染緣起,以苦集二谛所攝。

   還滅緣起,即十二緣起依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等次第止息,此稱逆緣起、逆次緣起,即逆次計算十二因緣。此屬於還滅緣起,屬於淨緣起,以滅道二谛所攝。在《華嚴經·十地品》雲:“復次無明緣行,無明因緣能生諸行,無明滅行滅者,以滅無明,諸行亦滅,余亦如是。又無明緣行者,是生系縛,無明行滅者,是滅系縛,余亦如是”。

   此十二支又分為三世,如《華嚴經·十地品》雲:“復次無明緣行者是觀過去,行乃至受是觀現在,愛乃至有是觀未來,於是以後展轉相續,無明滅行滅是觀待斷”。經義是說:了知緣起性空無我、無人、無眾生等,斷除我執,證第一義谛,無有我執無明之所起因,無明則滅;無明滅已,余十一支亦滅,惑業苦無依處則得解脫滅谛涅槃。如龍樹菩薩《緣起心要論頌》:“於真性見真,見真即解脫。”

   概括十二緣起,分為能引支、所引支、能成支、所成支四支,稱為“緣起四支”如下:

1. 無明支

行 支 此三支為能引支,能招引輪回,故名能引支,又名能行支。

識 支

2. 名色支

六入支

觸 支

受 支

3. 愛 支

取 支 此三支為能成支,現前成就生支之故,名三能成支,又名現行支。

有 支

4. 生 支

老死支

四有流轉,如下所示:

   (1)本有:從結生入胎第二剎那起,至死有的前剎那,尚未捨身命時期的身心。

   (2)死有:正捨今生身命時或臨命終時的剎那五蘊。

   (3)中有:死後未結生前,介於死有和生有之間的五蘊。

(4)生有:中有結胎之間的一剎那所有之五蘊。

 

 

 

 

  四聖谛雖說是聲聞種姓所修,但不能說不修十二緣起,只是以修四谛為主。十二緣起雖說是獨覺種姓者所修,但不能說獨覺不修四谛。因為獨覺種姓在因位時聞佛說法亦修四谛,只是在最後生出於無佛之時,無師自證緣起之理而證涅槃。

   4、六度

   前面講的四聖谛,十二緣起,為大小乘行者所共修,但在小乘契經中佛亦說有六度,以使小乘種姓能捨小轉大,發菩提心,修菩薩行,成無上正等菩提,唯各處散說而不系統。大乘經中則廣說六波羅蜜多等法,是大乘菩薩主要所修之法寶,二乘人所修的一切法,都攝入六波羅蜜多,菩薩修此六度而成就無上正等菩提。如聖龍樹菩薩的《轉有論》雲:布施戒忍辱,精進靜慮慧,恆修彼業者,速能得菩提”。是說六度即是大乘法,菩薩以修六度而成佛。又如聖龍樹菩薩的《寶鬘論》雲:“施戒忍進禅,智慧悲為體,此即是大乘,有何錯誤語。由戒施利他,進忍行自利,定慧解脫因,總攝大乘義。自他利解脫,總則佛聖教,六度中全有,因此是佛語。佛說菩提道,福智資糧體,此即是大乘,諸癡盲不忍”。又雲:“一切佛色身,從福資糧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資糧生。因此二資糧,即是成佛因,如是應常依,此福德智慧”。

   以上頌文,其義易了,例表如下:

 

 

 

 

  總上諸義,菩薩以大悲心為體,發願菩提心及行菩提心入大乘門,受持願行二種律儀,通達人法二種無我,修習三十七菩提分法,廣行六度四攝,歷經五道十地,圓滿福智二種資糧,斷盡二障,究竟證得佛位。

   (三)果法

以上教法、道法解說竟。果法者即是有余依、無余依和無住涅槃。佛陀與無學聲聞和獨覺身心中的滅谛涅槃功德,及三乘有學聖者身心中的道谛功德,以為果位法寶。

三、僧寶

僧謂僧伽,亦雲和合眾,即比丘眾和比丘尼眾。和合者,具有六義,亦名六合敬,謂僧伽以行六和敬而安住。

六和者:1.身業和敬,謂共同禮拜等身業和敬;2.口業和敬,謂共同贊詠三寶等語業和敬;3.意業和敬,謂信心相同等之意業和敬;4.戒和敬,謂同一戒法、同一說戒、同一羯磨和敬;5.見和敬,謂共同信解空、無我,共同修行道谛,同證滅谛涅槃之見解和敬;6.利和敬,謂共同衣食等之利養和敬。如《仁王經》卷下雲:“住在佛家修六和敬,所謂三業,同戒、同見、同行”。此謂僧伽若行六種和敬,即堪稱為僧寶。

僧寶可分為三:1.凡夫僧寶;;2.有學僧寶,3.無學僧寶。

(一)凡夫僧:亦名異生僧,即未證聖位以前的僧伽,稱為凡夫僧。如月稱論師的《皈依七十頌》雲:“若未生聖道,是凡夫異生,彼非學、無學,是諸論中說”。這是說明凡夫僧。此凡夫僧要受近圓戒,五人以上的比丘眾,或比丘尼眾,如法如律修行,如法羯磨,如法傳戒(在邊地有清淨比丘五人即可傳戒),如法安居,如法誦戒的和合眾,則稱為僧寶。

(二)有學僧:如月稱論師的《皈依七十頌》雲:“摧煩惱故學,七人是有學”。此謂從預流向至阿羅漢向七者為有學僧寶。

(1)預流向:住於順抉擇分和見道十五剎那中者。

(2)預流果:安住於見道八智之聖者,由永盡見道所斷三結(我見結、戒禁取結、疑結)故。

(3)一來向:向往一來果位,謂尚未斷欲界第六品修所斷煩惱而正策勵斷除者。

(4)一來果:永斷欲界第六品煩惱者。

(5)不還向:勵力修行斷除欲界第七品至第九品修道所斷煩惱者。

(6)不還果:斷除欲界後三品煩惱之殘余,不再還欲界之位也。

(7)阿羅漢向:勤行能斷初禅乃至有頂之間一切煩惱之加行者。

此上七行者因正在斷煩惱故,名為有學僧寶。

大乘聖僧從證八忍八智,位登初地,始稱入如來家,紹隆佛種,乃至第十地菩薩,名為大乘有學僧寶。此依聖慈氏菩薩所著的《現觀莊嚴論》,列二十種譬喻僧寶,即五種預流,三種一來,十種不還,阿羅漢向及麟喻獨覺,以喻大乘菩薩聖位僧。因為菩薩不入無色界,不證阿羅漢果,立阿羅漢向以喻第七地菩薩為斷盡煩惱障而精進修行。麟喻獨覺喻十地菩薩,是由十地菩薩不依師教,以自然智而成正等菩提故。

(三)無學僧:亦名真實僧寶,或稱第一義谛僧,無為僧。此即煩惱已盡,所作已辦,梵行已立,不受後有的聖位阿羅漢,名為無學僧寶。如月稱論師著的《皈依七十頌》雲:“盡無余過故,第八說無學”。此無學僧只限於小乘的阿羅漢果。大乘聖者至第十地菩薩屬於有學僧,成就無上正等菩提者為佛寶所攝。

獨覺聖人分為二種:一是部行獨覺,謂同時多人出世修道而證無學位者;二是麟角喻獨覺,謂此獨覺聖人出世證無學位時,唯獨一人,猶如麟角,更無第二者,這二種獨覺聖者,都是出於無佛法之時,其共同點都不說法,以神通變化示現一些境界化導眾生,由於都出於無佛之時,又不說法,一般不列於僧數。二十種譬喻僧者,列表如下:

 

 

 

 

 

 

 

 

 

 

 

阿羅漢向:為欲盡斷煩惱障而精進修行七地菩薩。

麟喻獨覺:喻十地菩薩,不依師教,以自然智而證菩提故。

 

 

第三、皈依三寶的建立

一、抄經

《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一)

唐罽賓國三藏般若奉诏譯

皈依三寶品第一

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在王捨大城迦蘭多迦竹林精捨,時與眾多菩薩摩诃薩,住不退轉,位階十地,十波羅蜜多悉已圓滿;復有眾多諸大苾芻,皆阿羅漢,諸漏已盡無復煩惱,逮得己利心善解脫,慧善解脫;復有阿僧企耶諸有情等,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爾時慈氏菩薩摩诃薩,於此會中而作是念:此會眾中諸有情類,貧窮孤露無所依怙,流轉生死沈溺愛河,欲達彼岸為聞法故,願見世尊求一切智無有力能。爾時慈氏菩薩,為欲谘問甚深義趣,一切有情雲何發菩提心,求佛決定三無數劫無有疲倦,今佛世尊意趣難解,廣大甚深,文句巧妙具足圓滿,記別有情因果差別。希求速疾無上菩提。

於是彌勒菩薩摩诃薩發如是心,即從座起整理衣服,善調六根,身口意業皆悉寂靜。然其六根,百福所生,妙相莊嚴,八十種好,三無數劫之所圓滿,摩诃般若波羅蜜多等,百千萬日光明相莊嚴其身,一切有情瞻仰無厭,近無等等佛果菩提。以如是身往詣佛所,五體投地禮佛雙足,又以無量功德莊嚴之手,如新生蓮華,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如來世尊於一念中,能知一切有情過去未來現在之心,或有有情因谘問時獲清淨心;或有有情受記之時,獲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果,辟支佛果;或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為此義故仰谘如來,惟願世尊分別解說。世尊今為三世有情所依之主,或有有情行大乘行,其心柔和,唯願世尊慈悲愍念,獲甘露法不獨受用而同其味。雲何令諸有情趣大涅槃安穩正路,此等有情當作何事,於一切智得不退轉?雲何圓滿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多?又此般若波羅蜜多,與前五種波羅蜜多而為其母,雲何修習而能圓滿?又此大願雲何顯發?又諸有情雲何修習涅槃彼岸?唯願世尊分別解說,為欲利益安樂一切有情令得歡喜。

爾時薄伽梵贊慈氏菩薩摩诃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乃能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問是深義,勸諸有情修善業故,常為有情勤修習故;汝今一心廣為有情,頓絕羁鎖勤求法故;汝今以此大慈悲心,於三阿僧企耶,圓滿六種波羅蜜多大海法故;汝今已近菩提道場涅槃岸故,猶如明星沒已旭日便照,汝今亦爾當作佛日,汝今谛聽,善思念之,我今為汝具足分別甚深之義。

如有智人能善思惟,觀察生死險道之中,莫能過於無所依怙。譬如大海舟船而無商主,其中有情多所漂溺,湧浪洄澓,破壞沈沒,種種諸難,常有憂患,求於吉祥無上船師以為依怙。

又諸有情於生死中常多恐懼,所以求於力勢之人而為恃怙,不被怨賊之所侵害,縱彼怨賊有大狂力,為此之人依附王者,而彼怨賊必無更能作損害者;又彼怨賊既見力勢,永捨怨心順從正化。一切有情亦復如是,各作是念誰能與我作皈依處。除其衰患令得安樂。於此三界五道之中,天、龍、藥叉、阿蘇羅、迦噜啰、健達婆、緊捺羅、摩怙洛迦、人非人等諸眾之中,而求覓之無有能作皈依者。所以者何,彼諸天等自未能免生死羁鎖。煩惱系縛流轉三界,無量無邊眾苦吞啖諸怖畏事,以貪欲網之所纏縛,況能為我作歸依處。又諸天等常被甲胄斗戰之具,心懷怖畏彼阿蘇羅,而況於人及余諸趣,以是觀察三界六道,無有堪能拔濟我者,以是應當皈依佛法僧,除佛法僧更無有能救護我者。一切有情若欲求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涅槃樂者,應當皈依佛法僧寶,以是因緣令諸有情歸佛法僧。

爾時慈氏菩薩摩诃薩,白佛言:世尊,雲何名為佛法僧寶,雲何皈依?佛告慈氏言:佛寶者則有二種,一者佛身;二者佛德。

言佛身者,所謂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已於過去無量無邊阿僧祗劫,不惜身命勤修六度,萬行圓滿,菩提樹下坐金剛座,降伏魔軍斷諸結賊,獲一切智成等正覺,具足如是諸妙功德,號之為佛。

言佛德者,即佛身中,具足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大慈大悲大喜大捨、三解脫門、三示導、六神通、隨心三摩地、四智二智、離於知境,斷煩惱障及所知障,離諸習氣,無功用道起如如化,若遠若近游止自在無有障礙,於一芥子能納無量諸妙高山,如是功德無量無邊,諸佛如來悉皆具足;又從一劫至無量劫,壽命自在無能損減,於神境通往來變現,無有障礙隨意自在。諸佛世尊之所經行城邑聚落,先放微妙金色光明照曜其處,其中眾生遇斯光者,身病心病皆得除愈,心火滅已身得清涼,偻者能申,跛者能行,盲者得視,聾者能聽,啞者能言。其心亂者便復本心,鬼魅癫狂魍魉所持悉皆除愈,裸者得衣,憍慢心者而得謙下,憂惱者心安隱,失道者得正路,饑渴者得飲食,囚系者得解脫,恐怖者得無畏,丘陵坑坎、山澗堆阜,皆悉平正猶如抵掌。門第卑小自然高大,衢路隘狹並皆寬廣,市肆廛裡自然開豁,穢惡不淨應時香潔,荊棘毒刺瓦礫沙石悉皆不現,日光晃曜而無炎毒,香風和暢無諸塵坌,白鶴孔雀、鹦鹉捨利、迦陵頻伽、拘枳羅、拘那羅、命命等鳥,其聲美妙出和雅音。象馬牛羊,水牛、犛牛、犎牛、竹牛,各出本音其音微妙。箜篌蕭笛琴瑟鼓吹,如是樂器不鼓自鳴,及余種種巧妙希奇,諸神通事,悉皆變現。如是種種諸希有事,日日各異轉加殊勝,皆是如來威神之力。

若有眾生疑佛世尊及佛功德有一異者,當作是說,佛與功德不一不異。譬如燃燈膏炷與明不一不異,離於膏炷無別燈明,若言燈明離膏炷者,明所及處悉應焚爇。佛身功德亦復如是。此微妙身是佛功德無漏法身,自他受用平等所依。然此佛身亦非是體,離是體外無別法身。若是體者同於外物有四大相,故知非相亦非無相。若非相者同太虛空,同太虛者性即是常,無方便過,自性清淨無染無著,甚深無量,無有變易。難解難知微妙寂靜,具無邊際真常功德,絕諸戲論,唯佛證知非余所及,亦非譬喻之所校量。慈氏當知,如此身者,即是過去未來現在殑伽沙等諸佛世尊法身之相。

佛報身者,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常住不變諸根相好,智慧光明周遍法界,皆從出世無漏善根之所生故。不可思議超過世智,純熟有情為現茲相,演無盡法廣利無邊,慈氏當知,此即如來報身圓滿。

言化身者,為彼有情隨所應化,故現無量阿僧企耶諸化佛身。其所化身或於地獄以現其身,度彼有情令離眾苦,導以正法令發勝心,便生人天受勝快樂,於佛法中深生信樂,得佛法分獲聖道果;或生鬼趣化彼有情,令離饑渴種種逼迫,化以正法使發勝心,便生人天受諸快樂,深入佛法得聖道果;或化傍生在於彼趣,或作迦噜啰身或作龍身,或作獅子象馬熊罴、虎豹豺狼野犴狐兔。螈蛇蝮蠍、魚憋鼋鼍、白鶴孔雀鳳凰鴛鴦鹦鹉捨利種種之身,令諸有情離相殘害,慈心相向,能離種種諸怖畏事,示以正法令深信樂,歸佛法僧,得生人天獲諸快樂,得佛法分證聖道果。

或化有情於余國土,或日月光所不能照,如是種種無佛法處建立正法,令諸有情歸佛法僧。剃除須發受佛禁戒,而作苾芻及苾芻尼,或作邬波索迦邬波斯迦,建立僧坊護持正法。安立無量無數有情,置於人天涅槃彼岸而得果證。或生天趣化彼有情,令離五欲心無染著,導以正法發菩提心,歸佛法僧深入正法,置於涅槃解脫果證。

或生人趣現處王宮生釋種家,以巧方便化諸有情,斷除三界煩惱憂患生老病死,故現受生逾城出家,菩提樹下取吉祥草,坐於道場處金剛座,降伏魔軍成等正覺,為化有情轉正*輪,放大光明周遍一切照曜世間,自利利他悉皆圓滿,或現寂靜入大涅槃,是即名為佛化身也。如是種種善巧方便無量無邊,皆是如來自在神力,此即三身體無異相。

爾時薄伽梵告慈氏菩薩摩诃薩言:善男子,於意雲何?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皈依佛者,當皈依諸佛清淨法身,若欲求於佛法身者,當作如是發大誓願:願我及彼一切有情,當得如是功德法身。雲何乃令發如是願,為佛應身剎那遷變,化身佛者疾入涅槃,功德法身湛然常住,以是皈依清淨法身,歸法身者即是皈依過去未來現在諸佛,若我捨於眾生取涅槃者,即同受於地獄諸苦,若與有情同解脫者,雖處地獄無異涅槃,以是因緣令諸眾生,歸佛法身證涅槃樂,究竟如如體無增減,如是法身是真安樂,是故但令歸佛法身。

復次慈氏,雲何名為清淨法寶,言法寶者亦有三種。雲何為三?第一法寶,所謂涅槃甘露解脫,常樂我淨而為體性,能盡一切生老病死憂悲苦惱。

雲何生苦?謂依父母牉合之時,不淨種子處母胎中,業力風持時經九月,住居黑暗無有光明,生熟藏間污穢不淨,八萬戶蟲之所和雜,出息入息隨母而行,口不能言眼不得視,饑渴寒熱種種諸苦逼切身心,如是諸苦無量無邊,令諸眾生不得自在故名生苦。雖受此苦而有一德,一切怨家所不能見,亦不能說是非過惡,無比涅槃安樂法中無如是苦。

雲何老苦?所謂眾生從少至老時節代謝,所有充實悉皆損減,筋力衰朽行止戰掉,發白面皺,眼耳昏暗牙齒疏缺,顏貌丑陋身相伛偻人所惡賤,所有言教隨說廢忘,而以此身為其重擔。譬如燃燈膏油既盡,不久將滅,老亦如是。壯膏既盡不久將死。又如蘇莫遮冒覆人面首,令諸有情見即戲弄,老蘇莫遮亦復如是。從一城邑至一城邑,一切眾生被衰老冒,見皆戲弄,以是因緣老為大苦。除非死至無藥能治,雖受老苦而不厭之,祈禱神祗恆願長壽,無比涅槃安樂法中無此老苦。

雲何病苦?所謂地水火風互相違害,種種諸苦來集其身,一切眾生無問老少皆共有之,安樂適身、勝妙五欲,金銀珍寶,家族眷屬悉皆捨離,所有教诏,男女親戚,皆不承順,一切怨家詐來親附,如此病苦皆不願求,以是當知病為大苦,安樂涅槃無比法中,清淨寂然無斯病苦。

復次慈氏,雲何死苦?所謂眾生氣絕識滅無所覺知,一切苦中莫過死苦,生老病苦五趣之中有無不定,此死苦者皆共有之。譬如貧苦能劫榮華,如怨憎苦能劫親愛,死苦若至不揀老少,愚智貴賤一切盡劫。捨此身已入幽暗處,衣服臥具一切財寶莫能用之,裸露而行,復無伴侶,貨財不免披訴無地,咄哉!無常,能作斯害,甚大鄙惡不揀怨親,三界眾生無能免離,皆被死伐何能救之,設轉輪王那羅延力皆被擒獲,當知死苦無量無邊,以是觀之死為大苦。解脫涅槃無比法中,寂靜安樂無茲死苦。譬如有人瀑河漂溺,登陟高山得免怖畏。眾生亦爾常為一切生死瀑河之所漂溺,登涅槃山離生死畏,亦如天雨能除毒熱塵穢等障,人民安樂身意清涼,百卉滋茂成就果實,如來法雨亦復如是,能除一切煩惱毒熱,眾生安樂解脫清涼,滋長一切白淨善種,成就果實令得涅槃,以是因緣,諸佛世尊捨無常身證涅槃樂。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如來妙體即法身 清淨解脫同真谛

   如日與光不相離 如來功德即涅槃

   真我與佛無差別 一切有情所歸趣

   生死涅槃等無二 其性不壞無造作

   垢淨如如性不異 唯佛世尊獨能了

   眾生悉有如來藏 三寶於是現世間

   一切有情入佛智 以性清淨無別故

   佛與眾生性不異 凡夫見異聖無差

   一切眾生本清淨 三世如來同演說

   其性垢淨本無二 眾生與佛無差別

   空遍十方無分別 心性平等亦復然

   譬如一切眾生界 遍在虛空受生滅

   諸根生滅亦如是 處在無為界亦然

   譬如虛空火不燒 生死不壞無為性

   地水風輪轉相依 虛空無有所依相

   蘊處界三亦復然 恆住業種煩惱性

   彼業煩惱住何處 常居妄想無明源

   妄想之心何所居 恆在無為淨心性

   蘊處界三假施設 一切法性本無住

   業惑相持如地水 妄想轉動猶如風

   心性本淨如虛空 妄想依空無所有

   煩惱業苦從妄起 業苦還為煩惱因

   惑業循環無定居 無因無緣無所會

   無生無滅性空寂 本體光明智清淨

   自性無生無變異 煩惱無明垢所覆

   亦如翳眼見二月 眾生二執亦復然

   煩惱猶如眾蜜蜂 其蜜即喻如來藏

   此蜜眾蜂共圍繞 智者護身能取蜜

   無相六度為方便 而能證彼法界身

   譬如五谷糟未除 不堪與人充美膳

   菩薩煩惱糠未遣 不能施人甘露飯

   行人遺寶落穢處 設經萬歲無損污

   天眼見寶知所在 收取洗拭隨意用

   佛見眾生性無二 為欲滌除煩惱穢

   大乘甘露而為水 滌盡塵勞佛性現

   譬如新生五谷芽 說米有無未決定

   佛性不離有無中 唯佛自證方明了

   法寶自性恆清淨 諸佛世尊如是說

   客塵煩惱之所覆 如雲能翳日光明

   無垢法寶眾德備 常樂我淨悉圓滿

   法性清淨雲何求 無分別智而能證

   譬如池水淨無垢 其中蓮花妙無染

   如月蝕已重光明 亦如皎日出雲翳

   無垢功德遍莊嚴 滌除煩惱光明現

佛告慈氏,當知第一法寶,即是摩诃般若解脫法身。

復次慈氏,應知第二法寶者,謂即戒定智慧諸妙功德,所謂三十七菩提分法,謂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分、八聖道。此三十七法與前清淨法寶而為方便。雲何方便?以修此法而能證彼清淨法身。當知此即第二法寶。

復次慈氏,雲何名為第三法寶?所謂過去無量殑伽沙諸佛世尊所說正法,我今亦當作如是說,所謂八萬四千諸妙法蘊,調伏純熟有緣眾生,而令阿難陀等諸大弟子,一聞於耳皆悉憶持,攝為五分:一素呾纜,二毗奈耶,三阿毗達磨,四般若波羅蜜多,五陀羅尼門,此五種藏教化有情,隨所應度而為說之。若彼有情樂處山林,常居閒寂修靜慮者,而為彼說素呾纜藏;若彼有情樂習威儀,護持正法一味和合,令得久住,而為彼說毗奈耶藏;若彼有情樂說正法分別性相,循環研覈究竟甚深,而為彼說阿毗達磨藏;若彼有情樂習大乘真實智慧,離於我法執著分別,而為彼說般若波羅蜜多藏;若彼有情不能受持契經調伏對法般若,或復有情造諸惡業,四重、八重、五無間罪、謗方等經,一闡提等種種重罪,使得銷滅速疾解脫,頓悟涅槃,而為彼說諸陀羅尼藏。此五法藏譬如乳、酪、生酥、熟酥及妙醍醐。契經如乳;調伏如酪;對法教者如彼生酥;大乘般若猶如熟酥;總持門者譬如醍醐。醍醐之味乳酪酥中微妙第一,能除諸病,令諸有情身心安樂。總持門者契經等中最為第一,能除重罪令眾生解脫生死,速證涅槃安樂法身。

復次慈氏,我滅度後,令阿難陀受持所說素呾纜藏;其邬波離受持所說毗奈耶藏;迦多衍那受持所說阿毗達磨藏;曼殊師利菩薩受持所說大乘般若波羅蜜多;其金剛手菩薩,受持所說甚深微妙諸總持門。如是教門能除有情生死煩惱長夜黑暗,速能出離證解脫果。譬如明燈能除暗暝使得見道,佛亦如是,燃智慧炬能照有情十不善暗,使見善道。設彼有情悭吝財寶,聞此法已,便能惠施一切貧窮,若有惡業眾生,聞此法已,捨惡修善,若瞋恚者便能忍辱,懈惰有情聞已精進,散亂眾生聞已寂靜,愚癡有情聞是法已便發智慧,得智慧已悉能回心修種種善,又諸有情聞此法已,閉惡趣門開涅槃路,猶如甘露證解脫果,當知此即第三法寶。

是三法寶,一切眾生應當皈依無為法寶。一切法中最尊最勝莫過無為,何以故?以於生死大苦海中能為船筏,能作有情甘露良藥。又是殑伽沙等諸佛菩薩,三無數劫六度萬行所證之果。如是妙法功德圓滿,以是皈依無為法寶。若有眾生受持經者當發是願:願我皈依如是法寶。歸是法已,願令五道一切眾生,亦發是願,我今皈依,亦令有情安住於此功德法中,引至涅槃真實寶所。慈氏當知,此即名為第三法寶。

復次慈氏,雲何名為真實僧寶?言僧寶者亦有三種,一者第一義僧,所謂諸佛聖僧如法而住,不可睹見,不可捉持。不可破壞,無能燒害不可思議,一切眾生良祐福田,雖為福田無所受取,諸功德法常不變易,如是名為第一義僧。

第二聖僧者,謂須陀洹向須陀洹果,斯陀含向斯陀含果,阿那含向阿那含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辟支佛向辟支佛果,八大人覺三賢十聖,如是名為第二僧寶。

第三福田僧者,所謂苾芻、苾芻尼等,受持禁戒,多聞智慧,猶天意樹能蔭眾生,又如曠野碛中渴乏須水,遇天甘雨霈然洪霔應時充足,又如大海一切眾寶皆出其中,福田僧寶亦復如是,能與有情安隱快樂。又此僧寶清淨無染,能滅眾生貪瞋癡暗。如十五日夜滿月光明,一切有情無不瞻仰,亦如摩尼寶珠能滿有情一切善願,如是名為第三僧寶。

是三僧寶一切有情雲何皈依?應作是說,當令歸依第一義谛無為僧寶,所以者何?以是無為常住僧故,而此僧寶無漏無為,不變不異自證之法,皈依如是無漏僧寶,能滅有情一切苦故。復願有情當獲如是無漏功德,得此法已演三乘法度脫有情,我所皈依佛法僧寶,不為怖畏三惡道苦,亦不願樂生於人天,誓救有情出生死苦,是則名為皈依僧寶。

復次慈氏,若有眾生,皈依三寶應發是心:我今此身已生人趣,得離八難,難得能得,以善方便當習一切勝妙之法,若我違於如是上願,不求善法則為自欺,亦如有人乘船入海,至於寶所空手而歸,如是皈依佛法僧寶脫苦方便,若不皈依後悔何及!既知是已當須勉勵,精勤修習速願成就,善法既成,過去罪愆,應當忏悔使令除滅。

復作是說,我從無始生死已來,身口意業所作眾罪無量無邊,皆從虛妄顛倒心起,而於父母和尚師長,佛法僧寶尊重之境,所作諸罪今皆忏悔,復為二事造作諸罪,極重惡業如妙高山。雲何為二?一者親愛,二者怨嫌。若於生死急難之中而彼二類怨親有情,而於我身不能利益,應作如是遍觀察之,彼與我身悉歸磨滅,而我雲何乃作斯罪。

又於十方世界一切有情造諸善業,及學無學獨覺聲聞佛,及弟子一切賢聖我皆隨喜。

復次,於無始際生死輪轉受五趣身。無量怨親於我未曾獲得毫氂利益之事,現在未來亦不可得,我於無始為彼怨親所作諸罪我願自受,誓不擾他一切眾生。若我重患之時求親愛人,慈心瞻省扶侍我身。摩抆沐浴供給飲食,病瘦醫藥種種相資,雖則如斯而於我身病苦之中無相代者,況於未來而能救我生死大苦。而我此身於現世中無依無怙,何況未來,我身既然,有情亦爾,自我及他皆無恃怙,是故皈依真實三寶,何以故?以常住故。譬如有智之人於險難中,求有力者以為救護,眾生亦爾,生死險難,皈依三寶以為其主,方能越渡生死大河,我若得已亦為其主,覆護一切苦難眾生。能發如是大誓願者,得大信心而於佛前,長跪合掌偏露右肩,作是皈依佛法僧寶。譬如世間貧賤之人,一切有情見皆輕蔑,策役驅使種種呵罵,凌辱其身,既被輕賤,遂求尊貴有力之人以為其主,便能免離種種欺辱。有情亦爾,或生惡趣及在人中,恆被諸苦逼迫其身,為求免離皈依三寶。如是諸苦悉得解脫。

歸三寶已,復發是願:願我救護一切眾生,渡生死海到涅槃岸,如大商主導諸商人,度大曠野沙碛險路至無畏處。三寶導師亦復如是,導引有情度空曠處生死長夜,至大涅槃得無所畏。慈氏當知,發心修行大乘行者,應作如是皈依三寶。

二、抄經

《增壹阿含經》(卷十二)三寶品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捨衛國祗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三自歸之德,雲何為三?所謂歸佛第一之德,歸法第二之德,歸僧第三之德,彼雲何名為歸佛之德?諸有眾生,二足四足眾多足者,有色無色,有想無想,至尼維先天上,如來於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由牛得乳,由乳得酪,由酪得酥,由酥得醍醐,於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此亦如是,諸有眾生,二足多足眾多足者,有色無色,有想無想,至尼維先天上,如來於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諸有眾生承事佛者,是謂承事第一之德,以獲第一之德,便受天上人中之福,此名第一之德。

雲何名為自歸法者?所謂諸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無欲無染滅盡涅槃,然涅槃法於諸法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由牛得乳,由乳得酪,由酪得酥,由酥得醍醐。然復醍醐於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此亦如是。所謂諸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無欲無染滅盡涅槃,然涅槃法,於諸法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諸有眾生承事法者,是謂承事第一之德,以獲第一之德,便受天上人中之福,此名第一之德。

雲何名為自歸聖眾?所謂聖眾,大眾大聚有形之類,眾生之中,如來眾僧於此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由牛得乳,由乳得酪,由酪得酥,由酥得醍醐。然復醍醐於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此亦如是。所謂聖眾者,大眾大聚者,有形之類眾生之中,如來眾僧於此眾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是謂承事第一之德,以獲第一之德,便受天上人中之福,此名第一之德。

爾時世尊便說此偈:

   第一承事佛   最尊無有上

   次復承事法   無欲無所著

   敬奉賢聖眾   最是良福田

   彼人第一智   受福最在前

   若在天人中   處眾為正導

   亦得最妙座   自然食甘露

   身著七寶衣   為人之所敬

   具戒最完全   諸根不缺漏

   亦獲智慧海   漸至涅槃界

   有此三歸者   趣道亦不難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三、譯論/依論釋經皈依三寶的建立

教授三寶分二:(一)總義,(二)支分義。

(一)總義分四:一認識不共三寶,二皈依總建立,三世俗與勝義皈依之差別,四如何皈依之理趣。

1.認識不共之三寶:如《寶性論》雲:“無為任運成,非他緣能證,智悲力具足,二利具足佛。”是說二利圓滿,三身自體具足,是名佛寶。上論雲:“無思無二無分別,清淨顯明對治品,誰能離貪所有著,彼即二谛相有法。”是說具足清淨二谛性相,即是法寶。上論雲:“如盡所有內,智觀清淨故,聖者不退眾,無上功德體。”是說具足解脫智見功德,是不退僧寶。

2.皈依總建立:《寶性論》雲:“學佛教法義,三乘作用三,從勝解增上,建立三皈依。”於彼總的說來,契經中所說,是顯建立三皈依的所為者,當知已入大乘種姓道,在自己身心中所得的佛果皈依,及修行成就所攝的佛因皈依。其余聲聞獨覺二種姓亦有因皈依;雖然未入道,但能於佛供養承事等作殊勝事業,由能以信解為增上而建立皈依佛寶。已入獨覺種姓道,在最後有時,不依他教希求自得涅槃等為果皈依;雖然未入道,但能於妙法作殊勝事業,由諸信勝解為增上,即是建立皈依法寶。已入聲聞種姓道,在最後有時,依隨順他教希求得涅槃等,是名果皈依;雖然未入道但能於僧眾做殊勝事業,由諸信勝解為增上,即是建立皈依僧寶,在自身心中雖不希求所得,然於誰皈依的法寶和僧寶,觀待彼當知為因皈依。依建立大乘不共三皈依,對其余二種姓(聲聞獨覺),亦應了知因三皈依及二種果皈依,此乃顯示諸經中所說總建立三皈依的所為。

3.世俗與勝義皈依之差別:《寶性論》雲:“斷故妄法故,無故有畏故,二種法聖眾,終非勝皈依。”是說於彼世俗和勝義皈依義者,謂如定姓聲聞,在自己意樂心前,唯求寂滅生死苦,除彼以外,執為不需希求上進,住實有法以為道行,即非究竟皈依者,是名世俗皈依;雖在意樂前執為究竟行,但於彼義是究竟的勝義皈依義,亦不是修行教法等究竟的法身,於誰補特伽羅亦無欲樂了知,唯不合理。是故雖是大乘教法,但非勝義皈依者,謂僅是顯示義現觀的方便,若已得義現觀究竟,則不需要得彼尚未得的方便,猶如船筏唯所應捨。於此,總的來說,全面辨別是修行的支分,不是主要義。聖者菩薩身心中現證無我的般若智慧者,謂在觀見前雖然似現遠離一切垢染,但未盡一切垢染,於自性垢染尚未滅除,於彼顯現境未盡一切垢染自性,是故是空聚虛诳的有法,顯然不是勝義皈依。若是有為法,許為悉非究竟皈依者,謂佛的道谛,及兩種色身是究竟皈依,當知一般是為滅除邪執分別,應長久斷除。對於聲聞乘的理趣,謂聲聞無余涅槃,不是究竟皈依,因為僅無苦集所顯故,由此未盡所知障的怖畏還能引發作用,於聲聞獨覺阿羅漢行相,如執劍劊子手有所知障的怖畏。是故勝義皈依者,如《寶性論》雲:“趣入於勝義,皈依唯佛陀,能仁法身故,資糧究竟故。”是說唯有具足三身自體的佛是勝義皈依。

4.如何皈依之軌則:當善了知諸經所說三寶的功德,及略抉擇皈依三寶所學之次第。總的說來,自己觀生死過患;特別是觀惡趣過患,善於思惟,意念怖畏。依此二因了知唯有三寶乃有離怖救護之功能,對於三寶系心思惟,觀待其心依止之皈依意善調柔以為前行,於皈依學處應如法修學。若如是作,隨佛悲心令功德展轉向上增長,於此已得堅固暇滿之身,心意極善調柔皈依。若無希求,縱於聞思修能精進者其果極小。此處正說者是謂建立大乘三皈依,其後以清淨信心所緣佛功德等,是顯皈依的境。

(一) 支分義分三:

1.教授佛寶:教授佛寶者,謂菩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於色不作一切相智行,因真實中不見色等,是為於佛寶斷除實執之教誡,因為了知所緣能緣谛空平等性的究竟智,是教誡佛寶故。應是這樣,因為一切相智在勝義中不可得,教誡於色等境與有境心,性相與所表,界與見在勝義中無行無所著故,於一切相智教授即是於佛教授,因為是能表一切相智佛法的性相故。一切相智在勝義中不可得,佛與二種清淨具足菩提清淨皆谛空一相。

2.教授法寶:教授法寶者謂不行色有法,不行色無法等,顯示教授法寶,因為由三智所攝境,即體、對治和行相所攝一切,即總攝一切法在勝義中皆無自性故。

3.教授僧寶:教授僧寶謂指聖者菩薩有學不退僧,入勝義中無生性。教誡傳經說法僧,是為教誡破除實執僧寶修作助伴故。問:僧亦有多種行相,因住果有三,向有四種之差別,七大士聖位菩薩及獨覺共有八種聖僧「有法」,應有多種差別,因為有利鈍根差別,其數有二十種故,豈不都是住果向八種聖僧嗎?答:除大乘阿羅漢不屬此處僧寶內所攝,因為屬於佛寶。對於三寶是為破除在勝義中耽著皈依。

(譯自甲操傑大師所著《現觀莊嚴論釋·心要莊嚴疏》)    

《現觀莊嚴論》雲:“佛陀等三寶,”是說開示教授三寶為修行的所依境。此中分《般若經》中所說之理,及由論釋之理二種。今初佛寶,如《般若經》雲:“復次捨利子,修行般若波羅密多時,於色不作一切相智行,如是於真實中不見色性”。二如《論》釋經義雲:“佛陀等三寶。此是就經的詞義門而釋,於佛與佛陀”。此分別釋與略義二種。

  1.別釋,分教授佛寶、教授法寶、教授僧寶三種。第一教授佛寶,如《般若經》雲:“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密多時,於色”乃至“菩薩,一切相智者謂菩提,捨利子,菩薩摩诃薩應如是精進”。經義是說,於佛陀與菩提以清淨相一性,為修行佛法相一切相智皆不可得,不行於色等,當如是能緣所緣平等性。其義是說,“於色不作一切相智行”等經「有法」,是教授佛寶,是為破除於彼佛寶真皈依處執為谛實故而教授,是經的詞義故。

第二教授法寶,如經雲:“復次捨利子,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於真實中不見色有法,真實中不見色無法”乃至“不生惡慧心”。《論》釋經義,謂於法由三智性所攝,由體、對治以及所有一切行相所攝的一切法皆無自性。其義是說,“不行色有法”等經「有法」,是教授法寶,是為破除作證彼法寶執為谛實故而教授,是經的詞義故。

第三教授僧寶,除以上所說諸大菩薩修行般若波羅密多所余已,“具壽捨利子白佛言:世尊,菩薩摩诃薩住般若波羅密多,從何處沒來生此間,從此沒當生何處。佛告具壽捨利子,捨利子,菩薩摩诃薩安住此般若波羅蜜多,有從余佛國土沒來生此間,有從睹史多天沒來生此間。”《論》釋經義,所攝於此僧伽屬於佛寶,除阿羅漢,由有住四果四向之差別,七聖位菩薩及麟角喻獨覺合為八種,由於有利鈍根等之差別,說為趣入無生二十種住聖位菩薩有學不退僧。其義是說,菩薩摩诃薩“從何處沒而生此間”,等經義「有法」,是教授僧寶,是為破除於彼僧寶修行善友執為谛實故而教授,是經的詞義故。

2.略義,謂開示教授三寶

觀察此處經義,可分為三種,一依《寶性論》中所說軌則;二依《大乘莊嚴經論》中所說軌則;三受持修行之次第軌則。

(l)依《寶性論》中所說軌則分四:①辨別不共三寶;②釋皈依總建立;③釋世俗皈依和勝義皈依之差別;④釋寶的名義。

①辨別不共三寶,謂具有八種無為等功德的究竟皈依處,是佛寶的定相。其差別分為世俗佛寶和勝義二種。世俗佛寶,如佛的報、化二種色身;勝義佛寶,如佛的法自性身和智慧法身。如《寶性論》雲:“自性圓滿住,是為勝義身,諸仙稱號身,波羅密圓處”。立量雲:佛寶「有法」具有八種功德,<1>遠離生滅的無為功德;<2>息滅有功用行的任運成就功德;<3>於內心自顯現境不是由似現能诠聲及分別心所能如實通達的功德;<4>如所有智和盡所智的功德;<5>大悲心的功德;<6>勢力作用功德;<7>自利功德;<8>利他功德。如《寶性論》雲:“無為任運成,非他緣能證,智慧勢力具,二利具足佛”。此若略說,可攝為二,初三種是自利功德,後三種是利他功德,如《寶性論》雲:“初三句自利,後三句利他”。

無思等八種功德隨一具足的聖者身心中的清淨谛(四清淨:自性清淨、所緣清淨、成辦清淨和證得清淨)。是法寶的定相。其差別,從言诠正理門可分為世俗法寶和勝義法寶兩種。初世俗法寶,如十二部契經;二勝義法寶,如滅谛與道谛。立量雲:大乘法寶「有法」,具有八種功德:<1>非由四句分別心所能如實思惟的功德;<2>無有業及煩惱隨一種類的功德;<3>無有非如理作意分別的功德;<4>道體障礙及不共法悉皆清淨的功德;<5>顯示如所有智和盡所有智的功德;<6>具有能對治(能對治煩惱等方法)所對治(實執障礙和煩惱等)的功德;<7>具有遠離所有貪著的滅谛功德;<8>具有誰能遠離貪欲的道谛功德。如《寶性論》雲:“無思無二無分別,清淨顯明對治品,誰能離所有貪著,彼即二谛相有法”。此若略說,可攝為二,初三種是滅谛的功德,後三種為道谛的功德。如《寶性論》雲:“二離貪者滅,道谛清淨攝”。

具有解脫智八種功德隨一的聖補特伽羅,是僧寶的定相。其差別,從言诠正理門可分為世俗僧寶和勝義僧寶二種。初世俗僧寶與聖補特伽羅是一義;二勝義僧寶,如(聖者身心中的)滅谛與道谛。立量雲:大乘僧寶「有法」,具有八種功德,<1>如所有智的功德;<2>盡所有智的功德;<3>內明處的功德;<4>、<5>、<6>三種隨其自己根性貪、著、劣三種隨類悉皆清淨的三種功德;<7>智功能;<8>解脫功德。如《寶性論》雲:“如盡所有內,智觀清淨故,聖者不退眾,無上功德體”。此若略說,可攝為二,初三種攝為智明處功德;後三種攝為解脫功德。

②釋皈依總建立。如《寶性論》雲:“學佛教法義,三乘作用三,三勝解增上,建立三皈依”。其義,立量雲:總的說來,佛經中所說三皈依的建立「有法」,是有所為(目的、宗旨)的,因為是諸菩薩趣入大乘道,自己所得佛果的皈依處;其余眾生身心中修行所攝的佛是因的皈依處;以及其余聲聞獨覺二種種姓亦是因的皈依處;雖然未入道,但能信解恭敬供養佛寶,作諸殊勝事業為增上,是為建立皈依佛寶。已入獨覺種姓道所得的果位,及雖然未入道,但能信解正法作諸殊勝事業為增上,是為建立皈依法寶。已入聲聞種姓道所得的果位,及雖然未入道,但能信解僧寶作諸殊勝事業為增上,是為建立皈依僧寶故。以三種正因成立:佛寶是兩足尊之殊勝,法寶是離諸貪欲之殊勝,僧寶是和合眾的殊勝故。

③釋世俗皈依和勝義皈依之差別。此分世俗皈依及勝義皈依二種。

<1>世俗皈依。如《寶性論》雲:“斷故妄法故,無故有畏故,二種法聖眾,終非勝皈依”。其義,立量雲:由所化眾生身心中所攝的十二分教「有法」,非究竟皈依,因為現證教義究竟時猶如船筏所應捨故。又如《大乘莊嚴經論》雲:“由知義諸法,正理如船筏”。又如《寶性論釋》雲:“法者有二種,謂教法及證法,此中教法者謂言說經等教法,由名句文聲所攝,彼是為了現證道的究竟放,猶如船筏”。立量雲:有學聖者身心中的道谛「有法」,非究竟皈依處,因為在自己的觀見前,似現遠離一切自性垢染,實則尚未遠離一切垢染,是虛妄的有法故。又有學聖者身心中的道谛「有法」,非究竟皈依處,因為從有垢染分位至遠離垢染分位尚須異轉,是無常法故。又如《寶性論釋》雲:“證法者謂由有因果二種差別,此謂道谛和滅谛,因為由誰與誰名為所應證,此中道者屬有為相,名為有為相所屬,此中道者屬有為相,彼即是虛妄的有法故,若法是虛妄的有法,彼即非谛,凡非谛者彼即是無常,若是無常彼即非皈依處”。立量雲:無余涅槃「有法」,非究竟皈依,因為僅以無煩惱及苦差別顯示故。如《寶性論釋》雲:“若不屬道谛的滅法。如聲聞理趣,如燈斷滅,僅以無有煩惱及苦而無有顯示者都不堪為皈依或非皈依處”。立量雲:第十地者、聲聞、獨覺諸阿羅漢「有法」,非究竟皈依處。因為有所知障的怖畏故。如《寶性論釋》雲:“僧者具有三乘之名易於了知,然彼常有怖畏,尚有所學尋找出離皈依,不是趣入圓滿無上正等菩提”。問:有何怖畏?答:阿羅漢雖然斷盡三有,但習氣未斷故,未盡恆常相續一切想,即住於怖畏想中,譬如執劍的劊子手欲來害己,是故彼等並非畢竟無有出離,皈依者謂是正理尋求皈依。

<2>勝義皈依。問:何為勝義皈依?答:有,唯獨佛陀乃是究竟皈依故。因為佛陀是二谛究竟功德法的所依故。如《寶性論》雲:“趣入於勝義,皈依唯佛陀,能仁法身故”。然於究竟皈依不全為三寶,何以故?全為三寶者謂三皈依圓滿所顯的僧,彼僧若成佛時乃成為彼僧皈依的究竟故。如《寶性論》雲:“雖眾究竟故”。又如《金鬘論》(宗喀巴大師的《現觀莊嚴論疏·金鬘論》)雲:“雖眾究竟故,謂於究竟皈依,是為斷除於三寶全與不全之疑的邪分別故所說”。

④釋寶的名義。立量雲:三寶「有法」,說汝是稀有珍寶是有因由的,因為與如意寶一樣有六種法相似,作如是說故。六種法相似者,謂出現世間稀有、明淨無垢、具有通慧等勢力、善思惟諸莊嚴殊勝、諸功德最勝、及不隨貪瞋所轉變故。如《寶性論》雲:“真寶世稀有,明淨及勢力,能莊嚴世間,勝上不變等”。是說寶有至寶、真寶之義,為最上稀世之珍,1、由於未積集福德智慧資糧者而不能見,故是希有;2、本非染濁之法,故是明淨無垢;3、能成辦自他利益,故是有勢力;4、是諸眾生善心之因,故是能莊嚴世間;5、最勝第一超出世間,故是最上;6、及性非可變,故是不變,具此六德者,堪稱為寶。

(2)依《大乘莊嚴經論》中所說軌則分三:①略示五大皈依;②廣釋;③大乘皈依成就殊勝。

①略示五大皈依,立量雲:凡是為勝乘故而皈依「有法」,名為諸皈依內最極殊勝,因為所緣遍行,修行誓願廣大,證得殊勝,映蔽聲聞獨覺,從差別自性門是為特殊殊勝故。如《大乘莊嚴經論》雲:“遍行誓證及映蔽,差別自性四相別,勝乘故善皈依寶,名諸皈依最殊勝”。

②廣釋有五:<1>立量雲:智者佛子「有法」,是遍行一切有情,因為是為度脫一切有情出離生死故。彼「有法」,是遍行一切乘,因為是善巧修習三乘道故。彼「有法」,是智慧遍行,因為具有善巧二種無我故。彼「有法」,是涅槃遍行,因為證得三有涅槃法我空一味故。當知此處是智者菩薩所緣遍行,是為修行所攝故。如《大乘莊嚴經論》雲:“若向度脫諸有情,善巧遍行智慧乘,生死涅槃寂一味,當知智者此遍行”。

<2>立量雲:聖佛子「有法」,多由歡喜希求殊勝菩提,因為彼是了知菩提功德的菩薩故。聖佛子「有法」,具有修行殊勝,因為利他無有厭足的難行能真實行故。聖佛子「有法」,具有所得殊勝,因為從佛至佛一切斷證功德悉皆平等故。當知此是聖者菩薩的誓願殊勝,是為修行所攝故。如《大乘莊嚴經論》雲:“多喜希求勝菩提,無厭難行真實行,從佛至佛悉平等,當知智者誓願勝”。

<3>聖佛子「有法」,具足證德殊勝,獲得福德大蘊,成為三有之上師,得三有之大樂,能息滅純大苦蘊,獲得勝慧無分別智之大樂故。聖佛子「有法」,具足果殊勝,因為積集眾殊勝法蘊恆常身力資糧,息滅(止)二障習氣,獲得遠離三有與寂滅涅槃邊故。如《大乘莊嚴經論》雲:“獲大福聚三有師有樂,息滅純大苦聚勝慧樂,眾勝法蘊常身善資糧,息滅習氣離有寂滅邊”。

<4>聖佛子「有法」,是映蔽聲聞獨覺諸眾,因為勝出聲聞獨覺善根廣大,義利廣大,恆常無邊相續不斷,具足無盡智的功德故。聖佛子四種善法根「有法」,(四種善法根:一世間善根、二出世善根、三成熟善根、四神通自在善根,以四種善根勝出聲聞獨覺。)具足三種作業,謂能成熟世出世間諸有情,獲得自在功德,能作無余功德無盡智故。如《大乘莊嚴經論》雲:“智勝聲聞眾善廣大義,恆常無邊無盡智映蔽,彼善世出世間能成熟,彼獲自在寂蘊無盡智”。

<5>此大乘皈依「有法」,體義具足,由於樂欲佛陀殊勝法,能誓願皈依佛陀故。此大乘皈依「有法」,因義具足,當知是從大悲心所生故。此大乘皈依「有法」,果義具足,能獲得一切相智性(或一切種智)故。作用具足,能安立一切有情利樂,利他難行無有厭足故。諸功德具足,出離所斷事,顯示福智二種資糧的功德具足故。其差別有二:第一、粗則從語表名稱所生;第二、細則以法性力所得。此諸智者的皈依者,謂勝出小乘皈依最為殊勝,是為修行所攝持故。如《大乘莊嚴經論》雲:“樂欲佛法誓悲智,相智利難無厭足,出離諸乘德常具”。

③大乘皈依成就殊勝。立量雲:此大乘皈依「有法」。具足自利廣大,成為增長無量功德故;具足利他廣大,能遍滿悲憋諸眾生故;具足加行殊性,能廣作無等聖教大法事業故。如《大乘莊嚴經論》雲:“於此皈依義廣大,增長無量功德故,悲愍眾生意樂遍,廣大無等大聖法”。

(3)受持修行之次第軌則分, 五:①依何境;②依何因;③如理皈依之軌則;④皈依的功德利益;⑤]皈依後所學之次第。

①依何境。皈依的境者,謂諸希求解脫者,於無上究竟皈依處,是希有至寶。如《妙幢經》雲:“諸遭怖畏人,多皈依山林,及皈諸園囿,皈所供樹木,其皈非尊勝,其皈非第一,雖依其依處,不能脫眾苦,若時有皈依,佛法及僧伽,由知苦苦集,正超越諸苦,八支聖道樂,當趣般涅槃。如寂天菩薩《入行論》雲:“故自今皈依,諸佛眾生性,勤救眾生事,大力除諸畏”,又如《百五十贊》雲:“若誰一切過,畢竟皆永無,若是一切種,一切德依處。設是有一心,即應皈依此,贊此供養此,應住其聖教”。月稱論師《皈依七十頌》雲:“佛法及僧伽,是求脫者依”。是故,立量雲:三寶[有法],是求解脫者所應皈依處,善巧遠離自己一切怖畏,解脫他一切怖畏之方便,隨順大悲心,悲愍他無有遠近一切而轉,作一切有情皈依怙主及親友正士故。

②依何因。皈依的因者,謂了知自己一切苦而生怖畏,欲遠離諸苦怖畏唯有三寶乃能救護,是皈依的因圓滿,從依彼皈依圓滿之因生起皈依之心堅定無疑故。

③如理皈依之規則。皈依的規則有道和體二種之別,依此二種因,系心思惟三寶,令心轉變唯三寶能解救一切苦難,而安住許諾誓言所顯之正理,是皈依的體故。如《入行論》雲:“我由怖畏故,將自奉普賢”。這是從皈依三寶體性門,以身語意業的三皈依,其所相(事相)者如以身頂禮等。

從皈依三寶勝劣門有下中上三士之差別。下士為自己解脫惡趣苦故而皈依三寶;中士為自己解脫生死輪回苦故而皈依三寶;上士為解脫一切有情生死苦故而皈依三寶。從界限門分,有因時的皈依及果時的皈依二種。初因時的皈依,如有情身心中的皈依;次果時的皈依,如佛地的皈依。從粗細門分亦有二種,粗分謂從諸語言所表生起的皈依;細分謂由法性力所得的皈依。又粗分如由其他和尚阿阇黎等說法受持的皈依;細分如由過去生中皈依宿業的習慣勢力忽然現起所生的皈依;及由通達法性色之力所生的皈依。

④皈依的功德利益。皈依具有特別殊勝利益,謂能摧毀一切罪墮;能圓滿廣大福智二種資糧;能救護一切災害;能新得別解脫戒等功德;及已得不失壞並能令增長;能令種姓醒覺;能速得無上菩提等功德利益故。如《攝般若波羅蜜多論》雲“皈依福有色,三(千)界器猶狹,如大海水藏,非握能測量”。

⑤皈依後所學之次第。皈依後所學之次第分二:一別所學,二共所學。初別所學又分遮所學及修所學二種。初遮所學者,如《涅槃經》雲:“若皈依三寶,是謂正近事,終不應皈依,諸余天神等。皈依正法者,應離殺害心,皈依於僧伽,不共外道住”。二修所學,如龍樹菩薩《親友書》雲:“隨工巧拙木造等,智者應供善逝像”。二共所學者,應學恆常憶念、愛惜、護持三寶比自己生命更為重要;並及應當恭敬、頂禮、供養三寶等。不信的心僅一剎那頃亦不應生,如是所作當成為一切樂善的基礎故。如宗喀巴大師說:“眾生怖畏生死險,孤獨無伴遍漂游,因無三寶皈依處,是故至心而皈依”。

(譯自極尊卻吉堅贊著的《現觀莊嚴論釋·總義游戲海》)

四、結語

以上所引經論,已將皈依三寶說竟。這裡再講三個問題,以作皈依結束語。

1. 皈依的意義:

皈依有兩重含義:(1)是皈向,即皈向如來的智慧法身。如《華

嚴經·如來出現品》雲:“如來智慧無處不至,何以故?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智慧,但以妄想顛倒執著而不證得”。“永離妄想執著,於自身中得見如來廣大智慧,與佛無異”。是說一切眾生本具如來智慧法性。又如《涅槃經》卷六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具有三寶性,若能斷除客塵煩惱,“則見佛性,成無上道”。所以皈向即是回過頭來認識自己身中具有的佛性以為正因,而趣向自性清淨的涅槃,成就如來自性清淨法身以為究竟勝果。(2)是皈救,或依護、依托、依仗及其救護等義。一切眾生雖有佛性、法性和僧性,具有如來智慧,但這只是本具的因性,要圓滿成就如來清淨法身功德以為究竟歸宿,還是經過皈依發菩提心,修菩薩行,斷除妄想執著,斷盡客塵煩惱,才能證得,猶如金礦要經陶冶鍛煉,乃成純金。所以在修行的過程中,必須依仗如來救護威力,依靠四聖谛等諸法之力,依護賢聖僧寶教導接引之力,乃能到達涅槃彼岸,成就菩提聖果。

2.皈依的軌則:

皈依三寶與不皈依三寶,是區分佛弟子與非佛弟子的根本原則。真正的佛弟子必須至心皈依三寶,必須承認佛陀是自己的大師,必須依止佛陀所說應止應行的一切教法而修行,必須尊重依止賢聖僧以為良師善友,將自己的身心依托於三寶,求三寶救護,才是真皈依三寶,是趣入聖教之初門。“佛法僧三寶,天上第一尊”。(《涅槃經》所說)皈依三寶後,不能再皈依其他一切天神外道,否則就失去皈依之體,不得再稱是三寶弟子。如《涅槃經》雲:“歸依於佛者,真名優婆塞,終不更皈依,其余諸天神。歸依於法者,則離於殺害。歸依聖僧者,不求於外道。如是歸三寶,則得無所畏”。皈依後,應行的學處詳見《菩提道次第廣論》。如果只承認二寶或一寶,而皈依一寶或二寶者,就不是佛弟子,因為違背佛陀所說三寶教義的根本原則,故依佛法教義,不能承認他們為佛教徒。

皈依三寶一定要依止比丘僧受皈依。有比丘僧的地方,比丘尼不能授他人皈依。沙彌及在家男女二眾居士,更不能為他人授皈依,因為他們不屬於僧寶所攝。要比丘五人以上或比丘尼五人以上的僧團,才能稱僧寶。一比丘僧是代表僧寶而授皈依;歸授的皈依弟子,亦屬三寶,不能屬為己有。受的意義,一為表示自己對三寶的信心,二為乞求三寶力加持救護,乞求三寶救離一切生死痛苦,懷著真誠的清淨信心,祈請三寶慈悲容受作為依靠,如是發心皈依即成皈依之體。

3.皈依發心:

皈依為入聖教之門,發菩提心為入大乘之門,發出離心為入解脫之門,此為入行三門。是說,皈依三寶為三乘人共同修行的所依境(從皈依為因,直至成佛為果,在未成佛的中間應永遠皈依三寶),發大乘心者依靠三寶修行而成佛法身,發出離心者依靠三寶修行而得解脫涅槃。若只求人天安樂,依靠三寶救護而修善法,定得人天安樂。若依如來的究竟本意,是願一切眾生都發大乘菩提心,住持聖教,利益有情,令三寶種不斷,圓滿無上正等菩提。

第四、住持三寶的重大責任

住持三寶,是佛般涅槃後的佛法僧三寶。如佛像、三藏經典和賢聖僧寶尚住於世間,佛法僧寶繼續在世弘傳利益眾生,故稱住持三寶。

一、住持佛寶:

以佛像為寶。歷代所造的木質、泥塑、石刻、繪畫,以及金銀銅等各種佛像,及佛捨利遺形,都稱為住持佛寶。如現在一些佛教寺廟中所供奉的三世佛,三方佛、三身佛、五佛、七佛以及千佛等佛像和一些石窟佛像,作為三寶弟子都應當尊重恭敬禮拜供養。如聖龍樹菩薩的《親友書》雲:“隨工巧拙木造等,智者應供善逝像。”是說對佛像應當恭敬禮拜供養,得諸佛加持,以培養自他信心,增長善根,獲無量福慧功德。

佛陀雖然滅度,但佛陀的法身事業盡生死際尚在利益眾生,佛陀的莊嚴妙相尚在人間為諸眾生所恭敬尊重供養。如佛在忉利天為母說法時,優填王思念佛陀,用旃檀木造佛形像,佛從忉利天方下寶階,旃檀像起立,禮敬迎接,世尊摩頂而對像言,未來住持廣作佛事。又如《觀佛三昧海經》卷七雲:“時像合掌叉手為佛作禮,爾時世尊亦復長跪合掌向像時,虛空中百千化佛亦皆合掌長跪向像。爾時世尊而語像言,汝於來世大作佛事,我滅度後,我諸弟子以付囑汝。空中化佛異口同音,鹹作是言,若有眾生於佛滅後造立形象,幡花眾香持用供養,是人來世得念佛清淨三昧,若有眾生知佛下時種種相貌,系念思惟必自得見。佛告阿難,佛滅度後,佛諸弟子知佛如來下忉利天及見佛像,除卻千劫極重惡業,如是觀者名為正觀”。這是佛在世時的第一尊佛像,佛已印可囑累此像為未來住持廣作佛事、利益眾生。如《華嚴經》中演說十種佛,其中即有“住持佛”之稱號。

佛滅度後,此旃檀像在古印度廣受眾生供養,如《大唐西域記》卷五雲:“城內故宮中,有大精捨,高六十余尺,有刻檀佛像,上懸石蓋,優陀衍那王(優填王)之所作也。”“初如來成正覺已,上升天宮為母說法三月不還,其王思慕,願圖形象,乃請尊者莫特伽羅子以神通力接工人上天宮,親觀妙相,雕刻旃檀,如來自天宮還也,刻檀之像起迎世尊,世尊慰曰:教化勞邪,開導末世,實此為冀。”上《記》卷十二雲:“戰地東行三十余裡,至妣摩城,有雕檀立佛像,高二丈余,甚多靈應,時放光明,……聞之土俗曰:此像者昔佛在世,憍賞彌國,邬陀衍那王所作也。”

佛還為優填王說《造立形象福報經》(漢代和東晉時已譯漢),又為諸王說《造像功德經》(唐代已譯漢),佛升忉利天為母說法前,捨利子請問佛,佛升天為母說法人間眾生思念聖容,如何造像量度,佛對捨利子說《造象量度經》,由此捨利子著《造像量度論》廣傳於世,後人造佛形象,皆依此《造像量度論》為准則。所以佛滅度後,古印度造立佛像甚為普遍,極為精美莊嚴。據《造像量度經》序(清乾隆時由藏譯漢)雲:“我佛中年之時,中天竺國瓶沙王,為遺遠友,乞得世尊畫容,為伥像之始。時工被佛神光射眼,眩目不能注視,乃請世尊令坐河岸,而謹取水中影像為式,描得聖容,因被微波,由作曲彎長相,故稱謂:水絲衣佛。今你波羅國(尼泊爾)所出佛像,其摹似乎。”可見,在古印度諸國王造立像,都是依佛在世時,親睹妙相,而雕塑繪畫聖容,量度尺寸極其精確。

佛教自漢明帝永平十年傳入中國,從古印度來華賢聖大德,多攜來佛像,特別是玄奘法師請回佛像百十余尊。所以自漢唐以來中國漢地造像,一般都合符量度,如敦煌石窟、龍門石窟等古代雕刻繪畫,都極其精美莊嚴。

到了宋代、遼代造像就改變了聖容,如遼刻《契丹藏》扉頁,及四川寶頂山宋刻佛像,將佛頂肉髻,移至頂門。

到了元代,“元世祖混一海宇之初,你波羅國(尼泊爾)匠人阿尼哥,善為西域梵像。”“以工巧稱,而其門人劉正奉,以塑藝馳名天下,因特設梵像提舉司,專董繪畫佛像,及土木刻削之工,故其藝絕於古今。”(見《造像量度經》工布查布序。)當時造像要經鑒定合格乃能供於寺廟。所以現見元明代所造佛像,尺度不差,極其莊嚴。

清乾隆年間雖譯出《造像量度經》,但未能弘傳推廣,塑畫佛像已違元明尺度,將佛頂髻移至頂門,胸前刻一“卐”字,並是左旋。凡左旋者皆屬外道,如西藏笨教。此“卐”字出自《華嚴經》,據《大周錄》所記,是為武則天定為“萬卐”字,以表萬德莊嚴之義,在佛胸間不能外現。而在西藏一般用於法座,以表吉祥。

自清代改佛聖容,直到文化革命後,佛教寺廟恢復,所塑造的佛像,一般都出於泥水匠之手,擅改佛像,使人見之非常痛心。還有一些莊嚴古寺,塑一些土地王母等牛鬼蛇神,破壞了一座莊嚴古剎,失去了住持三寶的重大意義,其原因是對佛信心淡薄,沒有辨別能力,塑工又無信仰,以訛傳訛,導致亂造佛像,破壞了佛寶的形象。

佛教寺廟是住持三寶的聖地,寺廟修得莊嚴美觀,佛像塑的合符量度,僧團如法如律,三寶即在人間。

二、住持法寶:

(一)序分

佛陀所說的一切教法,弟子們在佛陀涅槃後將其結集成三藏經文,傳譯制目,刻版流通。使後世眾生依之讀誦修學,講說弘傳,令諸眾生依法依律修行,積極培養善根,獲得人天安樂之增上生和解脫涅槃之究竟勝,使法種不斷,皆是住持法寶所攝。

佛教法藏在印度歷史上有過三次結集的事實。如佛涅槃後,大迦葉尊者為審定佛語,令佛法久住,使佛陀所說的一切教法而不散失,令後世弟子有法可依,依法和合修行而證聖果,即召集五百阿羅漢第一次結集三藏,錄成文字。如《三藏傳》卷三雲:“阿難升座誦經,諸眾隨口而錄,錄訖。”“三月安居中集三藏訖,書之貝葉,廣遍流通”。此與西藏所說“筆之於書”相同。其後又有七百阿羅漢結集和一千阿羅漢結集法藏,還有菩薩結集大乘法藏的事實,以及大小乘賢聖眾廣作論著以解經律論義。

佛教從東漢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傳譯到中國,歷經一千余載的翻譯。

在這一千余年的中間,除翻譯外,還有許多先賢大德搜集、抄寫、整理、校刊,編目者就有四十余家。佛教經籍的縷梓镌刻,最早始於北齊的磨巖石刻,逐步發展成隋代碑刻至明代末年的房山石經。自宋太祖開寶四年(971年)在四川成都雕刻大藏經始,後經遼代、金代至近代刻印大藏經,總有十余次,才保存了現在的五千余卷經藉,這是無數先賢大德為正法久住,不惜身命,為法忘軀,才令這些經籍能流傳至今。還有不少經籍未曾傳譯過來,已經傳譯的經籍有譯無本者,約有千余卷(見《開元錄》)。從中可以了知住持法寶,來之不易,是故應當尊重佛說的一切教法,及賢聖大德所作的論著,令其保存流傳,久住世間,廣利眾生,以報佛恩。

僧人住持法寶,應當了知佛經的意義。佛經稱為契經,一,契合時處,即敘說何時何處為何人所說;二,契合相性,即敘說世俗和勝義谛的相性;三,契合法,即敘說蘊處界等法數法相;四,契合義,即敘述深密義理。佛經或佛語,要具三義,一,佛陀親口所說;二、佛加持菩薩等說,如《般若心經》佛入定加持觀世音菩薩說;《華嚴經》佛只說了兩品,其余各品都是佛加持菩薩所說;三,佛開許說,如《法集經》是佛教敕捨利子說,有些天龍八部在佛前發願護持正法,利益眾生,所說的咒語或願文,都是佛語,收編在經藏中。但加持說或開許弟子說,必須需在佛前,經佛認可才算為經。《大智度論》中說“經通五人說”,有人誤解此義,以為任何人說的都是“經”,這是大錯。所以沒有經佛認可,沒有在佛前說,或佛滅度後,所出現的“經”,都是偽經。經目中弟子們作的佛傳等,也有譯作經者,但《開元釋教錄》都編入“西土東土賢聖集傳”類,可見古德對經目審定的重視。

佛滅度後,小乘藏經過三次集結,集經的涵義,是通過集體審定佛語,非佛語者均不能入於經中。佛教自漢明帝永平十年傳入中國,翻譯傳播日盛,難免會有偽經出世,自釋道安法師的《綜理眾經目錄》一卷出世,就摘出偽經二十六部三十卷,法師非常悲痛曰:“見泾渭雜流,龍蛇並進,豈不恥之。”後各家經目無不刊校偽妄亂真,列偽經目錄。如《大唐內典錄》卷十說:“良足寒心,悲哉!沒法遂及此乎。昔隋祖開皇創定經錄,校閱偽經,卷經五百,已總焚除。今人中流傳猶未铨敘,既是法穢不可略之,故隋代顯明,庶知博觀之弘益也。”這是道宣律師見前諸家經目,刊校偽經,於佛經之弘益的稱謂。

到了《開元釋教錄》出,佛教傳入中國,歷經七百載,刊校經目已告定型,分為:般若部、寶積部、大集部、涅槃部和華嚴部,五大部類,以大小乘三藏及西土東土賢聖集傳七大類編次。它將以前四十一家經目,作了全面審定刊校,是一部經目之本母,後來刻經皆依此錄為准。在卷十八別錄中疑惑再詳錄中,總結疑惑經十四部十九卷(《貞元錄》同此),同卷總結偽妄亂真經,共三百九十二部,一千五十五卷。《貞元錄》卷二十八的偽妄亂真經,共三百九十三部,一千四百九十一卷。審定偽經至此結束,因為經目已定,後來宋遼刻經藏,皆依《開元入藏錄》,凡屬偽經除國王旨定均不入藏,如《貞元錄》中的《大佛名經》是奉國王旨意編入經目(此“經”是隋唐所撰,收編佛法僧名,供人尊仰,但此“經”有引《馬頭羅剎》偽經,故《開元錄》作了詳細說明,列入偽經目錄)。又如明《北藏》屬於官刻,將明孝皇後的《夢感經》刻於藏末。

關於諸經目錄的“抄經”,亦應了知。凡屬抄經,是從大藏經中抄出一品別行,又稱別行經,故名。如《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是《妙法蓮華經》中的一品,古代刻此品,都冠有《法華經》名的第二十五品。經目中抄經很多,如《阿含經》古代就分出許多部經,《開元錄》將這些抄經都收歸為《阿含經》內。所以凡屬抄經,是將大經中某經抄出單獨流通,便於持誦,但不能增減或修改一字,否則即是偽經(如齊竟陵王的抄經,諸目皆列疑經),如《開元錄》卷十八雲:“右華嚴經下,四十三部,二百九十八卷,勘校群錄並是南齊司徒竟陵文宣王蕭子良抄。”“參雜惑亂正文”。又如三階教雜法二十二部二十九卷,“奉證聖元年恩敕,令入偽經。”見《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十五。

近代有人出自己見,妄列“偽經”,如本世紀二、三十年代出現的“楞嚴百偽”之诤。現今有些佛教徒不知經目,亂印偽經,將一些民間俗語流傳,妄加“如是我聞”等,經亂真經,雖出自好心“弘法”,但因無知妄造偽經,實屬妄語,反造謗法惡業,實可悲哉!故此有必要談談佛教《大藏經》的結集、傳譯和刊刻。若欲廣知,當讀各家所著《印度佛教史》及《中國佛教史》。

(二)佛教《大藏經》的組成

佛教《大藏經》是佛陀示寂後,弟子們將佛陀一生所說的教法結集成一部全書的總稱。其內容主要由經律論三部分組成,總稱“一切經”、“三藏經”和“大藏經”,分別稱為經藏、律藏和論藏。將佛陀一生所說一切法的文義,分類總集於此三者之中,故稱為“藏”,有容納收藏之義。

總集一切經名為經藏。梵語修多羅或素呾纜,譯之為經,或雲契經,經有延貫佛法,令不散失之義。一切經總分為十二類,稱為“三藏十二部經”,是指佛陀所說的全部契經,依經文體裁及其含義歸納為十二部分的總稱。(見“法寶”中1、教法)

大小乘各有九部契經之稱,謂十二部經中除去“方廣經、授記經、自說經”三部,既是小乘教之九部契經。大乘教之九部經者,謂十二部經中除去“因緣經、譬喻經、論義經”三部者是。此為定學。

總集佛陀為七眾弟子所制定的一切別解脫戒法,名為律藏,或名調伏藏,在經目中分:聲聞調伏藏、菩薩調伏藏二類。梵語為毗奈耶,此譯為滅,調伏和戒律,義為滅諸過非,止惡修善,調伏諸根,令其如法如律,如世間法律,必須遵守之規則,故稱為律。此為律學。

律分為大乘律和小乘律二種,小乘律漢譯最廣,現存有五部律。

1.《薩婆多部》,譯曰《十誦律》六十卷。鸠摩羅什共佛若多羅譯。

2.《昙五德部》,譯曰《四分律》四十卷或六十卷。佛陀耶捨共竺佛念譯。

3.《沙彌塞部》,譯曰《五分律》三十卷。佛陀什共竺道僧譯。

4.《摩诃僧伽律》四十卷。佛陀羅共法顯譯。

5.《根本說一切有部律》五十卷。唐義淨三藏譯。

據《出三藏記集》梁僧祐律師著,卷三所載,有:《婆粗富羅部》,譯言犢子,律本未傳漢。

《迦葉唯部》戒相與《五分律》同,此土未傳。若欲詳知,當見《出三藏記集》、《開元釋教錄》及《貞元釋教錄》。唐義淨法師為求《一切有部律》,遍游天竺,尋回此本,翻譯最全。漢地所行為《四分律》,藏地所行為《一切有部律》。

論的梵語為阿毗達磨,簡稱“毗昙、阿毗昙”,義為對觀,有對向涅槃諸谛之真實義;詳明辨析,反復演說一一法等的真義;克敵制勝;依此能通達一切經義,以此四因,說明為對,此即勝法和對法之義。總集佛陀所說的一切對法,即名為論藏。弟子們所造的大小乘論著亦編者按入論藏。此為慧學。

總集一切佛語,若依所诠內容解釋義理,如此即可分為戒學、定學和慧學;若能依诠解釋文字體裁可分為三藏十二部經,或十二分教。將戒定慧和十二分教,總集於此三藏之中,故稱為三藏經或大藏經。

(三)《大藏經》的結集分二:1小乘結集;2、大乘菩薩藏的結集

1. 小乘結集

小乘藏的結集,一般都認為是佛滅後弟子們結集佛語,其實,佛在世時已有結集的記載,如佛令捨利弗為諸比丘說法,“時捨利弗對諸比丘說,今此波婆城,有尼乾子命終不久,其後弟子分為二部,常共诤訟,相求長短,迭相罵詈,各相是非。”“諸比丘,唯我釋迦無上尊法,最為真正可得出要”,“諸比丘,我等今者宜集法律,以防诤訟,使禁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於是捨利弗即對諸比丘從一法說至十法,集諸法義,如來知已即予印可。“爾時世尊印可捨利弗所說”,如來稱贊言:“善哉善哉”,“是佛所說”,“於此大集法門,受持讀誦,宣通流布。”(見《長阿含經》卷八,《眾集經》卷九,《十上經》及《大集法門經》。)

可見,結集三藏的宗旨,是審定佛語令佛法久住,使佛陀所說的一切教法而不散失,以防诤訟,令後世弟子有法可依,依法依律和合共住,修習聖道而證解脫涅槃。結集有誦、合誦、等誦之義,即選一人誦說,大眾合誦,經過集體問答,確認為佛語者,經集體通過,分類編輯而成三藏,即名佛教大藏經。

第一次結集,是佛涅槃後由大迦葉召集五百大阿羅漢,共安居於王捨城外的七葉窟,以大迦葉為上座,先使優波離誦出毗尼藏,次使阿難誦出修多羅藏和阿毗達磨藏,集成三藏經,此稱五百結集。

第二次結集,是佛滅度後約百年間,(藏文為一百一十年時)因毗捨離城比丘行十事非法,長老耶捨召集七百阿羅漢,依毗奈耶(律)制止非法,宣明聖教,此稱七百結集。

第三次結集,是佛滅度百年之後,(藏文為一百三十七年),阿育王時,由大天五事非法而亂聖教,由目犍連子帝須為上座,會集千阿羅漢,於波吒利子城結集法藏。

第四次結集,是佛滅度後四百年時,五百聖賢結集三藏,釋三藏各十萬頌,此為有部宗所傳。藏文只記三次結集,未見有第四。又因是有部一宗所傳,經部宗不一定承認為佛語,所以這次結集一般不列入結集內。

小乘三藏的結集,雖有四次之說,但並非一次集成,每次結集都有所補充。如阿育王的事跡,本在佛滅度一百年之後,但小乘經中確有所記載。又小乘分派之後,各部派亦有所集,如義淨法師在《南海寄歸傳》卷一說:“諸部流派,生起不同,西國相傳,大綱唯四:一、聖大眾部,分出七部,三藏各有十萬頌,合三十萬頌,唐譯可成千卷;二、聖上座部,分出三部,三藏多少同前;三、聖根本說一切有部,分出四部,三藏多少同前;四、聖正量部,分出四部,三藏有三十萬頌,律有三萬頌。然而部執所傳,多有異同,且依現事言其十八,分為五部,不聞於西域耳。”可見小乘各部派所傳的三藏,多有同異,特別是律傳五部,律藏雖是大同小異,但都屬於小乘部派各部所集。

2.大乘菩薩藏的結集

(1)依《菩薩處胎經》所說,佛滅度後七日七夜,由大迦葉召集五百羅漢,“使阿難升七寶高座,大迦葉告阿難言:‘佛所說法一言一字,汝慎勿使有缺漏,菩薩藏者集著一處,聲聞藏者集著一處,戒律藏者集著一處。’” “爾時阿難最初出經,胎化藏第一,中陰藏第二,摩诃衍方等藏第三,戒律藏第四,十住菩薩藏第五,雜藏第六,金剛藏第七,佛藏第八。是為釋迦文佛經法具足矣。”這次共集成八藏。

(2)依《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一:“復次慈氏,雲何名為第三法寶,所謂過去無量殑伽沙等諸佛世尊所說正法,我今亦當作如是說。所謂八萬四千諸妙法蘊,調伏純熟有緣眾生,而令阿難陀等諸大弟子,一聞於耳皆悉憶持,攝為五分:一素呾纜,二毗奈耶,三阿毗達磨,四般若波羅蜜多,五陀羅尼門。此五種藏教化有情,隨所應度而為說之。”這是佛陀教示集為五藏。

(3)依《大智度論》卷一百所說,有文殊、彌勒諸大菩薩將阿難結集大乘三藏,謂之菩薩藏。如論雲:“復次有人言,如摩诃迦葉,將諸比丘在耆阇崛中集三藏。佛滅度後,文殊師利、彌勒諸大菩薩,亦將阿難集是摩诃衍。”“摩诃衍經名大修多羅”,“以經大事異故別說,是故不在三藏之中。”這是說除聲聞三藏外,別有大乘摩诃衍經,闡述大乘藏廣大無量之義。

(4)依藏文記載:“佛示寂後七日,百萬菩提薩埵,集王捨城南淨生山中,由文殊誦阿毗昙藏,彌勒誦毗奈耶藏,金剛手誦修羅藏,筆之於書,稱為大乘結集。”

(5)依清辯論師的《分別熾然論》所說:“是故大乘是佛所說,主要的結集者是普賢、文殊、秘密主和彌勒菩薩等故。”結集的方法和處所,如《白傘蓋釋》雲:“結集聖教者,金剛手菩薩住柳葉宮時,眷屬都是十地菩薩,即普賢和金剛法等,以五百上衣而敷其座,並啟白雲:‘轉*輪經藏,善逝何處說,願金剛汝說,願智子汝說。’如是啟白之後,結集主金剛手即說‘如是我聞’。”這在《顯明燈》和其他教典裡也有類似的說法,這主要是說明大乘非聲聞的境界,唯有菩薩乃能結集。

(6)月稱論師的《皈依七十頌》雲:“依聲聞增上,許為三藏教,以菩薩增上,決定彼非有。聖者西山說,及東山聲聞,以菩薩增上,說為七藏是。如是菩薩藏,持明及經藏,毗奈耶對法,方廣及本生,是名為七藏。”此即:菩薩藏、持明藏、經藏、毗奈耶藏、對法藏、方廣藏和本生藏,共為七藏,說明小乘部派許為三藏,菩薩藏為七藏,大小乘對藏的結集雖有所不同,但大乘亦總攝為三藏,即稱大乘三藏。

(四)漢譯《大藏經》可分為:1.傳譯制目大藏經;2.刻本大藏經

1.傳譯制目大藏經

漢譯佛教典籍,編制經目,歷經千有余載,制目者總有四十一家(見《開元錄》)。據諸家經錄記載,佛教從東漢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竺摩騰譯出《四十二章經》一卷開始,經漢桓帝漢靈帝以來,經典的翻譯隨之而興,翻籍日富,部帙逐漸增多,於是使弘法之士,為了正法久住,護持法藏,便綜理存亡,研核異同,因而則有編制《經目》的創制。自東漢明帝至東晉釋道安時,近二百年間,雖有制目者十余家,但都以一寺所藏,一時期和一譯師所出之經籍等各別制目。到了東晉釋道安法師(312或314~385)的《綜理眾經目錄》一卷出世,才為經錄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如《出三藏記集》卷二說,“迩乃桓靈,經來稍廣。安清朔佛之俦,支讦嚴調之屬,翻譯轉梵,萬裡一契,離文合義,炳煥相接矣。*輪屆心,莫或條敘,爰自安公,始述名錄,铨品譯才,標列歲月。妙典可征,實賴伊人。”卷五引安公自述:“此土眾經出不一時,自孝靈光和(178~184)以來,迄今晉寧康二年(374),近二百載,值殘出殘,遇全出全,非是一人,難卒綜理,為之錄一卷。”

但《安公錄》太簡,早已亡佚,見存於《出三藏記集》。此錄總分七種:一《經論錄》,二《古異經錄》,三《失譯經錄》,四《涼土異經錄》,五《關中異經錄》,六《疑經錄》,七《注經錄》。

梁僧祐律師(445~518)在《安錄》的基礎上,將近五百年的譯經,進行全面搜集核對,詳校前錄,旁證博考,研核異同,新集經論,述其列傳,撰成《出三藏記集》十五卷,全錄總分四個部分:一《撰緣典》,二《诠名錄》,三《總緣錄》,四《述列傳》。此是現存最早最完備的一部經目。

其後,隋開皇四年(584)沙門法經等二十大德撰《眾經目錄》七卷。

隋仁壽二年(602)翻經沙門及學士等撰《眾經目錄》五卷。

唐敬愛寺沙門靜泰等撰《眾經目錄》五卷。此錄是唐顯慶際至龍朔三年(656~663)敕令寫新舊所譯經論八百一十六部,四千六十六卷入藏,古有目無本者隨訪隨寫而錄。

唐麟德元年(664)西明寺沙門道宣律師撰《大唐內典錄》十卷。唐大慈恩寺翻經沙門靖邁撰《古今譯經圖記》四卷,從東漢明帝至唐玄奘法師譯經止,將歷朝譯師所譯經論等,按其年次編輯而成。其後西崇福寺沙門智升將玄奘法師以後至開元金剛智譯經止撰《續古今圖記》一卷。

武後天冊萬歲元年(695)敕東都佛授記寺沙門明诠等撰《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十五卷。這次刊定是將以前諸家眾經目錄作了全面詳細刊定,其刊校人數總有七十大德,都有是學識淵博的法師,其中翻經沙門有十八人,如三藏法師義淨、菩提流支、寶思惟以及圓測、法寶和神英等,參與校刊,明佺任都檢校,刊定經條及經真偽,其有五大德刊定真偽經,四十四大德為校經目僧,檢校二人。輯制經目從釋道安及《僧祐錄》起,發展至此已達到成熟階段。

唐開元十八年(730)崇福寺沙門智升在過去諸經錄的基礎上撰《開元釋教錄》二十卷,為廣錄。又總括廣錄撰《開元釋教錄略出》四卷,為入藏錄,正式依《千字文》帙號編目,分為大乘三藏,小乘三藏,西土及東土賢聖集傳七大類。此錄自後漢永平十年至唐開元年間,將譯經年代、譯經人數及所譯出處和所譯經論部卷等,總括群經作了全面審定。如《錄》卷一雲:“自後漢孝明皇帝永平十年歲次丁卯,至大唐神武皇帝開元十八年庚午之歲,凡六百六十六載,中間傳譯缁素總一百七十六人,所出大小二乘三藏聖教,及賢聖集傳並及失譯,總二千二百七十八部,都合七千四十六卷,其見行缺本並該前數。”智升總覽群錄,詳校刊定,“刪繁略重”,將重復的經論作了歸類。卷第十九入藏錄:合大小乘經論及賢聖集傳見入藏者,總一千七十六部,合五千四十八卷,成四百八十帙。《大藏經目》至此已成定型,為後來《經目》所依之本母。

自唐開元十八年以後,至貞元十年(794)又經六十五年間所譯經論等,西明寺翻經沙門圓照奉旨修撰《貞元續開元釋教錄》三卷,至十六年(800)又撰《貞元新定釋教錄》三十卷,重新刊校《開元錄》未收入及開元十八年後所譯的經論。入藏錄總一千二百五十八部,合五千三百九十卷,五百一十帙。

北宋太宗和真宗兩朝譯經,翰林學士楊億等編《大中祥符法寶錄》二十二卷。此錄今殘存。至祥符五年所譯經律論三百八十四卷。宋仁宗天聖元年至五年(1023~1027),譯經三藏法護、譯經沙門惟淨等共二十一人,奉旨編《天聖釋教總錄》三冊。此錄上冊缺,中冊殘,中冊“若”帙前缺四經,至“竟”帙後缺。今檢上中冊是依《開元釋教錄略出》帙號編輯,其《千字文》帙號與本目僅錯後一號,則與《隨函錄》同。《天聖錄》下冊,收編的是《貞元續開元錄》,按帙號缺前八帙,實收《貞元錄》二十七帙,與《貞元錄》一致。《天聖錄》宋朝新譯經律論,西方東土賢聖集傳,見入藏者總二百三十二部,五百六十九卷,共六十帙,此是至祥符五年五月止。五年後所出經論總一十七部,一百七十卷,十一帙。

天聖五年之後所譯經論,大學士呂夷簡編修《景佑法寶錄》二十卷,總錄一卷,所記經律論十九部,一百五十卷。今檢此錄僅存十四卷。據《至元法寶勘同錄》所載《景佑錄》所記經律論十九部,一百五十卷。

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1285~1287),召西番和漢僧大德二十九人,編撰《至元法寶勘同總錄》十卷,除總集開元、貞元、祥符、景佑弘法入藏錄諸家經目總數外,主要是漢文與藏文作對照勘同。如雲:“自後漢孝明皇帝永平十年戊辰(丁卯為正)至大元聖世至元二十二年乙酉(67~1285),凡一千二百一十九年,中間譯經朝代歷二十二代,傳譯之人一百九十四人,所出經律論三藏,一千四百四十部,五千五百八十六卷。”但此錄未提及《契丹藏》和遼代譯經,並誤以遼代譯經為宋譯。大藏輯目至此告終,明蕅益法師的《閱藏知津》僅是個人讀經所記,其編次與《開元錄》等不同,雖冠以華嚴為首的一宗之見,但亦可作為經目之列。

佛教經籍漢譯僅有五千余卷,還有許多尚在西土未曾傳譯,已譯入漢地有不少經論等已經遺失缺本,如《開元錄》所記:“合大小乘經律論及賢聖集傳缺本者。總一千一百四十八部,一千九百八十卷。”以此為鑒,我們對於先賢大德翻譯的經律論著應盡力將其保存,出版流通,以防其孤本遺失。

自本世紀初,不少求法志士入藏求法,如能海上師、法尊法師、觀空法師等近代高僧,他們費盡心髓血汗由藏譯漢的大量經律論著和修法儀軌,以及其他譯師從藏譯漢的經論儀軌等,至今尚未能完整系統的整理出版。有些孤本僅存於個人手中,若尊師重法,為法久住流傳者應將其貢獻出來,以免先賢血汗付之東流,後人無以秉卷受益矣!

2. 刻本大藏經

佛教經籍的镂鋅镌刻,最初是摩崖石刻,逐步發展成碑刻,唐時亦有單本木刻經的出現。

木刻大藏經始自宋太祖開寶四年(971)敕張從信在四川益州雕造,至太平興國八年(983)完成,世稱《開寶藏》,亦稱《蜀藏》或蜀板,內容本《開元釋教錄》同,但此藏早已亡佚,現存十余卷殘篇。

在此之後,北方遼王朝又編制刻造《契丹藏》,亦稱《遼藏》。約從統和至清寧(983~1064)歷經聖宗、興宗和道宗三代而編制刻成。此藏本包括《開元錄》、《貞元錄》,宋譯三十帙,及廣集經籍並遼代譯經,從“天”至“滅”字帙,共五百七十九帙,比四百八十帙的《開元錄》多出九十九帙,但此藏亦已亡佚。1978年在山西應縣木塔佛像中發現十余卷殘篇,經與《房山石經》對勘,石經與《契丹藏》完全相同,證明《房山石經》是《契丹藏》的復刻本無疑。《房山石經》遼、金刻經部分,現有二百二十九帙。

在北方金代又刻《天寧藏》,世稱《金藏》或《趙城藏》,為女崔法珍斷臂募刻,金太宗皇統九年(1149)刻於山西解州,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完成。此為私刻本,現存五千余卷,現在新編印的《中華大藏經》即依此藏為藍本,缺本者則以其他藏本補之。

歷代都有刻造《大藏經》的事業,如在南方北宋元豐三年至崇寧三年(1080~1104)刻造的《崇寧藏》。政和五年至紹興二十年(1115~1150)刻造的《毗盧藏》。其後有《資福藏》,《圓覺藏》,《碛沙藏》。《普寧藏》是元世祖時在南北兩地分刻。北方為至元十四年敕在北京弘法寺開雕,至元三十一年(1277~1294)完成,稱為《弘法藏》。在南方浙江余杭縣南山普寧寺,釋道安、如一等募刻,稱為《普寧藏》。明代有太祖洪武五年至憲宗成化元年(1372~1465),在南京刻造,稱為《南藏》。明成祖永樂八年至英宗正統五年(1410~1440)刻造的《北藏》,後又有續刻。明紫柏大師發起募緣刻造的《徑山藏》,易梵夾為方冊,從“天”至“碣”帙,總六百二十七帙,現存。清代所刻《大藏經》稱為《龍藏》,刻五百五十六函,現存。清宣統二年至民國二年,上海頻伽精捨印《頻伽藏》為方冊本,現存。

漢譯本輯刻制藏經目錄,自後漢至開元年間,如《開元釋教錄》卷第十雲:“合從古錄至開元釋教,新錄取續補舊缺,總有四十一家。”但缺失很多,如雲:“在從古錄已以下三十一家,諸錄之中雖皆備述,欲尋其本難可備焉,且列名題知其有據。”至於刻本藏經,自宋《開寶藏》至《頻伽藏》出,總有十余種,但多已亡佚或存殘篇,唯明《徑山藏》、明南北二藏和清《龍藏》現存全。若欲廣知歷代輯目及刻經目錄,可閱《大正藏》第五十五卷,日本《昭和法寶總錄》共三冊詳。

(五)藏譯《大藏經》的分類與比較

我國西藏佛教,自唐代傳入,歷代翻譯三藏教典,極為豐富,今標刻本藏經目錄函數,各家經目稍有不同,今以德格板經目錄出供參考。

一《甘珠》部,譯為佛說三藏四續經典匯編的一部叢書,全書約一百零二、一百零四或一百零八函左右,每函約譯漢文三十卷。總分六大類,一律部十三函,二般若部二十一函,三華嚴部四函,四寶積部六函,五經部三十二函,六續(密)部1.十萬頌續部二十函,2.古續部三函,3.時經疏部一函,4.陀羅尼集二函,總合一百零二函。

二《丹珠》部,譯為論藏,全藏約二百一十五或二百一十八函左右。1.禮贊部一函,2.續(密)部七十八函,3.般若部十六函,4.中觀部十七函,5.經疏部十函,6.唯識部十六函,7.阿毗達磨部十一函,8.律部十八函,9.本生部五函,10.書翰部一函,11.因明部二十函,12.聲明部四函,13.醫方明部五函,14.工巧明部,15.修身部共一函,16.雜部九函,17.阿底峽小部集一函,18.目錄部二函。總計二百一十五函。總全《甘珠》、《丹珠》共三百一十七函。

可見藏譯《大藏經》的分類與漢譯《大藏經》不同:1.它以律經論編次,以表戒定慧順次;2.不以大小乘三藏排列:《丹珠》以禮贊部為首,先禮贊佛法僧功德為主;次以部派經疏之分;再以書翰五明之分類。特別是五明論籍之豐富,是漢譯本所缺。3.幾乎沒有異譯本,如一本經論譯出後經數次決擇校刊而成,法相名辭亦多統一,而漢譯本的異譯本很多。但漢譯本有而藏譯本缺的經籍也不少,因此有寄於後哲發弘誓願,廣作漢藏互譯補缺之弘法事業。

從《大藏經》的結集、弘傳、翻譯、制目和刊刻,可以了知無數先賢大德為住持如來聖教所作出的艱辛努力。以此為鏡,時至教日西沉,眾生苦惱日增的今天,身為佛子當發弘誓願,不惜身命,以住持三寶為己任,以報三寶之深恩。

三、住持僧寶:

佛滅度後大小乘賢聖僧伽,如法如律行六和敬法,和合共住,世代相傳,護持正法,利益眾生,皆屬於住持僧寶所攝。

作為住持僧寶,為了住持正法,紹隆三寶,應當了知佛滅度後大小乘諸賢聖者為住持如來聖教,結集三藏,先賢大德傳譯、搜集編目以及刻藏流通,弘揚聖教,教化眾生,繼承保護法藏而作出的廣大業績,作為自己的典范,繼承先代遺業,令法藏流傳不絕,作為己任。而且還應依法修行,學修並重,三學增上,次第不亂地親身實踐佛法。

如何能令佛陀正法久住呢?《大方廣佛華嚴經》卷十八雲:“佛子,菩薩具有如是智慧,令三寶種永不斷絕,所以者何?菩薩摩诃薩教諸眾生發菩提心,是故能令佛種不斷;常為眾生開闡法藏,是故能令法種不斷;善持教法無有乖違,是故能令僧種不斷”。修六和敬法,於諸眾生下佛種子,建設道場,護持正法,不惜身命,統理大眾,無有疲倦,如法傳戒,如法接引後學,令三寶種不斷。故上經又雲:“於去來今佛所說法,所制之戒,皆悉奉持心不捨離,是故能令佛法僧種永不斷絕。菩薩如是紹隆三寶,一切所行無有過失,隨有所作,皆以回向一切智門”。偈曰:“晝夜勤修無懈倦,令三寶種不斷絕,所行一切白淨法,悉以回向如來地”。

又如《雜阿含經》卷三十二:佛告“迦葉,有五因緣令如來法律不沒不忘不退,何等為五?若比丘於大師所,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若法、若學、若隨順教、若諸梵行,大師所稱歎者恭敬尊重下意供養依止而住”。與此五因緣相反,則能令如來正法沉沒。故住持三寶的重大責任,主要在於住持僧寶的僧眾具有擔荷如來聖教住持正法的弘法大願,如法如律修習梵行,有學有修有證,又能說法教化眾生,宣揚佛法為人師表,如此方能令三寶久住世間。正如《俱捨論》中雲:

佛正法有二,謂教證為體,

有持說行者,此便住世間。

總上頌義,是說住持佛法的僧伽,要廣學多聞,精通教理,如法如律修行,有所證受。有持教者,講說者,如法修行者,佛教方能久住。最根本的問題,是有接引出家弟子,傳戒,學戒,安居誦戒等,如法如律修行的僧團,有這樣的僧寶在世,佛法即在世間 。佛陀制戒的目的是令正法久住,因過去有的佛未制戒佛法未曾久住,由捨利子的請求,佛乃制戒。佛在世以佛為師,佛滅度後,佛說“以戒為師”。別解脫戒是三乘人共學的戒律,如《華嚴經》雲:“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具足淨戒,欲能堅持於淨戒,是則如來贊歎。”現在有人提出“居士化佛教”,否定僧寶住持佛教的說法,值得大家注意。也許會說是指菩薩僧,但菩薩僧寶,是有菩薩示現在家居士相,不過一定要證聖位的菩薩或僧相,一個人才可算僧寶。凡夫僧一定要有五個比丘僧,能傳戒安居誦戒,才能說僧寶,一個僧人只能稱比丘,不能稱僧寶。在家居士,個人或集體研習佛法,印經流通,宣揚教法,古今皆有。但要以護持三寶,護持僧人學法學律,修行弘揚佛法為宗旨,這就即可稱作護持三寶的清淨近士,是真正的佛弟子。如果否定僧人或凡夫僧寶,只是居士們學習一點佛言佛語,無修無證就談不上佛法,更談不上是護持三寶。

第五、愛國愛教與人間佛教問題

“愛國愛教”與“人間佛教”兩個問題,是當今佛教徒修學佛法,弘法利生,繼承佛教事業的重要課題之一。為什麼呢?因為符合佛教教理,符合釋迦世尊以言傳身教為弟子們作出的示范,符合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一、愛國愛教

佛教雖然沒有國界,但是佛陀與其弟子們都各有自己的國藉。在佛陀出生的迦毗羅衛國,即今尼泊爾境內,當時古印度有“十六大國”,有“四種種姓”的階級制度。各國的社會雖然穩定,經濟比較繁榮,但“四種姓”階級之間的矛盾顯得十分突出。佛陀一生在這些國家裡說法教化,遵守這些國家的法律政策,並以言行示范,為這些國家的安定團結,社會穩定作出了極大的貢獻。

愛國愛教是佛陀親自制定的。據《四分律藏》及其他律藏所載,曾有比丘要到國外弘法布教,到佛前請示教誡,佛告比丘要“遵守國王法,不違毗尼行”,這就成為比丘弘法傳教都必須遵守的戒律。佛滅度後,歷代高僧大德在世界各國弘法傳教,無不遵守佛陀所制的這條戒律。此即是二千余年來佛教徒在世界各地弘傳佛法並使之能夠發展的主要因素。

佛陀自己就是愛國者。佛陀成道後不久,即回到自己的祖國說法教化,以後又曾多次回國說法。當“琉璃王召四種兵,伐迦毗羅衛”時“佛知其意,從精捨出止於路,坐於黃枯樹下,王問世尊,有菩提等七種樹,其蔭高大有德茂盛,何因棄捨,處枯槁多刺樹耶?佛告琉璃王,雖有七樹其蔭茂盛,盛豈有常?吾坐刺樹,以為安穩,用哀愍傷親屬故也”。(見《佛說琉璃王經》)琉璃王知佛愍傷親屬,愛自己的祖國而退兵。如是三返阻止琉璃王,由於釋迦族沒有遵循佛告堅持內部團結“捨夷人,不與外仇,有往來緣,國可全也”的教誡,違背了佛陀提倡“四姓平等”的主張,使捨夷人招來這場災難。當琉璃王兵至捨夷時,“佛恣容無耀,項無光明”。愍傷祖國被侵略,親屬被殺害。直到佛陀最後般涅槃時,還在思念自己的祖國,以頭朝北示寂,用以教示弟子不要忘記自己生長的祖國。

反對侵略戰爭,保衛世界和平,也是佛陀的教誡。如佛在捨衛國時,摩竭陀國阿阇世王與波斯匿王戰斗,這次戰斗,波斯匿王“敗退星散,恐怖狼狽,單車馳走還捨衛城”。佛知戰爭的勝負都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不幸的痛苦災難,希望和平與安寧,即對諸比丘而說倡言:“戰勝增怨敵,敗苦臥不安,勝敗二俱捨,臥覺寂靜樂”。第二次阿阇世王再起兵侵略拘薩羅國時而遭慘敗,被波斯匿王“生擒阿阇世王身,載以同車俱詣佛所”,經佛說法教化,“波斯匿王與阿阇世王韋提希子,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其後兩國又重新和好,和睦相處。

又如摩竭陀國阿阇世王欲侵略跋祗國,跋祗國人亦正在積極防御,兩國關系非常緊張,將要發生戰爭。時阿阇世王命婆羅門大臣禹捨,持名字而至佛所,請佛誡敕。佛陀同情跋祗國人,以七事贊跋祗國人的團結和順,道德高尚,使阿阇世王不敢妄圖,制止了這場戰爭。在佛教史上,有不少高僧大德傳播友誼,制止戰爭,為和平事業作出了貢獻。例如永嘉六年(312)石勒屯兵葛坡,准備南攻建業,佛圖澄見石勒,勸他少行殺戮,制止了這場戰爭。

佛在世時,提倡“四姓平等”,主張團結合作,首先是僧團內部的團結,亦使各國各民族之間和睦相處。為了利益廣大眾生,佛陀教誡國王們以善法治國,利益眾生。如《佛說諫王經》中,因國界有災患,佛告不離先王:“王治當以正法無失節度,常以慈心養育人民;王治行不平,海內皆忿仇;王治國平正,常以節度,臣民歎德,四海歸心。”國家的各項政策法律,都是從實際出發,是為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而制定的。所以佛教徒應該全面遵守國家的各項政策法律,切忌宗教偏見。政府的有關宗教政策,並不是管理信仰和教義,而是管理有關政策事務方面的一些問題,幫助佛教徒作好佛教事業。如果沒有政府的大力支持,許多事情僅憑宗教徒本身是無法解決的,所以應該理解宗教政策的重要性,自覺遵守政府的法紀法規。

再說,國家管理宗教,並不是現在有之,而在佛滅度百年後,阿育王時因僧團出現爭執分裂,阿育王就插手管理。這在古印度歷代王朝都對佛教事務有所管理,如聖龍樹菩薩的《寶鬘論》雲:“一切法事主,應委精進人,不侵蝕聰智,知恩委大臣。”是說作為一切寺廟法事和轉*輪的主管者,應委派精進的人管理佛教事務。在中國,自姚秦時姚苌就設僧官以僧契為僧正,其後歷代有僧正司、僧主,僧錄,僧錄司等,雖是義學沙門戒德清嚴的僧人做僧官,管理僧人寺廟等,但都屬政府部門管轄。清代有國師等,直到乾隆時廢除僧官制,佛教則處於雜亂現象。在西藏管理更嚴,漢地喇嘛寺廟教區,亦派僧官管理,如五台山的扎薩克,就是由達賴喇嘛派遣經漢地政府允許,而到漢族教區管理喇嘛寺廟至解放時止。

愛國愛教並不相違。佛教徒是國家的公民。有公民信仰宗教的權利,就有愛護自己祖國的義務,祖國是生育我們的母親,有大恩德。既然是國家公民,一切要以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為重,至於信仰僅僅是個人的問題,不能把個人的信仰駕御在國家和人民利益之上。愛教的關鍵在於信佛者通過自身的努力修行,以信解智力培養建立對三寶的深厚感情,保護三寶榮譽,息世譏嫌,維護佛弟子的尊嚴。《起信論》雲:“護持如來所制禁戒,不令見者有譏嫌,能使眾生捨罪修善。”歷史事實證明,凡古今中外持戒修行,學德兼備,利國利民,對佛教事業有所貢獻的長者和大德法師,無不受到國家和人民的敬仰和尊重。如果處理好個人信仰與國家的主次關系,愛國愛教不僅沒有矛盾,而且完全能夠統一起來。

佛教傳入中國近二千年,形成了中國佛教文化,對中國的歷史、政治、經濟、哲學、文學、繪畫,以及雕刻藝術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作用,使佛教文化成為了中國文化寶庫中的有機組成部分。中國各民族的先賢大德們所創造的佛教文化事業,正等著當今的佛弟子去搜集整理研究,繼往開來發揚光大,為祖國的民族文化事業各盡微薄之力。因此,作好各項佛教事業,有利於國家建設,有利於民族團結,都是在為民族爭光,為中國佛教增添光彩,這是國家的希望,也是廣大佛教徒的希望。

二、人間佛教

有人說佛教是出世法,大乘人希求成佛,小乘人希求得解脫涅槃,為什麼說“人間佛教”呢?對此很不理解。

其實,佛陀主張一切事物都是因緣所生,宇宙萬物都不是獨立存在的(非自性有),而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雜阿含》經卷十)。龍樹菩薩在《中觀寶鬘論》中雲:“此有故彼有,如由長有短,此生故彼生,如由燈有光,有長故有短,非從自性有,如無有燈故,光亦不能生”。中觀宗稱此法義為“觀待緣起”或“相待緣起”,為緣起性之一。故法不孤起,相輔相成,出世法是對世間法而言,沒有世間就沒有出世間,世間與出世間是相互觀待而立名。如沒有此岸生死,就沒有彼岸涅槃,斷盡三界煩惱,不受生死後有即名涅槃,不是另有涅槃可得。所以大乘人希求成佛,小乘人希求得解脫,都是在人間發心,人間修行而成聖果。若離開人間,即無聖果可言。



釋迦佛及一切諸佛,都是在人間發菩提心,在人間積集二資糧,修習難行能行的菩薩行,成無上正等正覺及說法教化亦在人間,其教法亦流傳在人間,法身事業乃至三有未盡亦在人間利益眾生。如《造像功德經》雲:“諸佛如來人中生故,復於人中成等正覺,人中多有阿羅漢而得果故,諸大威德辟支佛,復於人間出現故”。是說三乘聖人都在人間發心、修行、證果和度生。他們都是人而不是神。如《增一阿含經》卷十八,佛告比丘“如來亦當有此生老病死,我亦是人數”。是說凡在人類,有五蘊之身,就免不了生老病死的自然規律,故佛告諸比丘,當尋求安樂寂靜之法。

可能有人會說地上菩薩不是往來天上人間及他方世界,一來聖人的“家家”往來天上人間,不還聖人的“三超”、“五般般”不是也在天上般涅槃嗎?菩薩往來天上人間是為修菩薩行利樂有情,一來和不還聖人是在人間修行功期未滿而示寂生天,證道在天中或在人間,因為煩惱的起因在於人間,斷煩惱證菩提還得要利用人間有漏圓滿之身的素質,方能斷除有漏而證聖果。三惡道眾生及天人之身都不具備修定斷煩惱的條件,此即是人間佛教的原理。

佛陀還教誡弟子應知恩報恩。佛陀認為不知恩報恩者就是無智之人。如《雜阿含經》卷四十七雲:“是故諸比丘,當如是學知恩報恩,其有小恩尚報,終不忘失,況復大恩”。佛教徒深受三寶之法恩,父母養育之深恩,師長教誡之恩,國家和人民的護育之恩,是故,佛弟子應知恩報恩。

釋迦牟尼佛在人間說法四十九年,教法流傳人間。人間佛教是說我們現正處在人間;佛陀所說的法又並沒有離開人間實際;佛法還在人間存在,得聞佛法,又得暇滿人身,正有為利樂有情發心修行,培植善根,積集福智二種資糧的良好機緣。菩薩在人間修行,主要應圓滿三件大事,一是“莊嚴國土”(亦為“嚴淨佛土”,或“嚴淨佛剎”。又為在修莊嚴人間國土而感自己將來成佛的佛剎淨土);二是“利樂有情”(亦為“成熟有情”,又為在人間利益一切有情,令其善根成熟,為自己將來成佛而能受度);三是願圓滿,如阿彌陀佛有四十八願,其中就有願自將來成佛的佛剎 

淨土,及成佛應度的眾生。所以在人間修行,只要有菩提大願,將此身心奉獻給祖國,奉獻給人民,為利益人民所作的一切善法,無不是修菩薩行,無不是積集福智二種資糧,為自成佛道感得報化二身之福德資糧之因,如果了知諸法體空無我而修菩薩行,即是智慧資糧之因,為成就法身之體。所以佛說的三藏十二部契經,無不是說明世間與出世間的緣起因果關系,三乘聖人或修人天安樂者,都是在人間,只是各自發心的大小和修行的廣狹不同,各自所得的果位有別,若離開人間,就沒有審谛觀察人間的苦樂和善惡因果緣起等所緣境,就無有情可利樂。這些緣起之理,真實不虛,因果宛然,法爾如是。

 

回向偈

   願消三障諸煩惱,願得智慧真明了;

   普願罪障悉消除,世世常行菩薩道。

  

一九九五年復,任傑編撰並初講於五台山塔院寺



回向偈

聖菩提心極珍貴,諸未生者令生起,

令已發起不衰退,輾轉增上恆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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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上報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願見聞者,悉發菩提心。在世富貴全,往生極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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